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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情淡出:刘庆邦小说的审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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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21:2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浓情淡出:刘庆邦小说的审美追求
刘成勇

要:刘庆邦是当今文坛坚持写短篇小说的作家之一,在近二十年的创作生涯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和审美追求。他作品中的复仇场面并不轰轰烈烈,而以灵魂拷问和精神逼迫的方式达到目的;由于父亲的缺席,在他的作品中形成了一种残缺美,一种辛酸的温馨美;无论复仇还是残缺,都不表现得激烈或是凄婉,而有一种韵味包涵在里面,就像火山不爆发出来,却始终让人感到力的存在。
关键词:刘庆邦;复仇;残缺;韵味

当今文坛,坚持写短篇小说且写得出色的作家不多,像汪曾祺、林斤澜、史铁生等,刘庆邦应该说是其中之一。但与他们相比,刘庆邦又有着自己的创作特色:题材上既写农村,又写煤矿;风格上既粗犷坚韧,又细腻缠绵。这与他独特的生活经历和性格有关。一九五一年刘庆邦生于河南沈丘,在这块大平原上他生活了十九年。这段生活为他日后的创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是他创作的深厚底蕴。其间,他失去了父亲、祖父和弟弟,生活的不幸,加之随后九年炼狱般的煤矿生活,刘庆邦的心灵磨砺得坚韧而锐敏,而他的“禀性中有着对美好事物的敏感和迷恋。”[1]因之,生活和个性的冲突使他选择复仇与情爱作为表现主题,而渗透其中的是他炽热的“乡村情感”,正如雷达所说:“如果说,农村的一半是他的根,他的魂,他的血源,那么,煤矿的一半便是这‘根’伸出的枝叶,是魂的寻觅,血的扩散。”[2]八五年发表于《北京文学》的《走窑汉》是他的成名作,代表着他创作由实向虚的转化,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家属房》、《宣传队》等则使他跻身于新写实主义派的行列,而近期的《毛信》、《响器》、《听戏》、《户主》等又明显偏向对中原乡土生活经验的诗意向往。这十多年来,他默默耕耘,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和审美追求,这就是体现在他小说中的复仇意志、残缺之美和传统韵味。      
一、复仇意志。从《走窑汉》开始,在《玉字》、《拉倒》、《血劲》、《人畜》等作品中,刘庆邦表现了一个复仇的主题。复仇是一种以极端的手段恢复被侮辱的尊严,摆脱精神压抑,获得心理平衡,从而达到某种血腥快感的行为。所以,复仇者首先是一个身体或心灵上的受害者:小蛾(《走窑汉》)、杨金城老婆(《拉倒》)被强奸,雄的老婆(《血劲》)与人私通,犹如在马海州们的心头上割了一刀;玉字(《玉字》)看电影回来的路上被人糟蹋,在身体和心灵上受到双重伤害;骡子(《人畜》)是无辜的,只因老样为发泄心中的怨气而刺瞎了它一只眼睛……生命必有一种精神支撑方能延续下去,生活才有意义和价值。对于复仇者而言,复仇意志就是他们的精神支柱,是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而去努力实现复仇目的的动力。复仇意志坚韧而强劲,近乎于一种宗教般的虔诚,有着不可磨灭的信仰力量,是顽强生命力的另一种呈现。它时刻煎熬着复仇者愤懑不平、狂热浮躁的心,促使复仇者义无返顾地走上复仇的不归路。
刘庆邦笔下的复仇故事多与性有关。对于马海州这些“常年在沉闷、阴暗的坑道里劳作”的矿工们来说,“最值得珍爱的莫过于女人,而最最可恨的是,当他们在地底下挥洒汗水时,人家在地面勾引他们的老婆(《走窑汉》)。”性是人的一种本能,那么对于性的侵犯者几乎也是一种本能的报复,这不仅是捍卫性尊严,更是捍卫人格尊严和做人的权利。他们的复仇目的坚定而明确:让侵犯者付出血和生命的代价。哈姆莱特的犹豫和动摇在他们身上是找不到的,复仇意志像跳跃的火苗时刻在他们的心头燃烧。生命是一张弓,复仇意志则是那弓上的弦。为了这种意志的实现,复仇者们采取了有悖常理、有时甚至是荒谬愚昧的做法。马海州用精神折磨的手段拷问和审判张清的灵魂,瓦解他的生存意志,直至他跳窑而死。玉字失身后,按人们的惯常思维,玉字应该死去。但玉字没有死,反而嫁给了轮奸她的恶徒之一马三,最终为自己报了仇。这种复仇很难说有什么社会意义,它体现的是善与恶、生与死、生命与尊严之间的较量,是人性的冲突和分裂,人格的变异和扭曲。但从民间立场来看,它无疑是复仇者最有价值的选择,也是为人们所认可的方式。杨金城老婆被大苹果强奸,队长调解,解决的办法是“吃米还米,吃面还面。”也就是杨金城可以和大苹果老婆发生一次关系,借此将事情“拉倒”。性爱的神圣呵护和复仇方式的荒谬之间形成巨大反讽。
         复仇应该说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场面,体现出生命意志的直接对峙和生命力的蓬然勃发。但在刘庆邦的作品中,这种场面是没有的。作者以一种冷静客观的态度,把“复仇方法改成灵魂拷问和精神逼迫,从社会性和人性的结合上设置情节和细节,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心灵化处理,步步紧逼,层层递进,”[3]使故事在一种意料之外却又是情理之中的设置中结束,复仇过程因此显得张力十足,而复仇本身也更具有理性色彩。时间在复仇中具有特殊意义:复仇意志不但不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瓦解,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发酵、膨胀。时间越长,复仇者内心的痛苦和焦灼也越强:心口上的伤使杨金城“脸上的忧郁神色一天比一天更厉害了,灰暗的脑门上开始横扯出皱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的多。”他没有接受大苹果的老婆,因此也没有和大苹果拉倒。最终,他用斧子将大苹果劈死在矿井下。生命因性爱而高贵,又因复仇显得微不足道。
