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快乐地战胜应试体制——一个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来信》
《读写月报.新教育》第九期——快乐地战胜教育体制。此期读来一点也不感觉到快乐。之所以不快乐,并不是因为教育体制的难以战胜,而是因为让我隐约感觉到教师、家长乃至整个社会的另一种难以拯救。 我并不是想玩什么文字游戏,而是想弄清楚这两个概念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两个概念一直让我处在云里雾里。词典上解释得很简单,大多解释为组织、制度。为了更进一步理解,在百度上搜索。体制,从管理学角度来说,指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指的是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结合体、统一体,它是由教育的机构体系与教育的规范体系所组成。 基于这些解释,我认为教育体制可以理解为“教育的组织形式的制度”。这种解释依然很抽象,但有一点很明确,教育体制跟教育政策、教育法规有直接关系,如果教育体制不好,那就说明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有问题。所以人们批判的应试教育体制,实际上是批判有关应试的教育政策或规定。于是有了这样的声音,周国平说:不公平是体制造成的;木棉说:体制对生命的破坏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学校已不是一种自然的存在,而是扭曲的怪胎:阿肯也说:教育制度如不公正,每个人都会是受害者。相信,他们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人,也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行的教育是相当失败的,之所以失败,罪魁祸首是这个千刀万剐的教育体制,具体一点说是这个应试教育体制。 如果以上观点成立的话,那么我们必须面对第二个问题。 科举之后,中国教育制度的建立都是借鉴或照搬外国的,或欧美或苏联。如果说西方良好的教育制度是建立在千辛万苦的基础之上,几经曲折才走向成熟,那么中国的教育制度则应该少走了这许多弯路。所以从理论和形式上讲,中国不可能建立一个落后的教育制度。翻开新中国教育档案,从1949年《“要借助苏联经验来建设新中国的教育”的决定》到1956年《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从1958年的《教育方针》到1963年《关于讨论试行全日制工作条例草案和对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问题的几个指示》从1978年教育部决定:高考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到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到1990年《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从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到1999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从免费教育的提出到远景规划的制定。想想看,每一项制度的建立和出台几乎都无可厚非,哪怕是千夫所指的文革教育,如果单从制度理论上看,也是有理有据。 也就是说,我们的教育制度根本不存在什么错误,即便有问题,也是在不断修正的。但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新中国几十年来的教育确实让人惨不忍睹,问题在哪儿? 从80年代末开始,中国教育的文字出现最多的字条是“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之后,应试教育便成了千夫所指。但大家要明白一个事实,在此之前,中国所有的教育制度中,根本没有一条这样的规定:中国要走应试教育路线。应试教育一词完全是为批判前者而创造的新词。既然制度中没有应试教育的规定,那为什么我们的教育却出现了一个应试教育的现实呢?有这么一句话,说当前的教育是“素质教育喊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抓得扎扎实实”。相信没有人会会提出什么异议,因为这是事实。但是这句话我们完全可以作如下分析:“喊”代表着理论和政策,“抓”代表着执行和操作,也就是“喊”得没错,而是“抓”错了。所以教育的失败并不是体制的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批评的不是体制而是执行者。俗话说:好经念歪了。 我的这种观点一定会得罪一大批人,为了强化我的观点,我们再做一个推断。假设我们认定教育体制有问题,那么批判一定要到人,看看是谁把这个教育体制搞成这样子。是教育部的决策者?很显然不是,因为素质教育他们喊得最凶,而且他们不可能亲自去抓应试教育;是教育厅或教育局的管理者吗?好像也不是,他们只是上传下达,甚至下达严禁补课这样的素质教育禁令。(或者说,尸位素餐的人虽然没有功,但也不能把屎盆子都扣在他们身上)那不是他们,又是谁呢?