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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儿童早期的依恋可分为安全型和不安全型,不同类型的依恋对儿童的发展产生不同影响。高质量的依恋即安全型依恋对儿童的发展尤其是社会性发展有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长远的。为此,本文提出了帮助儿童形成安全型依恋的四项措施,以促进儿童社会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 依恋 质量 社会性发展
依恋是儿童早期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因其对儿童身心发展尤其是社会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自从上世纪60年代至今,一直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问题。
什么是依恋?依恋对儿童的发展究竟有什么影响?
依恋,一般是指个体的人对某一特定个体的长久持续的情感联系。在发展心理学中,依恋特指儿童与他的抚养者(一般为母亲)之间存在的一种特殊感情关系,它产生于儿童与抚养者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是一种感情上的联结和纽带,表现为儿童对抚养者的一种追随、依附和亲密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一般在儿童2岁左右形成。与儿童的其它社会关系相比,依恋具有如下特点:
(1)依恋对象的指向性,即儿童一般倾向于依恋能激起特定的情感和行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个体,而不是所有的人,对于婴儿来说主要是具有较高敏感性和反应性的抚养者或父母;
(2)对依恋对象的接近性追求,即喜欢依偎在抚养者身上或身旁活动;
(3)依恋双方有较多的相互作用尤其情感上的交往,依恋者可以从中得到一种慰籍或安全感,当依恋对象离开,会造成依恋者的分离焦虑和痛苦;
(4)依恋双方的关系稳定持久。由于婴儿与抚养者相互作用的模式不同,依恋有不同的类型。根据我国学者的研究,儿童早期的依恋可以分为安全型依恋和不安全型依恋,不安全依恋又可分为淡漠型依恋、缠人型依恋和混乱型依恋。
安全型依恋的儿童(73%)表现出舒适、安全的总体特征。与母亲在一起时能愉快的玩游戏,自信的探索环境,能与母亲进行近距离或远距离交往,不总是注意母亲是否在场,在紧张情境下迅速回到母亲身旁,寻求保护和安慰;在母亲鼓励下能很好与陌生人交往。当母亲离开时,探索的行为会受到影响,有的哭泣,如果不哭泣,也明显的表现出一种苦恼但没有明显的分离焦虑,对玩具的注意力减少。当母亲重又回来时,他们会立即寻求与母亲的亲近和安慰;并能很快的与母亲做游戏。
淡漠型依恋的儿童(11%)的人际关系趋于冷淡,疏远。与母亲在一起时,很少关注母亲的行为,母亲在场或不在场对他们影响不大。在自由活动和其他不同程度的压力下,与母亲的身体接触很少,也很少与母亲主动交谈,与母亲的分享行为少。对陌生的人和事物,表现得胆子大,不退缩,能进行自主探究活动。母亲离开时,不哭泣,悲伤程度小,对母亲的归来不积极的欢迎,也无明显的喜悦。
缠人型依恋儿童(70%)表现出依赖、退缩的特征。与母亲在一起时,喜欢缠在母亲身边,和母亲的身体接触比较频繁,探索活动不积极;对陌生的人和事物拘谨、退缩;与母亲分离时表现出反抗,哭泣,悲伤的程度高;与母亲重聚时急切的寻求母亲的安慰,但是不容易平静下来。
混乱型依恋儿童(9%)对母亲有较多的身体接近或接触,与陌生人交往少,不友好。有的儿童分离时表现出混乱的不适宜的行为,有的儿童表现为既亲近又反抗母亲的矛盾行为。
