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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是如何成为世界语言的(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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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02:3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球通用:英语是如何成为世界语言的(节选)
第一章     开篇
——四次外敌入侵和一场文化革命
我感觉到了一阵无意识的颤栗,就好像什么东西搅动了我,我半梦半醒。那些文字背后潜藏着遥远、奇特又美丽的东西,即便我能领会,它也必定远超古英语的表达范畴。
——约翰·罗纳德·瑞尔·托尔金
(牛津大学历史学教授,《魔戒三部曲》、《霍比特人》作者——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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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
我们的故事从一场人祭开始。比这更奇怪的是,这场人祭发生在一个丹麦沼泽。但最奇怪的怕还在于,这暴力的英语世界起源是由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所记载,他是《日耳曼尼亚志》这本书的作者,《日耳曼尼亚志》‘记载了日耳曼民族的本源及国家形象’。塔西佗笔下的日耳曼部落崇尚自由,妻子忠于丈夫,公众都拒绝奢侈浪费;其中,邓科特里人尤其擅长马术;苏比人‘把他们的头发打成结’,还有很多关于别的民族的描写。不过毕竟瑜不掩瑕,塔西佗又接着描述下去:这七个部落都没有什么好记载的,除了对土地女神纳瑟斯的祭祀以外:‘该祭祀仪式由一些奴隶组成,而这些奴隶在祭祀过程中会被沉入湖里’。七个原始部落中的一个叫做“Anglii”,它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的名字是“盎格鲁”。
沼地男尸之一,其面色犹若熟睡之中
后来的事实证明:塔西佗的确是个优秀的观察者。泥煤有神奇的保护作用,而‘Anglii’的残忍特质被其完好无损地记录了下来。1950年,两名丹麦泥煤采集工人在图伦附近工作,结果挖出了一具尸体。但当警察到来的时候,他们先召来的是本地的历史学家而非验尸官。之后的调查就纯粹往历史方向走了。这些沼地男尸(Moorleichen)是祭祀的牺牲品,现在在丹麦博物馆展出,保存惊人地完好。其中的一个男尸是被掐死的,还有一个男尸被割断了喉咙,你可以在下巴上看到被割断喉咙的残端。在这些时间久远的恐怖场面中,言语已经无法描述这些残酷的死状,但略施法术,你就会听到一种语言,它就是久远时代,我们自己的回响。这些干尸是全世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的先祖,被发现的他们也可以证明,在今日,英语发展的轨迹可以在最惊人的地方出现。
英国的南大门——白色悬崖,英国著名景点之一
从这些黑暗时代的小小片段也可以看出,英语实际上是一种外来语言。用于描述西欧西北部海岸线外的小岛而使用的词语“Albion”(阿尔比恩)是由英语的根源——凯尔特语(albio)和盖尔语(alba)——两者合成的,而这两者表示的意思都是“白”,代英国的白色悬崖。阿尔比恩是一个有着白垩巨人、原始巫术、太阳崇拜和海底怪物的地方,是英国和英国历史的开端。
英语语言的形成,也即从原始状态到盎格鲁-萨克森语中的“Englaland”,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伴随着四次外敌入侵和一场文化变革。当然,英语在这个方面不算独特,法语、德语还有俄语都有着卑微且血腥的起源,而英语和这些语言略有区别的地方在于它发源地的特质。英语是这个岛国的真实写照,它是一个混杂了灿烂的遗世独立和耻辱的异族占领的奇特产物。