         从某种意义来说,复仇是正义对邪恶的合理性反抗和摧毁。但读了刘庆邦复仇题材的小说,我们体味不出复仇的快感,却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失落和不安。《走窑汉》的结尾,马海州似乎达到了复仇目的,那么,他果真成了一个胜利者了吗?他不知道,在复仇过程中 ,所采取的手段(让小蛾一遍遍地复述被奸污的经过、在张清面前摸小蛾的乳房以羞辱张清等)犹如一次次在小蛾滴血的心头上插刀,在折磨张清的同时,也毁灭了小蛾的人格尊严,以致于她也跳楼而死。小蛾是无辜的,却成了双重受害者,自始至终她都是马海州的复仇工具。如果在复仇之前还有复仇意志支撑着马海州,那么,复仇后他将永远生活于忏悔和虚无中。
复仇意志作为生命力的一种体现,反映了刘庆邦对生活的一种理解,对人性的一种认识。在人性的开掘方面,刘庆邦的小说是独到而深刻的。
二、残缺之美。“残缺”作为一种审美意象,“不但可以给厌倦完美和谐形式的人们提供新鲜的审美寄托,增加审美活力和审美变异感,而且可以加深或者增添人类对自身的理解。因此,‘残缺’比‘完美’更能传达 人类的现代性本质和新的理性认识――残缺是绝对的,而完美只是相对的。”[4]那么,从“残缺”中,人们可以体验到一种独特、丰富而新鲜的审美感受,如断臂的维纳斯和烧毁的圆明园便是如此。在刘庆邦的小说中,“残缺”不表现为物像的构图上,而体现为家庭的组成方面。《种在坟上的倭瓜》、《毛信》、《谁家的小姑娘》、《拉网》、《户主》、《草帽》、《躲不开悲剧》、《小呀小姐姐》等小说中出现的家庭,都是无父无夫的。刘庆邦九岁时失去了父亲,在这种家庭中长大的他,对于无父生活的艰辛和困顿感觉是深刻的。所以,“残缺”到了刘庆邦的笔下,竟别有一种辛酸的温馨美。
童心是一个明朗、单纯的世界,是真善美的源头,是人生躲避苦难的精神家园。但因为无父,猜小(《种在坟上的倭瓜》)、毛信(《毛信》)、改(《谁家的小姑娘》)等的肩上加重了一分负担,内心也比同龄人多了一份忧伤和深沉,它既不同于王安忆笔下童年的悲观意识,也不同于余华对童年的绝望情绪,而写出了童年的另一种形态。生活过早地给她们开了个残酷的玩笑,世界在她们眼中有了别一种色彩,尽管如此,她们心中仍有着追求美好事物的强烈愿望。猜小在爹的坟前种了颗倭瓜,于是,对倭瓜的呵护和对爹的思念常交织在一起,构成了猜小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复杂的思想情感。在爹的坟前,她想起了给爹的耳朵眼儿里插石榴花的场面,这样想着:
猜小仿佛又看见了爹,她禁不住站在开满倭瓜花的坟前轻轻喊:爹,爹!不见爹答应,她才想起爹已经走了好几年了,爹永远不会答应她的呼唤了。但猜小不甘心似地仍喊:爹,我是猜小呀!您起来看看咱的倭瓜儿吧!这样喊着,猜小的眼泪就下来了
刘庆邦自身的经历使他与其说是与主人公有了共鸣,不如说主人公是他情感的载体,这种积极的参与意识使他对这类作品倾注了更多的同情和温爱。
毛信、改遇到的则是另一类问题:婚姻与爱情。这个“重大的有些吓人,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毛信》)”的问题起因于大人们的一句戏言,却把这些小女孩平静的心海搅起圈圈涟漪,以至于采取一些拙劣的,但对她们来说却似乎是高明而有效的做法(如毛信欺负钟明、改不要黑叔家的鱼等)以示不满和反抗。无父的现实是钟明同情毛信、也是大娘要把改提亲给黑叔儿子的原因。父亲在生活中的缺席也使得猜小、毛信、改、“我”(《拉网》、《户主》)承担起家庭长子的责任,这就使他们既有一种童趣美,又有一种成熟美。
扶弱济贫是民间社会所包含的最普通的价值情感之一。在这些“残缺”的故事中,民间社会和谐、完美,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仁义”是社会思想的基点,也是人们行为活动的准则。在他人的眼中,这些无父的孩子更多的代表的是父亲的身份,代替的是父亲的位置。因此,在与这些孩子的共处中,人们采取的是一种平等的对话态度,郑重而亲切。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无父的孩子从人们的关怀中补偿了父爱,体味到了父爱的温暖。《拉网》讲的是用大网捕河里的一条大鱼的故事。按照约定,每次捕鱼时,各家都得出一名男子参与。所以,身为家庭长子的“我”,在父亲和祖父死后自然而然地承担起捕鱼的任务。堂叔跟“我”说这事时,喊的是“我”的学名,“在我们家乡,长辈的人一旦喊你的学名,事情就比较郑重了,预示着他们将你当大人看了。”第一遍没拉着鱼,在要不要再拉一遍的问题上,大家也征询“我的意见。大鱼被捕上来,“切段分鱼的时候,我没有去,母亲去了。母亲分回的不是鱼头部分,也不是鱼尾部分,而是鱼的中段,是一段滚而细白的肉。”《草帽》则是另一意义上的关怀和帮助。矿工小范的妻子蓝翠屏在丈夫被炸死后摆了个馄饨摊维持生活。工友们约定,“每人每天买蓝翠屏一碗馄饨。一人一碗,全班十二个人就是十二碗,蓝翠屏的生意就可以支撑下来。”即使发不下工资,靠借贷过日子,他们也没有违背这个约定。在一幅幅细节性的画面中,笼罩着一股淳厚的乡风民俗之气,充溢着暖如春日的情意。
从“残缺”这一角度,刘庆邦展示了丧失亲人之后孤儿寡母生死相关、同舟共济的家庭生活。他没有大肆渲染因“无父无夫”而带来的生活的困厄,意志的消沉。相反,这样的家庭中有着比那些完整家庭更难得,也因此更见珍贵的情意。《拉网》中鱼分来后,母亲做了一锅喷香的鱼汤:
在喝鱼汤之前,母亲还有话说。母亲的话主要是对我姐姐、妹妹和弟弟说的,我也听见了。母亲对我姐姐说:“这鱼是你弟弟逮的,吃吧。”母亲对我妹妹和弟弟说:“这鱼是你哥哥逮的,吃吧。”
暖暖的、略带辛酸而欣慰的话语,不能不使我们感到一丝遗憾,而一种淡淡的美感也便在这遗憾中产生。
