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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毅中:漫谈笔记小说及古代小说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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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5:4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程毅中:漫谈笔记小说及古代小说的分类
  最近为大百科全书改写几条小说的条目,对于某些文言小说的定性,特别感到为难。诸如志怪小说和传奇小说,就很难区别。尤其是笔记小说,大家没有共识。先说笔记,刘叶秋先生的《历代笔记概述》把笔记分为3大类:小说故事类、历史琐闻类和考据辨证类。也就是说,小说故事类的笔记就是笔记小说。周勋 初先生的《唐代笔记小说叙录》则只讲历史琐闻类的笔记,似乎把笔记小说只限于古人所说的杂史笔记或“杂事小说”。按“笔记”一词本指散文的一体,如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路粹杨修,颇怀笔记之工。”王僧孺《太常敬子任府君传》说:“笔记尤尽典实。”以笔记为名的书大概始于宋祁的《笔记》(原名为《景文笔录》,又称《宋景文笔记》),继而出现了《老学庵笔记》、《芥隐笔记》等。到了清代以笔记命名的书更多,如记志怪故事的《阅微草堂笔记》,也有谈考据辨证的如《双砚斋笔记》,还有内容很杂的《庸闲斋笔记》等,可以说笔记的内容包罗万象,无所不容。而笔记和小说连称,大概始见于宋人史绳祖的《学斋占毕》卷二,他举的例子是《真子》,那是一本考据辨证性的书。“笔记小说”作为一种小说的类目,似乎兴起于清末,民国初年进步书局编印了《笔记小说大观》之后,更是大为流行。《笔记小说大观》收书很宽,收到了《能改斋漫录》、《武林旧事》、《九国志》乃至《画墁集》(大概因误认为《画墁录》而误收)等,似乎绝大多数的笔记都能说是小说。嗣后“笔记小说”的名称被人用得越来越滥,如近年台湾新兴书局编印的《笔记小说大观丛刊》,收到了《韩诗外传》、《独断》乃至《曲海总目提要》等书,简直是泛滥无边了。笔记小说”最初宋人史绳祖用以指考据辨证性的笔记,到了清末民初才扩大到无所不包的各种笔记。《笔记小说大观》起了无限扩展的影响,对目录学造成了一些混乱。

  中国古代小说家的概念极为宽广,在目录学上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前人如郑樵曾说小说与传记、杂家、杂史、故事相紊乱而不能分《通志?校雠略》)。马端临也说,“盖有实故事而以为杂史者,实杂史而以为小说者”(《文献通考》卷一九五)。在小说内部,又有下一级的分类问题。唐人刘知《史通?杂述》篇提出了“偏记小说”的名称,他说:“是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推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十曰都邑簿。刘知几把小说分为10类,又用“偏记”来统摄这些作品。实际上已经是包罗万象,比前人的小说概念扩大了。明人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九《九流叙论》则把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6类,还是容纳很广的。《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分为3三个属类:杂事、异闻、琐语。馆臣们对前人着录的小说作了一些调整,如把《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的《资暇集》和《宋史?艺文志》小说家的《能改斋漫录》、《容斋随笔》等改入杂家类,而把曾列在地理类的《山海经》、实录类的《穆天子传》、道家类的《神异经》和杂史类的一批书改入小说类。小说的范围有所调整,但杂事之属的作品还是包容极广。从今天的图书分类学来衡量,绝大多数都算不上小说了。如杂事之属的《朝野佥载》、《大唐新语》等,中华书局版的校点本都编入了“唐宋史料笔记丛刊”,在图书馆的目录里,一般就列入历史类了。这是大家都可以认同的。但是按新的图书分类法,在小说类之下,再分古代作品和现代作品,在古代作品之下又分笔记、话本平话、章回等小类。笔记小说是古代小说的一个小类,下面又分为志怪、传奇、杂事笔记等等。这样笔记小说就包括了志怪、传奇等非纪实的作品,有些研究者就不便苟同了。《中国丛书综录》的子目目录把小说分为杂录、志怪、传、谐谑、话本、章回、评论7个小类,其中评论著作本不该列在小说之下,本、章回属于通俗小说,其馀4类大体上都是古代作品。编者不列笔记小说而立了一个“杂录”类,显然是经过认真思考的。因为如果把笔记小说作为一个大类,那就和志怪、传奇等作品不在一个层次上了。如果笔记小说已经总括了古代的志怪、传奇、杂事笔记等作品,那么就差不多包罗了古代文言小说的全部,就不如干脆统称之为文言小说更为明白概括。如近年出版的《中国文言小说书目》、《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等,就是如此。《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在小说类之下设了笔记、短篇、长篇3类,而在笔记之下分设杂事、异闻、琐语、谐谑4个小类。前3类完全沿用《四库全书》的类目,只加了一个“谐谑”类,其实这类作品不多,仍照《四库全书》合在琐语类也未尝不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创新在于把通俗小说列入了小说类,分设短篇、长篇两个小类。这可以说是调和折衷兼通古今的一种过渡办法,比之把通俗小说列在集部较为合理。“集”字顾名思义,就是把几篇作品收集在一起。集部是按编书的体例立名的,并不等于学科上的文学类。所以长篇小说或单篇小说列入集部是没有依据的。章学诚《校雠通义?宗刘》篇曾说:“今即世俗所谓唐宋大家之集论之,如韩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苏洵之兵家,苏轼之纵横家,王安石之法,皆以生平所得,见于文字,旨无旁出,即古人之所以成一子也。”如他所说,文集都可以归入子部,通俗小说自然仍随小说家附入子部为宜。

