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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內地、台灣及香港三地在錯別字方面都曾作過一些研究,如錯別字的類型問題、錯別字產生的原因、錯別字與兒童語言發展的關係等。本文旨在綜合上述三地的研究成果,並據此提出一些研究建議,供學者及語文教師參考。
1. 前言
錯別字在學童識字學習過程中是經常會出現的
(祝新華,1993)。本文將內地、台灣及香港學者就錯別字問題所做的研究作一綜述1,總結他們的研究成果,讓語文教師更深入了解學習者在識字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作為改進識字教學的重要參考,並對今後研究的方向,作出簡略的展望。
2. 內地和台灣的研究
內地和台灣都很重視漢字規範工作,兩岸學者都認同識字教學是小學階段的重要教學內容,有關錯別字的研究也主要以小學生為對象。
以內地的錯別字研究來說,有不少是以兒童的語言發展為着眼點。例如黃仁發 (1984)、王銘
(1988)
就曾分別對安徽和內蒙古小學生的錯別字進行調查研究,發現錯別字的出現與年級有關,即是說錯字的多少與年級的高低成反比,年級愈高,錯字愈少;至於別字的出現則隨年級的升高而加速上升,即是年級愈高,別字愈多,尤以小四至中二年級別字最多,直至高中階段才逐漸下降。謝錫金、祝新華
(1998)
調查浙江省兩所小學各年級學生在寫作中出現的錯別字時,也發現小學生一開始寫作就會出現較多的錯字,錯字上升的比率一直持續到四年級,五、六年級才有明顯的下降;別字在小學低年級較少,三年級才明顯增多,四年級到達最高峰,五、六年級儘管有明顯的下降,但別字的比率仍較錯字為高。谷生華、林健
(2003)
考察濟南巿、上海巿、重慶巿、揚州巿小學生識記漢字字形的能力方面,發現年級越低的學生,寫錯字的比例越大,而年級越高的學生,寫別字的比例越大。上述幾項研究的取樣雖然來自不同省巿,但結果大致相同,反映了錯字和別字的出現,都與年齡特徵有關:在小學階段,錯字會隨着年齡增長而逐漸減少,而別字數量則隨年齡增長而增加。
在錯別字類型方面,綜合內地學者的研究結果,寫簡化字和說普通話的內地小學生,他們的錯字類型主要與字形有關,包括:增添個別筆畫
(例如在“步”的下半部多寫一點成“少”,把“吃”右方的“乞”多寫一橫成“气”)、丟失個別筆畫
(例如“求”少寫了右上方的一點,“真”下半部“具”的框內少寫一橫)、改變部分字形 (例如把“游”寫成以“氵”做偏旁,右作“放”;把“假”寫成以“亻”做偏旁,右作“段”)、改變字形組織
(例如把“联”寫成以“关”做偏旁,右作“耳”;把“朗”寫成以“月”做偏旁,右作“良”)
(黃仁發,1984;朱作仁,1988)。錯字中亦以形錯字佔多數
(艾偉,1949;黃仁發,1984;申紀雲,1989),而形錯字中則以筆畫錯最多,筆畫錯又以增筆和減筆為主,尤以減筆錯最多
(黃仁發,1984)。從錯字出現的部位看,字形錯寫的部位大多出現在字形的細節隱蔽部分
(例如把“祭”的左上方寫成“夕”,把“契”的右上方寫成“刃”) (曹傳詠、沈曄,1965);左右結構的字,錯誤多出現在左右互調上
(例如把“融”寫成以“虫”做偏旁,右作“鬲”;把“豁”寫成以“谷”做偏旁,右作“害”);上下結構的字,則一般不會出現上下顛倒的錯誤;偏旁部首相類似的字,常會出現互相代替的錯誤
(例如把“福”寫成“褔”,把“昨”的左偏旁“日”寫成“目”) (黃仁發,1984)。至於別字類型方面,內地學者發現,小學生的別字類型主要有四種:音同而義形不同的音別字
(例如把“已經”寫成“以經”,把“辦公”寫成“辦工”)、音形相近而字義不同的別字
(例如把“遵守”寫成“尊守”,把“紀律”寫成“記律”)、形近而音義不同的形別字
(例如把“招待”寫成“招侍”,把“悲哀”寫成“悲衰”)、雙音詞中前後兩字互相代替的義別字