刘庆邦从自身经验出发,以审美的视角观照那些不幸的家庭,以真诚的笔墨去写人生中的不幸之幸,表现了透明的人性美和浓郁的人情美。
三、传统韵味。“韵”是中国传统美学的一个范畴,既指有“余意”的审美意象,也指情境相生的一种审美氛围,即所谓“大声已去,余音复来,悠扬宛转,声外之音。”[5] “韵”寓于简易闲澹之中,而有悠远绵长之味。它要求文字的朴实无华,感情的平淡自然,即与作者的文化性格有关,又受作者心理素质的影响。在这方面,影响刘庆邦最大的是他的“女儿情结”。
刘庆邦在《关于女孩子》中说:“如果有这样一道测验题:你认为人类世界最美的是什么?我将一笔一划填上:‘少女’”。[6]有了这种心理素质作底色,我们在他的作品中领略到了淡雅、明净、细腻、含蓄。纵观刘庆邦的小说,怀着对少女迷恋却圣洁的情感,他写了一系列年龄不等的女性形象:即有十一二岁的少女,也有年过半百的娘亲,勤劳、能干,有着东方女性的传统美德和精神气质,但写得最美的,还是爱情之花悄然绽放的那一刻:向往、恐慌、矜持、羞涩。因此,情窦初开的少女、少男就成为他的审美对象。
这些爱情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还得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这种爱情模式本身就是一个传统的命题,礼教和规矩限制“对象”不能经常见面,不能作情感上的交流,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之间的牵挂和渴望,于是,有关对象的一切:脱的坯、做的鞋、甚至名字也镀上了一层爱情的色彩。周文兴(《夜色》)一听人家说“高家庄的那闺女”,“心中就生出一种悠远的情思,全身心都美得很。”几个小孩子指着周文兴,却喊他对象高玉华的名字,他装出很生气的样子去追他们,越追小孩子们越喊,其实呢,“周文兴一点儿也不生气,孩子们把他喊成高玉华,等于向全世界宣布他和高玉华跟一个人一样,他小子心里幸福得很哪。”夜里睡觉,他默念着高玉华的名字,“先是唤三个字,后是唤两个字,再后只唤一个字。字唤得越少,他心里越颤颤。”守明(《鞋》)的妹妹无意中叫了一下“那个人”的名字,“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这样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是在画面流畅贯通的气势中,在人物随外界环境变化而产生的情绪中,自然而然的一种心理反应。它只是点到而止,不同于外国小说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和心理独白。
梅尧臣说:“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7] “平淡”不是说无味,而是要平中见奇。刘庆邦的小说,事是平常之事,情是人之常情,他选择了生活中的某个“光点”[8],运用自身经验和艺术想象力,“把光点加以扩张、发挥、升华,”[9] “炼出生活中人生的意味和艺术的光辉。”[10]这并不是说对于某个细节的大肆渲染和感情的泛滥。事实上,刘庆邦对感情是节制的,表现为人物形象则是“发乎情,止乎理”。《夜色》中,高玉华夜里偷看周文兴帮她翻坯,被周文兴发现:
当他向高玉华接近时,高玉华又向前走去。他舍不得高玉华走,只得站下。只要他站下,高玉华就站下。他们在夜幕下走走停停,没有接触,也没有分开。在走动中周文兴嗅到了高玉华的体香。停下来时,周文兴听到高玉华有些急促的呼吸。高玉华还咳嗽了一下,她咳得轻轻的,像是用咳嗽告诉周文兴,她真的是高玉华。
这是一种纯然精神上的沟通,是心与心之间的呼喊和交流,情爱逾越了性爱,理智压迫着情感。其实高玉华长什么样,周文兴并不清楚,只是听别人说而留下的一个概括的印象,“高玉华好看,脸好看,腰身好看,干起活来也好看。”因此,与其说是对恋人的渴望,不如说是对爱情的向往,使得名字、坯、鞋在恋人的眼中不再是单纯的物象,而成了爱情的象征和恋人的替代物。这种爱情是典型的传统式的爱情:热烈而含蓄,渴望而节制,两情相悦而不是死去活来,既是对逝去年代美好情感的怀念,也是对当前性爱题材泛滥的反驳。
刘庆邦自己认为“短篇小说关注的表现的就是一些微妙的东西,是细微的,又是美妙的。”[11]阅读刘庆邦的小说,无论是写煤矿还是写农村,也无论是写复仇还是写情爱,这种细微而美妙的东西都贯穿其中,其实这就是韵味。尽管人物内心世界波涛翻滚,他总是平淡冷静,把“激烈的事情用平和的语言说出,把激烈藏在里头。”[12]这正与传统所说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相吻合,我称之为“浓情淡出”。遮蔽在文章平静节律之下的,是一颗颗滚烫的心在怦怦跳动,好像火山下的岩浆,虽汹涌奔腾,但在火山口看到的只是缕缕灰尘,让人始终感觉到一种力的存在。他的语言简练、含蓄,朗朗如白话,蕴含着清新的泥土气息,描神绘物,宛在目前,如《野烧》中的一条黄狗:
黄狗似乎也自己这样空嘴而归对于三位贪吃的哥子不好交帐,它显得很抱歉,远远地就塌下眼皮,低下头,前腿一伸,卧倒在地,自我解嘲似地回过头来啃自己的背
这样的文字描写,如同中国画中花前月下必有一蝶一虫一样,在意境的宁静平和中,增加了画面的动感,强化了视觉效果,浑然天成,犹如天籁之音。
如同他有意师法的沈从文、汪曾祺一样,刘庆邦的写作并不与时代合拍,关注的不是“当下”的生存状态。他的根扎在传统这块厚土中,他的营养来自故乡的大平原,生长的尽管有些缓慢,但扎实、茁壮,不会因一时的旱涝而枯萎。刘庆邦称写小说要老老实实地写,这不仅是他个人的创作态度,更是对当今浮躁文坛的一种警示。

1〕〔6〕刘庆邦.关于女孩子〔J.作家93.2
2〕雷达.季风与地火——刘庆邦小说自选集〔M.河南文艺出版社99年版

3〕刘庆邦.短篇小说的种子.北京文学〔J97.9
4〕吴炫.否定主义美学〔M.吉林教育出版社98年版
5〕〔7〕转引自叶朗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8〕〔9〕〔10〕〔12〕刘庆邦.老老实实地写·代序——走窑汉〔.M〕文化艺术出版社91年版
11〕刘庆邦.生长的短篇小说.北京文学〔J2001.7




写实与诗化的双重变奏
