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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林:学校那些不该做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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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20:2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海林:学校那些不该做的事儿
● 李海林
“学校那些不该做的事儿”,这是个很值得我们讨论的话题。由于个人的基本价值观不同,对这个问题的界定如果把握不好分寸和火候,就容易引起争议。怎么办呢?我想,对于容易引起争议的观点,最好的办法是讲故事,让观点随着故事回到一个具体的教育情境里去,产生争议的可能就会比较小。所以,我要给大家讲三个故事。

一、但凡不利于学生发展的事情,哪怕它会带来某种利益,也不该做

第一个故事:2006年,我离开浙江师范大学,到上海一所有着80年历史的老牌重点中学当校长。我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摸家底,看学校有些什么东西。学校的建筑是编号的——1号楼、2号楼、3号楼,我一栋一栋楼去看,当走到7号楼的六楼,看到一扇锁着两把大锁的门。我很好奇,里面是什么宝物,叫来后勤主任打开。原来,就是一个小型的会议室,也没有什么宝物,只有一架三角钢琴。后勤主任小声地告诉我:“这个东西很贵,三十多万呢。”我试着弹了几下,音色很好。我问:“为什么要锁起来呢?”主任回答:“一定要锁好,要不然孩子们会闯进来弹。”我说:“让孩子们弹弹也无妨。”主任马上说:“不行,这个钢琴很贵重,随便弹会坏掉的。”原来如此,因为害怕钢琴被孩子们弹坏,所以要用两把锁锁起来,不让孩子们弹。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心里都不舒服,我知道这个校长难当了。这两把锁告诉我,这所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我心中关于教育、关于学校的理想相差太远。我从一线教师到校长,再到教师,到教育行政干部,再回到学校,当老师,当校长,我深知校长难当,并不是自己有什么想法就可以在学校里实现的。

我没有简单地让后勤主任把那两把锁去掉,而是让老师们一起来讨论这件事情。我出了个题目——“学校是干什么的”。我问老师们,学校是钢琴保护单位吗?学校的使命是保护一架很贵重的钢琴吗?这架钢琴,锁在这个地方确实可以锁30年,开放给学生很有可能三天就坏了,但问题是——哪一种选择更有价值?哪一种选择可以实现学校的功能?如果学校是一家钢琴保护单位,毫无疑问,锁30年是值当的,但学校不是,它是培养孩子的地方,是一个培养孩子、让孩子健康发展的社会组织。这架钢琴哪怕只能让孩子们尽兴地用三天,学校的功能也发挥了。

但是我发现,老师们听不懂我的话,我也听不懂他们的话。最后,我还是动用了校长的行政权力,将那两把大锁打开,在学校里贴出海报,告诉孩子们,凡是想弹钢琴的都可以去弹。可几天下来,我发现传出来的琴声不多。我明白了,原因是钢琴搁在六楼的“深闺”里。于是,我请工人把它搬到了一楼的大堂,放在一个舞台上,还竖了一块牌子——“音乐是优美的,请你用心弹一首”。从此以后,我整天在琴声中办公,过去孩子们只听说学校里有一架钢琴,但从来没有看到过,现在,不仅可以随意地看,而且任何人、任何时候,只要愿意,都可以用心地弹奏一曲。

学校是干什么的?是培养孩子的。一个学校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判断的根本出发点应该在这里。所以,我想说,什么事情不该做?但凡不利于学生发展的事情,哪怕它会带来某种利益,也不该做。

二、凡是违背学生天性的事情,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该做

第二个故事:上海市洋泾中学,是1930年上海特别市成立的时候,市政府创办的四所市立高中之一,所以校园比较老。在校园的走廊转角,有一个不高的亭子,顶上雕刻的有漂亮图案。同学们经过亭子的时候,都会跳起来摸一下。校舍改造前夕,负责项目的老师告诉我,要把亭子拆掉。我很诧异,他们说,在这个地方跳起来摸一下,对孩子们影响不好。我反问道,为什么不能摸呢?看着他们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接着说:“我都想摸,只是年纪大了跳不了那么高。”