不同依恋类型的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采取不同的反应方式与应对方式,表现出与依恋类型相关的能力倾向。安全型依恋的儿童,在人际交往中积极主动,与照顾者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在安全感的支持下饶有兴趣的探究周围环境,对于陌生人也能友好相处,表现出自信,独立,适应性强的积极的心理品质,这些社会品质的发展与积极进取的探索行动进一步促进了儿童认知尤其是智力的发展,改善了整体素质,增强了身心发展的和谐性。不安全型依恋的儿童由于强烈的不安全感和内心冲突所困扰,不能有效的探索环境,难与人建立友好的交往,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对外界事物的认知与探究活动,限制了经验范围。淡漠型的儿童虽能进行自主的探究活动,但并不深入,与人交往过程中又易为强烈的焦虑所困扰,且由于具有回避性行为倾向,人际交往与活动的机会减少,导致社会经验缺乏,以及社会性发展滞后。缠人型儿童怯于探索,与陌生人交往异常谨慎,这又缩小了人际空间,阻碍了社会能力的发展和对现实世界的理解;混乱型儿童在生活中往往惶惑不安,缺乏自主性,不能进行自我定向,实际上是缺乏自信感、自主性和人际交往的能力。这些在与人和周围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心理品质的差异表明,安全依恋的儿童相对于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具有某种现实发展的优势。这种依恋关系的安全性使儿童生活的环境具备了心理意义上的安全保障,即保证了较高的活动安全度,这驱使儿童自由地探索与交往。而不安全依恋的儿童安全感的缺乏反而增强了寻求安全的需要,在这种需要得到适当满足之前对自我环境的探索和对社会环境的开拓都很难有效地进行。
不仅如此,大量的研究证明,在生活环境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早期形成的依恋关系会影响儿童今后人格和社会性的发展,儿童从安全的依恋中获得的温暖、信任、安全感奠定了未来生活中良好心理功能的基础。研究发现,与不安全型儿童相比,早期安全型儿童在以后表现出更强的探索欲望和能力,在特定的情景中表现出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良好的坚持性及挫折的容忍力,在与人交往时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主动性、独立性和合作性;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行为品质。早期儿童的依恋会对儿童以后的发展产生影响。主要是儿童在与周围人和物不断复杂化的交往中形成的反应方式与决定这种反应方式的认知方式逐渐沉淀定型,形成最初的“内部工作模型”,即儿童对自己、重要他人(如父母或其他照看者)及自己与他人的人际关系的稳定和认知模式。儿童在这个模式的指导下根据依恋对象对自己日常要求的反应速度和方式来建立在不同情境里的反应方式。如果孩子在早期的关系中体验到爱和信任,他就会觉得自己是可爱的,值得信任的,如果婴儿的依恋需要没有得到满足,他就会对自己形成一个不好的印象,并且他以后也会以相应的方式去对待他周围的人。当然,如果儿童以后生活在一个有利的环境中,早期不安全依恋的消极影响会得到改变,相反,早期安全依恋的儿童如果以后生活在不利的环境中,其社会性也会向不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也表明了依恋与儿童心理发展的巨大可塑性。
由此看来,不同的依恋类型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安全型依恋有利于儿童的发展,而不安全型依恋则会对儿童的发展起到不利影响。因此,安全型依恋是一种高质量的依恋。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依恋类型的个体差异?如何帮助儿童形成安全型依恋呢?
