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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一本小说
[美]托马斯·福斯特
小说不过是叙述艺术(不只是小说,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叙述)这一源远流长的家族中最小的一辈,从人类给自己或别人讲故事开始,叙述艺术就已存在。
什么样的叙事结构最有效?线性叙事,围绕着个人成长或走向崩溃而展开情节,有能够让读者投入感情的人物,并有给予情绪快感的清晰的情节展开。换句话说,就是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写作方式。
艾丽丝·默多克一生中只写了一部小说。但她写了二十六遍。安东尼·伯吉斯从未将同一本书写两遍。他大概写了一千本书。这样的描述准确吗?公平吗?当然不。你不时会听到对默多克的这种评价,而且公平地说,她的小说确实很相似。她在饱受阿尔茨海默病折磨时写了《杰克逊的困境》,而这之前的最后一本 《绿骑士》(1993)与《网之下》(1954)差别并不大。相同的阶级、相同类型的问题、相同的道德预设。强有力的人物刻画和扣人心弦的情节设置。在她的有生之年,这些都被认为是值得赞赏的美德:她的小说迷们可以每隔两三年就等来一部既新鲜又熟悉的小说。这些小说总是扎扎实实,而时不时地,就会有像《大海,大海》(1978)那样赢得布克奖的作品,让人大吃一惊。
那么伯吉斯呢?他也有他的一贯性。但他早期的小说没有一本能让读者为阅读《发条橙》作好心理准备。《发条橙》和伯吉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创作的恩德比系列小说完全不同。恩德比系列在形式上和实验主义的《拿破仑交响曲》(1974)相差甚远;而在运用历史叙述技巧和伊丽莎白时代语言风格方面,也与他讲述莎士比亚爱情生活的小说《不像太阳》(1964)和讲述克里斯托弗·马洛生平的小说 《德特福德的死者》大为不同;而且,也跟被许多人称为是杰作的、有毛姆风格的作品《世俗权势》(1980)相异。更别说他的诗体小说了。默多克的读者总是带着宁静的信赖感阅读她的新书,但打开伯吉斯的书,却意味着焦虑:这次他会放出什么样的魔鬼?
这种存在于统一性中的差异是否重要?不完全重要。毕竟每部小说既有老读者,也有新读者,所以每本书都需要引导读者怎么读,就好像读者是第一次读到这样的书,而对某些读者来说,情况也确实如此。
真的,每篇小说都是崭新的。在过去的世界历史上,它从未被写过。同时,小说不过是叙述艺术(不只是小说,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叙述)这一源远流长的家族中最小的一辈,从人类给自己或别人讲故事开始,叙述艺术就已存在。这是文学史基本的辩证法。原创的冲动与既成事实的书写传统发生了冲突。但奇妙的是,两者似乎都未能战胜对方,新小说总是在不断出现,正如阅读它们的读者也在不断产生。尽管如此,一些小说更为传统,一些小说更具实验性,一些小说则无法分类。
让我们回到小说还是新事物的时代。很久很久以前,那时没有小说。那时有别的叙事手段,也非常长,比如史诗、部落的宗教或历史记述、散文或浪漫诗、类似游记的非虚构记叙文等等。你知道的,就是《伊利亚特》、《奥德赛》、《吉尔伽美什》,爱尔兰史诗《夺牛长征记》,克雷蒂安·德·特罗亚和玛丽·德·法兰西的传奇之类。还有许多其他的可说,就是没有小说。然后,开始零星地出现一些苗头。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作家朱亚诺·马托雷尔写的 《白骑士蒂朗》于1490年在瓦伦西亚第一次发表,可能是现在所知的第一部欧洲小说。记住这个时间。此时哥伦布还没开始航海,去发现“现代性”,不过他正打算这么做。小说的兴起和现代世界———探险、发现、发明、发展、压迫、工业化、剥削、征服和暴力———的兴起是同步的,这并非巧合。要让小说出现,光靠活字印刷是不够的;它需要一个新时代。不过这是另一个话题。
对也好,错也好,我们通常认为有两部小说可谓“最早”的小说———而它们在时间上相差了七十年。1678年,某人(可能是拉法耶夫人)出版了一部小说,它意义深远。小说非常受欢迎,人们甚至在出版商那里排队等待它的出版,有时一等就是几个月,就像等待《哈利·波特》一样。小说名叫《克莱芙王妃》,它的名声如此之大,不仅因为它是第一部小说,也因为它还是第一部心理分析小说,它审视情绪和精神状态,并不仅以情节来推进叙事。三百多年后的一些读者可能会觉得,以他们的欣赏口味而言,这故事有点笨拙,尽管这笨拙大部分存在于表面的细节,存在于小说中人物说话和对话的方式以及作者处理人物形象的表达手法上。这部小说中的道德观念并不适合我们,但对它自己而言却是真诚的,正如其听从良心的教导而引向的结局一样。在它自己的时代里(它出版于《失乐园》开启的类似“狂飙突进”运动的那十年内),叙述极其微妙细致,若没有这种叙述风格,即便是像奥斯汀、亨利·詹姆斯、福楼拜和安妮塔·布鲁克纳这样风格各异的作家都无法开展写作。拉法耶夫人是小说的巨人之一,但还只是个孩子。
