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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要使语言转变成传播知识、帮助思维的工具
王晓春
这是杜威的观点。
“语言是思想的表现”,这一普通的说法只道出了一半真理,而一半真理就极可能导致十足的错误。语言虽然可以表达思想,但是,起初并不是表达思想,甚至也不是有意识的。语言的首要动机是去影响(通过渴望、情绪和思想的表现)别人的行动;语言的第二个用途在于用语言形成与别人更亲密的社交关系;语言用来作为思想和知识的有意识的运载工具,这个用途居于第三位,其形成是比较晚的。(杜威《我们怎样思维·经验与教育》姜文闵 译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5年196页)
教育要使语言转变成理智的工具。
区分语言的实际的用途、社会的用途和理智的用途,很好地说明了学校教育方面有关语言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指导学生的口头和书面语言,使语言由原来作为实际的、社交的工具,逐步变成有意识地传播知识、帮助思维的工具。
我们怎么能不抑制学生自发的、自然的动机——语言的生命力、力量、生动逼真和多样化,都应依靠这种动机——就能改变语言习惯,使之成为精确而灵活的理智的工具呢?仅鼓励学生原来自发语言的流畅,而不去把语言变成为思维反映的得力工具,是比较容易的;抑制甚至破坏(这是学校当前所关心的)他们自然的目的和兴趣,并在一些孤立的、技术的事物中,规定人为的、刻板的规则,那也是容易的。问题的困难就在于,如何把处理“日常事务”的习惯,转化成为表达“精确概念”的习惯,要顺利地完成这一转变,需要(a)扩充学生的词汇量;(b)更精确地表达词汇的意义;(c)养成连贯的口语表达的习惯。(同前书196-197页)
杜威在这里清晰地说明了语言的三种用途:实际用途(影响他人),社会用途(人际交往),理智用途(传播知识,帮助思维),而且明确地指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发展语言的第三种用途。
我赞成这个意见。
杜威还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容易犯的毛病,一个是“仅鼓励学生原来自发语言的流畅,而不去把语言变成为思维反映的得力工具”,另一个是“抑制甚至破坏(这是学校当前所关心的)他们自然的目的和兴趣,并在一些孤立的、技术的事物中,规定人为的、刻板的规则”。愚以为第一个毛病是语文课容易犯的,第二个毛病是数理化等学科容易犯的。
我们的语文课,总的说是把语言教育停留在了语言的第一、二种用途(影响他人,人际交往)上了。连语文课标都只强调“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语言作为思维工具这项最重要的用途,重视不够。
所以你就可以看到,我们的语文教师在指导学生语言学习的时候,注意力的重点往往是语言是否生动,是否有感情,读书也总是强调“读出感情来”,而对语言的准确性和逻辑性就注意不够。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教师心目中,语言的主要用途就是影响他人和做交际工具,为达这两种目的,煽情自然效果较好。
这就可见,目的不同则手段不同。特定的教学方针和教学方法背后,必定有特定的教育目的,不管当事者本人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
如果一位老师赞成杜威“教育要使语言转变成理智的工具”的观点,他对语言准确性和逻辑性的重视,对词汇量的重视,肯定会超过对语言的情感色彩的重视。他的语文课就会是另一种色彩。他也在教语言,但侧重语言的第三种用途,而不是停留在语言的第一二种用途上。但这未必就会使语文课变得枯燥无味,用语言进行思考是一件趣味无穷的事情,问题是教师有没有本领把学生带进这个精彩的世界。
我一向认为,语言的情感色彩,一般的交往功能,这些东西不是不重要,只是这些学生多可以在日常生活和课外学到,学校之所以不同于日常环境,就在于在这里能学到日常生活中难以学到或无法学到的东西,就语文课来说,应该是学会运用语言来进行缜密的思考。愚以为这应该是语文课,尤其是中学以上的语文课的主要任务。
我得声明:“主要”任务不等于“全部”任务,语文课不能回避语言的前两项用途,只是不应把它们作为学科重点。
语文课是要学语言的,这一点没人反对。但是要学什么样的语言,拿这些语言重点做什么用处,我们并未想清楚。如果我们提倡学生写的文章主要是所谓“文学性散文”,那恐怕就只能证明我们的语言学习指导基本上停留在杜威所说的第一第二种语言用途上了,需要提升。
摘自拙著《语文课如何是好》0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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