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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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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20: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供各地参考。待国家标准颁布后,再修订完善。各地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附件: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试行)

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园基本标准。
一、园舍设施
(一)园舍条件
1.选址布局:有独立的园舍,周边无污染、无安全隐患。园舍布局合理,科学实用,通风、采光良好,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
2.基本用房:
(1)有独立的班级活动空间且使用面积在90㎡以上(含活动室、寝室、盥洗间、厕所、贮藏室);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则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
(2)有规模适宜的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食品仓库、消毒间、炊事员(食堂工作人员)更衣室、烧火间(煤气房)等。
(3)有面积与办园规模相适宜的保健室,有条件的分设隔离室。
(4)有园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会室、传达室等。
(5)每层楼有独立的成人卫生间。
3.辅助用房:
(1)具有多功能活动室和图书室。
(2)其他专用活动室3种及以上。
(3)有会议室、教具资料室、储藏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等。
4.生均面积:
(1)占地面积:幼儿人均12㎡及以上(不含教职工宿舍,以下同)。
(2)建筑面积:幼儿人均9㎡及以上。
(3)户外活动面积,幼儿人均2㎡及以上。
5.绿化美化:
绿化面积占全园总面积的30%以上,有四季特征的花草树木。建有水池、沙池、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二)设施设备
1.班级配有键盘乐器;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书写板,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床(每个幼儿应有独立床位和床上用品)和便于幼儿自由取放的玩具橱柜、图书架、杯柜、毛巾架、饮水设备等。
2.各班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玩具材料、自制玩教具等,且种类及数量充足、安全卫生。
3.班级配有防寒、防暑及消毒设备,有便于幼儿自由使用的流水洗手设施和流水冲洗的幼儿专用蹲式厕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并有备用的换洗毛巾。
4.保健室设置符合卫生要求,配有常规体检设备、消毒设备和非处方药品等。厨房配有餐具消毒设备和冰箱(柜)等必须的炊事设备。
5.全园有适合幼儿阅读的不少于10个种类的图书,生均3册以上,并经常更新。全园教学参考资料充足。
6.全园配备计算机、投影仪、照相机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备。
二、人员配备
(一)任职资格
工作人员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
1.园长: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取得湖北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教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累计半年以上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获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3.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保育职业培训。
4.保健人员: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医士和护士为中等卫生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培训。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二)教职工编制标准
1.园长:6个班以上的设正副园长各1人;10个班以上的设园长1人、副园长2人。
2.教师:每班配备1-2人。
3.保育员:每班配备1人。     
4.炊事员:每日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园配1人,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
5.保健人员:一般配备1人,超过200名幼儿的增加1人。
6.财会人员:3个班以上的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员视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人。
7.其它人员可酌情安排。
(三)班级班额
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三、教玩具配备
1.体育活动器械:攀登架、平衡木、滑梯、跷跷板、钻圈或拱形门、体操垫、皮球、沙包、跳绳等。
2.角色游戏玩具:娃娃、木偶、小家俱、小炊具、各种小玩具、头饰玩具等。
3.结构游戏玩具:积木(小型、中型、大型)、结构玩具各种积塑插件、串珠等。
4.沙水教玩具:沙池、水池及配套玩具等。
5.科学启蒙玩具:小风车、陀螺、万花筒、放大镜、地球仪、磁铁块、计算器、钟表模型、量杯、天平、塑料彩棍、计算卡片、昆虫盒、水杯、挂图、幻灯片、寒暑计、温度计、地球仪、镜面教具,以及各种适合年龄特点的棋类等。
6.美工教具:剪刀、画笔、胶水、美工纸、颜料等工具和材料。
7.音乐教具:儿童打击乐器、鼓、铃、响板、沙锤、三角铁、双响筒等。
8.劳动工具:喷壶、儿童铁锨、小铲子、小锤子等。

本文标签: 办园标准,学前教育机构,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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