  古代小说如果仍用四部粗分的话,不如仍沿袭《四库全书》小说家3个属类的名称,再加上一个通俗小说的新属类(下面可以再分短篇、长)。杂事之属固然概念模糊、内涵太广,但大家熟悉《四库全书》的传统,已经约定俗成,何必用一个同样概念模糊、内涵太广的“笔记小说”来取代它呢?

  我在撰写小说条目时曾费尽心思,反复考虑,想给某些作品下一个定义,但总是难以惬意。例如鲁迅曾从《酉阳杂俎》引申出一个杂俎的通,近人也由此而设立了“杂俎”的小说类目(如《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杂俎小说似乎可以指称兼容各类作品的小说集和笔记,但也不比杂事小说的概念更明确多少。又如鲁迅曾把《世说新语》系列的书称为志人小说,有人也由此而设立了“志人”的小说类目,但这类书并不多,真正像《世说新语》那样具有文学性的作品更少。因此,与其各持己见地分设类目,或各行其事地对笔记小说进行界定,不如暂且沿用《四库全书》的旧类目而加以适当的改变。“杂事”的本意不就是说它杂收兼容吗?我们就把别处放不下的作品留给它。当然,在为古籍进行编目时我们可以根据具体内容加以区别。不妨把以历史琐闻为主的作品改入史部的杂史类,或者在史部另立一个史料笔记属类;也不妨把以考据辨证为主的作品归入子部的杂家类。

  胡应麟所分的六类中,志怪、传奇两类最接近现代的小说概念,在《四库全书》里合在异闻之属,的确有些笼统。但单篇传奇本来不能算书,而且传奇和志怪也很难区分。胡应麟就说:“至于志怪、传奇,尤易出入,或一书之中,二事并载,一事之内,两端俱存,姑举其重而已。”在小说史研究中,不妨分别得细一些,尽可能辨别志怪传奇的异同;在古籍编目时,可能没有条件去仔细辨别,分到异闻小说这一级也未尝不可。例如《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一书,把某些作品称为“志怪传奇集”,作为学术研究是一种比较谨慎的做法,可是在图书编目时到底分入哪一类呢?有些书目分得很细,对小说按题材分类,结果是挂一漏万,或者繁琐不堪。即以现代小说来说,如果按题材分,将要分多少类呢?清末民初的小说界曾把小说分成若干类,起了许多名称,如梁启超提倡的政治小说,更有人提出了历史小说、地理小说、科学小说、军事小说、侦探小说、言情小说、国民小说、家庭小说、社会小说、冒险小说、神怪小说、滑稽小说等(小说林社《谨告小说林社最近之趣意》,详见陈平原、夏晓虹编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1卷)。如果图书馆都按此分类编目的话,将会造成多大的困难。看来小说分类宜粗不宜细,越细可能越不精确。当,像百科全书和辞典的释文,写得详细一些更好,不过很可能会造成混乱和矛盾。例如我参与编纂的《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中的唐代部分,所收作品的定性,就有(唐代)小说集、传奇小说、志怪小说集、笔记、笔记小说集、野史笔记、杂事小说集、志怪传奇小说集、志怪杂事小说集、神仙传记、杂史著作、箴规集、笑话集等13种提法。有一位博士生在论文里作了一番统计,指出我们在前言里没有说明小说分类的标准。我感到很难解释。这些作品绝大部分是前人称作小说的,而我们又想加以区别,说明它不同于一般的小说,就给它一个别的名称,但未必准确,因此往往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现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正在修订,我希望编委会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定出一个多数人认可的古代小说的分类标准来,也许能够推动古代小说的文体研究,对古籍图书的分类也能起一定的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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