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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和:“文体”能“淡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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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21:4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潘新和:“文体”能“淡化”吗?

文章来源:《中学语文教学》2007年第12期
目前,在语文教学和考试中,有一种“淡化文体”的倾向,对学生语文能力的培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那么,语文教学应该如何看待文体问题?能否简单地说“淡化文体”?如果不是,在阅读和写作教学中,又应该怎样体现文体意识?下面这一组文章在不同层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阐释,希望对老师有所启示!
“文体”“教学文体”及其他

近来“文体”问题颇受关注,我以为“文体”问题也应该受到关注。我曾说过,“文体感”甚至比“语感”更重要,阅读与写作是一种文体思维(《语文教学通讯》(初中),2006年第3期)。语文教学中的诸多问题都和文体问题相关,因此,很有必要对“文体”及其相关问题加以澄清。
文体,是文本形式的划分,即“文字的体制”“文章的体制”。这似乎无关紧要,其实兹事重大。没有文体,阅读、写作无章可循,阅读、写作教学也不得要领。
对文体的认识与划分从先秦时期就开始了。我国早期的铜器铭文中就有训、诰、策、命等文体概念。《尚书》中有典、谟、训、诰、誓、命等文体。《周礼》中又有了祠、命、诰、会、祷、诔等的区分。但对文体的研究主要还只是针对“六艺”的:《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1}在诸子散文中有不少类似的观点。“六艺”被视作各类文体的渊源,刘勰在《文心雕龙·宗经》中就认为文体皆本于经典的规范:“故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唐写本作”盟“)、檄,则《春秋》为根。并穷高以树表,极远以启疆;所以百家腾跃,终入环内者也。”可见,人们早就认识到文体的重要性及其内在的关系。
魏晋南北朝,在对文体的认识上有了长足的进展。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将文章分为四科八体,并指出它们的特征: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陆机进一步把文章分为十体,在各体特征的归纳上也更为细致: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文心雕龙》是集大成之作。在该书“文体论”中,从第6篇到第25篇的20篇中,共论了33种文体(不包括点到为止的)的源流、特点和写作规律:诗、乐府、赋、颂、赞、祝、盟、铬、箴、诔、碑、哀、吊、杂文、谐、隐、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笺记等,对文体有了较为具体深入的认识。与《文心雕龙》编撰时间相近的成为后代阅读教学经典教材的《昭明文选》(昭明太子萧统编),选文共分38大类,各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如赋类下又分京都、郊祀、耕籍、畋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志、哀伤、论文、音乐、情等类别,每类中的作品再按年代的先后编排。这些著述体现了文体愈分愈细的趋势。
过于繁杂的“文体”显然不便于教学,“教学文体”应运而生。学者们将“文体”进行归纳、简化,比如唐代的韩愈就把文章分为“记事”“纂言”两大类。宋代真德秀编的《文章正宗》,将选文分为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类,尽管这一分类不太科学,既取文体名称,如辞命、诗赋,又取文章性质,如议论、叙事,将不同的概念并列在一起,但是,他能化繁为简,将前人所分的几十种文体,归为四种进入教学,这是一种新的尝试。这四种文体大约可算是我国较早的“教学文体”。后来清代姚鼐编辑《古文辞类纂》75卷,将文体分为13类:论辩、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这又回到了“实际文体”分类,虽然所分的类别还不是太多,但显然背离了《文章正宗》“教学文体”的划分目的,接续的是《昭明文选》的系统,——不知他是否因意识到“教学文体”的弊病而有意这么做。

 我国现代最早的“教学文体”分类,见于陈望道在1922年出版的《作文法讲义》(民智书局)。陈望道曾不无骄傲地宣称自己是一改传统的“文章作品上的分类法”为“作文法上的分类法”(即“教学文体”分类法):“文章体制,包括记载文、记叙文、解释文、论辩文和诱导文等五种文式。”他断言:“我们这一种文体分类法,是我们怀抱确信的新方法。”他设计了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训练程序:“先练习记载文、次练习记叙文、又次练习解释文、论辩文和诱导文”。——陈望道以为自己的“作文法上的分类法”是首创,殊不知是沿袭了真德秀《文章正宗》的“教学文体”分类法。