而在那个世纪初,确切地说是1605年,一部令世界大为兴奋的书出现了。我曾听了不起的墨西哥作家富恩特斯在一次研讨会上说:“所有拉美文学都源于《堂吉诃德》。”他说的不是虚构作品或小说,而是文学,一切文学。西语世界声称塞万提斯和他的杰作是属于他们的,那是当然,不过它也同样属于我们其他人。这部作品伟大到没有一个群体能独自占有它。它痴傻又庄严、滑稽又悲伤、讽刺又独创。它是“第一部”。当然,有许许多多“第一部”,但它是“第一部”巨著。塞万提斯向其他人示范了书写的可能。他戏仿了以前的叙事模式,让他笔下的堂吉诃德坠入两个世界的混乱之中:一个是他的罗曼史的世界,他读了太多那样的故事;另一个是他无奈生活在其中的枯燥世界。塞万提斯通过一个被困在既不消逝、也不存在的过去中的不合时宜的人物,对他自己所处的“此时此地”作了一番评说。他的主人公无疑是可笑的,但有一种绝望而无助的孤独感,我们看见他沉浸在幻想中,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已走得太远; 而他对杜西尼亚的捍卫以及与风车的作战,这种姿态既高贵又可悲,既令人振奋又毫无意义。当一个人物命名了整个热爱冒险的阶层时,它就已经俘获了我们的想象力。堂吉诃德和桑丘·潘沙烙在了西方人的想象中,他们组成了一对原型,成为典范。三个半世纪后,威廉·汉纳与约瑟夫·巴伯拉就按这种组合建了一个卡通帝国。瑜伽熊和波波熊,快枪麦克劳和巴巴·路易斯,弗雷德·费利斯通和班尼·鲁伯,都是这一类型的变种:愚笨无能的贵族和坚忍忠诚的奴仆。现在这成了传统。塞万提斯的手法是旧瓶装新酒。而且,他告诉其他作者,你也能这样做,忽略习俗,去创造发明,边写边把各种素材都用进来。他正是这样做的。以前,没有人见过这样的作品,之后也没有。当然,每个人都试图达到塞万提斯的水准,不过,这尝试真的非常堂吉诃德。
当然,在当时以及以后很多年,每篇小说都是实验性的。如果一种文类为时不够长,就无法建立它的传统,那么也就没有一个可以成为“传统”的样本。一直到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这种新形式的作者们恍然大悟:这是一个新事物,这是———小说!
对我来说,最根本的是,在小说的那些早年岁月中,一切都令人激动。读者不会说:“哦,我们以前看过这个了,不过是旧货。”每部小说都是实验性的,每一尝试都打开了新天地。当然,情况不一定是这样,但从21世纪看过去,情况的确如此。今天,关于实验性,我们可以说,并非所有的实验都会开花结果。但有件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那就是,大约一个世纪之后,小说家们会发现,有些叙事结构要比另一些更有效,比如靠书信体已经很难构造出引人入胜、条理清晰而直接的叙述。理查逊书信体的尝试没有引发相似作品的浪潮。这对我们而言是好事。
那么,什么样的叙事结构最有效?线性叙事,围绕着个人成长或走向崩溃而展开情节,有能够让读者投入感情的人物,并有给予情绪快感的清晰的情节展开。换句话说,就是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写作方式。
你要做的就是等。
多长时间?两年怎么样?这些小说(那个时代大部分的英国小说)每个月都在发表,要么在杂志上,要么出单行本(你只需步行到附近的书摊,购买本月精装本,里面是威廉·麦克皮斯·萨克雷的新小说),或者每星期在类似狄更斯创办的 《家常话》或者《英国图片报》这些报纸上看连载。《英国图片报》就是我们现在的《今日美国》、《纽约客》和《人物》的混合体。
以下是这些连载运作的情况:每期连载都保持一定的字数,通常是两个章节,也就是四千来字。连载一个月一次(或一个星期一次),有时会延续两年,直到终曲奏响。结局的长度是通常连载章节的两倍,一部分原因是最后章节囊括了许多分散线索的结局,因此并不一定引人入胜,一部分是为回报读者长时间的忠诚。
那么,连载小说看上去像什么?多数像肥皂剧(只是性描写不那么直接)。因为同样的理由,肥皂剧也像连载,只是更缓慢。长时间讲故事需要面临的难题是:
保持连续性。
让信息容易处理。
让读者保持忠诚。
连续性是所有连载叙事的大问题。你不得不保持连续性,如此保证人物在上星期和这星期有同样的行为方式。你还要周期性地巩固读者对某些角色的熟悉程度,因为他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见这些人出现了,也要让读者更新事件的进展。连载开头通常会对之前发生的事情进行概述———这有点像小学的教育方法,每年秋季开学都要花一两个月的时间温习上一年教的数学。
处理信息?在狄更斯的三层交叉式小说中,常常会有大量(甚至上百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一个次要人物从这次到下次出现,往往会间隔几个月。如何保证人物不被忘记是关键。好吧,如果你是狄更斯,你可能会赋予这些人物奇怪的名字、异常的癖好、怪诞的相貌、滑稽的口头禅。马格韦契、贾格斯、文米克、郝薇香小姐、乔·葛吉瑞、乔大嫂,这些都是《远大前程》中的人物。文米克总在担忧他的老父亲,称他为“老爸爸”。郝薇香小姐穿着她五十年前的婚纱,坐在从未开场的婚宴废墟中。想一想,你会忘了他们吗?
读者的忠诚度是什么?就是给他们一个理由,可以在明天、下个星期、下个月重新回到作品上来。要做到这一点,叙述就要倚重情节;也就是说,驱动力必须是故事,而不是主题、形式、原创性或者其他任何东西。
(《如何阅读一本小说》[美]托马斯·福斯特/著,梁笑/译,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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