——刘庆邦短篇小说论
段崇轩

徘徊在乡村、城市与煤矿之间
刘庆邦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这虽不是官方的正式封赐,但却得到了文坛和读者的认同、传播。三十多年来,他以自己谙熟的乡村、煤矿和城市生活为题材,源源不断地发表了两百余篇短篇小说,有二十多篇获得鲁迅文学奖、《小说月报》“百花奖”、《人民文学》奖等奖项,其数量之多、质量之优、影响之广,在新时期文学中可谓“威震一方”。作家王安忆说:“我甚至很难想到,还有谁能像刘庆邦这样,持续地写这样多的好短篇。”评论家李敬泽称:“在汪曾祺之后,中国作家短篇小说写得好的,如果让我选,我就选刘庆邦。”①新时期以来的短篇小说发展,越来越走向多元化,倘若说史铁生、韩少功等体现了一种“启蒙式”的精英文学写作的话,那么刘庆邦则代表了一种“入世式”的底层文学创作,凸显了底层文学所能达到的广度、深度和高度。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已经很少有“单项”写作的小说家了,刘庆邦自然也不例外。他是一个把文学当作生存方式和生命追求的作家,不可能只满足于一种小说文体。他出版了《断层》《平原上的歌谣》《红煤》等七部长篇小说,颇受好评,但比起同时代那些长篇小说杰作来,还难以争锋。他发表了《卧底》《神木》《到城里去》《月光依旧》等三十余篇中篇小说,有数篇获得重要奖项,而在蓬勃发展的中篇小说潮流中,也被淹没而无闻了。这些长、中篇小说,同样表现的是乡村、煤矿和城市生活。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局限,不可能样样占全。刘庆邦的优势更多地表现在短篇小说上,体式凝练、情节精彩、意蕴丰盈,有一种深厚动人的激情、温情和魅力,是一种经典艺术,在短篇小说苑中可谓独具风采,赢得了各个层面的读者特别是大众读者的青睐。
文学是生活之源,这对现实主义作家来说,是一条普遍规律。在五十年代出生的一批作家中,刘庆邦生活阅历之丰富、多样,是令许多作家羡慕的。他一九五一年出生于豫东平原农村。这是一块古老广袤而又动荡多变的土地,又是一方传统文化深厚、民情风俗兴盛的沃壤。父亲在旧军队的经历,成为压在全家头上的阴云,在村里很受压抑。刘庆邦九岁丧父,得到的父爱极少。母亲带着六个未成年的子女辛勤劳作、艰难度日。刘庆邦是家里的长子,上有姐姐下有弟妹,全家的希望寄予一身,使他深感“使命”之沉重。但“文革”暴发打碎了他的大学梦,初中只读了两年就回乡成了农民。十九年的乡村生活,一系列的农村变迁,一个普通家庭的艰难岁月,成为刘庆邦最主要的人生积淀和文学资源。从他的《远足》《鞋》《平地风雷》《春天的仪式》《梅妞放羊》《响器》等作品中,可以窥见他刻骨铭心的乡村生涯。一九七○年偶然的机缘使刘庆邦走出农村,成为河南某煤矿的一名工人。他下井挖煤、支架厂做工、宣传队搞文艺,一呆就是九年。他后来回顾说:“到了煤矿才有机会看到别一层炼狱般的天地。耐苦习以为常的矿工不愿让人夸大他们的艰苦卓绝……在他们面前,我只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和乏力。所受的艰难困苦一句也提不起了。”②一九七八年,刘庆邦调往煤炭部创办的报刊当编辑,工作的需要,也是他的自愿,他常常要到煤矿去走走看看。庞大、幽深而险峻的煤矿世界,使他看到了别样的社会和生活,看到了别样的人生和人性。从他的《走窑汉》《检身》《阳光》《草帽》《别让我再哭了》等篇什中,让人们看到了以命作赌的矿工的生存奋争和作者爱憎交织的人文情怀。乡村、煤矿成为刘庆邦的两大生活源泉。
刘庆邦从一九七○年参加工作进入城市,先河南新密后北京首都,从搞宣传到编报刊后成为专业作家,已有四十年。他说:“说实在话,我对城市没有什么偏见,我对城市生活是向往的。我在城市没有受歧视受排斥的感觉,特别是像北京这样的城市,包容性很强,五湖四海的人都可以来。北京的很多人都是从农村来的。”③他的短篇小说主要题材是乡村和煤矿,但也没回避写城市生活,尽管后者只有十多篇作品,也未达到前者的高度,但却是他整个创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生活和文化,刘庆邦的思想感情是复杂而矛盾的,有向往、认同,也有厌倦、批判,而更多的是隔膜、困惑。譬如在《外衣》《躲不开的悲剧》《信》中,他对城市人在对待爱情、婚姻问题上的书呆子气、大男子主义、负心背叛等行为,都做了讽刺和批评,对处于弱势的女性则给予了理解和同情。譬如在《朋友》《人事》里,对城市男女间越轨的情爱、性爱,一方面表现出一种宽容、理性,同时又流露出一种困惑和隐忧。《城市生活》是这一题材的代表作,或许源于作家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作品写报社编辑田志文跟一辆无主自行车搬走复回、不断较劲的奇怪故事,使这位来自农村的青年人,感受到了城市的陌生、神秘和荒诞。他觉得:“在这个城市的生活是漂浮的,他没有深入进去……城市是人多,但人多并不能改变他的寂寞,反而使他觉得更寂寞。”城市没有让刘庆邦找到根和家,但却让他接受了现代生活和文化。城市让刘庆邦感受到了喧嚣和孤独,反而又激发了他对世界、社会和人生的遐想和求索。
生活和工作在城市,却心系乡村和煤矿,经常沉潜在社会底层和民众中的刘庆邦,想来时时会有一种“无家可归”的痛感。豫东的平原乡村,那里有他的生活和文化之根,那里的春夏秋冬时时牵动着他的心魂,但那块土地毕竟在地理上、心理上已成为他的“故乡”,他更多地是从审美的角度去观照和描述的。亦如沈从文笔下的“浪漫乡土”。煤矿是一个独特而险峻的世界,这里既有乡村社会的特征与众多由农民演变的矿工及家属,又有城市的生活方式和城里人,是一个乡村和城市的结合部。在这里作家看到了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的融合与冲突,看到了人性真善美和假丑恶两面的强烈表现,使他更深入地认识了社会人生。城市是现代文明和文化的创造物,刘庆邦虽然觉得他只是一个“侨寓者”,但他在思想、理性乃至生活方式上已被逐渐“同化”,成为一个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家。乡下人、煤矿工、城市人的多重身份和立场,使他在看取和表现生活时,感受到了一种迷惘、矛盾乃至痛苦,但也使他多了一种参照和理解。这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他的小说特别是短篇小说,题材情节的丰富、思想意蕴的驳杂和风格情调的多变。而这正是他的作品充满张力和魅力的深层原因。
