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 雪小禅 我根本没有想成为作家。但很多人叫我作家,这成了我的标签,一辈子不可能撕掉了。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裁缝,或者一个放电影的人,再不行就去当一个图书管理员,但都没有实现。可这些念头从来没有消失过,我从小对好看的衣服极为敏感,那些被人们所讥笑和不耻的女人因为漂亮和风情让我暗自倾慕。那一块美丽的花布在裁缝手里变成一件漂亮衣服时,我的眼睛散发着炽热的光芒——裁缝踩着缝纫机的样子太性感了,那声音“达达”的胜似任何花开的声音。那时我立志成为一名裁缝,并且要穿上独一无二的衣服。这件事情离作家极远。后来我认识了服装设计师张书林,她在798和丽江都有店铺,并且收集了成千上万吨老绣片、云锦、旧旗袍。这个自称裁缝的人没事的时候喜欢去坟地里转转。这个习惯让我眼前一亮。小时候我便不合群,喜欢与男生打架,母亲买的红袄不讨我喜欢,便自己骑单车去换成绿色的。为买到一块好看花布做裙子,我转遍了霸州城所有商店,包括那些角落中的小卖部。长大后我有两件东西最多:一是书,二是衣服。很多衣服是我自己设计的,难免夸张、奇特。偶尔想起裁缝梦,怅怅然。 我小时霸州电影院两毛钱一张票。仍然嫌贵,常常混进去偷看电影。又常常被打着手电筒的查票员清出来,懊丧极了。那时老电影院里种了几棵泡桐,每至春开,便开粉贱贱的花儿,招摇死了,那时便嫉妒那些放电影的人,竟然可以天天看电影,岂不是神仙?所以一心一意想当放电影的。即便让我扛着设备去村里放也好,周围都是人,一个人在那放胶片,多帅。这想法让我兴奋了很久,却又是白日做梦。 那时小城的文化馆是最雅致的地方。细长的小院,院中有两棵极粗的合欢。东侧屋内有唱戏的人,评剧或者梆子,两边的屋子有几十种订阅的杂志——《人民文学》《十月》《中篇小说选刊》,那时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在阅览室看这些杂志,那阅读台是紫色的桌色,有些坡度,放上杂志刚刚好,窗外的合欢开得正好,那个少年正读张承志的《黑骏马》,她几度哽咽,热泪盈眶,怕人看见,便偷偷用袄袖拭去泪水。 那个少年便是我。 而戏曲的种子也就此萌芽,我第一段戏是偷着学来的评剧《花为媒》中的报花名。 文学馆还有一个狭窄的后院,穿过月亮门便是了。在八十年代,那样的小院让人极富想象,我曾偶尔推开一扇门看到过一幕——书桌上摊着散乱的手稿,是那种三百字的稿纸,上面写着《长久的天空长久的雨》,落款是阎伯群。后来有人告诉我:这是个作家,就在文化馆写小说,不用上班。我羡慕极了,作家。写小说。更关键的是:不用上班。而且可以每天听戏、看书、闻花香。多年后阎伯群出了我第一本书《烟雨桃花》,他不再写作,开了许多彩票站,生意红火。这一切,大概皆是天意。 我第一次萌生当作家不错的念头。这比当裁缝和放电影的看起来更无所事事。 那时我上初二,学习很烂。我们班有好几个女孩子是农村来的,还有保定游泳学校来的。她们带我去北杨庄偷花——芍药、月季、茉莉,我们把自行车骑得飞快。风追着我们跑,我旧的白衬衣上有泥土,在灯泡厂上班的母亲很少打扮我,我所有的审美来自于文化馆那些书和杂志。那天偷花回来,我坐在教师中实然特别难过,我觉得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我找到班主任,以很肯定的口气告诉他我要转学。他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瘦高老头,教数学。他慈祥地问我:你为什么要转学呢?那年我十三,我极为坚定地说:我要从头再来。 我从霸县二中转到镇一中。就是从一个一流中学转到一个二流中学。我至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多年后,我曾和我的学生H说起过。H说,这就是命。 转学后最大的变化是,整个初中阶段,我再也没考过第二名。直到中考,我都是学校里的第一名。 因为是二流中学,我呆的三班只有两个人考上了霸州一中。一个是我,另一个是现在当了山西某市中医院院长的郝文化。 直到我考上霸州一中,父母才知道我转了学——我从小便是个有主意的人。 上了高中,我的文学梦被张爱玲、三毛激发。大量的阅读令眼睛终于近视。学习自然沦为中等。亦不着急,每日路过霸州一中的那些粗壮的合欢树便慨叹时光之慢,日记本写了很厚,大段的摘抄,无边的暗恋——在年轻时总会莫名其妙喜欢一个人,写下一些无以名状的忧伤。在2013年十月,我去了柬埔寨吴哥窟,将少年时秘密全放在了那吴哥窟的洞里,在佛前,拈花微笑。 在高三尝试写一些东西,为赋新词强说愁。