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小学时的一篇参赛作文
陈建军 《 中华读书报 》( 2015年04月15日 14 版)
前不久翻检民国期刊,看过一种少年儿童类杂志——《中华童子界》月刊。
《中华童子界》是中华书局旗下的“八大杂志”之一,1914年7月创刊于上海,中华童子界社编辑兼发行,1917年6月终刊,共出36期。这份杂志设有“童子俱乐部”栏目,几乎每期都举行各种名目的“悬赏”活动,如“作文悬赏”、“习字悬赏”、“图画悬赏”、“特别悬赏”等。创刊号(即第一号)“特别悬赏”题为:
设如父亲命我往某处,限定时刻,不许耽搁。半途见一同学,为恶童所窘。我若救助同学,必迟误父事,然则应如何处置?
答案各述己意,须合情理,不限字数。优等者赠童话二册。
针对“悬赏”题所规定的情境,童子们会做出怎样的处置呢?怀着一种好奇心,我急切地想知道他们所给出的“合情理”的答案是什么。据栏目编辑“附告”,悬赏结果本计划“于第二号或第三号之童子俱乐部内揭晓”,但直至1915年1月第七号才见“第一期悬赏揭晓”。第一期“特别悬赏”优等者共有10人,名列第一的是陈启明,第二名是丰仁。看到“丰仁”二字,自然令人想到丰子恺,因为他在小学读书时曾用过这个名字。莫非真的是丰子恺?在这一“大胆的假设”的驱使下,我赶紧查阅1915年2月第八号。第八号公布了前两名的答案,“丰仁”姓名前署“浙江石湾高等小学二年级生”。我的猜测果然不错,这个“丰仁”就是丰子恺。
1898年,丰子恺出生于浙江省崇德县石门镇。石门镇俗称石门湾,简称石湾。丰子恺六岁入本宅私塾,由父亲丰鐄启蒙,学名丰润。十岁时,转入另一所私塾。1910年,这所私塾更名为西溪两等小学堂。1911年,西溪两等小学堂高等部学生归入新办之崇德县立第三高等小学校,即石湾高等小学。就在这一年,为便于地方上选举,他的名字被先生改为丰仁,从此“莫名其妙地顶戴了这名字,一直沿用到二十岁”(丰子恺《我与手头字》,《太白》1935年3月20日第二卷第一期)。目前发现的丰子恺最早的作品《寓言四则》,原载《少年杂志》1914年2月第四卷第二号“儿童创作园地”栏,署名即为丰仁,姓名前冠以“浙江崇德石门湾高等小学校”。1914年夏,丰子恺考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国文教师单不庵为他取号“子顗”,但同时使用丰仁之名,且一度自名丰仍。1918年秋,他在本校《校友会志》第十六期发表《晨起见园梅飘尽口占一绝》等8首诗词,署名仍旧是丰仁。1919年7月,丰子恺从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毕业,其毕业证书上的名字也是丰仁。同年12月,他在《东亚体育学校校刊》第一期发表《图画教授法》,正式起用了“丰子恺”,并以这一名号行世。迄今为止,所知丰子恺最后一次署丰仁之名,是他在《东方杂志》1922年5月10日第十九卷第九号上发表译文《泉上的幻影》(美国NathanielHawthorne著)。
再看前两名获奖者的答案。“奉天第一小学高等第二年生”陈启明是这样说的:
违父者不孝,负友者不义,此二者皆不可违也负也。当是时也,宜先救助同学之所窘,后加速往任父命。虽晚归,可为父陈述,谅不见罪,则孝义两全矣。
在陈同学看来,“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遇到这一特殊情况,应先解同学之围,再往任父命。即使迟误了父事,只要说明原委,想必父亲也不会怪罪的。如此“先斩后奏”,可得“孝义两全”。陈同学的答案立意鲜明突出,语言简劲有力,这大概是他被评为第一名的原因之所在。
丰子恺是这样写的:
父亲命我往某处,限定时刻,不许耽搁。半途见一同学,为恶童所窘。我若救助同学,必迟误父事;若置勿顾,则失同学之情。我遂佯为不见恶童,呼同学曰:“某兄,后面草场上一罪犯,将枪毙。观者已环立,故我将往约一友,同去观看。尔胡不去看,在此与人胡闹?”言已即行。恶童性残忍,闻此等事,必置同学而往观。我既得不误父事,亦不负同学。同学固善者,非恶童类,目睹残忍事,必非所愿。异日可与言明,至恶童堕我计中,亦不得咎我也。
与陈同学一样,丰子恺也认为父亲之命和同学之情都不可违负。但与陈同学不同的是,丰子恺明确提出了具体的处置办法。谎称草场上将枪决罪犯,是基于对“恶童”脾性和心理的揣度,也不失为救助同学、使其摆脱窘境的良策之一。采用这种“心理战术”,有可能既“不负同学”,又“不误父事”。
写这篇二百多字的作文时,丰子恺尚未小学毕业,但他已经有十五六岁,可算是一个“老童子”了。
这篇参赛作文未见收入各种丰子恺文集,包括我所主编的《缘缘堂集外佚文》(海豚出版社2014年5月版);号称“国内第一部”《丰子恺年谱长编》(陈星撰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1月版)也不见著录,当属一篇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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