刘庆邦是一个感情充沛细腻、思维灵感活跃的作家,有一种天然的短篇小说潜质和才华,正如他所说:“为什么写这么多短篇,想想另一个原因也是我对短篇的偏爱,我觉得短篇小说是非常纯粹的东西,我写短篇是双向的选择,首先是我选择了它,我很尽心地伺候它,把它伺候得很不错,然后它就选择了我,这么长时间的磨合,我跟短篇小说好像达成默契一样,形成一种亲密关系。”④文体的特性规律与作家的禀赋精心相契合,自然会孕育出文学的大树来。但刘庆邦并不像有些作家那样,十分注重表现形式和手法的探索,他更重视的是表现内容、艺术格调等等。这自然没有错,但也表现出作家审美上的某种局限。关于短篇小说的艺术特性,他有一个比喻:“我愿意拿短篇小说与瀑布相比照,除了觉得短篇小说的开头、中段和结尾与瀑布有许多对应之处,还因为觉得好的短篇小说是自然的造化,是神来之笔,不可多得。它的美像瀑布一样,只可体会,不可言传。”⑤短篇小说虽然是作家的创造,但它更源于生活和自然的赐予。开篇突兀而来、酣畅强劲,中段飞珠溅玉、水声轰鸣、彩虹飘缈,尾声戛然而止、潭深幽幽。这大约就是刘庆邦心目中短篇小说的气象吧。

社会人生的写实图画

新时期文学发展中,有两种文学潮流影响深远。一种是以鲁迅为代表的启蒙现实主义文学潮流,另一种是以沈从文为标志的抒情乡土文学潮流。一般作家往往是跟定某一种潮流,进而借鉴其他表现形式和手法,形成自己的创作方法和风格。而刘庆邦却鱼与熊掌兼得,构成了迥异其趣的两种文学套路。他说:“在中国的作家中,我比较喜欢曹雪芹的小说,再就是爱读鲁迅和沈从文的小说。我把鲁迅的小说和沈从文的小说作过比较,他们的小说有着不同的风格。鲁迅重理性,沈从文重感性;鲁迅重批判,沈从文重抒情;鲁迅的小说读起来比较坚硬,沈从文的小说读来比较柔软;鲁迅的小说更深刻一些,沈从文的小说则更优美一些;鲁迅小说的风格是沉郁的,沈从文小说的风格是忧郁的。这两位文学大师的小说都对我的创作产生了影响。”⑥刘庆邦确实领悟了鲁、沈的创作真谛,创造了双峰并峙的文学风景。二者各有其美,又神气相通,还在不经意间转化变奏。
刘庆邦的出身、经历以及中原文化的影响,决定了他是一个以现实主义为根基的作家。但他同众多同类作家相异的是,他不大注重从复杂的社会历史中提出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而更钟情于描绘出社会进程中的真实环境和情状,努力写出各种人物的生存与精神状态,还原出一幅写实的社会人生图画,体现出鲁迅创作“为人生”的一面。
乡村的历史演变是刘庆邦格外关注的表现领域。他亲身经历了农村的一系列政治革命和天灾人祸,感受深刻、满怀忧患。在反映农村“大跃进”运动的狂热、荒唐方面,他写了《刷牙》,描写了刘岗村按照上级指示给所有的大牲口刷牙,在全公社放卫星的天下怪事。在表现农村大饥荒时期的艰难、残酷和农民的抗争题材上,他写了《看看谁家有福》《赴宴》,特别是在《枯水季节》里,不仅写了公社社员饿极而疯、集体打死公社干部家猪分而食之的非常事件,而且刻画了一个严守秘密、不吃嗟来之食的宽厚、坚贞的“我母亲”形象。在揭示人民公社外强内弱的情状和充满斗争的真实生活中,他写了《乡村女教师》和《平地风雷》,在后篇小说中,作家强烈地再现了在所谓的社会主义集体中,不仅想走资本主义道路(偷偷外出做点小买卖)的货郎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队长构成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前者竟用钉耙砸烂了后者的头颅;而且社员与社员之间也充满了猜忌和仇恨,几位社员一面暗地里鼓动货郎去挣钱,一面又挑动队长批斗货郎。当货郎忍无可忍砸死了队长后,全村社员又“群情振奋”地打倒、砸烂了卑微的货郎。通过一场群殴事件,不仅揭示了公社化时代干群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同时折射出农民在当时的愚昧、好斗、残忍的国民劣根性。通读刘庆邦的短篇小说,读者可以窥见中国农村走过的一个个历史脚印。
现实乡村的兴衰沉浮在刘庆邦的笔下,得到了浓墨重彩的描绘。改革开放使农村得到了巨大发展,但也出现了种种社会问题和病象。一些本来很有能力和作为的乡村干部逐渐地腐败堕落了(《黄胶泥》),乡村的伦理道德急剧衰败,导致了代沟的加深和家庭的破裂(《金色小调》《八月十五月儿圆》),村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在扩大、冲突在激化,甚至发展到了暗害、纵火的境地(《开馆子》《还乡》)。大批的农村青年纷纷进城打工,但等待他们的常常是失败和沦落,他们想返乡创业,但乡村已不再能容纳他们,成为漂泊的一代人(《天凉好个秋》《回家》)。《汉爷》是一篇篇幅精悍、内容丰富、意味深长的佳作,浓缩了中国乡村半个世纪以来的世事变迁。王汉章土改运动时是革命对象,土地被清算、全家被批斗、小妾被抢占。改革开放,冰雪消融,王汉章以省长父亲的身份“衣锦还乡”,本想重温乡情、寻根祭祖,但县长镇长把他当神明看待、伺候,心里打的是政治、经济算盘。各色人等甚至包括昔日的情敌——民兵队长,要把前小妾奉还予他,为的是借他之手解决儿女工作等实际问题。他被包围在献媚、利用、诱惑之中。美好的还乡之情破坏殆尽,他懊丧地请镇长赶快送他回城。历史沧桑、人心不古、趋炎附势的乡村现实通过汉爷还乡表现得淋漓尽致。而《美满家庭》则以传神的描绘、荒诞的情节,展现了一些底层农民当下的生存处境和精神幻想。家徒四壁、身处困境的瞎眼农民耿文心,却精心构想了一个楼上楼下、妻子贤淑、儿女成才的“美满家庭”。他的想象与讲述,竟让村人身临其境、如醉如痴。中国农民可怜的生存状态、“精神胜利法”式的自欺欺人,让人震惊和深思。