从积极的一方面来说,罗马人带来的第一次入侵将这个岛国与欧洲的拉丁语系连在了一起,它们之间的关系延续千年。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第二次入侵建立了独立的英语口语文化,而这在多文化的世界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维京人带来的第三次入侵激发了英国人强烈的国民意识。上述这些都为英国文化的多样性做出了重要贡献,文化多样性在多元文化的世界中是很有优势的国民特质。与此同时,伴随着基督教的进入,文化开始变化,影响直至今日。最后,这些巨变统统被殖民王者诺曼人统统打乱。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丹尼尔·笛福将第一个千年的英语发展史总结为“罗马-撒克逊-丹麦-诺曼的英语”。从公元前55年到公元1066年,此地的传统不断发展,但这个国家的身份始终毫无疑问:一个岛国(更准确的说是群岛),其上的住民都住在海岸边上,只需至多一天就可以越过海峡,来到欧洲大陆。
潮汐和海上的气候从无数的方面塑造了英语语言本身。起初,海洋之于人们只是一道有效的天然屏障和天然路径,同时也使所庇护的那些部落变得独立、骄傲、警觉并且自我意识强烈。岛民是与众不同的;不同的是,岛民身心的范围和见识是不同的。欧洲众国中,英国最早出现运用本国语言记载先民探索过程的口述史(即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而这绝非偶然。但岛国性并不是英国人对外贸易欲望的来源。许许多多的岛国,比如日本,就逐渐对外隔绝。海虽限定了英国人的活动范围,却激励他们成为海员、商人、探险家还有帝国的建立者。
语言和文化映照出了英国人的经历,寄予了他们喜好对外交流的性格。海将利物浦和查尔斯顿、都柏林连接起来;将惠特比和伦敦、新南威尔士连接起来;将布里斯托和牙买加连接起来;将费城和加尔各答连接起来。在英国国民意识形成的过程之中,海所起到的作用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从另一方面看,正如历史学家戴维·迈尔斯说过的,“外面的世界并未被多佛的白色悬崖吓跑,它选择绕着白色悬崖打转,侵入了泰晤士河、乌斯河、汉堡河、特伦特河、泰恩河、福斯河、克莱德河、迪河、 莫西河、塞文河还有香农河的水道。”英国历史上发生的许多高潮时分,比如说英国历史上的所有高潮时刻——1588年英西大海战,1805年的特拉法尔加之战,1940不列颠之战——其成功的原因都有共性:在英吉利海峡周边、南方、西方还有空中的布防。英国历史上一系列里程碑事件的起始,发生在公元前55年:罗马战无不胜的执政官朱利叶斯·凯撒,发动了一场向英国本岛南部海岸登陆的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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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正如塔西佗一样,凯撒同样认为:高卢北边的迷雾之岛是一片值得征服的土地(pretium victoriae),但是他对英国的征服之旅却以惨败告终。罗马的入侵部队不得不放弃突袭的优势,停泊在英国多佛。布立吞人(Briton)的军队自白色悬崖居高临下,战车部队和骑兵军队在敌军舰队沿海岸移动的时候,调动这些力量尾随跟踪。最终,凯撒的军队历尽艰难终于靠岸,他们在敌军领土上熬了一个月,但因实在难以坚持,最后还是经由英吉利海峡撤回安全舒适的高卢。
罗马时代的英国遗迹——菲什本宫殿
接下来的第二年,罗马军队再次入侵,这次几乎同上次一样,仍旧毫无建树。在罗马人尚未搞明白自己究竟是征服者还是殖民者之前,整场侵略战争都目标不明、计划不周。但是在公元43年的时候,罗马皇帝克劳迪亚斯最终建立了罗马最北的省份“不列颠尼亚”(Britannia),也就是古英国。罗马统治下的和平生活给这个农业化和基本由文盲构成的社会带来了好处,像是道路的修建,公民价值的实现,以及人们能够接受教育。同时,罗马人也在当地建立了以罗马化的布立吞人组成的精英统治阶级,这些统治阶级享有一定程度的文明生活,水平与罗马或其地中海殖民地大致相当(就如我们所能看到的那样,像是奇切斯特菲什本附近那辉煌壮丽的宫殿)。
拉丁语作为学术、法律和政府用语建立形成,受过教育的布立吞人开始接触大陆文化(译注:相对于英国被称作岛国,欧洲被称为大陆)。比如说诗人马提雅尔就声称,在遥远的不列颠尼亚也有人阅读他的作品。在大约400年里,罗马国富力强,这块殖民地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在罗马放弃了对英国的占领之后(传说是在公元410年),来自欧洲的新一代征服者就将目光投向了海峡彼端的那片富饶之地,罗马为这片土地带来的安宁不复存在。