(例如“休”與“息”因字義相近而會把“休息”寫成“息休”,又如“危險”一詞中,“危”與“險”因字義相近,當與“冒”配成“冒險”一詞時,就會把“冒險”寫成“冒危”) (黃仁發,1984;朱作仁,1988)。在上述四種別字類型中,以音別字佔多數,即書寫時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所要寫的字
(黃仁發,1984)。總的來說,內地小學生寫的錯字類型主要與字的筆畫和結構有關,而別字的出現主要受同音或近音字影響。
至於台灣方面,也有不少學者對錯別字產生的原因進行探討。柯華葳
(1986)
研究台灣20所小學一年級學生因會錯意而出現的錯別字時,認為小學生寫錯別字不一定是對個別的漢字理解錯誤,可能是和漢語的語言結構認知有關。蔡金涼
(1992)
以台北一所小學三至六年級共10班學生所提供的錯別字進行研究,結果發現小學生寫錯別字除了因為不了解造字的原理,弄不清字義外,最主要的還是學生寫字不太認真所致。許淑娟
(1995)
從台南巿7所小學一、二年級學生的錯別字測驗結果發現,小學低年級學生寫錯的多為形似、音近的字,究其原因,主要是對字的形、音、義及用法不了解。綜合柯、蔡、許三人所言,小學生出現錯別字的原因,除了與學生對漢字了解認知不足有關外,還與學生的學習態度欠佳有關。
在錯別字類型方面,台灣學者也進行過一些研究。其對錯別字類型之劃分,與內地研究大致相近。綜合而言,台灣專家發現小學生的錯字類型大致有筆畫增減錯誤
(例如把“踢”寫成“踼”,把“寬”寫成“寛”)、偏旁部件錯誤
(例如把“數”的右偏旁“攵”寫成“欠”,把“顏”的左偏旁“彥”寫成“產”)
及字形結構錯誤
(例如把“染”這個上下結構字寫成以“氵”做偏旁,右作“杂”的左右結構字;又如把“短”寫成以“豆”做偏旁,右作“矢”)
三類
(蘇淑貞、宋維村等,1984;蔡金涼,1992;許淑娟,1995)。別字類型主要分為形近別字
(例如把“愛戴”寫成“愛載”,把“自己”寫成“自已”)、音近別字 (例如把“知道”寫成“知到”,把“流眼淚”寫成“流眼累”)、音形相近別字
(例如把“建立”寫成“健立”,把“旅遊”寫成“旅游”)
等
(蘇淑貞、宋維村等,1984;許淑娟,1995)。
內地和台灣的錯別字研究雖然豐富,但兩地學生所使用的文字形體和學習語言,都與香港的情況不同。內地學生寫的是簡化字,說的是普通話,與香港學生使用的是繁體字,說的一般都是廣州話不同。由於簡化字的符號性較繁體字強,且大多是形中無義,加上中、港兩地所用的學習語言有別,這種字形,字音上的差異,造成內地對錯別字類型的研究結果,未必完全適合香港參考和使用。至於台灣方面的研究雖然以繁體字為對象,與香港的情況相若,但台灣學生所用的學習語言還是國語,與內地的普通話相近,卻與香港一般所用的廣州話不同,加上港、台兩地的教育制度和語文課程不盡相同,所以香港在錯別字研究方面,同樣難以全盤借用台灣當地的研究成果。
3. 香港的研究
香港在錯別字方面的研究並不及內地和台灣豐富,而且對象多是中學生
(如范國,1976;張秉權,1979;蕭炳基,1980;馬顯慈,1990;謝錫金、張瑞文等,1995;黃晶榕,2001)
或大專生
(如陳繼新,1979;余婉兒,1996),以小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相對較少,陳瑞端
(1996)
的研究除涉及小四學生外,還包括大一、中六/七和中三的學生,單以小學生為研究對象的只有林佩恩
(1998)
及吳偉文
(2004,2011)
的研究。
陳瑞端
(1996)、林佩恩
(1998)、吳偉文
(2004)
都曾分別從小學生作文中錯字和別字的出現頻率進行過數據統計。陳、林二人發現小四或小六學生的別字出現頻率都較錯字為高,即小學生在寫作中誤用別字的情況較寫錯字普遍。可是,二人的研究各自只涉及小學其中一個級別,未能看出小學生錯別字的出現頻率與年級高低的關係,也未能從數據中反映出錯別字的嚴重性。吳氏
(2004)
的研究雖指出小學生錯別字的出現頻率是按年級遞減的,但該研究所採用的樣本只來自一所學校,代表性較低。
在錯別字類型方面,不同的研究有不同的歸類。概括來說,香港不同年級學生的錯別字類型大致相近。錯字類型主要有增刪筆畫