关于刘庆邦的煤矿题材,夏榆在访谈中对作家说:“我觉得你的小说把矿区这样一个在以前极易简单化模式化的题材领域拓展了,小说具有真正的艺术品质,你的写矿区的小说别具一格。”⑦刘庆邦用逼真、深情的笔触,刻画了煤矿工险象环生的工作环境和他们贫困多难的家庭生活(《拉倒》《夫妻》《光明行》);用讽刺批判的手法,揭示了公有煤矿一些官员的腐化行为和对工人的愚弄欺骗(《新房》《征婚》);用同情怜悯的感情,描述了矿工儿子往往只能再去下井挖煤的宿命(《踩高跷》《雪花那个飘》)。同公有煤矿相比,私营小煤窑的状况显得更加复杂而灰暗。这些小煤窑的生存,不仅要忍受政府管理干部的要挟、盘剥,还要对付江湖劫贼的骚扰、抢掠(《鸽子》《有了枪》);挖煤工的生活和劳动也更加艰苦(《福利》《幸福票》);煤老板与工人的关系也更加紧张(《打手》)。在当代文学中,写煤矿题材的作家也有一些,但像刘庆邦这样写得真实、广阔、透彻的,还不多见。
刘庆邦并不满足于忠实地、多方面地展现乡村、煤矿的现实图景。他继承鲁迅的创作精神,在构思和表现生活时,努力体现“坚硬”“深刻”“批判”“沉郁”这样一些创作特点,形成了他所谓的“酷烈”小说。酷烈写法,是对现实生活的深化,是对人自身的钻探,表现出作家对刚健风格的追求。酷烈写法更多地体现在对人的人格、人性、力量的揭示上,既有对正面人格的肯定和赞颂,也有对负面人性的解剖和批判。先看肯定类作品。《美少年》写一个孩子对邪恶力量的反抗。十四岁的美少年文周,所以用刀两次去捅赖人皮货的青玉米,所以与皮货结下不解的冤仇,是因姐姐在城里做不干净的事而屡受皮货的公开羞辱和捉弄,而自己又无依无靠。他要维护自己的尊严,他要保护姐姐的声誉,为了这些他不惜付出生命与皮货搏斗到死。表现了一个年幼的生命在邪恶势力面前的无畏精神。《走窑汉》是刘庆邦的成名作,同样写的是一个“复仇”故事。矿工马海州曾是一个劳动积极、追求进步、性格强悍的“青年突击手”。因为自己珍爱的妻子小蛾被支部书记张清占有,愤怒出手用刀刺伤了张清而被捕坐牢。出狱之后依然仇恨难消,用他充满敌意的眼睛,用他如影随形的跟踪,威慑、拷问着被贬职的前支书,使张清无可逃避精神崩溃最终跳窑而死。马海州对张清的报复,绝不仅仅是普通工人同煤矿管理者之间的个人情仇,而是体现了一个年轻矿工对妻子的贞节、对家庭的幸福、对个人尊严的誓死捍卫。这一人物身上,有强者的性格、行为,更有强者的精神力量。《玉字》中的张玉字,则是一个漂亮心高、富有心计,借人之手、杀死了强奸她的歹人的刚强女性形象。再看批判类作品。在这类作品中,刘庆邦则着力揭示了人性的扭曲、丑陋、残忍,意在剖示国民的劣根性,“引起疗救的注意”。《在牲口屋》中的女人金宝,与杨伙头多年相好,最终却让丈夫、儿子合力打死了老情人,显示了一个农家妇女的绝情、狠心。《人畜》写农民老祥与一头骡子的较量,他把人生的愤懑撒到无辜的骡子身上,加重拉犁分量、皮鞭抽打、棍子猛击,甚至用刀刺伤骡眼,把人性的残忍、狡诈、疯狂写得惊心动魄。还有《不是插曲》写矿工精神情感的空虚、扭曲,《保镖》写窑主的保镖顺头的好色、凶狠和背叛,把人性的丑恶写到了极致。让读者看到了在原始、恶劣的生存环境下人的非人性、非人道的一面。
刘庆邦立足现实的社会人生,写了黑暗、丑陋的一面,同时也写了社会现实明朗、温暖和人情人性美好、高尚的一面,使他的现实主义创作出现了变奏。譬如《别让我再哭了》中,描写了一位真正把死难矿工当作亲兄弟的工会主席孙保川的形象,让人感受到了他与矿工的手足之情。譬如在《草帽》里,讲述了十二个矿工在班长的约定下,用买馄饨的办法,帮助公亡工友遗属渡过难关的故事,矿工之间的深厚情义让人感动不已。刘庆邦还表现了底层矿工人格的高洁。《检身》中的检身员包长更,在他铁面无私、一丝不苟的检查工作中,凸显出的是他对矿工生命看得重如泰山的高度责任心。《窑哥儿》里的年轻窑工泉子,在他无私帮助卖身女人老白的行为中,折射出的是他纯洁、仁义、善良的人品。刘庆邦虔诚地刻画了这些美好形象,给沉重的社会人生涂上了一层诗意的暖色。
需要指出的是,刘庆邦的现实主义小说,虽然写得逼真、鲜活、浓郁,但对错综复杂的社会人生还缺乏自己独到的、新颖的思想发现。他真实地描写了林林总总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但往往停留在生活的外层,还难以切入它的深层规律,提出有别同代作家的时代课题。他深入刻画了各种各样人物的精神情感世界,而他的揭示大抵局限在人们的认知范围,还少有他自己的独到洞见和思考。思想性的薄弱不能不说是刘庆邦小说的局限。




  
风俗、人物的诗化呈现

刘庆邦向往鲁迅小说那种坚硬、深邃的品格。但更钟情沈从文那种柔美、抒情风格。他坦言:“沈从文的小说让我享受到超凡脱俗的情感之美和诗意之美,他的不少小说情感都很饱满,都闪射着诗意的光辉。大概我和沈从文的审美趣味更投合一些,沈从文的小说给我的启迪更大一些。”⑧他在创作初期是以现实主义为主的,后来又探索抒情浪漫小说路子。他来往于“酷烈”和“柔美”两个艺术世界之间,或悲或喜,不能自已,说:“我自己比较偏爱柔美小说。可写了两篇觉得不过瘾,又经不住现实生活的诱惑和纠缠,就得写两篇酷烈小说。我写了酷烈小说,觉得很紧张,很累,甚至觉得人活着特没劲,就回过头来再写点柔美小说。”⑨刘庆邦笔下的柔美小说,再现了豫东平原壮阔优美的自然风景和丰富灿烂的民情风俗,是他童年记忆和历史传说中的地域图画。描绘了那块土地上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特别是小男孩和小女孩形象,他们纯朴、坚韧、自尊,是传统文化和大自然的儿女,在这些人物身上寄寓了作家的人生和审美理想。刘庆邦的豫东平原与沈从文的湘西乡土,虽然相隔千里,风俗各异,但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是作家童年记忆的产物,渗透着作家的社会人生理想,饱含着作家的游子感情和诚挚愿景。当然,刘庆邦还缺乏沈从文那种深厚的文化修养和明晰的审美理想,致使他创造的地域风俗和人物形象,还难能达到那种纯净的、深远的艺术至境。这或许与作家兼顾小说的现实性不无关系吧。
