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仗和修辞是对联的生命和血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2-14 12:3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仗和修辞是对联的生命和血脉


从现有辞书的说法看,我这个题目有点不太精确。什么是“对仗”呢?《辞海》说“指诗文词句的对偶”;那什么是“对偶”呢?还是这部辞书说是“修辞学上辞格之一”。根据《辞海》的定义,对仗也属于修辞的一种手法,只不过是修辞的内涵宽,对仗的内涵窄,修辞包含对仗,对仗并不是与修辞割裂开来的。但是,任何概念都具有自身的独立性或个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了叙述的方便,是可以把“对仗”抽出来单独与修辞并列而分别论述的。这就如同对联是文学的一种但可以分别叙述对联和文学一样。从共性上讲,二者是分不开的,从个性上讲,则是可以分开来说的。下面这些话就是分开来说的。
一、对仗是对联的生命,修辞是对联的血脉。对联,对联,既相对,又相联,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文学样式上的生动体现。这种独特的文学样式的本质,就是汉字、音节和平仄两两对仗的汉语语句。因而完全可以说,对仗是对联的质的规定性,对仗是对联的生命。即使是再美丽的两句汉字语句,如果构不成对仗,就不能算作对联。如李白《清平调词》“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把牡丹写得很美,把杨贵妃比得很美,但这只是诗句,并不是对联,因为未构成对仗。这首作品的后两句,“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既把美人比作仙子,又用流水对组成对仗,所以可以称作对联。而这首诗连续采用了比喻、比拟的手法,则属于修辞的范畴。因为修辞格运用得体,所以使表述对象有血有肉,显得美丽动人、美不胜收。
二、对仗有规则可循,修辞只有规律可循。对仗是有严谨规则的。中国楹联学会综合整理历史上约定俗成的习惯,制定并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url=http://www.hdylw.com.cn/2011/0213/3488.html]联律通则[/url]》,主要内容是字句对等词性对品结构对应节律对拍平仄对立、形对意联,除了第六点外,前五点其实就是对仗的规则。而“修辞”只有“规律”而没有“规则”。《辞海》对“修辞”的定义是:“依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语言材料、各种表现手法,恰当地表现写说者所要表达的内容的一种活动。”可见,究竟采取何种“语言材料”和何种“表现手法”,是没有“一是一,二是二”这样泾渭分明的规则可遵守的。也就是说,对仗规则只有遵守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第二条路的自由。修辞则不然,在各种修辞格和各种语言材料中有着根据不同需要而作出不同选择的自由。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9-29 07:23 , Processed in 0.06499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