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教师之友网》管季超友情存帖 13971958105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4 20:4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中少造字[2012—2]

简  介

    中国与俄罗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是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源远流长。2012年中国与乌克兰、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建交二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加深各国人民间的友谊,特别是各国少年儿童之间的友谊,促进国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各国相关机构拟于2012年7月联合举办“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利用多种艺术形式将各国少年儿童热爱和平、珍重友谊、崇尚大爱的美好追求通过书法、绘画、工艺、摄影等艺术形式展示予世人,促进各国人民将美好的友谊与情感世世代代传承不断,让世界充满爱!届时,将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举办“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和隆重的颁奖典礼等系列活动。

一、活动名称: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二、主办机构:
中方: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美术馆典藏部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
外方: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
乌兹别克斯坦文化与艺术论坛基金会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
俄罗斯联邦大使馆
上海合作组织
大韩民国新万金中国文化院

三、协办机构:西安美术馆   
    支持机构:西安朝阳金点手工绘画培训中心
(其他机构邀请中)
四、官方网站:中国少年儿童视觉艺术网:www.cacart.org.cn
    支持媒体:《少儿美术》、《早期教育》、《小艺术家》、《少儿美术报》、《中华少年艺术创想》、《小小艺术玩家》、 新浪网、七星瓢虫少儿美术网、陕西省电视台、华商报、西安电视台、西安晚报、乌克兰新闻社、大韩民国NEMS新闻社等

五、艺术顾问:
贺敬之  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著名诗人、书法家
六、评委会主席:
肖  峰  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中国美术学院原院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名誉会长
七、评委会副主席:
路海燕  中国美术学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会长
(其他人员邀请中)
八、评委会评委 :
袁熙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委、著名造型艺术家
杨景芝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终身名誉会长
龙念南  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李  健  中国国家画院国家专业画家、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典藏部主任、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委员、著名美术评论家、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杨松寿  国际著名画家、国际创意艺术家协会21C  ICAA会员
蒯美瑛  台北市新创美艺术教育学会会长、著名少儿美术教育专家
(其他评委邀请中)

九、组委会主席团主席:
刘  茜  文化部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尤里•科斯坚科    乌克兰驻华大使
柳德米拉•斯吉尔达    乌克兰驻华大使夫人(乌克兰著名诗人)
阿利舍尔•萨拉希济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
拉佐夫    俄罗斯驻华大使
安瓦尔•纳斯洛夫    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

十、组委会副主席:
罗  琴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秘书长
韦利奇科•瓦连京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文化中心主任
谢尔盖•库兹米乔夫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新闻官、大使助理
阿格扎莫夫•阿里舍尔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文化专员
梅捷列夫    俄罗斯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
赵连玉    大韩民国新万金中国文化院院长

十一、组委会秘书长:
袁  元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秘书长
   组委会副秘书长:
刘  忠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外联部副主任
杨  超   西安美术馆馆长
杜丽萍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主任
   组委会委员:
赵  茜   西安朝阳金点手工绘画培训中心主任
吴俊峰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艺术总监
(其他委员邀请中)

十二、时间及地点: 2012年7月中下旬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具体日期待定)

十三、活动组别
(一)、幼儿组:4—6岁;  (二)、少儿A组:7—9岁; (三)、少儿B组:10-12岁;
(四)、少年组:13-18岁; (五)、特邀组:18周岁以上。

十四、评比细则
(一)参赛要求:
1、书法、绘画、工艺类:国画作品尺寸不限;油画作品53*45.5cm以内;其它作品4开或8开;作品形式、表现手法不限,自主创作、强调原创性,切勿机械模仿或照搬。
2、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接受组照,每组不可超过6幅,参赛作品只可调整明暗或剪裁,可以对作品的色调、反差做少许调整,不得用软件进行加工;
(2)作品规格一律为8R(说明: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参赛件须在TIFF格式20兆以上,数码、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均请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投稿;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所牵涉到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请自行解决。

(二)评选标准
1.作品独具创意、构思巧妙;  2.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作品的美观性、完整性;    4.作品的艺术性、健康性。

十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组(含特邀组):
1.金奖:1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2.银奖:2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3.铜奖:3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4.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构图、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二)指导教师颁发:《最佳指导奖证书》、奖品;
(三)组织机构颁发:《最佳指导组织奖证书》;

十七、其它
(一)全部参赛作品不退还由主办方收藏,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二)组委会为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拍摄与使馆官员、主办方嘉宾的集体合影照,拍摄制作现场活动及《颁奖典礼》光盘。
(三)全体获奖指导教师、学生具有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教师会员和小会员的资格,并可优先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组织的各项国内国际活动。
(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获奖选手的肖像权、使用权、姓名使用权(仅限于活动推广宣传);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五)本项活动不收报名费,报名后组委会寄发现场活动日程安排及相关资料。
(六)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5月20日 ( 作品登记表附后)
(七)现场活动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6月10日(报名统登表附后)。

十八、组委会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一)组委会咨询电话:010—65262166 (兼传真)   010-65267631
(二)组委会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64号316室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三)邮政编码:100006
(四)联系人:  罗老师 13910675099    袁老师13671284776   刘老师13691404692

十九、现场活动简介
(一) 出席嘉宾:外方主办国大使馆官员,中方主办机构负责人,组委会评委会代表,中外媒体记者等
(二) 现场活动简介:
1、 与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集体合影(免费赠送每位学生);
2、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作品交流展”开幕式,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与学生代表剪彩、致辞;
3、 “颁奖典礼” 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为获奖师生、单位颁奖,一起观看演出,集体谢幕后与参演学生合影留念;
4、 集体创作数幅美术作品,赠送主办国驻华大使馆收藏留念;
5、 参观游览活动等;
6、 活动中媒体记者予以全程拍摄报道。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组委会(代章)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6-18 02:29 , Processed in 0.12289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