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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计文君:题材意识与个人经验作者:文艺风赏
题材问题,对于当代中国的小说家来说,是个冤孽纠缠的老问题。
1932年,两个四川年轻人给鲁迅写了一封信。在沙汀、艾芜和鲁迅之间往来的这组《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里,年轻的小说作者这样表达他们的困惑:“我们曾着手写了好几篇短篇小说,所采取的题材:一个专就其熟悉的小资产阶级的青年,把那些在现时代所显现和潜伏的一般的弱点,用讽刺的艺术手腕表示出来;一个专就其熟悉的下层人物——在现时代大潮流冲击圈外的下层人物,把那些在生活重压下强烈的欲望的朦胧反抗的冲动,刻画在创作里面——不知这样的内容的作品,究竟对现时代,有没有配说得上有贡献的意义?我们初则迟疑,继则提起笔又犹豫起来。这须得先生给我们一个指示,因为我们不愿意在文艺上的努力,对于目前的时代,成为白费气力,毫无意义的。”
这个在1932年提出的问题,到了2013年,是否还是问题?
作为左翼文学青年,当年的沙汀和艾芜对于只能书写个人经验感到焦灼和羞愧。他们热切追求作品的社会意义,渴望书写属于“时代大潮流”的题材——当然,他们对于这个大潮流有着明确的判断和认识,那就是被压迫阶级的反抗和社会革命。这样的题材意识在中国现当代小说创作中的是非功过,不是三言两语就能予以评说的。对“写什么”如此重视,体现着写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担负民族文化命运,自觉推动社会变革,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文学蒙上了功利主义色彩。将近百年的中国文学生活中,在“写什么”这个问题的追光下,扮演过无数让人一言难尽的悲喜剧。
经由高度政治化和充分商品化的社会转型之后,经由现代的分崩离析和后现代的拆解粉碎之后,“主流”、“本质”、“意义”之类的概念,在很多人眼里都变得无比可疑。作为今天的常识,书写个人经验是作家的天然权利,甚至是相当一部分作家写作的驱动力和兴趣点,大可不必妄自菲薄。只是有追求的写作者,大概不会安于这样类似于“写作癖”或满足“倾诉欲”的书写;而放弃自我经验,过于宏大高远的题材选择,常常又会沦陷在虚假、空洞和无力掌控的泥淖里;作为严肃文学的小说创作,相对边缘的文化地位,使其在一般情况下,很难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拉开书斋的门,准备追求有社会影响力的写作,首先面对的是市场和资本对题材的挑选……写什么好呢?
题材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的写作,那个1932年提出的问题,在2013年的时候,还是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演化到今天,因为深刻复杂的社会转型,写作者的文化境遇和小说传播的方式、受众的构成等等因素,失去了沙汀和艾芜提问时的明晰,变得无比混沌。当然,我们今天的小说作者,只怕也失去了天真的提问热情——我们和我们的问题,混沌地纠缠着……
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的中国经验,即使放在整个人类文明史的大坐标系中来审视,它都是如此的复杂,令人惊讶。这是一个长达数十年的变化过程,风驰电掣又风诡云谲,让人晕眩,难以理解和掌控,几乎所有中国人的人生记录下来都是跌宕起伏的故事,让虚构的小说为之失色。正因为如此,当下的中国经验是最值得文学去表达的人类经验。这是一个应该出现“大作品”的时代。然而中国的现实远远超越了中国的文学想象。中国文学、尤其是小说叙事,对这30多年中国经验的表达,的确不够充分,让人不大满足。我们今天的小说家,特别是和当年的沙汀一样年轻、生长在这个时代之中的小说作者们,似乎更加关注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感受和在世界中的位置,沉溺于个人经验的表达,不大关心是否对于时代“有配说得上贡献的意义”。
“丧失”或者说“放弃”沙汀们的题材意识,或许是当下年轻创作者有意为之的自觉选择,但某种程度上,也是他们不得不继承下来的“文学遗产”——对于作家创作个体性的强调,对于文学审美性和独立性的强调,是相当长时期内意识形态对文学的束缚、控制和暴力之后产生的“反作用力”,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越强。被政治绑架过的中国文学,即使矫枉过正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审美至上”、“个人主义光荣”同样也会演变成和“政治挂帅”一样的束缚和控制,虽然方向相反。极端的个人主义写作,带来了作家责任感的淡漠和题材范围狭窄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功利主义题材观决不可能拯救个人主义写作带来的题材困境。