  几乎与此同时,梁启超在1922年所著的我国现代第一部《中学以上作文教学法》(1925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认为:“文章可大别为三种:一、记载之文;二、论辩之文;三、情感之文。一篇之中,虽然有时或兼两种或三种,但总有所偏重。我们勉强如此分类,当无大差。作文教学法本来三种都应教都应学,但第三种情感之文,美术性含得格外多,算是专门文学家所当有事,中学学生以会作应用之文为最要,这一种不必人人皆学。”{2}这里的“应用之文”,是夏丏尊、叶圣陶说的“普通文”,今天说的“实用文”。在应用之文中,梁启超针砭了偏重论事文的时弊,认为学校所教的最重要的莫如叙事文。

其实,现代的“教学文体”的划分,更早的可以追溯到夏丏尊在1919年编的讲义稿——后来在1926年正式出版的《文章作法》(开明书店版,与刘薰宇合作),将文体分为:记事文、叙事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另加“小品文” (“二三百字乃至千字以内的短文”)一种。夏丏尊曾谈到“小品文”与前四种“性质不同”。

  叶圣陶在1929年发表的《作文论》中,将文体分为“叙述、议论、抒情”三类,该文分别探讨了叙述、议论、抒情、描写四种写作方法——既没有谈到“说明”这种文体,也没有谈到“说明”的方法。到了夏丏尊与叶圣陶合编的《国文百八课》(开明书店1935年版)、《初中国文教本》(开明书店1936年版)才有了“说明文”,这两部国文教材都将文体分为记述文、叙述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记述文——记事物的形状、光景。叙述文——叙事物的变化经过。说明文——说明事物和事理。议论文——评论事物,发表主张。{3}《初中国文教本》还作了应用文和文艺文、散文和韵文的划分,同时还涉及了报告和表白、书信、仪式文、小说等文体。叶圣陶校订的《新编初中精读文选》(文化供应社1949年版),将文体分为:记叙文、抒情文、说明文、议论文四种。在《国文百八课》中也出现“记叙文”“论说文”这两个名称:“记叙文”就是“记述文”和“叙述文”的合称,“论说文”是“议论文”和“说明文”的合称。“一种是作者自己不说话的文章;一种是作者自己说话的文章。前者普通叫做记叙文;后者普通叫做论说文。”{4}由此可以看出今天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分法和“记叙文”“论说文”名称的渊源。我们今天的“教学文体”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定型了。
  现代“教学文体”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着意区分实用文和文艺文。教学文体侧重于实用文,文艺文(文学作品)是比较被忽视、越来越受排斥的。在夏丏尊与叶圣陶合编的《文心》(开明书店1934年版)中,曾将“小说”与“叙事文”作了区别:叙事文的本质是事情,叙事便是它的目的;小说的本质却是作者从人生中间看出来的意义,叙事只是它的手段。就是说,小说并不是包含在叙事文中的一种文体。“……只根据实事写成的是报纸的记事、历史的传载之类的东西,便是所谓叙事文。”{5}在写作教学中原本是涵盖了实用与文学两个方面的,在《文章作法》中就是如此,后来逐渐呈现出偏重于写实、实用,而忽略虚构、想象的“文艺文”的趋势。
第二,三大文体与应用文并列。
在《国文百八课》的“编辑大意”中说:“应用文为中学国文教学上的一个重要纲目,坊间现行国文课本大多不曾列入。本书从第一册起即分别编入此项材料,和普通文同样处置。”{6}叶圣陶是十分看重应用文的,本于“为生活”和“工具性”的语文观,反复强调应用文教学的重要。他说:“其实国文所包的范围很宽广,文学只是其中一个较小的范围。文学之外,同样被包在国文的大范围里头的,还有非文学的文字,就是普通文字。这包括书信,宣言,报告书,说明书等等的应用文,以及平正地写状一件东西载录一件事情的记叙文,条畅地阐明一个原理发挥一个意见的论说文。中学生要应付生活,阅读与写作的训练,就不能不在文学之外,同时以这种普通文为对象。”{7}因此,在语文教科书中往往是在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这三种之外,加上应用文,将四体并列,尤其看重普通文、应用文,体现了叶圣陶的教学文体观。
  
