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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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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0 18:1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成立于2005年12月1日,由绍兴县文化馆、绍兴县图书馆、绍兴县博物馆和绍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四家文化事业单位以及明珠文化广场合并组建成为人、财、物统一的独立事业法人。中心总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建筑由三馆一广场组成,总面积为3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亿元。
单位性质:
    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定编86人。
发展理念:
    坚持文化事业发展,
    坚持文化产业发展,
    坚持文化工作者自身发展。
目标定位:
    文艺精品创作的主阵地,
    百科知识传播的主平台,
    文化遗产传承的主渠道,
    先进文化展演的主舞台。
工作框架:
    按照“整合、共享、统一”的原则,在中心领导班子层面下形成了“八处十五部”的工作框架。行政综合处下设人事文秘部、后勤管理部和计划财务部, 产业发展处下设演出活动部和物业管理部, 群众文化处下设文艺辅导部和创作调研部,公共图书处下设采访编目部、信息技术部和读者服务部,文物保护处下设保护管理部,博物管理处下设安全保卫部和宣讲服务部,文物考古处负责考古发掘工作,社会教育处下设教育培训部和社会活动部。
文化设施:
    中心拥有1个440座音乐剧场、1个300座多功能报告厅、3个大型展览厅、10个文化艺术培训教室、7个钢琴房、1个专业舞蹈排练厅、投资20余万元的音乐录音棚、现有藏书15万册的图书馆。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开设了社区教育学校、健身中心、跆拳道馆、乒乓球馆、文印中心等文化教育、健身休闲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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