(例如在“迎”的右上方多寫一撇成“卯”,把“器”中間的“犬”少寫一點成“大”)、改變結構
(例如把“茫”這個上下結構字寫成以“氵”做偏旁,右作“芒”的左右結構字;又如把“須”寫成以“頁”做偏旁,右作“彡”)、誤寫部件
(例如把“幼”的左偏旁“幺”寫成“糸”,把“即”的右偏旁“卩”寫成“阝”)、鄰字類化
(例如“輝煌”的“煌”受到“輝”的偏旁“光”影響,而把“煌”的偏旁“火”寫成“光”;“鞠躬”的“鞠”受到“躬”的偏旁“身”影響,而把“鞠”的偏旁“革”寫成“身”)
等,當中以誤寫部件和增刪筆畫致誤佔多數
(余婉兒,1996;林佩恩,1998;吳偉文,2004)。別字類型主要有形近致誤
(例如把“今天”寫成“令天”,把“不幸”寫成“不辛”)、音近或音同致誤 (例如把“原子筆”寫成“鉛子筆”,把“突然”寫成“特然”)、形音近似致誤
(例如把“捐款”寫成“損款”,把“車廂”寫成“車箱”)、音義近似致誤
(例如把“貢獻”寫成“供獻”,把“製造”寫成“製做”)、形音義俱近致誤
(例如把“召集”寫成“招集”,把“喝水”寫成“渴水”)、多音詞錯配致誤 (例如“夜”與“晚”因字義相近而會把“晚餐”寫成“夜餐”;又如“慚愧”一詞中,“慚”與“愧”因字義相近,當配成“愧不敢當”時,會將之寫成“慚不敢當”)、雙音詞字前後顛倒致誤
(例如“意”與“義”因字義相近而會把“意義”寫成“義意”;又如“認”與“識”因字義相近而會把“認識”寫成“識認”)
等,當中以音近或音同致誤和形音近似致誤佔大多數
(蕭炳基,1980;陳瑞端,1996;余婉兒,1996;林佩恩,1998;吳偉文,2004;吳偉文,2011)。
此外,香港一些研究曾採用不同的方法,探討錯別字產生的原因。有的通過分析錯別字,推測致誤原因
(如張秉權,1979;陳繼新,1979;林佩恩,1998;吳偉文,2011等);有的通過問卷調查,了解學生使用錯別字的原因
(如余婉兒,1996);也有的通過與個別學生晤談,找出其寫錯別字的背後原因
(如吳偉文,2004)。採用的方法雖各有不同,但綜合來說,致誤原因主要是漢字筆畫繁多,結構複雜,音義不易掌握;學生的語文學習態度不夠認真;加上受社會環境
(如網上資訊、宣傳刊物等)
的干擾,學生往往習非成是而不自覺。
這些本港研究雖然提供了香港學生寫錯別字的一個大概面貌,但內容大多單從學生作文中蒐集得來的錯別字進行分類,並未涉及其他類型的習作,資料的涵蓋面不足。加上為蒐集得來的錯別字進行分類時,不同學者會因為分類角度和標準不同,而對錯別字作出不同的分類。錯別字類型的劃分缺乏客觀標準,會影響分析學生寫錯別字的情況,無助於改善錯別字問題。
4. 未來研究展望
上述研究用作分析的習作樣本絕大部分來自中文科,習作類型也以命題寫作為主。然而習作樣本若能多來自不同學科,習作的類型若能更多樣化,避免過於偏重某一學科,某一類型習作,將有利日後研究不同學科、不同類型習作中,出現的錯別字類型特徵是否有所不同,相信研究結果更能全面、深入地反映學生在日常習作中誤寫錯別字的情況。
由於受到時間及人力資源所限,不少本港研究的學生習作樣本都只來自一所學校,從中蒐集得的錯別字數量亦很有限,這對於研究學生的錯別字類型及其誤用情況來說,都有一定的局限。若資源許可,並能徵得更多學校參與,學生的人數增加,將有助選取更多的樣本數量進行分析,所得的結論或會更全面和更有代表性。此外,日後也可多進行此類研究,累積多些其他錯別字,建立錯別字語料庫,再以量性研究形式,找出香港小學生的常見錯別字。
再者,大部分錯別字研究只是根據學生的書面習作資料,從漢字的形體、讀音和意義三方面,把蒐集到的錯別字進行分類,分析學生誤用錯別字的情況。然而 Bartholomae (1980) 指出,若單從書面資料推求學生出現語誤的原因,即使解釋如何客觀周密,始終只屬於研究者的個人推想,不一定與事實相符。因此,日後研究者若能通過與書寫者晤談,或觀察他們當時的書寫過程,將可從另一個角度了解或引證他們誤寫錯別字的原因。此外,研究者若能多掌握參與研究學校的一些背景資料,如中文課的教學語言、學生日常使用繁簡體字的情況、不同學科對學生書寫正字的要求等,相信會有助深入探討這些因素對學生誤寫錯別字的影響。
