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鞭策 沈丽新 人总是在岁月与事件中成长,而成长,总是磕磕碰碰。磕着碰着,都属正常。在磕磕碰碰的时候,我倒是习惯第一时间反省自己。这么多年了,别的优点有限,幸好还习惯并善于反思。 我对交友,向来有些洁癖。不再喜欢的朋友,不愿意再表达热情友好。这样的朋友,不管是现实中,还是网络上,A,B,C, D很多个。人生是一个不断成长的历程,成长过程中彼此的价值观、人生观不再合拍,就再也成不了朋友。所谓朋友,大概也就这么来来去去。对这样的朋友,一般情况下,我不愿意公开声明、公开批评。因为,我的观点未必正确。我始终认为,公开声明不把对方当朋友,是太自以为是。曾经看到过有人公开发帖写看不起某人,或者不再回应某人,我总觉得不合适。在《我没有理由与权力》一文中,我始终以自我陈述的立场,表达我所不愿意做的事,及我个人觉得不合适做的事。只是自我陈述,不要求每一个读者认同。 当然,作为一个修养还是不够高的女子,我没少对另外的朋友E,F, G,H私下批评A,B,C,D身上我不喜欢的言行。私下批评他人,这的确不是美德。但是,我仅限于对A,B,C,D身上我不喜欢的言行的描述,或者我个人化的批评,而绝对不会去捏造无中生有的事实。而且,我忍不住要对E,F,G,H私底下批评A,B,C,D的时候,我跟A,B,C,D的友情已经结束了。我与A,B,C,D双方都心知肚明,大家彼此不再认可,不再作为朋友。我和A,B,C,D之间,已经不再联系,甚至已经彼此删除了各种联系方式。而不是一边跟A,B,C,D打得火热,时常赞美;一边对着E,F,G,H批评A,B,C,D 。如果有特别的机缘,在某些场合,我与A,B,C,D不期而遇,我们还是会彼此礼貌而客气。这是我与 A,B,C,D间的共识:可以不喜欢对方,但是不会不尊重对方。 而且我和A,B,C,D心里还有个共识:我们曾经是朋友,只是现在不再是朋友。——我们都不会否认曾经的友情,不否认对方曾经给过自己的温暖与力量。人生那么漫长,成长那么不确定。或许有一天,我和A,B,C,D之间的价值观、人生观又有相融合的一天,说不定我们又会成为朋友。到时候,我会老老实实告诉Ta :那会我实在不喜欢你,没少对着朋友批评你。 这样的朋友在我生活中不是没有。 当然,能够让我在私底下批评他人的E,F,G,H,我肯定在当时是把对方作为朋友的,也觉得对方把我当朋友的。——对方是否把我当朋友,其实很好例证。比如,博客后台、QQ空间、QQ对话里有很多对方对我不加掩饰的赞美、认同、肯定与喜欢。但是,如果有一天,E,F,G,H要声称从头到尾没把我当朋友,是我上赶着对Ta非要表达对他人的批评,我也不会去把那些私底下的赞美与喜欢贴出来。因为,我觉得这是两个人私下的交谈,没有对方同意,我不觉得有权力公开。 这么多年磕磕碰碰走来,想想自己实在要反思的是:的确还是不够宽厚,对于有些人身上自己不喜欢的言行,还是忍不住会对着另外的朋友私底下批评。我不会懊恼有一天这些私底下的批评会被公开,因为“公开”的源头在于自己的“私底下批评”。我希望自己做一个更宽厚的人,更多接纳别人身上自己不喜欢的言行,更要多考虑他人感受,继续保持对不喜欢的人最基本的尊重,更应该减免“在朋友面前私底下批评他人”。 世界那么大。这个世界上,一般情况下,有一个喜欢我的人存在,就有可能有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存在。我从不要求自己被所有的人喜欢,更不懊恼有人公开表达不喜欢我。我写的文字,爱看爱赞美,谢谢大家;要批评要指责,也是每个人的权力。 寒假将至,祝我喜欢和我不喜欢的人们、喜欢我和不喜欢我的人们,大家都安好。大家的喜欢和不喜欢,都是一种鞭策。 2014/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