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传统孝道,诚然可以作为一种道德资源,但却不能不分良莠、照单全收。现在有些个学者高谈儒家的“价值理性”,“孝”无疑是一种道德价值,然而,当“孝”表现或者被编派成《二十四孝》那样无理性的乖张极端、荒诞怪异,试问,那还能说是“价值理性”吗?
一
在中国古代的“劝孝”读本中,就流布之广、影响之大而言,想必是非《二十四孝》莫属。鲁迅曾回忆说,他幼年时的保姆阿长,虽然不识字,但只要看到《二十四孝图》里的哪幅图画,她便能够滔滔不绝地讲出那一段的事迹来。相比之下,《孝经》虽是一本正“经”,其阅读群和知晓度就远没有那么大。这是因为《孝经》专述“孝”的义理、规训,而《二十四孝》则是讲“孝”的通俗故事,后来又配上了图画,所以在民国之前的五六百年里,即便是贩夫走卒、野甿村姑,也大都是耳熟能详。
《二十四孝》据说是元代郭居敬所编(另一说为元代的郭守正),它辑录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内有二例是孝妇)的故事,题诗赞之,“以训童蒙”。可见《二十四孝》最初主要是以儿童为对象的“劝孝”范本。在这范本里,有些孝行故事,还差强人意,说得过去,比如子路“负米奉亲”,说的是子路家境贫寒,全家常以野菜为食,子路不忍心于父母食不果腹,出远门凭卖苦力打工挣得粟米(这点是笔者的逻辑推理,试想,若非打工,米从何来?),然后背米赶回百里之外的家中,让双亲吃上久盼的米饭。子路被称为“孝子”,确是当之无愧,我们知道,孔子就曾称赞他的这位大弟子:“由也事亲,可谓生事尽力,死事尽思者也。”又如汉文帝刘恒,在他的母亲薄太后生病期间,常陪侍在身边,而且先要亲口尝一下汤药,然后再端给母亲服用,这样的孝行虽然并不太难,可作为九五之尊、日理万机的皇帝,如此“亲尝汤药”的孝行,亦足以感召天下芸芸众生了。
但有的孝行故事,乍看似乎不错,可稍一细想,便觉得可疑。如称黄庭坚以贵显之身,“奉母尽诚,每夕亲自为洗涤溺器,未曾有一刻不供人子之职”。当了官还亲自为老母亲刷洗便桶,这种孝行确是异乎寻常,偶尔为之或有可能,但说黄每晚“涤亲溺器”,至少就有夸大之嫌;而且也不能说让家人或仆佣洗刷溺器,就是丧失了“人子之职”。事实上,在《宋史》里面,对黄庭坚的孝行有记载:“庭坚性笃孝,母病弥年,昼夜视颜色,寝不解带。及亡,庐墓下,哀毁得疾几殆。”黄庭坚在老母病重期间,白天夜里频频察看她的面色,睡觉时也不解衣带(好随时起身服侍老母);其母病亡后,在墓旁守丧的黄庭坚,由于哀伤以至于几度病危。这让人觉得真实而感人。苏轼当时就称道黄庭坚:“孝友之行,追配古人”。而所谓“涤亲溺器”,很可能是好事之徒的虚夸之说,甚至是编造出来的。又如“闻雷泣墓”一则,说王裒因其母惧怕雷鸣,所以在母亡之后便将她葬在山林深处,每逢雨雷交加,就奔至山林墓地,跪在墓前泣告:“裒在此,母勿惧!”倘若确曾有这回事,王裒的泣墓之举,显见有一种表演的性质。真实的哀思在于内心,而不是形于外的矫情。还有“老莱娱亲”,七十岁的老莱子,经常穿五彩斑斓的衣裳,在父母前装着婴儿的样子,“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编派出如此装佯矫情的“孝行”故事,正如鲁迅所言:是“将‘肉麻当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二
在《二十四孝》中,还有不少更甚于矫情作态的荒诞离奇——