有批评者把“小作品”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个人写作的文学表达囿于个人经验,因此对于书写个人经验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这种针对题材的批评其实是把一个复杂的关乎小说创作的根本性问题简单化了。任何人的写作都离不开个人经验,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他对世界的认识和想象,都是以个人经验为出发点和基础的。“能写的”首先是个人经验,而“想写的”则来自两个力量,一是文学理想,二是作家责任。“能写的”和“想写的”之间有错位、不对接,不只是沙汀和艾芜的问题,应该是绝大多数有追求的小说家命定要遇见的问题。如何使得两者之间顺利对接、弥合,最终合二为一,这是小说创作的根本性难题。从“能写的”走向“想写的”这个过程,其中间的难度和复杂性,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鲁迅对这一点应该有着充分的艺术自觉,因此,他严谨却又用心良苦地这样回答了沙汀和艾芜:“……两位是可以各就自己现在能写的题材,动手来写的。不过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现在能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趋时……但也不可苟安于这一点,没有改革,以致沉没了自己——也就是消灭了对于时代的助力和贡献。”
鲁迅的回答,平实质朴却大有深意存焉,近乎禅门偈语。“选材要严,开掘要深”,我认为这是对于题材问题至今尚未失效的回答,虽然,它只是修行的道路,而非明确的答案。从“能写的”中间严格选取可以深入开掘的题材,才有可能在“深”之后求得“广”,从“能写的”出发,最后抵达“想写的”——这只是一条可能的道路,没有人能保证,你一定能走得通……影响它的因素太多了。正因为这样,关于题材问题,一种带着几分宿命色彩的论点始终盛行不衰:归根到底,一个作家只能写他能写的东西,而非他想写的东西。
这样的观点自有它片面的深刻性,作家禀赋的精神气质,的确具有个体差异和偶然性,题材选择与作家个体的精神气质,大多数时候是“顺者昌逆者亡”,选对了相得益彰,选不对两败俱伤。当代文学史上不乏作家为了拓展写作题材,下农村去矿山进部队,以种种形式“深入生活”却创作出了“粗浅作品”。这样的题材“宿命论”,它确实表达出了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某些特殊规定性,违背艺术规律自然不会产生艺术杰作,然而艺术也在于克服困难。正如朱利安·巴恩斯说:“一个作家最好的生活状态,就是帮助他写出天赋范围内最好作品的那种生活。”那么,一个小说家最该拥有的题材意识,就是要选择最能帮助他的文学天赋充分发挥的题材。
选择帮助自己的文学天赋发挥到最高点的题材,不仅来自对自我精神气质的了解和对自我经验的重视,同时也来自于作家责任感的建立。虽然写作是个人的事情,但是,个人写作背后依然有着深刻的责任,对文化、社会和文学本身的责任。作家愿意担负什么样的文化责任和如何认定自己的社会身份,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小说的题材选择,同时也决定了创作的高度和作品的意义。责任感驱使作家关注“大问题”,因为作家关注的人类精神层面不同,选大题材写出了小作品,选小题材却写出了大作品,题材的“相对论”现象,并非没有出现过。而在毫无责任感的真空里,任何人的文学天赋都只能无力地飘浮,而无法飞翔。
能帮助天赋飞翔的题材意识,不是鉴宝专家式的,给不同的题材贴上高下不等的市场估价标签;而是探矿者式的,脚踏实地,从自己的疆域出发,认真勘寻,深入挖掘,直到找到属于你的矿藏。即使你寻找的那条缝隙来自最为庸常的个人经验,未必不能最终产生震撼灵魂的大作品。《红楼梦》不是大题材,“儿女真情”、“繁华旧梦”是彻头彻尾的个人经验,然而这样的个人经验,经由小说家天才的文学叙事,从个人经验转变成为了时代经验、民族经验,以至人类经验。
[来源: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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