在罗马掌控英国的最后混乱的几十年中,亚瑟王的传说出现了,这是英国文化的奠基性传说之一。亚瑟王与他的圆桌骑士的魅力几乎无人能挡。对于这位“曾经却是永远的国王”,可能学者们会为他的祖先是谁这个问题而争论不休,他是凯尔特人的英雄,也是罗马的战争领袖。但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无论这是历史还是神话,亚瑟王传说都引发了一系列文学作品的创作,其意义已经超越了学术纷争的层面,包括坦尼森、瓦格纳和马克·吐温在内的大作家都曾参与过该题材的创作。同时,亚瑟王还会继续作为一个有吸引力的民间传说而发展下去。
梅林、吉娜薇、兰斯洛特和其他圆桌骑士们是以英国人作为原型,但是亚瑟王作为一个爱国者和体面的一个命中注定的冠军,实际上是一个不列颠人,而非英国人,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正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这些日耳曼的掠夺者们用一把代表着未来的剑引入了自身的价值——成为盎格鲁人(Angelcynn=kin of the Angles,即“盎格鲁人的家族”),或者说“英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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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盎格鲁-撒克逊人编年史——他们自己的大事件记录,这些来自萨克森(德国地区)的入侵者是极为可怕的新敌人。编年史中这样记录道:“前所未有,这个岛上从未有过这样的大屠杀。” 从公元449到800年间,罗马不列颠人经历了征服、占领和制服的过程。凯尔特人向西方和北方逃窜,就像“火烧屁股”一般逃离侵略者的魔爪。
盎格鲁-撒克逊人占据了之前罗马不列颠人的殖民地,并且掌握了不列颠岛上最为肥沃的这片土地的控制权。在150年的时间里,在大致相当于今天英格兰的疆土上,他们建立了7个国家,分别是诺森布里亚、麦西亚、东英格兰、肯特、苏塞克斯、艾塞克斯和韦塞克斯。在这个过程中,古代英语顽强地存活了下来。
布立吞人被剥夺了财产,并被认为是外国人,这些人是威尔士人的先祖。撒克逊人和凯尔特人互相敌视。一首早期威尔士民歌的片段讲述了一个年轻人以一颗“一往无前的心”向“撒克逊的土地”进发。征服者总是“撒克逊人”,但是逐渐地“Anglii”和“Anglia”这些词悄无声息地融入到了日常用词中。大约在第一次海征(英国被盎格鲁-撒克逊人征服)的150年后,在各种方言中,他们逐渐得到了名称:盎格鲁人(Angelcynn ),他们的语言被称为Englisc,在今天被叫做古英语。到公元1000年的时候,这个国家逐渐被称为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Englaland),也就是盎格鲁人的土地。尽管有如裂谷一般的文化界限将整个英国分开,一边是英格兰,另一边是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裂谷两侧还是有很重要的同化交融,对同时代的英国文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凯尔特人的抒情精神感染了英语的口语和文学,从最早的歌谣到乔治·麦卡伊·布朗和谢默斯·希尼的诗句,其品质之高都是以撒克逊人的思维所不能理解的。很多出色的英语作家都是凯尔特裔,像是斯威夫特、伯克、伯恩斯、斯科特、史蒂文森、王尔德、萧伯纳、贝克特、乔伊斯和狄兰·托马斯,他们的作品融合了盎格鲁-撒克逊传统的直白,加上睿智和富有冲击力的愁思,还有无法定论的“其他”情感。威尔士作家简·莫里斯将这种“无法细述的渴望”定义为凯尔特人特有的气息。“感伤是其中的一部分”,她写道,“但是以欢乐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的形式多情而敏感。……只简单的一瞥,我就好像被这种情感所降服,超越时间驶向虚无。”
与布立吞人相比,盎格鲁-撒克逊人务实,对生活乐观进取,让人不禁联想到干劲十足的美国人。他们以侵略者的身份来到这里,又以战士的角色征服了这里,但是最终,他们作为农民和工匠定居了下来。这是一个农耕民族,有着细腻而复杂的艺术,他们使用图形与文字的频率大致相同。看似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歌颂世界神秘的同时,也在赞美那些不可思议的图案设计。他们的词汇充满了乡村风味:绵羊、土地、犁、狗、树林、田地以及农活,这些词汇都是从古英语中衍生出来的。每天完成农地里的艰辛工作后,他们总爱欢欣愉悦地庆祝一番。他们的语言是非凡文学传统中,粗犷而有魅力的那部分内容的核心。
