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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提出校外实践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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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5 21:1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北省教育厅提出校外实践硬指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31日   来源:湖北日报


    10月26日,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培训会在京山结束,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
    湖北省教育厅提出了校外实践硬指标:从本学期起,全省中小学都要切实将校外实践活动排入课程表,学校集中组织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一般每学年小学生不少于一周,初中生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生不少于30天,校外活动时间从综合实践课时中安排。
    湖北省教育厅提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活动统一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综合各类在学校开设有困难的课程,例如“三防”、“法制”、“劳技”、“科技”等教育内容纳入活动中心的课程范围,为中小学的全面开课提供服务。活动中心不得举办以应试教育为目的的各种形式的“奥赛班”、“培优班”和“文化补习班”。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不得利用中心场地开展经营性创收活动,不得以出租、出让等方式改变中心场地用途。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物品的集体活动及特长培训,经核准后可适当收取成本费。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
    据介绍,目前全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正在全面完善中,其中有65个省级项目,省级财政已投入90余万元。省教育厅今后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各地活动中心建设。(记者 王晶 通讯员 黄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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