儿童依恋的发展是一系列环境因素自身主体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最重要的是成人的抚养质量和儿童的气质类型。
首先,儿童依恋的类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人的抚养质量。儿童出生后即生活在一定的抚养环境中,成人的照料方式及与儿童的相互作用构成了儿童依恋关系的关系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儿童的依恋类型与抚养品质相对应,安全型儿童的母亲多能保持一致的、稳定的、合作的,敏感的、易接近等特性,他们对孩子发出的信号、表情极为敏感,鼓励孩子探究,乐于与孩子亲密接触。而不安全型儿童的母亲则倾向于拒绝、干涉、不敏感、忽略,有时对孩子缺乏耐心,对孩子发出的信号反应迟钝,经常表现出消极情感,他们或者过多的干预,或者过分的忽视孩子的行为,有的母亲看上去愿与孩子进行亲密的接触,但常常误解孩子发出的信号不能与孩子形成同步习惯。
其次,气质是影响儿童行为动力特征的关键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赋予儿童依恋行为以特定的速度和强度,制约儿童的反应方式和水平。儿童形成哪种依恋类型不仅与抚养活动有关,还与儿童本身的气质特点有关。儿童早期倾向,气质特点可以作为预测其个性及人际关系的指标,儿童与生俱来的对分离表现出的焦虑倾向特点可以预测依恋类型,对分离表现出过分焦虑的儿童有可能形成不安全型依恋。此外,儿童的气质特点会影响到抚养的难易程度与抚养者尤其是父母对儿童的看法和态度,进而影响到抚养质量,反过来又作用于儿童,使其依恋的发展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一些天性安静、被动、顺从的儿童,容易受到成人的忽视,一些儿童很难照料,拒绝与人接近不易抚慰,行为反应强烈无规律,令抚养者无所适从或精疲力尽,产生厌烦情绪,影响对儿童的的态度和照料方式,这两种儿童都不易形成安全型依恋。还有一些儿童生性活泼,他们会主动吸引成人对他们的注意,当成人对他们发出的信号作出反应时,他们又能以积极的情绪或行为回报成人,从而受到成人的喜爱,这种儿童易形成安全型依恋。
因此,我们可以说气质是构成依恋发展的重要生物基础与内因,成人的抚养质量是依恋产生的外因,依恋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应充分考虑到儿童气质特点对儿童依恋的影响,对于一些难于形成安全型依恋的儿童,不能完全归因为成人的抚养方式不当,但如果抚养者能主动调节自己,以积极的情绪、态度去唤起儿童的反应,也能使儿童获得安全的依恋。为此,帮助儿童获得安全依恋必须做到:
一、采用合理的育儿方式,提高抚养质量
儿童出生即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成人尤其是母亲的喂养方式及其与婴儿相互作用的性质构成了影响儿童依恋的关键因素,母亲对婴儿所表现的行为特性直接影响着儿童对自身认知模式尤其内部工作模式的建构,制约儿童个性发展方向,合理的育儿方式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依恋的安全性,提高抚养质量。要使儿童获得安全型依恋,抚养者应该做到:
(一)及时满足孩子各种合理的需要。包括及时满足孩子进食的需要,并且采取合理的喂养方式,让孩子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进食而不是强迫孩子进食;多与孩子身体接触,如拥抱、抚摸、亲吻;经常与儿童进行积极的情感交流,如微笑,以温柔愉快的声音与孩子交谈;给儿童提供丰富的触觉、视觉、听觉的刺激。
(二)当儿童发现各种社会信号时,能正确理解,给予敏感的反应。成人应该经常关心孩子在做什么,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如当孩子哭时,抚养者能迅速的根据哭声作出判断,孩子是饿了?尿布湿了?还是想要与人交流?从而采取恰当的行动给予反应。
(三)保持抚养者和婴儿稳定、一致的抚养关系,不要经常更换抚养者,特别是主要抚养者,尤其是不要突然更换,必须更换时一定要给儿童一个适应过程,且抚养方式不要发生太大改变,以免引起儿童过分的焦虑,同时抚养者对待儿童的方式要保持一致,不要经常变化,否则儿童无法有效的组织自己的行为而导致不安全或无组织无定向的依恋。
(四)成人主动调节自己的行动以适应儿童的行为节律,而不是把自己的行为习惯强加给儿童。即成人按照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安排儿童的生活。
二、创造健康、宽松、稳定的家庭环境
健康、宽松、稳定的家庭环境首先是指家庭结构地完整性,家庭结构遭到破坏,尤其是母亲缺失,会严重影响儿童安全型依恋的形成,虽然“替代母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脱因母亲缺失带来的焦虑和烦恼,但由于依恋关系的中断、依恋对象的变化,依恋关系模式的改变会改变儿童心理的安全感,即使以后能形成新的依恋,也会表现出与现实生活无关的焦虑或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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