第三,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仅为习作而设。这“三大文体”原本似乎各自是作为一类文体的统称,如记叙文,指的是新闻、通讯、叙事散文等一类叙事性的文体;议论文,指评论、社论、论文、杂文等一类议论性的文体。然而,事实上它们渐渐演变为纯粹的“习作性”文体,有点类似于古代的“对策”“八股文”“试帖诗”,只是用来练习和考核文字能力的,与日常实际运用的文体无关,变成专为教学而设的特殊文体——“伪文体”。
教学文体”与“实际文体”的分道扬镳,问题便随之产生。学生在学校所学的文体只是为了应付教学和考试的,与真实写作脱钩,在实际应用的写作中,并没有哪一种文体叫做记叙文,只有散文、小说、通讯、传记等;没有说明文,只有解说词、说明书、导游词、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没有议论文,只有杂文、新闻评论、文学评论、影视评论、学术论文等。就是说,12年学校语文教育所学的竟然是“伪文体”,是“敲门砖”,走出校门后,学生得重新学习“真文体”写作,重新适应真实写作的需要。
“文体”的真伪,表面上看来好像只是形式规范的不同,只要重新适应、转换一下就可以了,其实不然。其中包含着一系列的观念和能力的差异,而重建实际应用的文体感是很艰难的。
  一、“教学文体”是只写给老师读的。老师往往不是作为读者存在的,只是按照教学目标与要求进行评判,注重的是“文从字顺”,求“通”是首要的标准;而“实际文体”的读者是纷繁多变的,每个人的阅读期待和审美观都不一样,一般读者更关注文章的情意因素,因此,对作者的“读者意识”的培养是首要的,而“读者意识”在教学中基本上是缺失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自清说:“写作练习是为了应用,其实就是为了应用于这种种假想的读者。写作练习可以没有教师,可不能没有假想的读者。”{8}这应该说是抓住了写作练习的本质要求。他认为学生写文章“知道写了是要给教师读的;实际也许只有教师读,或再加上一些同学和自己的父兄。但如果每回写作真都是为了这几个人,那么写作确是没有多大趣味。学生中大约不少真会这样想,于是乎不免敷衍校章、潦草塞责的弊病,可是学生写作的实际的读者虽然常只是这几个人,假想的读者却可以很多。”{9}他主张写作教学应主要以假想的读者为对象,这些假想的读者除了父兄、教师、亲近的朋友或同学外,还有全体同学,全体中学生,一般青年人,本地人士,各社团,政府,政府领袖,一般社会,等等。总之,学生作文练习,尽可以假定以任何人为交流对象,而且必须以各类人为读者对象。
二、“教学文体”的“审题”是最重要的能力。
审题是教师花费了最大量的时间进行训练的一种“应试”能力,教师在命题上不惜以种种刁钻古怪的题目来测试学生的“审题”能力,可是,这恰恰是一种“伪能力”,因为真实的写作是不需要“审题”的,需要的是自行选题、拟题,而在教学中一般不教学生选题(以致大学生绝大多数不会自行选题),因为不考“选题”,教师所教的“拟题”也是在教师“命题”下的“拟题”,是在特定范围中被动地拟题,这和实际写作中的自主拟题是大不一样的,教学所作的大多是无用之功。
  此外,“教学文体”的封闭式写作,和“实际文体”的开放式写作,对学生言语、人格、心理、行为方式的建构也都存在极大的差别。“教学文体”与“实际文体”在观念和能力上的错位是相当严重的,学校的写作教学实际上是绕了一个弯路,甚至可以说是误入歧途,要使学生重新回到正道,不说绝对不可能,至少要花双倍的气力。这也许可以说是20世纪写作教学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吧。
  因此,夏丏尊、陈望道这些前辈当年开创的“教学文体”是到了进行反思的时候了。是否需要让学生先学“伪文体”——“教学文体”写作,然后再学“真文体”——“实际文体”写作,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学生应当直接进入到“真文体”写作。