看见亭子上面有个好玩的东西,想跳起来摸一摸是孩子的天性。不管基于什么原因,都是人的天性。如果有人认为这是“恶”,那么人性本恶,也是天性。

我这里不是要讨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哲学问题,而是要说明,对于学生的一些行为,应该持有怎样的认识和态度。西方人认为“人性本恶”,所以孩子们做了坏事都是可以理解的,做了一点点好事就了不起,值得表扬;而中国弘扬“人性本善”,所以,你做了一万件好事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是应该的,而一旦做了一件坏的事情,就要挨批评。每一个教师日常行为背后的教育观,就是他关于教育的人性假设。在我看来,教育者应该相信“人性本恶”,就算孩子们情不自禁跳起来摸一下是“恶”的,但“人性本恶”;既然是人的天性,我们就没有必要时时刻刻卡住学生,不让学生做这做那。所以,我想说,凡是违背学生天性的事情,不管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该做。现在,这个亭子仍然在那里,我们铺上了平整的木板,保证孩子们不会摔坏腿,所以,孩子们走到这个地方,仍然可以跳起来摸一下那个漂亮的图案。

请允许我再举一个例子。我在美国一所学校参观,校长带我们走过长廊的时候,看到对面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搂抱着走了过来,只听校长嘴里嘀咕了一句,“又换了一个”,我们都很诧异。瞅准机会,我问她:“您对早恋怎么看?”她说,什么是“早恋”?我解释了半天她还是不懂,直到我把组员里英语最好的人叫过来向她解释,她才明白。她奇怪地问我:“他们为什么不能恋爱?这不是人的天性吗?你不谈恋爱吗?”我一下子懵了。

“早恋”,在国内绝大部分中小学都被视为洪水猛兽,在我们学校也是一样,德育主任和一些班主任一再要求我采取强硬措施,制止学校里逐渐蔓延的“早恋”之风。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注意到了,早上在校门口值班时,好多男孩女孩都是肩并肩走进校园的。可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棒打鸳鸯吗?我一直不忍心,但又说不出理由。

美国校长的几个反问让我思考了很多,也让我解开了一直困扰我的疑惑。她一直问我什么是“早恋”,我突然明白了,其实“早恋”是一个伪概念,因为恋爱不分早晚。一个人,不管年龄有多大,无论在这个世界上哪一个角落,当他意识到有异性美的存在,他就有权利恋爱,这就是人性。高中生一般是16岁到19岁,这时候不恋爱,那要什么时候恋爱?人有些方面必须要先经历才能成长,有时恋爱了一次,就好像会长大一点。真正深刻的爱情,是有利于年轻人成长的。对于学校和教师来说,要阻断的是男女生的接触,还是阻断接触所带给他们的不利影响,我们弄明白了吗?

当我想明白后,我终于可以面对学校教师的要求,我问他们:“一个16岁到19岁的孩子,由于身心发展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对异性有了好感,老师就立马联合家长一起来阻挡,你们认为阻挡得住吗?在你们的围剿、阻挡下,他们只能被迫转入地下,这时应该怎么办?”老师们瞪大眼睛看着我,因为他们也意识到,转入地下比摆在面前可怕得多。老师们突然悟出了道理。然后,我继续说,一个女孩,出于人性,发自内心地对一个男孩产生了好感,没想到所有的老师、家长都认为这是丑事,大加阻拦。这个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在老师、家长的误导下,她会一辈子认为爱情是肮脏的,对异性的向往是肮脏的,这种教育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天大的犯罪。

经过这次大讨论,在这个问题上,教师和我很快达成了共识。这次讨论也让我更明确了这样一个道理——凡是违背学生天性的事情,学校就不该做,哪怕这个天性有点小“恶”,也不应该去压制,因为这是人性使然。