沈从文、汪曾祺的京派乡土小说,对刘庆邦的创作产生了深刻影响。他说:“我们写小说的过程归根结底是审美的,我对自然之美、情感之美、民俗之美的表现和赞美都很热衷。特别是在民俗中取材,这些年我是自觉的,下了力的,并写出了一系列关于民俗文化的小说。”⑩他在小说中用朴素、洒脱的文字表现了豫东平原的风景和劳动之美。譬如在《拾麦》等多篇作品中,描绘了连天接地、金浪滚涌的麦收情景和人们欣喜而紧张的收麦劳动;在《起塘》里刻画了水美鱼跃的自然风景和全村村民壮观有序的捕鱼场面;在《拉网》中叙述的则是新河里一条黄劫大鱼作怪、十家大网户联合拉网两次出动终于捕获的有趣过程。真是美哉壮哉,如诗如画。他在小说中用多彩、传神的笔墨,渲染了豫东一带的民俗美和民情美。譬如《春天的仪式》写柳镇三月三的庙会,隆重、热烈、欢乐,竟有两班大戏演出、四家唢呐班演奏,还有各种杂耍、买卖、小吃摆摊……“庙会其实是一个约定,或者说是一个节日,到时候方圆几十里、上百里的人们都纷纷聚集到会上去了,以各自的方式,去欢度他们的‘节日’。”就在这样一个盛大的“节日”里,情窦初开的星采姑娘,独自一人,众里寻他,竟大海捞针般地找到了那个已经订婚但还陌生的邻村小伙子,她的内心立时充满了惊喜、害羞和慌乱……民俗美和民情美凝结成一首古老而深情的歌。还有《听戏》写豫东乡村唱戏风俗的盛行,爱戏如命的姑姑竟因听戏遭受了丈夫的百般虐待,依然痴心不改。《曲胡》写民间艺人瞎祥把曲胡拉得摄人魂魄,以致感动了守寡的嫂子和新婚的侄媳,竟发生了不该有的私情,瞎祥与嫂子以相同的方式上吊而死。两篇小说写的都是戏剧、音乐、艺术同中原百姓的密切关系。一听戏就进入角色、忘却了尘世的一切,在如泣如诉的音乐中,从心灵的共鸣到肉体结合……从中可见民间艺术的强大魅力,中原百姓的艺术情结。
婚丧嫁娶风俗集中体现了一种地域文化和百姓的生活情趣。在过去的作品中,这种传统风俗是被视为封建的、愚昧的、落后的东西,但在刘庆邦的小说中,则给这种传统风俗赋予了一种积极的文化和审美意义。譬如写婚姻过程中母亲如何亲自出马、为女儿慎重相家(《相家》),譬如写男女青年在见面交往中的观察、考验、定夺的有趣过程(《怎么还是你》),写婚礼上千奇百怪的闹洞房风俗、大年初二新女婿隆重的走新客礼仪(《走新客》)。譬如写老人去世后丧礼的庄重、严格以及响器吹奏在整个仪式中的独特作用……这些逼真、精细的描写,再现了传统婚丧嫁娶风俗的真实情景,表现了它在社会人生中的正面作用,不仅具有社会和审美意义,同时具有民俗学价值。当然,刘庆邦也看到了传统民情风俗中,也有庸俗、虚伪、丑恶的东西,在《冲喜》《四季歌》《一句话的事儿》等作品中,尖锐地揭示了娶新媳妇为病危新郎“冲喜”的民间风俗的荒诞,依然流行的童养媳风俗对年幼女孩的压抑和摧残,打卦算命对一个无知女人婚姻的可怕误导,显示了作家的现代思想意识和对传统风俗的理性审视。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人物谱系,他不可能把每一种人物都写好。刘庆邦短篇小说最突出的人物系列有两个。一个是那种“侠骨柔肠”式的矿工形象,如马海州、孙保川、包长更等,属于写实型人物。另一个是那种纯洁、美好的少男少女特别是少女形象,他把他们提纯了、诗化了。他借鉴了沈从文、汪曾祺写女性人物的表现方法,说:“青春生命之美,是人生最美的阶段,而少女之美,又是青春生命中的美中之美。⑪他从小接触过不少女孩子,脑子里装了不少美的形象;他爱读《红楼梦》,曹雪芹对年轻女子的思想观念和审美趣味也对他有所影响。这些都促成了他在这一人物系列上的成功创造。
少男形象在刘庆邦的小说中不算多,但有几位十分鲜活、感人。《远足》中不满十岁的金生,是一个感情丰富、孤独内向的孩子。一次从自家到表哥家的走亲戚,使他感受到了世态的冷暖,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小小的船》里的男孩把自己节省下来的饼子送给要饭女人和孩子,得到一句“心眼儿好”的感谢和夸奖,竟激发了他自觉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和爱心。《夜色》中的大男孩周文兴也才十八九岁,但一朝订婚有了对象,就突然勤快了、能干了、有心了,滋生了对未婚妻的浓浓关爱。这些少男们纯朴、善良、多情、内向,他们在走向人生、社会、婚姻中一步步地成长起来。
少女形象是刘庆邦小说中最美丽、最庞大的一个人物系列。有研究者称他的作品中有一个“女儿国”。在这个系列中,有孤单、勤劳,在爹的坟头上种倭瓜的猜小(《种在坟上的倭瓜》),有贫穷、懂事,主动帮娘务家干活的王改鸽(《谁家的小姑娘》),有娘死爹走、一人承担起拉扯弟弟顶门立户的小青(《一捧鸟窝》《守不住的爹》)。这是一些懂事、勤快、要强,“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式的少女形象。还有面对婚姻大事、从慌乱害羞到镇静喜悦的喜如(《红围巾》),有嫁错男人、依然执著地建家立业、追寻真爱的小文儿(《不定嫁给谁》)。《鞋》中的女主角守明,是这类人物中的典型形象,作家把一个订婚了的姑娘既幸福又伤感、既向往又胆怯、既多情又理智的性格和情感,表现得纤毫毕露、美妙动人。未婚妻给未婚夫做鞋作为订亲礼物,是小说中的一个文眼,既传递了中原乡村中的婚嫁风俗,又呈现了守明复杂变幻的情感心理。这是一些在乡村的爱情、婚姻中,成长、强大起来的女性形象。还有在民间风俗和日常劳动中变化、成熟起来的少女形象。从未做过女红的女孩子格明,却接受了一个神圣的任务,给临终的三奶奶绣花鞋。她从哆嗦到镇定、从笨拙到熟练,既完成了任务,也从此在精神心理上成人了(《黄花绣》)。《梅妞放羊》是一篇表现少女成长的艺术精品。放羊女梅妞是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她在原始的劳动中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富饶,在照护两只小羊给它们喂自己的奶的举动中滋生了天然的母性之爱,特别是在面临风暴险境保护羊群的搏斗中,激发出一种高尚责任感和勇敢精神。作家把最原始的劳动神圣化了,把乡村少女的形象诗化了。


传统叙事艺术的现代转化