“啮指痛心”:说曾参到山里砍柴,家里忽然来了客人,曾母不知所措,便用牙齿咬手指,山那边的曾参立即就有心痛的感觉,于是急忙赶回家中,跪问母亲有何急事,其母告以家有来客,因此咬手指以召唤。这个故事所述的,显然不是“孝行”,而是“心灵感应”。我们知道,魔术师傅腾龙与他的徒弟合演过“心灵感应”,但那只是魔术而已。而这个故事却说得煞有其事,甚至至今犹有崇信者,称“曾子是著名的孝子,因此对母亲传出的资讯有着很强的感知力”云云。两千多年前,孟子曾经称道“事亲若曾子者可也”,但我们在《孟子》一书中,看到所述的曾参孝行事迹都很实在,没有邪乎的说词。
“卖身葬父”:是说东汉的董永,由于贫寒而无力埋葬亡父,便向财主卖身借贷,归葬了亡父之后,在去财主家当佣工偿债的途中,没想到遇到一个女子,女子竟主动委身做他的妻子,后来按财主的要求,女子织了三百匹绢偿债,董永方得赎了自由身,然后与女子双双而归。……董永“艳遇”的女子,据传不是凡俗之人,如曹植一首咏董永的诗里写道:“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说董永的孝德感动了上天,派遣神女为他秉机织绢还债。人们熟知的戏曲《天仙配》,就是据这神话传说改编,只是主题改了,不是孝行,而是爱情,且不是上天派仙女助董永,是七仙女私自下凡,她与凡人董永的爱情违背、冒犯了天帝的意志。如此改编显然有一种“颠覆”的意味。
“刻木事亲”:汉代的丁兰自幼父母双亡,因思念之甚,刻了父母的木像,而且朝夕恭敬服事。丁兰之妻有一次在木像手指上,用针刺着玩儿,那手指竟流出血来;丁兰回到家,木像又对着他流泪。丁兰知道情况之后,就把妻子逐出了家门。这丁孝子刻的木像,居然比庙宇里神像还要“神”。
“哭竹生笋”:东吴的孟宗少时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吴母病重事想吃笋羹,而此时正是严冬,无笋可觅,孟宗于是跑到竹林中,抱住竹子哭泣,奇迹倏然出现:“须臾地裂,出笋数茎”,孟宗遂取笋回家煮羹,老母吃了笋羹,病就好了。
“卧冰求鲤”:晋代的王祥自幼丧母,继母朱氏很刻薄,屡屡在王父面前说王祥的坏话,以至于王父对儿子日益冷淡。正值寒冬腊月,继母忽然想要吃鱼,王祥就马上出门,来到结冰的河中央,脱掉衣服卧在冰上求鱼,又是奇迹骤现:“冰忽自解,双鲤跃出”!王祥于是拿着这两条自投怀抱的鱼,匆匆回家去孝敬继母。
“涌泉跃鲤”:汉代的姜诗是个孝子,他的妻子庞氏服事婆婆也极恭谨,老太太爱吃鱼片,媳妇常给她做,老太太爱喝江水,媳妇到几里地外的江边去挑。有一天,庞氏出门挑水遇到大风,回来晚了点,姜诗指责妻子故意怠慢,使老母亲渴得无水喝,便不容分辩地将她赶出了家门(奇怪,他一个大男人大孝子,自己为什么不去挑水给老娘喝?)。邻里有老妪同情庞氏,让她寄居在自己家里。庞氏靠纺线所得的钱,买来美味的食物,多次托邻妪去送给婆婆。过了好长一段日子,婆婆终于发话让她回去。就在她重回夫家的那天,后屋一侧忽然涌出味如江水的清泉,而且随着清泉跃起两条鲤鱼,而且此后天天皆是如此。又是两条鲤鱼,奇迹就像变戏法,说来就来。
“乳姑不怠”:唐代崔山南的曾祖母年岁已高,嘴里牙齿都掉光了,每天早上梳洗之后,媳妇唐夫人(即崔山南的祖母)就到堂上喂奶给她喝,就这样,老太太数年粒米不沾,光靠喝媳妇的奶活得很健康。终于有一天,老太太卧病不起,她把全家长幼召集到身边,对他们说:“我没什么可以报答媳妇的恩情,只愿子孙众媳都像她一样孝敬,我就心满意足了。”这个故事看似没有前述的神迹,其实也是有的。试想,这位媳妇每天给婆婆哺乳(是否同时还要给她自己的幼儿哺乳且不论),在数年间乳汁都源源不断,且须有充分的营养,她岂不是要有奶牛一般的特异功能?
