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能。但令人遗憾的是,如今部分学校的所作所为与这一基本职能的履行相去甚远,甚至完全相悖,很少考虑学生的特点、需要及权利,它们追求的主要目标实际上只有一个,即按照升学率来排名的学校地位。为了提高或保住这种地位,学校便对学生进行无穷无尽的考试训练与没完没了的考分排序,至于培养学生想像与创新的能力、自由与平等的精神、关心与负责的态度,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等,统统被抛在一边。于是,学生的书包负载越来越重、休息时间越来越少、心理压力越来越大,许多学生经常处于紧张、焦虑乃至厌学的情绪之中,其结果是学校不仅没有成为学生赖以成长、发展的精神家园与生活乐园,反而成了阻碍学生潜能发展、伤害学生自尊、压抑学生个性、扭曲学生人格的场所。
以学生发展为己任的学校对学生的发展不负责,这实在让人费解。而更让人费解的是,这一现象历经多年,一直延续到今天,期间虽然不断受到教育理论工作者、社会各界乃至学校的校长和老师的严厉批评,但仍没有明显改观。
诚然,我们很难苛求学校完美无缺地履行自己的基本职能而不出现任何问题,但在“对学生的发展负责”这样一个基本性问题上,我们的学校竟会如此普遍、如此持久地产生如此严重的问题,则令人十分忧虑,也让我们这些所谓的教育理论工作者十分难堪。我们不能不追问:它为什么会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症结究竟何在? 二 一种观点认为,学校之所以会片面追求升学率、过度使用考试手段、不对学生的发展负责,主要原因在于学校对其基本职能的把握上的偏颇,即是说,是由于人们过分强调了学校为社会选拔人才的职能而忽视了帮助学生身心发展的职能的缘故。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对两种职能的履行要保持一种适度的平衡。
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需要讨论的。这是因为,对学校而言,帮助学生发展和为社会提供人才这两项基本职能不仅是一项也不能少的,而且,学校对于这两项基本职能中的任何一项职能的履行都是多多益善、优优益善的。我们既不能说学校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必须“适可而止”,不可过度;也不能说学校在为社会提供人才方面应当知足常乐、保持限度。因此,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着一个需要平衡或协调的问题。事实上,这两项基本职能的履行本来就是紧密关联的。很难想像,一所学校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这些学生却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同样,一所学校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有用人才,但这些人才的身心却没有得到健康发展。
这里特别需要辨析的是与选拔人才联系在一起的“考试”问题。无疑,既然为社会发展提供有用人才是学校的一项基本职能,那么,通过包括考试在内的手段来甄别与选拔人才这件事本身便是无可非议的。只要学校对学生进行考试的目的确实是为了甄别与选拔社会发展所需人才,那么,进行考试恰恰是学校履行其基本职能的体现,也是学校的社会责任的体现。
但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学校几乎每天都在对学生进行考试训练,并明里暗里地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好差优劣的等级排名,这就使得考试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并因此使我们对考试的目的产生了怀疑。
第一,虽然甄别与选拔人才可以采用考试的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选拔与甄别人才就必须对学生进行大强度、高密度的考试。一旦考试成了学校的一种大强度、高密度的日常性活动,一旦考试训练在相当程度上代替了知识学习与能力发展,一旦考试成绩成了学校始终悬架在学生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考试过程对许多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相信这种考试的目的真的在于甄别和选拔社会发展所需人才,而不得不怀疑这种考试另有企图了。
第二,当考试被作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工具而被滥用时,也就很难再成为甄别与选拔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有效手段,因为大凡围着考试“指挥棒”转的学校,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育人工作放在次要的甚至可有可无的位置上。在这样的学校中,学生更多地感受到的是没有尽头的残酷竞争,而不是充满人情的深切关怀;更多地意识到的是考试知识点的极端重要,而不是理想、创造及责任的不可或缺。与此相应,这些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也就普遍既缺乏想像力与创造力,又缺乏爱心与责任心,他们往往只关注自己的利益,而很少考虑他人处境、集体荣誉及社会期待。这样的“人才”满足不了用人单位与国家对于人才的素质要求,这已经被近些年来学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的应聘情况以及到用人单位后的工作状况一再表明。
因此,没有证据可以表明,如今的许多学校是一心为了甄别与选拔人才,才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不负责任,从而“逼迫”学生进入“考试地狱”的。把学校对学生发展不负责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对学校的基本职能把握上的偏颇是缺乏解释力的,而且也很难根据这一归因而设计出促使学校改变对学生发展不负责的行为的具体办法。 三 如果说上面这种观点所质疑的还只是学校的工作水平的话(没有把握好对两种基本职能的履行的适度平衡),那么,下面一种观点便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学校的道德水准。
这种观点认为,许多学校之所以会片面追求升学率,以至于阻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主要是因为这些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缺少对作为“人”的学生的尊重,缺少对作为“身心发展中的人”的学生的爱心,他们无视学生也和自己一样,是有着个人的尊严、愿望及权利的人,因而在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总是把学生抛在一边,很少设身处地从学生的立场和视角考虑问题。因此,在这种观点看来,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在于加强对校长与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养,使他们对学生怀有一颗爱心,真正把学生当作人,从而尊重学生的人格、维护学生的尊严、考虑学生的正当需求、保护他们的权利、减轻他们的过重负担、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
从理论上讲,这种观点似乎也没有错,但并没有触及到问题的实质,所提出的解决办法也未必有效。
第一,如果把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那实际上就是对校长和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总体上的否定,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就没有问题,不需要提高。