古英语——托尔金的“古代英语”——是现代英语的奠基石。英语中所有的基本词汇如the、is、you,都来自盎格鲁-撒克逊语。在现代英语中,想要不使用盎格鲁-撒克逊词汇,不使用婉转的承接,就写出一个完整的英语句子,那是不可能的。一些古英语单词几乎不需要翻译,比如mann、hus和drincan。在21世纪,每个用英语的人所使用的发音、语法和词汇,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英语,虽说已经有一定的变动,却依然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古英语的直系语支。
比如,流行音乐的歌词常常效仿北欧式的简洁。在披头士的一首单曲《Yesterday》中,歌词中trouble一词的来源是古法语(troubler)和古拉丁语(trubidare)。在十四行诗Sonnet80中,莎士比亚通过一句‘O how I faint when I of you do write’ (哦,我写到你的时候多么气馁)就达到了同样绝妙的效果。1940年,正值二次大战,当温斯顿·丘吉尔号召所有国民时,他同样采取了古英语的简单直白:“我们将在海滩作战,我们将在敌人的着陆点作战,我们将在田野和街头作战,我们将在山区作战……”丘吉尔在激发这个岛国民族的情感,演说中有大量的修辞,引喻到海滩、峭壁和日耳曼入侵者。
《埃克塞特书》,盎格鲁-撒克逊诗歌集,盎格鲁-撒克逊四圣书之一。
盎格鲁-撒克逊人深谙说话艺术,其口语含蓄且富于风趣幽默。他们将词汇错搭使用(wordum wrixlan),借此来表达暗示;并用双关来表达一些难以启齿的内容。他们热衷暗讽——这是英语的一个明显特征,也是DJ和喜剧演员推崇的表达方式——这点可以在他们说话时采用模棱两可的双关语时很好地体现出来,例如《埃克塞特书》中的谜语诗。在一个异教徒的世界里,伴随着遗留下来的些许罗马基督教精神,人们朝拜当地的神明以及古日耳曼尼亚的诸神。他们的祭司以及宗教建筑(对此我们知之甚少)推崇一种田园式的生活,而他们异教仪式也与塔西佗描述的基本并无二致。
公元597年,当基督教来到这个国家时,曾经掀起了一场文化革命,这次文化革命改造了英格兰和英式风范,同时一直持续影响整个世界的英语:比如英国国教的全球团体有差不多多的非洲人、美国人和英国人。比德所著的《盎格鲁人教会史》记述了基督教带来的极大冲击,这不仅是福音传播的过程、也是拉丁语和古英语相互碰撞硕果累累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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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传说,在公元597年,圣奥古斯丁最重要的使命得益于一个人的启发,这个人就是后来的格雷戈里教皇。当时格雷戈里教皇在罗马市集上走过时,偶然看见一些金发男孩正在被当作奴隶出售。他得知这些男孩来自不列颠岛,而且都是异教徒。“可惜了,”格雷戈里说道,“黑暗之主竟占有如此面容姣好的人”。对了,他们的国家叫什么?答道:他们是盎格鲁人(Anglii)。 “对的,”圣奥古斯丁回答道,“因为他们长有一张天使般的脸,他们应该是和天堂里的天使一样是平等的继承人.” 他们是从哪个省带过来的?他问道。他被告知:这些孩子是来自一个被罗马人称作德拉(Deira)省的地方,他们是那里的当地居民。比德(即圣奥古斯丁)这样表述这位未来教皇的回答:“的确,他们属于埃拉(Truly they are de ira. 这里德拉省与属于埃拉这两个词的发音是一样的,所以格雷戈里教皇用了双关词),解救于苦痛之中,回想基督耶稣的付出。” 他继续问道:“那么这个省份的国王叫什么名字?” 回答者告诉他国王叫做埃拉(aella)。格雷戈里似乎总是忍不住要使用双关词,他回答道:“哈利路亚(哈利路亚的哈利与国王的名字埃拉发音相同),赞美造物主的颂歌应该在那片地方响起。”
格雷戈里原本打算亲自前往不列颠岛去执行这个使命(指的是上文他表示应当在埃拉布道的事情——译注),但最终他派遣圣奥古斯丁和50人左右的修道士前往肯特。肯特是一个英格兰小国,当传教士们向埃塞尔伯特国王布道时,国王回答道:“你们的道义和许诺的确很合理,但是它们对我们而言是新事物,具有不确定性,我以及我的整个国家不能接受这些理念,并摒弃我们一直信奉的古老信念。” 虽然表示拒绝,但是埃塞尔伯特国王是个开明的人,“既然你们远道而来,我可以看得出你们是诚心的……” 他继续说道,“我们会友善地对待你们,并且提供一切你们所需的;当然我们也不禁止你们布道,只要你们有能力,你们可以引导任何我的子民信仰你们的宗教。” 由此,圣奥古斯丁的任务进行地畅通无阻。
一座座教堂和修道院随着上帝之道拔地而起,它们是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支柱。比德他在雅罗的修道院中写到,那些伟大的修道士教师不仅广泛学习“宗教文学和世俗文献”,还会教授诗歌、天文学和算术。新兴的修道院还会鼓励民间写作、制作一些令人震惊的石质和玻璃工艺品、以及精美的刺绣和华丽的泥金装饰手抄本。