小城书店有席慕容的《七里香》和《无怨的青春》,买来了一字字背下来,又开始读卡尔维诺和哲学书,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文艺范——我那时就喜穿白长裙、白球鞋,因为家境好,已经骑一辆日本产的红色自行车招摇,因为个子高,篮球队几次招我去打篮球,自然是不去。上高中时真乃春风得意,同学忆起我总说我那时目中无人。其实我自卑,我个子高,总在教室后面,又无心听课,书本上画满小人儿......上课偷看《红与黑》被老师逮着,遭没收。下次换了《复活》。 偷偷写了文章寄往南京《春笋报》和江苏《少年文艺》,还编了笔名。寄了也就忘却了——少年时光是蔷薇噼啪盛开,哪里惦记随性而做的事情? 我更不会与人提及投稿事宜。如若不发表岂不让人耻笑?而且又不免让老师叫去训话。 那日是4月5日。正是清明。春意阑珊。我与同学穿了薄衫去上晚自习。过传达室看到几十封信排列放着,这并不奇怪。那个年代没有手机、电话,人们大多写信,邮票也才八分。奇怪的是这些信全写着一个人的名字:沙小舟。我猜想沙小舟必是一美才女,惹得男同学写情书。于是又和同学往教室方向走,走到一半忽然尖叫一声往传达室跑,我听见风在耳际掠过——沙小舟,那是我给自己起的第一个笔名啊! 我把那些信抱在怀里,像疯子一样跳着跑着,心脏咚咚地剧烈地跳,学校的丁香开得要炸裂了,我高兴的流出眼泪来,拉了同学去学校后面的操场走,走了整整一夜。 以后再也没有高兴成那样了。 那篇处女作发表在南京的《春笋报》上,编辑是一个叫孟秋的人。我不知孟秋是男是女,但孟秋这两个字地老天荒一样刻在心里。 2013年3月11日,我在中国药科大学有讲座,那天,我第一次见到了孟秋——我人生的第一个编辑。 我是通过微博找到的孟秋。看到他的微博,我便问他是不是当年《春笋报》那个孟秋?他说是。我以为的万水千山却弹指间刺破。我提起当年,他不记得雪小禅,我说是沙小舟,他说那自然记得,又提及与我经常一个版面的田晓菲,田被保送去北大,后来留学哈弗,再后来在哈弗任东亚文学教授。手边有她《秋水堂论金瓶梅》,还有她先生考据唐诗的书。我与孟秋先生并未有多少长吁短叹感慨,二十年过去了,萍水相逢的人又萍水相逢。那天他坐在中国药科大学千人礼堂第一排当嘉宾,我在台上讲到十七、八岁这一段,只觉心头哽住什么,马上又笑如春花了。 处女座发表后是铺天盖地读者来信。可以拿麻袋装。我自然成了学校名人,不免得意,也就非常影响学习,落榜是自然的。暑假一个人骑了自行车去秦皇岛,骑了好几天,也是第一次看到大海,把泪水埋在海水里,第二年复读终于考上,学了财税,不感兴趣,只为有个饭碗。时年在省会石家庄,坐14路闲逛市里买原版磁带,逛新华书店,依然是地道文学女青年,并不把写作当刻骨铭心的事。 毕业后分至单位是闲差,与H写信聊川端康成和佛里达。每日在饭桌上写信,那些信淡到不能再淡,现在看来仍然不失韵味,H仍然在南孟教书,目光依然如少年炯炯,五十岁的人仿佛没有年龄。我每次回去都要与他吃饭、喝酒、闲聊,有时坐在广场上看孔明灯,有时骑自行车去大广高速,他依然当我是兄弟姐妹般,而我十年如一日还喊他名字。 有三四年我甚是颓废。半字不着。每日与单位同事打扑克。我很快成为个中高手,打扑克落下腱鞘炎,2011年去中国戏曲学院戏文系教学,和学生谈起打扑克打到腱鞘炎,他们乐得前仰后合,我亦不相信那时我所经历的日与月。但日子就那样荒废了——我家是五楼,楼外是庄稼,夏天是麦子秋天是玉米,麦浪被风吹得哗哗响,秋天的玉米地有湿气,下雨的时候有雨水砸到玉米叶的声音,我亦不知有多美多好。不自知过了五六年,只每日打扑克,简直要忘掉写字这件事情。后来想起亦是不悔,那样快意的人生亦是清水照芙蓉,也好。 她们又要教我打麻将,我忽然看网上田晓菲在哈佛,心里受了震动。自此宣布金盆洗手。别人再怎样叫亦不再打了,直扑到电脑前开始写了,这一写就是十年,从此用了雪小禅名字,也就渐渐被人熟知。2010年得了干眼症,看电脑太多落了眼疾,又拾起笔来,仍然一字字写下去,到老了亦要学孙犁,写得不好了就一个字不写了,玩。 从十七八写到现在,已出书50本,只能称拙作。越往前看越不满意。很多作品不耐看。白纸黑字毁不掉。文字赋予我的是蒙汗药,中间也几度割舍,复又拾起,因为终难割舍。 我总以为可以没有写作。殊不知写作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是我另一个自己、另一种叙述、另一种表达。失去写作我可以活得很好,但肯定少了味道和气质。这还不是顶要命的,在最关键的时候,写作搭救过我遇险的心。在最彷徨、最寂寥最孤独无助时,写作不仅是救命稻草,更像亲人,不离不弃的陪伴着我,只要我要它,它永远要我。它不嫌我老、丑、脾气坏,不嫌我是处女座、个性倔强,不嫌我不会打理人情世故,它老实地在那里又温顺又体贴,又敦厚又仁慈,它是我永远的亲人,我们将终生在一起,一直到死。 2013.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