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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店名才是“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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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7 18:0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什么样的店名才是“搞怪”
[2007-07-30]
上海语言文字网讯  沈阳市皇姑区有个宠物服务中心,取名“狗命关天”。这样的店名,当然会有争议。比如路人甲说:“太离谱了,狗怎么能和人相提并论呢,怎么读都觉得别扭……”“不养狗就不能理解我们的感觉,与它们相处长了就会有感情,特别是从小养到大的……”路人乙却在为这个另类的店名“扎起”。

  虽然店内工作人员王女士也说,她特别喜欢狗,从小就开始养,她觉得狗命也和人命一样,狗能影响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关系重大……听起来非常真诚和动情,但有关部门却认为这个店名不妥,看来它只能是惊鸿一瞥了。

  前段时间,在报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是武汉工商要“勒令”店名怪异的商家改名。一时引发争论不休。有人说搞怪店名是低级趣味,也有人说商家取名字纯属个人喜好,属于创意的范畴,还有人振振有词,“怪异”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不是可以做一个民意调查,如果一千个市民中有六百个人认为某个店名“不怪异”,而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坚持认为店名别扭,这个情况,是“权威”部门搞一刀切,还是倾向于民意,这又是一个问题。

  若干年前,商家取店名,基本上还是在气势和派头上做文章。那年我出差到一个偏远的小县城,到了那里,我对的哥说:“帮我找一家像样的酒店!”他略加思索,说:“去大富豪酒店吧!”我听这酒店名,觉得错不了。到了那里,大失所望,也就是一栋两层的灰色小楼,老板却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住不住,你自己看着办?反正我这家在县城算是数一数二的了!”我勉强住下了。当我发现他们连热水都不能正常供应时,终于忍无可忍:“就这破店,还敢叫‘大富豪’?”老板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不急不恼,温吞吞地说:“这不就是一店名吗?图个气派,你还真指望在这里用银碗吃用黄金马桶拉啊!”说着,他对二楼高喊一声:“郝美丽,出来一下,让这位老板见识一下。”话音刚落,一个又胖又矮,满脸雀斑的女孩闪了出来,“兄弟,这女娃子就叫郝美丽,你还真当她是一仙女啊!你就不许人家爹妈在她出生时有个美好的愿望。像我开这家旅店时,我希望有一天真正地做到‘大富豪’的档次。”

  我终于被老板的幽默和自信折服。

  如今,漫步大街小巷,这种浮夸、夜郎自大式的店名已经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让人要么耳目一新,要么不知所云的店名。

  我以前在一个菜市场,看到一个卖烤鸭的店,叫做“啃得鸭”;在火车站见过一个裤装店,叫做:“啊,西裤”……我当初看到这些,并没觉得人家是搞怪,只觉得充满了小小的机趣和幽默。至少我是一直记在心头的。不说去消费消费,起码这些店名的传播效应是有的。

  而另一类店名,虽然也别出心裁,但和“啊,西裤”相比,却显得生硬了许多。如“执发者”、 “最高发院”,说白了,就是家理发店,而 “非发地带”,则是销售假发的。还有叫“衣拉客”的,显然是个服装店。这种店名,是够“标新立异”,但总觉得有点强辞夺理、牵强附会之嫌。至少,缺少了一点自然和美感。

  当然,什么样的店名才是 “怪异”,这还真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比如“黑心汤圆”。人家卖的真的就是黑芝麻馅的汤圆,也算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这样取名,似乎也没什么不妥。听说郑州有家服装店叫“妩媚穿衣服”,许多人喊不妥,因为此店名容易被人读作“我没穿衣服”,我只有佩服这些人的想象力了。

  而另一类店名,一看之下,就有一种强烈粗俗之感,比如内衣店叫“包二奶”,冷饮店叫“妈的酸梅汤”。在郑州兴华南街,一家出售成人服装的店铺打出招牌称“一婊人才”。这样的店名,理应在工商“特别关注”之列。

  工商“勒令”店家改名的依据,自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商号、店名、企业名称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用字不符合国家规范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广告用语用字不符合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发布。但是,在网络语言风行、词语翻新不断的今天,什么才叫语言规范呢?这倒是一个新话题,难道那本《现代汉语词典》就是语言规范!如果只读《现代汉语词典》,我敢保证你上街听不懂人话。如果以此作为规范店名的标准,一些诸如“啊,西裤”之类的个性店名,怕是很难在街头招摇很久的。

  文字创新是允许的,所以我们得允许人家适度“搞怪”。其实,每一个新词出来都是搞怪,当年大家拿白话文写文章,不也有人认为“搞怪”吗?如今,新的店名不断涌现,追求标新立异会变得更加张扬。不过,我认为,商家有自主选择名称字号的权利,但作为城市文化氛围和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店名招牌似乎也要尊重文化传统,要有美感,起码不能让人看了莫名其妙,甚至产生心理不适!


  作者:吴风 来源: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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