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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和中学生谈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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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0 12:2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转载:周国平和中学生谈写作作者:鹤鸣江天
                        
周国平和中学生谈写作

第一讲  写作与精神生活
    这一讲的主题是为何写。你们来听这个讲座,目的当然是想学到写作的本领。但是,为什么想学写作呢?这是一个不能不问的问题,它关系到能不能学成,学到什么程度。
一、真正喜欢是前提
  一定有不少同学是怀着作家梦学写作的,他们觉得当作家风光,有名有利。现在中学生写书出书成了时髦。中学生写的书,在广大中学生中有市场,出版商瞄准了这个大市场。中学生出书是新鲜事,有新闻效应,媒体也喜欢炒。现在中学生用不着等到将来才当作家,马上就有可能。这对于中学生的作家梦是一个强有力的刺激。
  我不认为中学生写书出书是坏事,更不认为想当作家是不良动机。但是,这不应该是主要动机甚至唯一动机。如果只有这么一个动机,就会出现两个后果。第一,你的写作会围绕着怎样能够被编辑接受和发表这样一个目标进行,你会去迎合,失去了你自己的判断力。的确有人这样当上了作家,但他们肯定是蹩脚的作家。第二,你会缺乏耐心,如果你总是没被编辑看上,时间一久,你会知难而退。总之,当不当得上作家不是你自己能够作主的事情,所以,只为当上作家而写作,写作就成了受外界支配的最不自由的行为。
  写作本来是最自由的行为,如果你自己不想写,世上没有人能够强迫你非写不可。对于为什么要写作这个问题,我最满意的回答是:因为我喜欢。或者: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写。所有的文学大师,所有的优秀作家,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都表达了这样两个意思:第一,写作是他们内心的需要;第二,写作本身使他们感到莫大的愉快。通俗地说,就是不写就难受,写了就舒服。如果你对写作有这样的感觉,你就不会太在乎能不能当上作家了,当得上固然好,当不上也没关系,反正你总是要写的。事实上,你越是抱这样的态度,你就越有可能成为一个好的作家,不过对你来说那只是一个副产品罢了。
  所以,我建议你们先问自己两个问题:第一,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写作?第二,如果当不上作家,我还愿意写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具备了进入写作的最基本条件。如果是否定的,我奉劝你趁早放弃,在别的领域求发展。我敢肯定,写作这种事情,如果不是真正喜欢,花多少功夫也是练不出来的。
  二、用写作留住逝水年华
  有人问我:你是怎样走上写作的路的?我自己回想,我什么时候算走上了呢?我发表作品很晚。不过,我不从发表作品算起,我认为应该从我开始自发地写日记算起。那是读小学的时候,只有八九岁吧,有一天我忽然觉得,让每一天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太可惜了。于是我准备了一个小本子,把每天到哪儿去玩了、吃了什么好东西等等都记下来,潜意识里是想留住人生中的一切好滋味。现在我认为,这就是写作意识最早的觉醒。
  人生的基本境况是时间性,我们生命中的一切精力都无可避免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最宝贵的是每天、每年、每个阶段的活生生的经历,这些所带来的欢乐和苦恼、心情和感受,才是一个人生命中拥有的东西。但是,这一切仍然无可避免地会失去。总得想个办法留住啊,写作就是办法之一。通过写作,我们把易逝的生活变成永存,就可以以某种方式继续拥有它们了。这样写下的东西,你会觉得对于你自己的意义是至上的,发表与否只有很次要的意义。你是非写不可,如果不写,你会觉得所有的生活都白过了。这是写作之成为精神需要的一个方面。
  三、用写作超越苦难
  人生有快乐,尼采说:“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写作是留住快乐的一种方式。同时,人生中不可避免地有苦难,当我们身处其中时,写作又是在苦难中自救的一种方式。这是写作之成为精神需要的另一个方面。许多伟大作品是由苦难催生的,逆境出文豪,例如司马迁、曹雪芹、陀思妥耶夫斯基、普鲁斯特等。史铁生是坐上轮椅后开始写作的,他说他不能用腿走路了,就用笔来走人生之路。
  写作何以能够救自己呢?事实上它并不能消除和减轻既有的苦难,但是,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把自己与苦难拉开一个距离,以这种方式超越苦难。写作的时候,我们就好像从正在受苦的那个自我中挣脱出来了,把他所遭受的苦难作为对象,对他进行审视、描述、理解,距离就是这么拉开的。我写《妞妞》时就有这样的体会,好像有一个更清醒也更豁达的我在引导着这个身处苦难中的我。
