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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憎恶重复,诗人依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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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 14:1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学憎恶重复,诗人依赖语言
     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Brodsky)
  写这些诗句的我不在了,

  读这些诗句的你们不在了,

  但写出那些诗句的语言,

  你们用它阅读那些诗句的语言,

  却将留存下来。

  对于一个个性的人,对于一个终生视这种个性高于任何社会角色的人来说,对于一个在这种偏好中走得过远的人来说,突然出现在这个讲坛上,让他感到很窘迫,犹如一场考验。这一感觉的加重,与其说是因为想到了先我之前在这里站立过的那些人,不如说是由于忆起了那些为这一荣誉所忽略的人。他们不能在这个讲坛上畅所欲言,唯一可以使你们与那些决定相互谅解的,是那样一个平常的设想:首先由于修辞上的原因,作家不能代表作家说话,诗人尤其不能代表诗人说话;若是让奥西普﹒曼德里施塔姆、玛丽娜﹒茨维塔耶娃、罗伯特﹒弗罗斯特、安娜﹒阿赫马托娃、魏斯坦﹒奥登出现在这个讲坛上,他们也会不由自主地只代表自己说话,很可能,他们也会体验到某些窘迫。

  这些身影常使我不安,今天他们也让我不安。无论如何,他们不鼓励我妙语连珠。在最好的时辰里,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他们的总和但总是小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个体。因为在纸上胜过他们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在生活中胜过他们,正是他们的生活,无论其多么悲惨多么痛苦,总是时常似乎比应该有的更经常迫使我去惋惜时间的流动。如果来世存在我更愿意其存在,而无法否定其永恒生命的可能性我希望他们原谅我和我试图作出的解释:终究不能用讲坛上的举止来衡量我们这一职业的价值。我只提出了五位他们的创作、他们的命运我十分珍重,这是因为,若没有他们,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作家我都无足轻重:至少我今天不会站在这里。

  当然,他们,这些身影更确切地说,这些光的源泉灯?星星?远不止五个。当我想到这两种文化中的同辈人和笔友们,想到那些我认为其天赋高过于我的诗人和小说家们,他们若是出现在这个讲坛上,早就谈到了实质之处,因为他们有比我更多的话要说给全世界听。因此我才敢于在这里发表一系列意见它们也许是不严密的,自相矛盾的,因其不连贯而足以让你们为难的。然而,我希望,交付给我用以集中思想的这段时间和我的这种职业能保护我,至少能部分地使我的混乱免受指责。

  如果艺术能教授些什么(首先是教给艺术家),那便是人之存在的个性。作为一种最古老的也最简单的个人投机方式,它会自主或不自主地在人身上激起他的独特性、单一性、独处性等感觉,使他由一个社会化的动物转变为一个个体。许多东西都可以分享:面包,床铺,信念……但诗,比方说,勒内﹒马里亚﹒里尔克的一首诗,却不能被分享。艺术作品,尤其是文学作品,其中包括一首诗,是单独地面向一个人的,与他发生直接的、没有中间人的联系。伟大的巴拉丁斯基在谈到自己的缪斯时,说她具有“独特的面部表情”。在这一独特表情的获得中,也许就包含有个性存在的意思。

  一个人成为作家或是做了读者,这无关紧要,他的任务首先在于:他怎样过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外力强加或指定的、看上去甚至是最高尚的一生。在对别人的外貌、别人的经验的重复上,在同义反复中耗尽这唯一的良机,是令人遗憾的。语言,我想还有文学,较之于任何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是一些更古老、更必要、更恒久的东西。文学在对国家的态度上时常表现出的愤怒、嘲讽或冷漠,实质上是永恒。文学的功绩之一就在于,它能帮助一个人确定其存在的时间,帮助他在民众中识别出无论是作为先驱还是作为常人的自我,使他避免同义反复,也就是说,避免那冠有“历史之牺牲”这可敬名称的命运。