第二,如果说从学校中存在着对学生发展不负责的现象可以看出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话,那么,应当进一步探询导致产生这种问题的深层原因。
第三,即便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存在问题,指望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来解决问题,则也未免带有理想化色彩。众所周知,以校长和教师为对象的职业道德教育并非始自于今天。事实上,这种对“人类灵魂工程师”进行的“灵魂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在进行着,被一而再再而三地予以强调,并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实施。同时,这么多年来,教育理论工作者、社会各界以及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自身对于片面追求升学率之危害性的抨击不可谓不猛烈、批判不可谓不深刻,对于校长和教师的“教育之爱”的呼唤不可谓不强烈、期待不可谓不真切,但却始终收不到显著效果,片面追求升学率之风始终没有真正衰减下来。
因此,把学校对学生发展不负责的主要原因归结为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是缺乏足够解释力的,根据这一归因而采取的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的解决办法也是收效甚微的。 四 学校之所以对学生的发展不负责,就校长和教师自身而言,说到底是利益驱动使然。也就是说,校长和教师是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或者避免自身利益受损,才不去考虑学生身心发展需要而片面追求升学率,并将学生带入“考试地狱”的。
这里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在部分地区,由于学校的升学率高低与考试成绩排名已经成为影响校长的晋级、名誉及地位等切身利益的重要因素,因而,学校的升学率高低与考试成绩排名自然就成了许多校长的关注焦点和实际上的首要工作目标,通过连续不断的考试安排来强化教师的应试指导意识与指导技能便成了部分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同理,在部分学校,由于所教班级的升学率高低与考试成绩排名已经成为学校考核、评价教师的一项基本依据,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的奖金、晋级、名誉及地位等切身利益,因而,升学率和考试成绩排名自然就成了部分教师的关注焦点和实际上的首要工作目标,通过日复一日的考试训练来提高学生的应试技能也就成了部分教师的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久而久之,考试便成了部分校长和教师不能丢弃的一种基本手段,甚至成了一种惯常的学校生活方式。至于这样的考试以及大强度、高密度的应试技能训练是否会妨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就不在校长、教师的关注范围之内了,因为这同校长和教师的切身利益并无多少利害关系。其结果,校长和教师也许能通过考试而获得利益(有时也未必能获得利益),学生却因考试而备受折磨(在某种意义上,校长和教师自身也备受折磨)。
这里的关键洞是“切身利益”。人的许多行为一旦同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联,便会变得复杂起来,以至于对这些行为的分析也常常很难施以简单的、非此即彼的道德判断。此处对于学校对学生发展不负责的行为的分析,也不例外。一方面,作为一种教育伦理、作为一种理想状况,我们也许可以要求广大校长和教师把自己当作一只春蚕、一枝蜡烛,要求他们一切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完全不要考虑个人利益。但另一方面,作为生活于现实社会中的活生生的人,绝大多数校长和教师或多或少都是会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的,很难做到完全的彻底的“无私”。尤其是当这种切身利益关乎自己乃至家庭的生存状况时,更是如此。此时,校长和教师便会陷于一种“选择的困境”,感到取舍的两难:是选择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行为,还是选择有助于获取切身利益的行为。
为此,要想使学校切实履行其促进学生发展的职能,要想使学校真正对学生的发展负责,我们虽然仍然需要加强对于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他们帮助学生发展的责任感,但与此同时,还必须进行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使得校长和教师切身利益的获取同其促进学生发展的实绩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保证致力于促进学生发展的校长和教师能够真正得到“实惠”、得到更多的“实惠”。从理论上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这两者同等重要,但在当下,在人们的切身利益诉求普遍变得前所未有的强烈的情况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似乎更为关键,因为若不进行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不使校长和教师切身利益的获取同其促进学生发展的实绩紧密关联起来,则所谓的职业道德教育到头来还是会一如既往地流于空谈、收效甚微。
以促使校长和教师真正对学生发展负责为目的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而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这不仅是因为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所伴随的利益调整可能会导致一定的利害冲突,而且是因为这种改革与创新不会仅限于校长和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本身,还会涉及到教育中其他相关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诸如考试制度、教育管理体制、教育人事制度、学校资源配置制度,甚至还涉及到教育外部的社会环境和传统文化的改造。所有这些,都会增加制度改革、创新的复杂性和难度。但不论如何复杂与艰难,只要想一想中小学生的沉重书包和惺忪睡眼,想一想这些中小学生将肩负起民族复兴的重任,我们就应该坚决去做、尽快去做这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热情和毅力,而且需要教育界内部和外部共同努力。
教育最终是由终日置身于教育实践第一线的校长和教师完成的。只有当校长和教师对学生的发展切实地负起责任来,我们的教育才会有真正的希望,我们的下一代才会有真正的幸福,我们的民族也才会有真正的未来。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使校长和教师切身利益的获取同其促进学生发展的实绩紧密关联起来,让校长和教师专心致力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也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理论工作者应关注并为这种制度设计提供具体的科学论证和基本架构。 来 源: 《教育研究》2007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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