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观课评教的习俗角度,是教学方法,着眼于教师,着眼于“怎么教”,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技巧、教学艺术、教学风采,讲究的是上课如何精致、如何精彩,这在公开课、观摩课、评比课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研究,也被鼓励从教学方法上着力,讲究教学过程,探求各种各样的“教学模式”;怎样的一堂课才算好课,许多教师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心中想的是“怎么教”的方法问题,先怎么教、再怎么教、后怎么教。
教学方法是重要的,体现先进理念的教学方法应该被大力张扬。然而教学方法的努力,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教学内容,先进的理念首先关乎教学内容,首先要落实到“教什么”上。按道理讲,一个教师上课,不会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对所教的内容或多或少总该有些专业上的理据。但纵观当前的课堂教学现状,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不知道教什么”,是语文教师备课的最大困扰:“不知道教了什么”,是语文教师课后的普遍感受。从当前许多课例看,我们的许多语文课,任课教师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常常连“教参这么规定”“考试这么出题”这种极为勉强的理据都找不到、对不上。就看见师生在课堂里忙活,但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这在语文课是常有的现象,恐怕也是语文课所特有的现象。
是什么造成此现状,追根溯源,恐怕还在于我们对教材的把握。特级老师于永正曾讲:所谓教学的艺术,就是处理教材的艺术和尊重学生的艺术。我们丹阳的特别老师毛焕照也讲过:教材理解透了,学情把握透了,教法就自然出来了。两位小学语文界的专家,如此看重分析、钻研、把握教材,观点的相近,绝不是偶然的。面对教材,我们应该思考些什么?这应是我们年轻教师,共同面临的课题。面对教材,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面对教材,学什么?怎么学?这些看似不成问题的问题,恐怕我们还需要静下心来,好好地思考。
课堂教学是外显的,而这其中流露出问题,大多是我们教师对教材的解读和处理问题。面对教材(文本),我们教师的解读程度,体现着我们自身的语文素养。如何读教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路和习惯。有人从“我是作者”“我是读者”“我是学生”的角度解读;有人从“编者”“作者”“教者”“学者”的角度去解读。但这仅是一个方式问题,面对文本,我们更多的应该从语文的角度去解读,即从字、词、句、篇、语、修、逻的纬度去思考。
作为一名教者,面对教材我们至少应能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文本写了什么?这是对文本内容的把握。2、这篇文章的主旨是什么?这是对文章思想或是写作目的的把握。为此,我们应了解作者及其创作的背景,应站在编者的角度思考。3、这篇文章的结构顺序怎样?线索是什么?在语言文字上有哪些亮点?这是从表达的角度去把握。教者应在文本的字字、词词、句句中穿梭,要能吃透教材。于永正老师经常告诫我们年轻教师:要让学生把书读好,我们老师首先要把书读好。而把书读好,这看似一个简单的要求,实际上是教者对教材把握的外显,我们决不能忽视。
教师对教材的解读,最终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习。学生学什么?学到什么程度?怎么学?可采取什么策略?而这里面最核心的是教学内容,即学什么?(如感悟什么?迁移什么?积累什么?等)针对当前的现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有些语文课,老师在讲解、在运用多种资源,学生进行着多种活动,包括时不时地“四人小组讨论”,师与生的“对话”也频繁,教师似乎也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有时还能说出一些道道来。但稍一考察,就可断定其所教的内容与“语文”的关联不大,对学生的听说读写不发生实质性的影响。“乱耕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这可以说是许多语文课的真实写照,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往往就表现为一堂课充斥着大量的与“语文”关联不大甚至明显无关的东西。尽管对什么是“语文”什么不是自己的“地”与别人的“田”如何辨认由谁划分,这些都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在课例研究中也需要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但在原则上,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应该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
教学内容少而精,本来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准则。但我们的语文课,一堂40分钟左右的课通常是十几、二三十个内容,上课东抓一下西摸一把,看起来什么都有了,其结果却是什么也没有教、什么也教不会。比如关于“比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教,一直到高三的高考复习班还在教,结果是学生仍然学不会。十二年语文课教不会一个比喻,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没教过──老师每次遇到比喻都要“讲”,但每次都是在同时要“教”二三十个内容的情况下点一下、晃一眼,或者50秒,或者1分钟,其结果等于从来没有教!对阅读教学来说,40分钟左右教数十个内容,势必是对课文的肢解,如果一堂语文课有十几、二三十个内容在教学,那么大致就可以断定这个老师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教学内容相对集中因而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也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之一。
3、教学内容应与听说读写记的常态一致
文课所教的听说读写,其取向、其姿态、其方式,要与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所需要的、所运用的一致起来。常态的对立面是变态,如果我们所教的“语文”只有在考试试卷上才体现它的用处,随语文考试的改进甚至连在考试试卷上也用不上了,那么就是变态的“语文”。比如阅读小说,看到第一句,喔唷“开门见山”,看到人物出场,喔唷“肖像描写”,然后分析“从上写到下,从装饰写到面容”等等,接着进入“动作描写”,又接着过渡到“心理描写”,最后“通过……体现了……赞美了……”。除了语文课、除了语文教师的备课,没有人这样读小说,那么教学内容显然就变态了。教了一堆语文教师除了“讲课”、除了“备课”之外自己也从来不这样读、写、说话、聆听的“语文”,能说是一堂好课吗?是我们所希望的语文课吗?
十几年来,语文教学一直都在“摇罢不定”,但往往理念未深入人心,教法已花样百出。随着新课程的推进,观课评教的角度虽上升到了“教学理念”,但理念的落实处,往往也被理解为教学方法,主张平等对话、体现探究学习等等,在许多教师和评课者的心目中,似乎都仅仅是教学方法的改革。建构主义的引进,使我们观课评教的立足点,从教师的“教”逐渐转移到了学生的“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在实践操作中,所提出的“学生活动”“课堂气氛”“教学效果”等等指标,很大程度上又被还原为教师的教学方法。
“这样法,那样法,吃透教材是根本的办法。”这是一句老话,但对我们年轻老师却有着现实的意义。面对教材,我们要好好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