当再遇到学校的孩子产生情感问题的时候,我告诉教师要把握的核心是责任、安全和健康。我不会用大道理教育孩子们,不会用自己的眼光告诉他们恋爱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我会告诉他们,感情是纯洁的,甚至是伟大的,我很羡慕你们。但是,请你们安全地谈恋爱,健康地谈恋爱,负责任地谈恋爱。你能对感情负责吗?你能对健康负责吗?你能对安全负责吗?如果可以的话,请便。如果不可以的话,请慎重。因为爱情有风险,涉入请小心。

三、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是有边界的。在教育边界之外、教育功能之外的事,最好不要做,做了也白做

第三个故事:这个故事也是来源于我在美国的学习。那次课的内容是“学校领导力”。授课老师问我们这些来自中国的学员:“放学后,在距校门五十多米的地方,发生了学生之间的斗殴,作为教师,你该怎么办?”在座的我们都不假思索地说:“冲上去制止,保护学生。”很多一起上课的美国研究生看着我们笑了,我们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错在哪里。最后,老师告诉我们,在美国,这时候如果教师冲上去制止他们的斗殴,把他们带回学校进行教育,是不合适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立即拨打“911”。

虽然美国人的这种做法我不是很理解,但是,这门课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是有边界的。我们的教育一直在痛苦地纠结,而且还在不断地挨社会各界的批评,所以我们认为,肯定是校长和教师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所以我们一直在想,应该怎样做才能真正让人民满意。但是,客观地想一想,一件事情我们老是做不好,一定不是我们无能,而可能是这件事情本不应该由我们来做。还记得那天的课堂上,我们与美国研究生争得面红耳赤,我们坚定地认为,教师应该冲上去制止学生。我们的这种态度让他们觉得,中国的校长很伟大。是的,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校、教师背负了太多不应该背负、也背负不起的责任。美国的教育告诉我们:学校该做的要坚决做好,而不该做的,并且边界很清楚的,我们可以不做。

我的结论是,教育不是万能的,学校是有边界的。在教育边界之外的事情、教育功能之外的事情,不是说不能做,也不是说不应该做,而是可以不做,或者说不需要做。我不知道大家是否能够接受这个观点,原来的我也接受不了,但是到了美国,看到另外一种教育,回来再看我们的教育,就有了很多感悟。

美国的校长告诉我们,任何家长都有权利选择不送孩子去上学,任何孩子都有权利不到学校接受教育,因为有家庭学校。对于家庭来说,孩子是否接受教育,接受什么样的教育,都是自己的事,美国政府只是保证充分的教育供给,但凡愿意学习的孩子,都可以确保得到好的教育。

在美国,我们遇到一个刚从广州来的学生,已经上初中了,但是连A、B、C都不认识。怎么办?不用担心。有一个老师从头到尾跟着他,这不是一个保姆、职工,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教师,专门给这个孩子翻译。美国的法律保证,每一个孩子,不管是不是来自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只要是美国公民,都可以享受和其他孩子同等的教育。我们还发现,一名聋哑学生,无论走到哪一间教室,都有一个固定的座位。有一位老师和电脑等着他,负责把授课老师说的每一句话都在电脑上显示出来,而且还不断地给他打手语。

美国的教育就是:该做的,不惜一切代价做好,不该做的,随便。我只保证我的教育供给,但学不学是你的事,为什么,因为是自己的责任。

而在我们国家,是“想学就学,不想学也得学”。我做了七年校长,最揪心的是,老师们以为每一件事都是在给我做的,而孩子们则认为都是为老师学的。结果,教师没有责任感,学生也没有责任感。这样的教育难道是好的教育?我深表怀疑。为什么会这样?我思考的结果是:我们的教育是大包大揽的。于是导致必须做的没有做好,不需要做、实际上也做不好的事,我们还在揽着做,抢着做。久而久之,社会都认为:“这些事真的就是你的事。那好,你去做,我休息休息。”结果,不仅其他的事做不好,份内的事情也没做好。对于教育来说,我做我应该做的,我能做的,并且我一定做好;那些不该我做的,我也做不好的,就不做;而社会呢?应该另行建构一种机制,让该做“这些事”的人、能做好“这些事”的人来做,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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