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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莉 文章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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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融合教育思想的影响下,
英国的学前融合教育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本文从教育政策、教育参与人员及教育实践等方面对英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作了概述,
旨在为我国的学前融合教育提供借鉴。
【关键词】英国学前融合教育;
特殊教育绿皮书;
沃诺克报告
多年来,
英国社会一直关注特殊儿童的教育。自 1978 年沃诺克报告(Warnock Report) 提出以来,
英国整个特殊教育政策开始向融合教育发展。英国在其早期教育原则中明确指出:
“幼儿不能因种族、文化或宗教、母语、家庭背景、特殊的教育需要、缺陷、性别或能力不足而遭到排斥或被置于不利地位。”(宁征, 2001) 本文拟从近年来教育政策发展、教育参与人员和教育实践等方面简述英国学前融合教育的现状,
为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英国学前融合教育政策
英国的教育政策重视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的获得,
重视对特殊儿童的全方位教育和保育,
也考虑到家长参与以及家长与专业人员合作的重要性,这对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0 世纪 70 年代,
英国政府提出要关注学前儿童的早期健康和发展,
对儿童早期发展存在的困难进行鉴别,
还要关注儿童家长及专家参与的重要性,
强调训练者应从儿童的利益出发,与儿童家长合作,
同时从其他专家处寻求帮助及引导。1978 年沃诺克报告的提出使融合教育成为英国特殊教育的核心政策。在这个报告中,
融合教育按层次由低到高被分为:
场所融合,
即在普通学校中为特殊儿童提供专门服务,
但特殊儿童不属于普通班级成员;
社会融合,
即特殊儿童在普通班学习美术、音乐、体育等课程;
功能融合,
即特殊儿童成为普通班级中的一员,
教师全力帮助特殊儿童,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服务。1997 年,
英国政府颁发了特殊教育绿皮书,
要求所有学前儿童均要在普通学校注册,
同时建议优先考虑对存在感官障碍、肢体障碍或中度学习困难儿童的融合教育。2001 年,
英国政府提出了特殊教育实施章程,
提出要在学前教育环境中对学前特殊儿童进行诊断、评估,
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该章程规定,
一旦儿童被鉴别出存在特殊教育需要,
教育者应及时采取早期干预措施。该章程同时赋予儿童家长更多知情权,
也强调要成立有效的多学科工作小组,
为特殊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
二、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参与人员
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强调多机构间的互相合作。学前融合教育需要教育、卫生、社会服务、志愿者机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儿童家长的参与。这些融合教育参与者分别具有不同的职责,
他们的相互合作促进了学前融合教育情境下特殊儿童的发展。在教育部门中,
参与学前融合教育的专业人员包括教育心理学者、早期特殊教育支持教师、视/ 听/ 语言障碍行为支持教师、融合教育协调员以及学习辅导教师。这些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参与学前儿童的法定评估,
鉴别学前儿童的发展困难状况,
为融合教育教师及家长提供教育建议,
并为融合教育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其中融合教育协调员和学习辅导教师承担着重要的任务。融合教育协调员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学前特殊儿童的特点,为儿童提供可获得的资源;
对融合教学提供建议,进行融合教学示范,
监测融合教育政策的实施质量及效果;
为教师提供专业建议,
帮助教师正确处理与特殊儿童及同事的关系,
为教师提供专业培训;
与特殊儿童家长保持合作关系等。学习辅导教师必须了解学前特殊儿童的不同需求,
与教师讨论对儿童有利的课程安排,
增加儿童学习主流课程的机会。同时,
学习辅导教师还应经常使用开放式问题向儿童提问,
鼓励儿童讨论所学知识及他们理解的内容,
为儿童提供分享展示的机会。学习辅导教师必须记录儿童的学习成果以及所提供的支持策略对儿童的影响效果。此外,
学习辅导教师要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
互相合作,
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
卫生部门的参与人员包括一般干预者、健康状况巡访员、儿科医生及儿科顾问、学校健康服务人员、言语语言治疗师、生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听力/ 视力学家及临床心理学家,
还包括其他参与人员,
如儿童精神疾病护士、精神疾病顾问、心理治疗师、咨询师和其他领域工作者。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主要在幼儿入学评估中提供医学方面的评估诊断以及干预意见,
具体责任包括:
鉴别儿童生理问题,
对儿童的特殊需要进行鉴别和诊断,定期监测儿童发展状况,
及时与儿童家长联系,
为家庭提供合理的干预训练策略,
监控干预训练过程及特殊教育服务质量等。
社会服务部门中参与融合教育的专业者为社会工作者,
他们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通常与专家小组一起工作,
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一些专业技能和资源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服务。如果儿童家庭在为特殊儿童提供适当服务时出现困难,
社会工作者会评估儿童家庭的困难情况,
为儿童家庭提供指导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可以就某些问题指导儿童家长向相关机构或专家求助。在某些家庭得到有关机构或专家的帮助后,
社会工作者会经常对这些家庭作巡访,并提供适当的支持。总之,
社会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在家庭情境中对儿童进行评估,
并提供相应的干预支持,
推荐儿童到相关机构接受服务,
监控儿童及其家庭情况,
向家长提供建议等。
志愿者支持机构通常是一些慈善机构。志愿者机构主要负责向公众宣传融合教育观念,
为特殊儿童提供午餐,
对融合教育者进行培训,
为融合教育研究者提供研究数据等。
三、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实践及其存在的不足
自“融合教育”概念被提出以来,
英国的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日益受到关注,
学前特殊儿童逐步走向主流学校,
参与普通同伴的学习活动。
在英国,
教师注意充分发挥学前特殊儿童的学习积极性,
全方位调动儿童的能力,
进行有效教学。在教学过程中,
教师注重儿童多种智能的参与,
通过儿童喜欢的教学方式吸引儿童参与学习活动,
并引导儿童思考问题,
解决问题。针对具有不同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教师采用的教学策略各不相同。比如,
对需要培养听觉技能的儿童,
教师主要采用讨论、口头反馈等方法;
对需要提高视觉能力的儿童,
教师主要采用看录像、绘画等方法;
对需要加强运动知觉能力的儿童,
教师在教学中经常让儿童触摸教具,
进行实际操作,
促进儿童对活动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英国学前融合教育取得了很大进步,
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日益受到重视,
促进了全纳教育思想的推广和传播,
但是离真正的全纳教育还有一定距离。英国学前融合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同样值得我国学前教育研究者思考。
Scruggs和 Mastropier(1996)对教师的融合教育观念进行调查,
发现仅有 40%的教师认为融合教育对大多数儿童而言是现实可行的目标,
认为自己已具备相关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不足 1/3。如果教师没有接受足够的培训,
缺乏专业知识技能,
缺少相关资源支持,
英国政府正努力开展的融合教育实践将很难进一步发展。政府部门需要调拨更多资金用于融合教育实践,
培训更多专业教师,
为融合教育实践提供更多支持。
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虽然在英国日益受到重视,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实证研究,
无法证明融合教育的绩效,
教师对融合教育的利弊众说纷纭。例如,
有的教师认为融合教育对特殊儿童大有裨益,
却影响了正常儿童的受教育情况。因此,
开展大量的融合教育实践研究,
提供更多令人信服的研究资料,
有利于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
促进融合教育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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