隨着資訊科技教育電子學習模式的試行,學生通過網上互動學習的機會將會增加,學生的習作也越來越多是在電腦上完成。一些網絡語言用字,如把“靚女”寫成“令女”,把“和”寫成“禾”等,對學生正確書寫漢字會否造成影響。學生在文字輸入過程中若有錯別字出現,是他們不會寫或是疏忽大意造成,或是他們寫了錯別字而不自知,還是為了標奇立異,吸引別人注意,或是為了文字輸入快捷方便而故意造成。箇中真正原因,一時難以確定。這是因為目前研究從日常習作中蒐集得來的錯別字,全是學生的手寫體,未有涉及電腦用字。有關日後電子學習普及,對學生正確使用漢字的實際影響,這有待將來蒐集學生在電腦習作中出現的錯別字後,始進行深入分析。
今天,本港不少學校都會按本身的需要,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年級以普 通話 教授中文科(下稱“普教中”)。日後研究者可就“普教中”的學生誤寫錯別字的情況進行調查,再跟採用 廣州話 教授中文科的班級進行比較,以了解“普教中”對學生正確書寫漢字的影響。
目前本港研究大多只集中探討香港某些年級學生出現的錯別字類型及其誤用情況。日後若資源及時間許可,可進行更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例如:研究對象可擴大至小學其他年級,比較小學不同年級學生誤寫錯別字的情況,探討錯別字類型的分佈與小學年級高低的關係。此外,同類研究也可從中學不同年級的學生,甚至大學生取樣,相信研究結果,有助我們更全面了解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誤寫錯別字的情況。還有,研究對象若能包括內地、台灣或海外華人社會的中、小學生,通過分析比較,更可了解各地中、小學生書寫錯別字現象的異同及特色。
此外,學生的識字學習經驗、語文水平,社會上“另類別字”(李學銘,1998)
的大量出現,“繁簡體字互用”的問題,以及漢字本身的形體結構等,都可能與錯別字的產生有密切關係。若能進一步了解小學生在認知漢字時的各種困難,以及漢字形體結構與學生錯誤用字的關係,或有助學生有效地進行識字學習,減少寫錯別字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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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偉 文 先生,香港 瑪利諾神父教會學校 (小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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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標準, 1986年以前, 則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出版的《簡化字總表》(1964)
為標準。台灣的漢字字形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硏究所硏訂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1978)
為標準。香港現行的漢字字形以教育局課程發展處中國語文教育組編的《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2007)
為標準, 2007年之前, 則以香港教育署語文教育學院中文系編的《常用字字形表》(1986)
為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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