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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作文”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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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04:34: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模式作文”之我见
                                     王大绩
几年前,参加中央电视台12演播室的一次嘉宾论坛。谈话的题目是“模仿作文中的优秀之作应不应该得高分?”我当时说:这是非常简单,简单到不言而喻、无需讨论的问题,是一个不存在见仁见智歧义的问题。这还用想吗?既然作文优秀,当然应该获得高分。
当年提出这个问题,显然是有些人不够明白,也有些人存心让别人不明白。其实应该料到,而当时确实没有料到,类似的问题会纠缠至今,只是略有演变:“模仿”变成了“模式”。
模仿”和“模式”,在这样一个论题范围内是纠葛在一起的。“模式”源于“模仿”,大家“模仿”,年年“模仿”,以至于被目为“模式”。
先是,某省一位高考阅卷领导人在网上撰文:“我们希望考生写规范的议论文、记叙文,不赞同考生写新鲜的文体。”作为一家之好,无可厚非,若作为高考阅卷评分的原则,则大谬不然。规范的议论文、记叙文,写好了当然应该得高分;写不好凭什么给高分?同理,新鲜的文体写不好不给高分;写好了凭什么不给高分?这里的标准不是这种或那种体裁样式,而是作文写得好不好。
近来某些地方阅卷,标准变化反复无常。有些省份,先是规定同等水平的作文,议论文要比记叙文高一个分数段打分;同等水平的议论文,“三段论”要高一个分数段打分;转年又走向另一端:凡是写“模式”作文,例如“三段论”之类的,都不给高分。
凭什么?
小而言之,高考作文阅卷必须依从作文题目。命题人有责任把对作文的要求清晰地写到试卷上,考生依据题目要求写作文,阅卷人只有一个义务,依照作文题目的明确要求评判考生的作文。命题人、阅卷人、考生,三位一体,共同的依据就是试卷上的明文规定,白纸黑字。阅卷人无权题外施法,拟定题目之外的潜规则,无论其用心多么崇高伟大。
大而言之,高考作文题目体现《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这份文件中明确规定:“在表达与交流中要鼓励同学自由的表达,有创意的表达,有个性的表达,要尽可能较少对写作的束缚,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写作空间。”《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是语文教学与考试的“根本法”,是不容许逾越的底线。阅卷中的潜规则违背《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是一种公然的违规行为。
其实,创造离不开模式,有价值的创造一定会凝定成为模式而被人们认可。
广义而言,任何创造都是在一定限制下实现的,任何创造也都是在一定模式下完成的。模式无处不在,不是这种模式,定是另种模式。没有地球引力的限制,飞机这项伟大的创造就没有任何意义。同样,任何飞机的创意又都是在“机身 + 机翼”的模式下实现的,首都国际机场的停机坪上,数百架各国航空公司的飞机纷呈异彩,我们为飞机设计师们的创造构想喝彩,有谁会指责所有的飞机无非是一种模式呢?因为只有这种模式,才适合飞行器在大气层高速稳定飞行。一位飞机设计师心中如果没有“机身 + 机翼”的模式,他根本就无从创造。这种例子数不胜数,车子房子、语言文字、电视节目,乃至我们人类自己——人,是宇宙最伟大的创造,徜徉在繁华的街道,我们只会感到人们秉性悬殊,风采各异,谁会为自己周遭摩肩接踵的同类都是“躯干四肢外加一颗头颅”,而兴“模式”之叹呢?因为只有这种模式,才适合高智能动物在地球的环境里生存繁衍。
切近写作来说,模式也是无所不在。有哪一首唐人绝句、律诗,不是在遵照相关的模式创作?又有哪一首宋词元曲,不是在前人的词牌、曲牌模式中制造?清人张问陶在他的一首绝句里称“模宋规唐徒自苦”,可就是他自己这首诗,不也是严格按照近体诗格律模式,“模宋规唐”创制出来的吗?倒是这首题为《论文》诗的第一句“文章体制本天成”,说得有些道理——作文模式本天成,天道难违。更多的诗人、文学家并不以模式为耻,大量“步原韵奉和”的诗词应和,书写着诗坛佳话;一副副脍炙人口的佳联,对句不都是严格遵从出句的模式吗?文学宝库中瑰宝的创造光华,正是在对模式的继承中闪射。
深入思考,创造究竟容不容许模式?模式是不是定为创造的桎梏?一种看法认为模式有罪,作文模式是专为应试而设置的,应当彻底摒除。这种模式有罪的认识将模式与能力完全对立起来,既无视合理模式是某种规律的结晶,是能力施展的天地;也不承认合理地、灵活地运用模式,本身就是对创造性思维的锤炼,是高层次创造能力的反映。个人一时有不同看法,允许;可是,居然在高考阅卷中,刻意排斥某种模式,而对模式运用得是否合理不闻不问。于是反而使自己堕入模式之中——只不过是一种不讲道理、无视法规的霸道模式而已。
某些阅卷负责人之所以敢如此霸道行事,无非是抓住高考作文命题中“不得套用”这一模糊用语。是啊,“套用”的本义就是“模仿着应用”,例如“套用公式”。设若,高考命题人采用的就是此意,那就完全抹煞了学生作文,也陷入一种自我矛盾:一方面规定“文体不限”,另一方面又不得套用议论文、记叙文、应用文的各种公用样式,那还叫学生怎么写作?甚至有的作文题目还同时规定“文体特征鲜明”。呜呼哀哉——活路在何方?
我认为,高考作文命题中的“不得套用”,是“不得抄袭”的一种宽泛说法,一种品德层面的规劝。在高考命题人不愿或不能就此做出清晰定义和举出实例佐证时,阅卷应依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谈化处理。
在作文体裁、结构领域,作文评分不应设置“行或不行”的桎梏,只应采用某种体裁、结构运用得“好或不好”的标准。作为考场千字左右的作文,当然有它的合理模式。这个模式应该是符合汉语言文字规律的,符合人们思维规律的;它也一定不是创造性思维的囚笼,而是思想感情、联想想象腾飞的平台。至于这一问题,不在本文阐述范围,容专文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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