基督教的文化革命为古英语增添了大量的新词汇(如教徒,教皇,天使,圣咏经)。同样重要得是,它还为古英语带来了明确表达抽象思维的能力。在圣奥古斯丁之前,用古英语表达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经历——诸如日、月、手、心、热、冷、海、地这些词汇——是足够简单的一件事,但在表达精妙概念时,若想绕过繁琐复杂的日耳曼混成词,那就难得多了:如表示“创造”之意的frumwoerc,其词源来自表示“开始”的"fruma",以及表“工作”的weorc。
长远意义上,英国教会的角色应当是文化与宗教并重的。灵魂或许被救赎,但语言却被变换了。钦定版圣经(和《公祷书》)的语言已经与英语交融合一,这一点很好地体现在了乔治·赫伯特和威廉·布莱克的诗作、狄更斯的小说、马丁·路德·金雄辩时的抑扬顿挫,甚至如今贝拉克·奥巴马的措辞。比如奥巴马的畅销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里对他身世的描述:
最先是米瑞伍(Miriwu)。在他之前的祖辈都不得而知了。米瑞伍是西贡玛( Sigoma)的父亲,西贡玛是奥威尼(Owiny)的父亲, 奥威尼是科斯奥迪(Kisodhi)的父亲, 科斯奥迪是欧格楼(Ogelo)的父亲, 欧格楼是欧通迪(Otondi)的父亲, 欧通迪是欧邦贡(Obongo)的父亲, 欧邦贡是欧蔻斯(Okoth)的父亲,最后欧蔻斯是欧卜诺(Opiquo)的父亲。至于那些生下他们的女人,她们的名字都被遗忘了,因为这就是我们曾经的做法。
除了莎士比亚,《圣经》在英文书籍中最有影响力。然而在公元七世纪时,人类创造力与神授旨意的相互映衬却是罕见且不可思议的,以致于比德只举出了一个神授灵感的例子——一名不会识文断字的约克郡诗人,却是现存最早的英语诗歌的作者,他的诗被后世称作《凯得蒙圣歌》。
这古英语写成的九行诗不是出自一位修道士或者学者。凯得蒙是一名不会唱歌的牧牛杂役。每当围坐在炉火边,其他牧人传递弹唱竖琴时,凯得蒙总会为自己毫无乐感的耳朵感到难堪,因而找借口离开。比德写到,他独自一人远离欢愉的炉边,直到一个傍晚,一位天使来到他的梦中。“凯得蒙,”天使唤道,“唱些什么吧。”“我做不到,”凯得蒙答道,“我不懂如何唱歌,也正因此,我游离于众人之外。”“不,”天使坚持道,“你能唱的。”“那我该唱什么呢?”凯得蒙问到。天使告诉他:“歌唱万物之始吧。”于是,凯得蒙来了灵感,创作了他的圣歌。
这些关于英语诗歌起源的说法似显玄幻,但爱尔兰的诺贝尔奖得主谢默斯·希尼的创作经历却与这颇为相似。作为德利镇上一名农民的儿子,希尼在成长过程中做过的最跟诗歌沾边的事情也就是传统的节日诗文背诵活动了。他在贝尔法斯特的诗歌朗诵会上找到了自己的理想职业,并一下灵感爆发,完成了《一位自然主义者之死》《图伦男子》(一篇关于沼地男尸的诗)等多篇诗作。他的诗宣告了一种重要的崭新诗歌风格的诞生。希尼说他时常回忆起盎格鲁-撒克逊,那个社会的文化穿越时光,在从弥尔顿到当今的诗歌创作中得以一脉相承。实际上,威斯坦·休·奥登就曾宣称自己沉迷于古英语诗歌中。
最终,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殖民被证明和罗马人一样脆弱不稳,它痴迷于生活的转瞬即逝,也终造就了它自己的短暂。同公元五世纪一样,这个有着可观矿藏的岛屿在公元八世纪时对于入侵者的吸引力丝毫未减。在接下来的三百年里,英国人经历了另一场外族入侵,他们的文化不得不作出调整,否则就会面临毁灭。如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所言,“混杂是英国这个岛国的一大秘密。”这次,海上来的敌人变成一种泛欧现象的象征。



本文为协作竞赛第五期获胜组译文,协作组成员:
负责人:lovin_you;译者:lovin_youVeraSYuanChe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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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2:52:36 | 只看该作者
学英语的囧理由:富豪老外偏爱亚裔女生(图)2014年01月12日


  本文选自《靓点视觉》的博客,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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