是政府?好像有点不贴题。于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貌似有理的体制批评实际上找不到具体对应的人。 “补课”是应试教育代表特征之一,那我们就看一看这个基本特征是谁制造的?是教育部的人或是教育局的人吗?我们既抓不住证据材料又找不到目击证人。很显然不是这些教育体制的制造者。是学生?肯定不是,他们是受害者。是家长?有点智子疑邻。那又是谁呢?尽管作为老师我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但这个责任是推不掉的。学校和老师应当承担主要的应试教育责任,而不是把责任推给那个抽象的体制。(暂且让学校和教师背这个黑锅) 我们再做一个比较,中国大陆的教育和台湾的教育应该属于两种体制。但这两种体制下的教育结果却是惊人的相似,课业负担过重,考试压力过大,厌学现象严重,生命个性丧失。为什么?因为我们有着相同的文化根基。 在很多人看来,奴性有两种解释,一是卑躬屈膝,二是颐指气使。因为不平等才有了奴才和主子。但是我认为,奴性还有两种解释,一是不尊重规则。陶行知说:我们民族最大的病根,是数千年传下来的无政府脾气。那凿井而饮、耕田而食的农民,连团体里都充满这种脾气。要想铲除这种病根,非有严明的纪律,否则一盘散沙之民族难幸存。我把不尊重规则看成是奴性,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但实际上,不尊重规则正是一种奴性表现。一个闯红灯的人,不仅仅是一种行为上的违法,更是一种私利欲望的满足,而且是一种蔑视他人抬高自己的心理状态。中国的法制社会之难正因此国民奴性。奴性的另一种解释是:推卸责任。前两天出了一次小车祸,我和对方发生激烈的口角,口角的目的就是想把事故责任推给对方,面红耳赤之余,我还想极力隐藏自己的错误,比如我理直气壮违心地说我刹车了,打转向了等等。我还是单位里的副校长,平时总抱怨权力太小,没办法进行管理。但是,一遇到麻烦事,我总是向领导那一交:你看怎么办?我很愿意承担荣誉,却很不情愿承担错误,难道这不是一种心理上的奴性吗?和“信访”一样,“推卸”也是奴性。 如果一个老师,一个校长都能把教育失败的责任推卸出去,那还有什么责任不能推出去呢?要知道体制是人创造的,没有奴性的人创造不出奴性的体制,一个奴性的体制也不会在一个非奴性群体中施行。记得李敖说过一句话,中国的宪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宪法之一,就看你拿它是不是宪法,这个“你”应该包括皇帝和草民。 为什么为数众多的种族里,被称为酱缸文化的却不多,是文化制约着制度,还是制度制约这文化?批评不等于救赎,那我们又如何做呢? 法律上有四项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套在教育管理上,也可以理解为整个体制的四个环节。我们之所以把教育搞成这个烂样子,不是因为我们无法可依,而是因为我们一直都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以至于政令不通、欺上瞒下。所以教育失败之责任从教育部、教育厅到校长老师都罪责难逃。因为是这些教育的决策者、管理者和执行者把教育搞乱了,把板子单纯打在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 “平等、民主、博爱”的教育是人们的理想状态,但是这样的教育不是一句话喊出来的。几十年来,我们一直不缺少好的教育愿望,我们所缺少的只是一个好的执行过程。因为酱缸文化已经让我们习惯于推卸责任、蔑视制度。就像课程改革,教育部说学校执行不好,校长说教师素质不过,而教师又在抱怨决策管理的瞎指挥。整个教育链中都是相互的不信任。如此,我们的教育能搞好吗?面对文化,我们是那样的无能为力。 郎言君网友说:“先进的制度在落后的文化里有被消融的危险” “(当今社会)制度还能发挥作用吗?不能了,或者说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了;而此时,教育这个软蛋倒显现出了鲜艳的、强健的体魄,是教育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教育是使国家和民族走向民主法治化道理的根本途径”。看来,教育自救不失为一种无奈的救赎方式。事实上很多人都是用这种方式努力,比如梁卫星、郭初阳、刘助理等。早在民国时期,以蔡元培先生为代表的一大批人就以教育救国、教育独立的主张践行教育,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是,为什么最终却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事倍功半成了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缺少良好的教育秩序。那为什么我们总不能建立起良好的教育秩序呢? 更准确一点,我们缺少的不是什么良好秩序,而是最基本的秩序,因为我们连最起码的令行禁止不说假话都做不到。所以当今的中国最需要的不是什么自由主义,不是什么儒道文化,也不是什么陶冶心灵的宗教情怀,而是一个法治社会。这个法治社会不需要向那些先进分子看齐,而是要从最基本的“移木立信”开始,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开始,从最朴素的法制行为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