  当然,你们还年轻,没有什么大的苦难。可是,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总是有的,青春和成长也会有种种烦恼。一个人有了苦难,去跟人诉说是一种排解,但始终这样做的人就会变得肤浅。要学会跟自己诉说,和自己谈心,久而久之,你就渐渐养成了过内心生活的习惯。当你用笔这样做的时候,你就已经是在写作了,并且这是和你的精神生活合一的最真实的写作。
  四、写作是精神生活
  总的说来,写作是精神生活的方式之一。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内在的精神自我,一个是外在的肉身自我,写作是那个内在的精神自我的活动。普鲁斯特说,当他写作的时候,进行写作的不是日常生活中的那个他,而是“另一个自我”。他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外在自我会有种种经历,其中有快乐也有痛苦,有顺境也有逆境。通过写作,可以把外在自我的经历,不论快乐和痛苦,都转化成了内在自我的财富。有写作习惯的人,会更细致地品味、更认真地思考自己的外在经历,仿佛在内心中把既有的生活重过一遍,从中发现更丰富的意义,并储藏起来。
  我的体会是,写作能够练就一种内在视觉,使我留心并善于捕捉住生活中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意识,总是听任好的东西流失,时间一久,以后再有好的东西,你也不会珍惜,日子就会过得浑浑噩噩。写作使人更敏锐也更清醒,对生活更投入也更超脱,既贴近又保持距离。
  在写作时,精神自我不只是在摄取,更是在创造。写作不是简单地把外在世界的东西搬到了内在世界中,他更是在创造不同于外在世界的另一个世界。雪莱说:“诗创造了另一种存在,使我们成为一个新世界的居民。”这不仅指想象和虚构,凡真正意义上的写作,都是精神自我为自己创造的一个自由空间,这是写作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第二讲    写作与自我
这一讲的主题是为谁写和写什么。其实,明确了为何写,这两个问题也就有答案了。简单地说,就是为自己写,写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一、为自己写作
  如果一个人出自内心需要而写作,把写作当做自己的精神生活,那么,他必然首先是为自己写作的。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艺术、学术,都首先是为自己的,是为了解决自己精神上的问题,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孔子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养,为人是做给别人看,当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动。
  所谓为自己写作,主要就是指排除功利的考虑,之所以写,只是因为自己想写、喜欢写。当然不是不给别人读,作品总是需要读者的,但首先是给自己读,要以自己满意为主要标准。一方面,这是很低的标准,就是不去和别人比,自己满意就行。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伟大作品,我肯定写不过人家,干嘛还写呀?不要这样想,只要我自己喜欢,我就写,不要去管别人对我写出的东西如何评价。另一方面,这又是很高的标准,别人再说好,自己不满意仍然不行。一个自己真正想写的作品,就一定要写到让自己真正满意为止。真正的写作者是作品至上主义者,把写出自己满意的好作品看做最大快乐,看做目的本身。事实上,名声会被忘掉,稿费会被消费掉,但好作品不会,一旦写成就永远属于自己了。
  唯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时才能拥有自由的心态。不为发表而写,没有功利的考虑,心态必然放松。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人与永恒》,就因为当时写这些随想时根本不知道以后会发表,心态非常放松。现在预定要发表的东西都来不及写,不断有编辑在催你,就有了一种不正常的紧迫感。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断交”,基本上不接受约稿,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完之前免谈发表问题。
  唯有为自己写作,写作才能保持灵魂的真实。相反,为发表而写,就容易受到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质利益的支配。后一方面是职业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为他藉此谋生,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必定写得滥,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所以,托尔斯泰说:“写作的职业化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法国作家列那尔在相同意义上说:“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做经典作家。”最理想的是另有稳定的收入,把写作当做业余爱好,如果不幸当上了职业作家,也应该尽量保持一种非职业的心态,为自己保留一个不为发表的私人写作领域。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记”丛书,向我约稿,我当然拒绝了。我想,一个作家如果不再写私人日记,已经是堕落,如果写专供发表的所谓日记,那就简直是无耻了。
