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
文章作者:徐复观
徐复观,名秉常,字佛观,公元1903年生于湖北省浠水县徐场凤形湾,公元1982年卒于香港九龙美孚新村寓所。早年曾在湖北省立第一师范上学,后到日本留学。回国后,参加政治活动多年。40岁以后,才逐渐走上学术之路。是“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其一生中就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问题,中国知识分子的性格及历史、命运问题发表大量论著,为研究、传播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作出重要贡献,成为名扬海内外的“现代大儒”。著书十余种,三百多万字,主要有《两汉思想史》三卷,《学术与政治(甲、乙集)》、《徐复观杂文》六集、《中国艺术精神》、《中国思想史论集》及续集、《石涛之一研究》等。
中国孝道思想的形成﹑演变及其在历史中的诸问题
徐复观 前言:
去年十月,我在台中省立师范学校作了一次“孝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的讲演;讲后,黄校长冠宇先生希望我能把所讲的写了出来。同时,谢幼伟先生当我们联合发表了一个由唐君毅先生执笔的有关中国文化的宣言时,他有一篇文章,一方面推重此一宣言,一方面感到在此宣言中没有提到孝的问题,是一缺憾。我觉得他的话很有意义。近来我又看到在为我平生所最崇敬,而对于中国文化有最高热情和甚深研究的一位老先生的著作里,说孟子是孝治派,因而是专制政治的维护者,一笔抹煞他在中国思想史中的地位。我虽然知道这位者先生说这些话,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并且在他著作里所流露出的精神乃至大部分内容,实在可以悬之天壤而不朽,但依然抑制不住我内心的悲痛。因为上述三种因缘,我便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作一综合的叙述。并将此文献给大陆上在苦难中死去的父亲母亲在天之灵,以告白我内心的愧耻和忏悔。
四八﹑八﹑二四,于东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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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核心提示:
一﹑问题的再提出
二﹑孝道由发生到孔子的立教及立教时之真正意义
三﹑孟子对孝道的传承与扩大及所谓孝治派
四﹑孝道在政治上的作用及对政治的伟大启示性
五﹑被专制压歪以后的孝道——伪《孝经》的出现
六﹑伪《孝经》内容疏谬之一斑
七﹑历史中与孝有关的突出问题——三纲,理学,五四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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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再提出
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而最在社会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包括悌)。日本桑原隲藏博士说“孝道”是中国的国本、国粹。所以几次中国为对象的研究,不可不先阐明理解他的孝道。美国的Headland也曾说若不牢牢记住孝道是中国人的家族,社会,宗教乃至政治生活的根据的这一事实,即终究不能理解中国及中国人的真相(注)。另外有位日本汉学家认为,把孝当作重要的文化理念而发生极大影响的,在希腊﹑罗马﹑以色列﹑印度等文化系统中找不出这种情形;中国佛经中有关劝孝的经典,都是和尚为了适应中国社会心理的要求而伪造出来的。所以孝道要算中华民族最独特的文化现象之一。我想,这是可以承认的说法。由中国《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意义说,由Culture一语的本来意义说,所谓文化,它都是表示经过人类的思虑﹑反省,而认为是合理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态度;所以它是含有理想﹑目的的成分在里面,而与自然生活或野蛮生活相对称的。人类的生活,未曾经过思虑反省,或者虽经过思虑反省,而认为是不合理,但依然还要去作的,要占实际生活中的大部分。这是人类生活中“非文化”或“反文化”的一面。这一面只是表现生理的冲动和堕性,或对环境不自觉的反应;它的本身,固然就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但它并不能支持人类生活向上、向前的发展。人类生活向上向前的发展,是要靠文化在环境和人的自然生命中,所能发生的作用。纯自然﹑纯自然生命的现象,不是文化;但离开自然和自然生命的,也不是文化。所以假定一切都入于湼盘或进到天国,此时便无所谓文化。宗教的文化意义,是在想湼盘而尚未湼盘,要进到天国而尚未进到天国时,对环境和人的自然生命所发生的现实作用。孝是经过中国历史上许多人的思虑﹑反省所提出的人生行为的一个重要规范;并且这个规范,是经过长时期的社会生命实践,在中国历史里面曾经很深刻地作用于生命环境及自然生命之中;所以它和缠小脚﹑吃鸦片烟不同,它是中国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它的功过,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功过。在五四运动时代,如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根据论”及“吃人与礼教”这类的议论,直接从孝道及与孝道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来澈底否定中国的文化,这才算是接触到中国文化的核心,迫攻到中国文化的牙城,而真正和陈独秀、鲁迅们成为五四运动时代的代表人物。胡适先生推崇吴虞是”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这要算是他的知人论世的特识。
不过谈到思想文化等问题,仅采取“打倒”或“拥护”的一剖两开的二分法,在问题的处理上最为简单。并且当社会转变时期,以打倒传统为旗帜的,最易博取声誉。但若离开个人主观感情的利害,而能进入到文化问题的内部去,便不难发现打倒与拥护,只不过是在文化问题的外面绕圈子的偷懒办法,对解决文化上所发生的问题并无积极的贡献。因为如前所述,文化既是人类一种理想性的追求﹑表现,则澈底胡闹的东西不会成为文化。同时,文化是人所创造的,没有完全的人,当然也没有完全的文化。每一文化理念的提出,都是适应历史上的某种情势﹑要求;而当它提出时,也一定会受当时各种条件的制约。历史上的要求﹑条件,有了变化,则某一文化的内容及其效用,也会随之变化。把一个名词观念的内容,当作是一种静态的固定不移的东西,而将它应用到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时代上去,便常会犯张冠李戴的毛病。把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文化效用,要求于历史条件已经改变之后,或者用现代的要求﹑尺度,去代替历史上的要求、尺度,这都不是研究历史文化问题的合理态度。孝道在中国,有这样长的文化历史,有这样广大的社会生活实践的内容,要把它简约化到应该打倒或拥护的二分法中,恐怕不是负责任处理问题的态度。因此,我希望对此一重大的文化问题,能较五四时代的人们,稍作进一步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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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桑原博士着《支那的孝道,特别是从法律上来看支那的孝道》一文。该文载在《狩野教授还历纪念支那学论丛》内。此处所引的,见该《论丛》二六九页。Headland的话,桑原氏原注见Headland所著的Home Life in China, P.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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