……
我们知道,“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在谈到“孝”时也是这样,《论语》中就没有一处把“孝”跟怪异荒诞的东西扯在一起。像上述离奇怪诞的东西,若放到《搜神记》一类志怪书中,没有什么不可以,因为人们不会把那里面的故事当真。而作为“劝孝”的范本,那就应该是真人真事,来不得虚妄无稽的东西。离奇怪异的故事,搁在志怪书中,那可能是引人入胜的奇趣,而编入“劝孝”的范本中,则是愚弄人的谎言。
三
尤其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宣扬那种以幼者、弱者作为牺牲的逆天而行的“孝”。按说,“孝”与“慈”相依而存,两者皆不可偏废,因此自古就有“父(母)慈子孝”、“舐犊情深”之类的说法。然而,在“二十四孝”中,我们看不到“慈”的一面,更不用说“舐犊”之情了。且看几则关涉幼者的孝行故事——
“扼虎救父”:晋代十四岁的杨香,某日随父到田间刈(割)稻,忽然有只老虎咬住她的父亲,“香手无寸铁,惟知有父不知有身”,踊跃向前,扼住老虎脖颈,老虎受惊吓,松口放了杨父,仓皇而逃。这小杨香似乎比景阳岗打虎的武松还厉害,武二郎手里还有根棍子呢。不过,前面既已交代父女俩割稻,那总得有镰刀之类器具,怎么会是“手无寸铁”?如此简单的故事都没编好,留下了破绽,有点遗憾。
“扇枕温衾”:汉代黄香自幼丧母,九岁时就懂得为父行孝,盛夏为其父枕席扇凉,寒冬以身体预热其父被褥。这个故事也上了《三字经》。平心而论,这个孝行故事还不算过分,想要学也不太难。不过,黄香之父享受如此“孝”的服务,若只是心安理得,对儿子一点不知顾惜,那么,这个老爹实在也不怎么样。
“恣蚊饱血”:晋代八岁的吴猛,其“孝”的行状更超过黄香,由于家境贫寒,买不起蚊帐,每到夏夜,群蚊营营而至,吴猛有意引蚊上身,听任它们叮咬吸血,不敢挥手驱赶蚊子,转而去噬叮父亲。《二十四孝图》中的这一幅,画面是:一侧父亲在榻上安然酣睡,另一侧小吴猛赤裸身体,任凭群蚊吮血大餐。这样的故事和图画,古来的道德君子赞叹之声不绝,然而笔者却不禁心生疑问:幼儿遍身被蚊虫噬血,那个当爹的怎么还睡得着?凡有正常爱怜之心的父母,谁能忍心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拿这样的孝行故事“以训童蒙”,若真有孩子照此效仿,那岂不是对幼者的摧残?