  二、真正的写作从写日记开始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的写作,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我相信,每一个好作家都有长久的纯粹私人写作的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他后来成为作家不是仅仅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写作是他的心灵需要。一个真正的写作者是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的日记。我从高中开始天天写日记,在中学和大学时期,这成了我的主课,是我最认真做的一件事。后来被毁掉了,成了我永久的悔恨,但有一个收获是毁不掉的,就是养成了写作的习惯。
我要再三强调写日记的重要,尤其对中学生。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进入了写作的实质。这表明:第一,他意识到了并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他们曾经存在的证据;第二,他有了与自己灵魂交谈、过内心生活的需要。看一个中学生在写作上有无前途,我主要不看语文老师给他的作文打多少分,而看他是否喜欢写日记。写日记一要坚持(基本上每天写),二要认真(不敷衍自己,对真正触动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细写,努力寻找确切的表达),三要保密(基本上不给人看,为了真实)。这样持之以恒,不成为作家才怪呢。
  三、写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写什么?我只能说出这一条原则:写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题材没有限制,凡是感兴趣的都可以写,凡是不感兴趣的都不要写。既然你是为自己写,当然就应该这样。如果你硬去写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肯定你就不是在为自己写,而是为了达到某种外在的目的了。
  在题材上,不要追随时尚,例如当今各种大众刊物上泛滥的温馨小情调故事之类。不要给自己定位,什么小女人、另类、新新人类,你都不是,你就是你自己。也不要主题先行,例如反映中学生的生活面貌之类,要写出他们的乖、酷、早熟什么的。不要给自己设套,生活中,阅读中,什么东西触动了你,就写什么。
  重要的不是题材,而是对题材的处理,不是写什么,而是怎么写。表面上相同的题材,不同的人可以写成完全不同的东西。好的作家无论写什么,一,总能写出他独特的眼光;二,总能揭示出人类的共同境况,即写的总是自己,又总是整个人生和世界。
第三讲 写作与风格
  这一讲的主题是怎样写。其实怎样写是没法讲的,因为风格和方法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于具体的作品之中,无法抽取出来,抽取出来便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失去了任何意义。每一个优秀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和方法,他们是和他的全部写作经验联系在一起的,原则上是不可学的。我这里只能说一些最一般的道理,这些道理也许是所有的写作者都不该忽视的。
  一、勤于积累素材和锤炼文字
  好的作品必须有两样东西,一是好的内容,二是好的文字表达。这两样东西不是在写作时突然产生的,而是靠平时下功夫。当然,写作时会有文思泉涌的时刻,绝妙的构思和表达仿佛自己来到了你面前,但这也是以平时做的工作为基础的。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总是处在工作状态,不停地做着两件事,便是积累素材和锤炼文字。严格地说,作家并非仅仅在写一个具体的作品时才在写作,其实他无时无刻不在写作。
  灵感闪现不是作家的特权,而是人的思维的最一般特征。当我们刻意去思考什么的时候,我们未必得到好的思想。可是,在我们似乎什么也不想的时候,脑子并没有闲着,往往会有稍纵即逝的感受、思绪、记忆、意象等等在脑中闪现。一般人对此并不在意,他们往往听任这些东西流失掉。日常生活的潮流把他们冲向前去,他们来不及也顾不上加以回味。作家不一样,他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会抓住时机,及时把它们记下来。如果不及时记下来,它们很可能就永远消失了。为了及时记下,必须克服懒惰(有时是疲劳)、害羞(例如在众目睽睽的场合)和世俗的礼貌(必须停止与人周旋)。作家和一般人在此开始分野。写作者是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辛勤的搜集者。许多作家都有专门的笔记本,用于随时记录素材。写小说的人都有一个体会,就是故事情节可以虚构,细节却几乎是无法虚构的,它们只能来自平时的观察和积累。
