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地址:语言教学思想的两次转变作者:谢氏小庆
语言教学思想的两次转变 很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教育讲座,一个澳大利亚的中学物理教师讲:我教了30年的物理课。第一个10年,我是“教物理(teaching Physics)”;第二个10年,我是“教探索(teaching Explore)”;第三个10年,我不再是“教(teaching)”学生如何探索,而是“支持学生自己去探索( support students explore themselves)”。 他的这段话,集中地说明了他30年教学生涯中的教学思想的两次转变。第一次从“知识传授”转向“能力培养”,第二次从“教师主导”转向“学生自主”。 语言教学与物理教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不论是母语教学和第二语言教学,教学思想也将经历两次转变或“飞跃”。第一次,是从“知识传授”转向“技能训练”。以“听说法”或“训练法”取代“翻译法”、“语法分析法”,就属于这样一种转变。 在2007年的一次汉语教学研讨会上,曾经长期担任北京四中语文教研组组长的顾德希先生说:“积我40年语文教学的经验,我认为,语文不是一个知识传授的学科,而是一个技能训练的学科。”顾先生的话,体现了他教学生涯中语言教学思想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的转变。 关于语言教学思想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的转变,胡明扬先生也曾有过非常精彩的阐述:“从过去到现在,我们的教育部门和各级领导……不论是英语教学还是母语教学,在教学内容和方法领域都存在一个致命的误区,那就是都错把语言知识当成了语言能力,所以教学效果都很不理想,甚至于很糟。……过去和现在,不论是母语教学还是外语教学都把语言知识当成语言能力,而现在更是如此……培养语言能力跟学习语言知识完全不是一回事。掌握语言知识不等于掌握语言能力。很遗憾的是,我们的语文教学完全违背了我们祖先几千年的经验,把重点放到似乎很‘有学问’的语言知识上去,结果也只能‘误尽天下苍生’!”(胡明扬) 在第二语言教学领域中,无论是汉语还是英语,都曾经存在过一个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技能训练”的阶段。以知识传授方式进行的第二语言教学,效率是很低的。很长时间中,我国许多中学的英语教学基本采用“知识传授”的方式进行教学,多数中学生在经过6年的英语学习以后,基本不具备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有些甚至经过大学中的英语学习之后,仍然不具备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2001年,为了开发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我曾经就汉语教学问题在南疆、北疆进行过调研。调研发现,这些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孩子,在学习了约10年汉语以后,在经过上千学时的汉语教学之后,仍然不具备运用汉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谢小庆,2002) 汉语水平考试(HSK)和MHK在新疆的推广,明显地促进了汉语教学从“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的转化,促进了对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促进了对学生汉语实际交际能力的培养。 语言教学思想的第二次转变应是从“教师为主”向“学生为主”的转变,从“群体教学”向“个性化教学”的转变,也可以说是从“训练法”向“人本法”的转变。这时,学生不再被视为一个只通过训练而就可以获得某种能力的“巴甫洛夫的狗”或“斯金纳的鸽子”,而是被视为一个有好奇心、有求知欲、有情感的人。“要你学”的灌输,往往是事倍功半;“我要学”的追寻,却往往是事半功倍。孩子们拥有不同的性别、成长经历、生活环境以及智力和心理发展的水平,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绝不是一本教科书可以满足的。不同的孩子需要通过读不同的书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训练法”与“人本法”教学的主要区别是: 1、前者以教师为中心,教师是学习过程的主导者;后者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导者。 2、在学习中,前者是一个学生被动地“要我学”的过程,而后者是一种学生主动地“我要学”的过程。 3、前者不是很看重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不是很看重学生的个性;后者更重视学生之间的个别差异,更重视学生的个性。 4、前者有全班、全校、全县,甚至全国的统一教材,由教师、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教育部领导来为学生选择教材统一;后者由学生在教师精心挑选和推荐的书目中,根据自己的已有水平和兴趣,自己选择教材。