“埋儿奉母”:汉代(实为晋代)郭巨家境贫寒,有个三岁的儿子,郭母有时把自己吃的东西分点给孙儿。郭巨见此情状,对妻子说:“家里穷不能好好供养母亲,儿子还要分吃母亲的食物,何不把这小子埋了?儿子还可以再有,母亲只有一个呵。”妻子不敢违抗。于是,郭巨挖了三尺深的坑,正要把儿子埋进去,却发现坑下有一釜黄金,釜上有铁券曰:“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这个故事荒诞且更残忍。为“孝”而活埋一个无辜的幼儿,这样的“孝子”实在是太无人性。令人可疑的是:郭某要孝养母亲,难道自己不能想法子多谋生计,而非要儿子的小命不可?为“奉母”之故而埋儿,这岂不是“陷母于不义”?郭母分食与孙,可见其对孙儿的怜爱,郭某难道没想到老母一旦失去孙儿,内心会伤痛不已?……“天赐”黄金,似乎解决了一切问题——不仅使谋杀(埋儿)未遂,而且成为“孝感上天”的范例。然而,说上天因郭某“孝行”而感动并予以恩赐,这是对上天的大诬蔑。事实上,所谓“天赐”黄金,也是个骗人的大谎言。后世有儒者感觉到“埋儿”不妥,便改称幼儿先“溺毙”,然后郭某将他埋了。这诚然是好意,却不合“埋儿奉母”始作者的意图,在始作者看来,惟活埋幼儿方能显出“天赐孝子”的神奇效果,若是溺毙而埋掉,那就不足以“孝感上天”了。在《二十四孝》中,这个故事最使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早在清代,就有崇孝之士指出:郭巨埋儿“忍心害理”,“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训”。然而,时至今日,有些地方有些人竟然还把“忍心害理”的东西当作所谓“精华”,或编书或刻碑,宣之为“孝”的样板楷模。拍摄过儿童教育纪录片《小人国》的张同道教授尖锐地指出:是把孩子当作人,还是当作父母的附属物,“就像‘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山东弄了个中华民族精神园,把‘二十四孝图’刻成碑。我说那里面有个杀人犯,你们知道吗?”
作家王小波在《知识分子的不幸》一文中,说到一个真实的不幸故事:“我有位世伯‘文革’前是工读学校的校长,总拿二十四孝为教本,教学生说,百善孝为先,从老莱娱亲、郭巨埋儿,一路讲到卧冰求鱼。学生听得毛骨悚然,他还自以为得计。忽一日,来了‘文化革命’,学生把他驱到冰上,说道:我们打听清楚了,你爸今儿病了,要吃鱼——脱了衣服,趴下罢,给我们表演一下卧冰求鱼——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毁了。当然,学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当初讲得太肉麻。……时至今日,一听到二十四孝,他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在中国古代,在淳朴的民间,真实、合情、感人、放射出人性光辉的的孝行故事,应该是有不少的吧,而《二十四孝》编者所搜罗的大多“孝行”范例,或是“以不情为伦纪”,或是乖张极端,或是荒诞无稽,这些低劣的范例诳骗愚弄世人,而且也将“孝道”扭曲得益加古怪、畸形甚至狰狞。鲁迅曾透辟地指出:“中国的社会,虽说‘道德好’,实际却太缺乏相爱相助的心思。便是‘孝’‘烈’这类道德,也都是旁人不负责,一味收拾幼者弱者的方法。”
四
然而,时不时总有些人搬出《二十四孝图》,当作祖传宝贝来招摇惑众。曾有个在荧屏讲坛上“讲经”的所谓教授,对鲁迅颇有微词,说鲁迅猛烈抨击宣传孝道的《二十四孝图》,与“五四”以后的非孝思想有关,而当时那种非孝的态度,放到今天是可以商榷的云云。
鲁迅确曾写过一篇《二十四孝图》的文章,但还谈不上所谓“猛烈抨击”。鲁迅只是用一种幽默、讽刺的笔调,谈他儿时接触《二十四孝图》的真实感受。他说刚得到这本有图画的书时高兴极了,可接下来就是扫兴,“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在文章中鲁迅仅就两则故事表达了反感,一是“老莱娱亲”,一是“郭巨埋儿”,在儿时的鲁迅看来,前者是装佯作态,而后者则使他害怕——“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鲁迅在这里用的是“四两拨千斤”的笔法,藉诙谐而并不“猛烈”的忆述文字,将《二十四孝图》中的虚伪、怪异和残忍揭示了出来。