前辈们的初衷是好的,希望能“以简驭繁”,以简单的三、四种文体,呈现一切文体的基本要求,学生学起来比较容易些,待掌握了基本的写作能力之后,再进而学习其他文体的写作也就不难了。这种构想是基于一个前提,就是所有学生都要全面学习一切类型的写作。其实这大可不必。学生没必要也不可能学会一切文体的写作,学生只要学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或必要的文体写作,哪怕只学会一种文体写作也算是达成了教学目的了。一个有文学潜质的孩子,学会写诗或小说,他一辈子能写好诗或小说就可以了;一个有说理潜质的孩子,学会写评论或论文,将来成为一个评论家、理论家、学者不也挺好?这就是语文教学的“因材施教”。有人一定会说某些事务文书、职业文章是每个人都要会写的,否则何以应付生活之需?其实重点学好一种文体是可以触类旁通的。而让他们在学校什么文体都学点,或者先学“教学文体”,再学“实际文体”,其结果必然不是什么都没学会,就是事倍功半。重要的是,学生应学会所有文体写作这一认知前提是错的,没有人需要掌握一切文体的写作,也不可能做到。长期以来我们的写作教学就像唐·吉诃德一样,是在跟风车作战,少慢差费、以至劳而无功也就在所难免。
  学会各种文体写作是不必要的,但是,培养基本的文体感和学会基本的表达方式是必要的。培养基本的文体感,主要是有利于阅读。一个人一生可以只会写一种文体,却不能不读各种文体的文章。所以在阅读教学中必须进行文体辨析,否则就不懂得解读的路径,真正读懂文章。基本的表达方式包括叙述、描写、抒情、说明、议论五种,这五种表达方式在多数文体写作中或多或少都会用到,作为表达的基础和思维的锻炼,是人人都需要的。
学生不必学各种文体的写作,不等于可以“淡化文体”。今天高考“文体不限”,是出于写作“个性化”发展的目标考虑,与“淡化文体”根本扯不到一块。“不限”的意思是可以“任选”,所选的还是一种文体,不存在不受文体规范的“超文体”(文体改造与创新另当别论)。“文体不限”所要求的恰恰是“强化文体”。由于可以自选文体,对文体的要求不是放低了,而是更高了,学生自选的必定是感兴趣、擅长的文体,应当能够体现出较强的文体意识,否则还选什么文体?不论是阅读还是写作,文体感均至关重要。一切语感都是具体的,应该是文体、语境语感,即在文体感统摄下的语境语感,离开了文体感、语境感,就没有真正应用的语感。离开了文体思维,不论是阅读还是写作,都不可能有敏锐的语感。要学好写作,就必须培养良好的文体意识。任何一种阅读、写作能力都是和文体感相匹配的,缺乏对文体的领悟,就不可能具备必需的阅读、写作能力。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淡化文体”,就是在小学生初学写作时,让他们写“放胆文”。文体毕竟是一种限制,太早要求学生写合乎文体规范的文章,势必使他们感到为文之难,因而心生畏惧。这就跟刚学绘画的孩子,不妨让他们信笔涂鸦一样。养护言语表现欲始终是第一位的。待他们对写作发生兴趣之后,自然会产生学习文体的愿望,这时才可以因势利导,适当地给予他们文体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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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庄子·外篇·天下》
{2}梁启超《作文教学法》,《饮冰室合集》专集第15册70卷,中华书局,1936,第2页。
{3}{4}{6}参见夏丏尊、叶圣陶编《国文百八课》,刘国正主编《叶圣陶教育文集》第五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第44、4页。
{5}夏丏尊、叶圣陶《文心》,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第169页。
{7}叶圣陶《对于国文教学的两个基本观念》,《国文教学》,开明书店,1947,第7-8页。
{8}{9}朱自清《论教本与写作》,《国文教学》,开明书店,1947,第149、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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