在“学生为主”的语言教学中,教师不再是“训练学生”,而是在学生阅读和写作中遇到问题的时侯,在语音、语法、逻辑、理解等方面,给学生提供帮助。教师需要为学生精心准备阅读材料,这些阅读材料需要包含对话、短文、报告、新闻、日记、短信、游记等不同体裁,需要涉及社会生活、文化习俗等广泛的题材,需要在词汇、语言点、文化知识、长度、难度等方面都符合特定学习阶段的学生的语言水平,需要符合不同等级的要求。 不同的教学方式对教师有非常不同的要求。作为“知识传授”的语言教学,基本不具备目的语语言能力的人,也可以上课。今天,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的中学中,仍有一些并不具备英语交际能力的教师,以“知识传授”的方式承担着英语教学的任务。在新疆南疆、北疆的一些中小学,仍有一些并不具备汉语交际能力的教师,以“知识传授”的方式承担着汉语教学的任务。作为“技能训练”的语言课,只有熟练掌握目的语的教师才能胜任教学工作,才可能对学生进行有成效的训练。“人本法”则对教师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一个“训练师”,而且是一个好的交流引导者和有效的帮助者。教师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人本法”不仅对教师有语言能力方面的要求,而且在语言知识、语言教学知识、知识面广度、个性、责任心、移情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感染力等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 不同的教学方式对教师有不同的要求,也需要有不同的语言教师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 今天,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的一些小学和中学的母语教学,已经开始逐步实现从“训练法”向“人本法”的转变,不再采用班级统一的教材,而是由学生自己从教师精心准备的书目中或书架上选择阅读材料。在国际文凭组织(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Organization ,简称IBO)的“IB课程”中,也仅仅给出一些推荐书目,允许教师和学生从中选择阅读材料。(王艳)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终身教授、经济学家陈志武在200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讲述了自己在美国长期生活和伴随两个女儿长大的经历。他写到:“我女儿她们每个学期为每门课要做几个项目,这些项目通常包括几方面的内容,一个是针对自己的兴趣选好一个想研究了解的题目或说课题。第二是要找资料、收集数据,进行研究。第三是整理资料,写一份作业报告。第四是给全班同学做5到15分钟的讲解。这种项目训练差不多从托儿所就开始。……写好报告以及讲解文稿,她在全班同学前讲她的这些分析结果。我觉得这样的课程项目研究与讲解是非常好的一种训练。实际上,她在小学做的研究与写作跟我当教授做的事情,性质差不多,我做研究上网要找资料,而她也是为每个题目上网找资料、做研究,她写文章的训练也已经很多。在小学做的研究与写作跟我当教授做的事情,性质差不多”。(陈志武) 我曾听到过许多像陈志武这样的华人父母们感叹美国的教育,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与自己在国内接受的中小学语文教育相比,美国儿童的阅读量要大许多。 胡明扬先生2007年发表的《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一文的结束语说:“语言教学不是语言学教学,究竟应该把重点放在哪里,应该教什么,怎么教,恐怕需要重新考虑,重新检讨,而远远不是原则问题已经解决,只需要考虑具体细节了。”胡先生的话很有道理。今天,我们确实需要认真考虑语言教学思想中的一些原则问题,巩固从“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转变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至少在一些教育基础较好的地区,争取逐步实现从“教师为主”向“学生为主”的转变,争取逐步实现从“班级教学”向“个性化教学”的转变。
参考文献
陈志武(2008)教育不转型,国家只能卖苦力,南都周刊,2008,总253期 胡明扬(2007)语言知识与语言能力,语言文字研究,2007年第3期,第5-9页 王艳(2008)国际文凭组织(IBO),考试研究文集(第4辑),经济科学出版社,第308-315页 谢小庆、刘士勤(2002)对新疆汉语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考试研究文集(第1辑),经济科学出版社,第263-269页 (发表于《语文世界》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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