短篇小说的艺术表现形式,在新时期文学以来得到了长足发展,古今中外的种种方法、手法和技巧轮番用过,新世纪伊始则呈现出向“本土经验”“中国传统”回归的趋向。有评论家曾问到刘庆邦在创作中有哪些探索和变化,作家回答说:“至于说变化,一个人的写作当然会有所变化,求变求新,也是作家的基本素质之一。但我觉得现在强调变化太多了,变化似乎成了一个强制性的标准。变化不是赶时尚,时尚都是肥皂泡泡,炫目得很,也易碎得很,我们永远赶不上。生活是在不断变化,不断给我们提供新鲜的感受,我们应予以关注。但变中有不变,文学更应该关注那些不变的东西。世界上有两样最美的东西,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也就是阳光和月光,它们没有变,却始终是我们人类的审美对象。” ⑫这番话道出了刘庆邦的基本审美思想,他坚持求变求新,但更注重不变和坚守。纵观刘庆邦三十年来的短篇小说轨迹,确实可以看到他在艺术风格和具体的表现方法上的探索,但在小说的表现模式和方法上则早已形成、一以贯之。这就是立足中国传统小说的叙事艺术,吸取部分现当代表现形式,形成了一种具有现代风貌而又彰显传统品格的小说艺术模式,较好地实现了传统叙事艺术的现代转化。这种艺术模式,不新不旧,有更长久的艺术生命。
中国古典小说的叙事艺术,博大精深,但它的表现模式基本上是“故事式”的。直到进入现代,才有了“人物式”“心理式”“意境式”等多种模式。这是古典小说向现代小说的一次深刻转型。刘庆邦继承了古典小说的讲故事传统,同时又容纳了现当代小说写人物方法,力求在故事的讲述中塑造出独特而丰满的人物形象来,使故事与人物相得益彰。他的小说绝大部分是这样一种套路。譬如《回乡知青》作品开头就写:“人们已经看过了不少下乡知青的故事,今天我来写一篇回乡知青的故事。”作者在这里端出了一个“说书人”的架势。中间写回乡青年王继国的人生命运,情节比较零碎,但因为有一个在场的说书人的讲述,因此碎而不乱,一气呵成。结尾又交代:“到这里,回乡知青王继国的故事就完了。”又补了一句关于王继国因耳聋出车祸他父亲听说后会作何感想的提示。这样就使读者既满足了听故事的愿望,又留下一丝悬念,可谓曲终人散、余音袅袅。再如《不定嫁给谁》篇幅只有九千字,讲述的是乡村姑娘小文儿的爱情和婚姻故事,但作者却别出心裁地把全篇分成三部分。“故事的序幕”讲述的是现实中的小文儿的婚姻概况。“故事这才开始”描写的是虚构的小文儿在两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怨。“故事的结尾”则顺流而下,写了小文儿对心爱的男人示爱遭拒,思考“下一步该怎么走”。以“故事完了,谢谢读者”收尾。作者运用古典话本小说的作法,真真假假,一波三折,引人入胜。这是两篇典型的故事式小说,但人物形象也十分突出。作者的其他小说虽没有使用这样明显的讲故事套路,但大抵有一个完整的或事件、或线索、或细节,精心构思、细针密线、叙述有序,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刘庆邦小说叙事的不足是,他太钟情于这种故事人物的复合模式,很少尝试别的叙事模式,显得有点故步自封,导致他的小说有点重复感、保守感。其实生活素材多种多样,“量体裁衣”,文无定法,大胆拿来,为我所用,艺术之路才会越走越开阔。
在短篇小说有限的时空中,既要讲故事,又要写人物,有相当难度。这也正是长期以来短篇不短的原因所在。而刘庆邦的短篇小说,绝大部分限定在八九千字之间,甚至五六千字,极少有万字以上的。且浑然一体,自成世界。其中的奥妙就是,作家在创作时总要找到素材中的“文眼”,或者说他善于在生活中发现、捕捉文眼,然后以文眼为内核,生发出一个小巧而齐全的艺术世界来。正如吕政轩说的:“刘庆邦的每一篇短篇小说都会有一个聚焦点,作者把他对生活的全部感情和对生命的全部感受都凝结在这一聚焦点上。” ⑬刘庆邦则更形象地称为“短篇小说的种子”。有了一粒优种,给它一方水土,它自然会生根发芽,抽枝长叶,开花结果。譬如《草帽》中那顶连接三个女人感情的手编麦秆草帽,《响器》里让高妮心驰神往并最终托付一生的大笛,《鸽子》中荒凉小煤窑场院里自由飞翔的几只鸽子等等,这些都是有形的物体,极易生成短小而完整的故事。再譬如《赴宴》里的“我”对一次难得的赴宴的渴望和错失机会的悲痛,《开馆子》中善良的女主人公对二宝猝死一案的默默探寻,《夫妻》里丢了一条腿的瘸子矿工对所有人的猜忌和仇气……这些则是人物内在的一种精神情结,它同样可以像“种子”一样长出一连串情节来。这种选取小说“种子”构筑全篇的方法,也是鲁迅惯用的一种现代艺术手段。
在短篇小说的叙事语言上,刘庆邦对那种单一、有序、粗放的讲故事语式,进行了革新。他以故事情节的走向为主线融叙述、描写、心理为一体,创造了一种质朴、灵动、细腻、浑厚的叙事语言,它既是古典的,又是现代的。贴着人物的心理展开叙述,这是刘庆邦常用的一种方法。譬如在《远足》《鞋》《红围巾》《幸福票》《福利》等篇什中,都有一个独特而紧凑的故事,但作者在叙事中,是以主人公的心理为基点,用人物的心理推进贯穿整个故事。而叙事的语调又是作者自己的,作者边叙述边描绘,甚至跳出来议论、抒情,就像山谷间那种百流相汇、众声相和又簇拥向前的河水一样。当然作者的多数作品还是以自己的叙述为基调的。把植物、动物等拟人化,显示自然万物的和谐相通,也是刘庆邦小说叙事中的一个特点。譬如《阳光》中的主角就是在煤窑下拉车的一匹马,它像人一样有思想、有感情、有愿望,写得沉重、激越、悲凉。譬如《喜鹊的悲剧》是以雄雌两只喜鹊为主角的,写它们快乐的生活、辛苦的孵蛋,对人类行为的气愤和困惑。生动有趣,让人深思。还有《起塘》中的大鱼对小女孩的同情和自投罗网,《拾麦》里的麦子与农民们的精神感应,写得自然优美、出神入化。刘庆邦是豫东平原和中原文化的儿子,他在自己的叙事语言中,也渗透了眷恋、感恩、悲悯、忧思的赤子之情。

注释:
①引自刘庆邦:《从写恋爱信开始》,引自《小说评论》。
②刘庆邦:《走窑汉·代序》第4页,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9月版。
③⑥⑧⑩⑪⑫杨建兵刘庆邦:《“我的创作是诚实的风格”》,引自《小说评论》。
④⑦夏榆刘庆邦:《得地独厚的刘庆邦》,《梅妞放羊》第380 页、382 页,长江文艺出版社2001 年9 月版。
⑤⑨赛妮亚刘庆邦《刘庆邦访谈录》,《民间》358页,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⑬吕政轩《民间世界的诗意抒写》,《小说评论》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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