“五四”时期,中国的知识界确实曾出现一种“非孝”的思想,有篇引起轩然大波的文章题目就是《非孝》,此文作者施存统(即著名作曲家施光南的父亲)当时是浙江省立第一师范的学生,他在文章中鲜明提出:要打倒不合理的孝和行不通的孝,但并不意味着对孝的全面否定。几乎与此同时,鲁迅发表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此文当然要比施的《非孝》深刻得多。鲁迅不仅鞭辟入里地批判了旧孝道,而且更指明了“改革家庭”的宗旨:觉醒的人们须一面清结旧账,一面开辟新路,解放子女,“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而鲁迅写《二十四孝图》一文时,“五四”运动已过去七个年头了。
那么,某教授所谓“五四”时那种“非孝”的态度,“放到今天是可以商榷的”,是什么意思呢?那是不是说,鲁迅等“五四”文化先驱者“非孝”——准确地说是批判不平等、不合理甚至非人性的旧孝道——在当时是为了“提倡反封建”的需要,而今天已经没有那样的需要,倒是需要把旧孝道重新通盘拿出来发扬光大?或者,鲁迅当时非议《二十四孝图》虽然过分,尚情有可原,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日,对当年的非议就得“商榷”一番了?
“商榷”当然是可以的。问题是:鲁迅等“五四”文化先驱者当年“非孝”是否必要且正当?众所周知,“五四”先驱者并不全然否定“孝”,鲁迅、胡适、傅斯年等人本身就以孝行闻世;他们矛头所指的旧孝道,并非如某教授笼统所说的“孝道本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事实上,传统孝道中并不全都是优秀的美德,其中有不平等的、不合理的、蔑视天性真情的乃至非人性的东西;更何况行于古时的“孝道”,亦未必都能行于今世。清代一位“劝孝”人士尚且明白:“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难泥古之事”。而现在有些人还不如二百多年前的古人明晓事理。“五四”先驱者当时之所以抨击、批判旧孝道,可以用鲁迅创作《狂人日记》的旨要概之:“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是为了“救救孩子”,解放子女,由改革家庭,进而改良社会。这对于当时在沉闷压抑中渐有觉醒的中国,难道不是势所必然、理所应当的吗?
那么,是不是因为如今人心不古,“孝道”缺失,因此就得把《二十四孝》之类都搬出来,以其作为范本,不仅用来“以训童蒙”,更凭此对大众进行普及“孝道”的教育?倘是如此,倒是大可商榷了。古代的传统孝道,诚然可以作为一种道德资源,但却不能不分良莠、照单全收,而须有所批判、有所扬弃、有所选择。现在有些个学者高谈儒家的“价值理性”,“孝”无疑是一种道德价值,然而,当“孝”表现或者被编派成《二十四孝》那样无理性的乖张极端、荒诞怪异,试问,那还能说是“价值理性”吗?或又以为,《二十四孝》中每个范例,都是中心为“孝”,若把目光专注于这一点上,则对种种孝行事迹便可理解以至感动了。这是什么?这就是那种“意图伦理”——在“孝”的意图下,什么乖张的行为,什么极端的事情,乃至戕害幼者弱者的恶行,都是可纵容可鼓励可彰扬,甚至可颂为“孝感天地”的了。
现如今有些人搬弄《二十四孝》,或是出于无知、盲信,而有些所谓的教授当然不会是无知。他们以趋时附势登坛作态之能,凭天花乱坠云山雾罩如簧之舌,就能拿《二十四孝》之类“忽悠”尽天下人么?不能的。只须把《二十四孝》原本拿出来,让人们用自己的眼光审视,用自己的头脑辨析,不用说80后、90后的年轻人,就是年岁已长的为人父母者,凡有常识思维、有正常人性、有点理性判断力的,想必都能毫不困难地看清《二十四孝》究竟是什么货色。于是,人们就会恍然而悟:那些个以“忽悠”为能事的所谓教授、学者实在是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