  作家的另一项日常工作是锤炼文字。他不只是在写作品时做这件事,平时记录思想和文学的素材时,他就已经在文字表达上下功夫了。事实上,内容是依赖于表达的,你要真正留住一个好的意思,就必须找到准确的表达,否则即使记录了下来,也是打了折扣的。写作者爱自己的思想,不肯让它被坏的文字辱没,所以也爱上了文字的艺术。好的文字风格如同好的仪态风度,来自日常一丝不苟的积累。无论写什么,包括信、日记、笔记,甚至一张便笺,下笔决不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边幅的文字,如果你这样做,日久必会写出一手好文章。
  二、质朴是大家风度
  质朴是写作上的大家风度,表现为心态上的平淡,内容上的真实,文字上的朴素。相反,浮夸是小家子气,表现为心态上的卖弄,内容上的虚假,文字上的雕琢。
  文人最忌、又难戒的是卖弄,举凡名声、地位、学问、经历,甚至多愁善感的心肠,风流的隐私,都可以拿来卖弄。有些人把写作当做演戏,无论写什么,一心想着的是自己扮演的角色,这角色在观众中可能产生的效果。凡是热衷于在自己的作品中抛头露面的人,都应该改行去做电视主持人。
  真实的前提是有真东西。有真情实感才有抒情的真实,否则只能矫情、煽情。有真知灼见才有议论的真实,否则必定假大空。有对生活的真切观察才有叙述的真实,否则只能从观念出发编造。在《战争与和平》中,托尔斯泰写娜塔莎守在情人临终的病床边,这个悲痛欲绝的女人在做什么?在织袜子。这个细节包含了对生活的最真实的观察和理解,但一般人决不会这么写。
  大师的文字风格往往是朴素的。本事在于用日常词汇表达独特的东西,通篇寻常句子,读来偏是与众不同。你们不妨留心一下,初学者往往喜欢用华丽的修辞,而他们的文章往往雷同。
  三、文字贵在简洁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美德。文字功夫基本上是一种删除废话废字的功夫。列那尔说:风格就是仅仅使用必不可少的词,绝对不写长句子,最好只用主语、动词和谓语。要惜墨如金,养成一种洁癖,看见一个多余的字就觉得难受。
第四讲写作与读书
  这一讲的主题是谁在写。一个人以怎样的目的和方式写作,写出怎样的作品,归根到底取决于他是个怎样的人。在一定意义上,每个作家都是在写自己,而这个自己有深浅宽窄之分,写出来的结果也就大不一样,造就一个人的因素很多,我只说一个方面,就是读书。  
  一、养成读书的爱好
 写作者的精神世界与读书有密切关系。许多大作家同时是大学者或酷爱读书的人,例如歌德、席勒、加缪、罗曼罗兰、毛姆、博尔赫斯等。中国也有作家兼学者的传统,例如鲁迅、郭沫若、茅盾、叶圣陶、林语堂、梁实秋、沈从文。现在许多作家不读书,只写书,写出的东西就难免贫乏。
  要养成读书的爱好,使读书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读书就感到欠缺和不安,宋朝诗人黄山谷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三日不读书,自惭形秽,觉得没脸见人,要有这样的感觉。
  读书的面可以广泛一些,不要只限于读文学书,琢磨写作技巧。读书的收获是精神世界的拓展,而这对写作的助益是整体性的。
  二、读最好的书
  读书的面可以广,但档次一定要高。读书的档次对写作有直接的影响,大体上决定了写作的档次。平日读什么书,会形成一种精神趣味和格调,写作时就不由自主地跟着走。所以,读坏书——我是指平庸的书——不但没有收获,而且损害莫大。
  我一直提倡读经典名著,即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古今中外有过多少书,唯有这些书得到长久和广泛的流传,绝大多数书被淘汰,绝非偶然。书如汪洋大海,你自己做全面筛选不可能,碰到什么读什么又太盲目。这等于是全人类替你初选了一遍,这等好事为何要拒绝。即使经典名著,数量也太多,仍要由你自己再选择一遍。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信念,非最好的书不读。有了这个信念,即使读了一些并非最好的书,仍会逐渐找到那些真正属于你的最好的书,并成为他们的知音。
  千万不要跟着媒体跑,把时间浪费在流行读物上。天下好书之多,一辈子读不完,岂能把生命浪费在这种东西上。我不是故作清高,我有许多赠送的报刊,不读觉得对不起人家,可是读了总后悔不已,头脑里乱糟糟又空洞洞,不只是浪费了时间,最糟的是败坏了精神胃口。歌德做过一个试验,半年不读报纸,结果发现和以前天天读报比,没有任何损失。
  三、读书应该激发创造力
  我提倡你们读书,但许多思想家对书籍怀有警惕,例如蒙田、叔本华、尼采。开卷有益,但也可能无益,甚至有害,就看它是激发了还是压抑了自己的创造力,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读书应该起到一种作用,就是刺激自己的一种写作欲望。
  为了使读书有助于写作,最好养成写笔记的习惯。包括:一、摘录对自己有启发的内容,二、读书的体会,特别是读书时浮现的感触、随想、联想,哪怕他们似乎与正在读的书完全无关,愈是这样它们也许对你就愈有价值,是你的沉睡着的宝藏被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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