  一般的艺术,其中包括文学,愈是出色,它和总是充满重复的生活的区别就愈大。在日常生活中,您可以把同样一个笑话说上三遍,再说三遍,引起笑声,从而成为交际场合的主角。在艺术中,这一行为方式却被称为“复制”。决定艺术发展的不是艺术家的个性,而是素材本身的推动力和逻辑,是材料发展的命运,这些材料每一次都需要找到(或提示出)本质上全新的美学解答。拥有自身的演变、动力、逻辑和未来,艺术便不是同义的。美学是伦理学之母;“好”与“坏”的概念首先是美学的概念,它们先于“善”与“恶”的范畴。在伦理学中之所以不是“一切均可能”,正是由于在美学中也不是“一切均可能”。一个不懂事的婴儿,哭着拒绝一位陌生人,或是相反,要他抱,拒绝他还是要他抱,这婴儿下意识地完成着一个美学的而非道德的选择。美学的选择总是高度个性化的,美学的感受也总是独特的感受。每一新的美学现实,都会使作为其感受者的那个人的面孔越发地独特,这一独特性有时能定形为文学的(或其他类型的)趣味。

  关于生活,我不认为我比任何一位我的同龄人知道得更多,但我觉得,作为一个交谈者,一本书比一个朋友或一位恋人更可靠。一部长篇小说或一首诗并非独白,而是作者与读者的交谈我重申一遍,是最真诚的剔除任何杂念的交谈,如果愿意,在进行这样的交谈时,作者与读者是平等的,反过来也一样,这与他是不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并不相干。这一平等是意识的平等,它能以记忆的形式伴随一个人的终生,朦胧或清晰,早或晚,恰当或不恰当,它都决定着个体的行为。

  文学,既不是脱离历史的逃遁,也不是记忆的余音。一个人之所以写诗,意图各不相同:或为了赢得所爱女子的心,或为了表达他对一片风景或一个国家等周围现实的态度,或为了塑造他当时所处的精神状态,或为了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如他此刻所想的那样。他诉诸这一形式首先是出于无意识的、拟态的意图:白色纸张上垂直的黑色单词淤块,仿佛能使一个人想到他在世界上的个人处境,想到空间与他身体的比例。但是,与促使他拿起笔的各种意图无关,与流出其笔端的一切所起的效果无关,对于他的读者,无论其读者是多还是少这一事业迅即的结果,就是一种与语言产生了直接联系的感觉,更确切地说,就是一种对语言中所说、所写、所实现的一切迅即产生依赖的感觉。这种依赖性是绝对的,专断的,但它也会释放自由。因为,作为一种永远比作者更为古老的东西,语言还具有其时间潜力即在前面的一切时间赋予它的巨大的离心力。

  诗人,我重复一遍,是语言存在的手段。或者,如伟大的奥登所言,诗人就是语言赖以生存的人。写这些诗句的我不在了,读这些诗句的你们不在了,但写出那些诗句的语言和你们用它阅读那些诗句的语言,却将留存下来。然而,写诗的人写诗,并不是因为他指望死后的荣光,写诗的人写诗,是因为语言对他作出暗示或者干脆口授接下来的诗句。一首诗开了头,诗人通常并不知道这首诗怎样结束,有时,写出的东西很叫人吃惊,因为他的思想往往比他希求的走得更远。

  我们知道,存在着三种认识方式:分析的方式、直觉的方式和先知们所采用的领悟的方式。诗歌与其他文学形式的区别就在于,它能同时利用这所有三种方式,因为这三种方式在语言中均已被提供出来;有时,借助一个词,一个韵脚,写诗的人就能出现在他之前谁也没到过的地方也许,他会走得比他本人所希求的更远。写诗的人写诗,首先是因为,诗的写作是意识、思维和对世界的感受的巨大加速器。一个人若有一次体验到这种加速,他就不再会拒绝重复这种体验,他就会落入对这一过程的依赖,就像落进对麻醉剂或烈酒的依赖一样。一个处在对语言的这种依赖状态的人,我认为,就称之为诗人。

  人物简介

  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Brodsky,1940~1996)苏裔美籍诗人。生于列宁格勒一个犹太家庭,因不满学校的刻板教育,15岁便退学进入社会,业余时间坚持写诗,译诗,卓异的诗才很快使他崭露头角,被称作“街头诗人”。他的诗充满了俄罗斯风味,特别是在流亡国外之后,怀乡更成为他的重要诗歌主题之一。在艺术上,他始终“贴近两位前辈诗人,阿赫玛托娃和奥登”,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音韵的和谐。1987年,由于他的作品“超越时空限制,无论在文学上及敏感问题方面,都充分显示出他广阔的思想和浓郁的诗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著有诗集《韵文与诗》、《山丘和其他》、《诗集》、《悼约翰﹒邓及其他》、《荒野中的停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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