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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双语”教育 培养民汉兼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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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双语”教育 培养民汉兼通人才


2011年02月15日
稿源: 伊犁日报  
    在伊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犁州坚持把推进“双语”教育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坚持“双语”教育从学前抓起,从教师队伍抓起,做到在管理上求规范,在培训上重实效,在教学上讲质量,大力营造“双语”教育工作氛围,不断健全“双语”教育工作体系,努力扩大“双语”教育覆盖面,使“双语”教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截至2010年底,伊犁州直学前、中小学(含职业高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331596人,接受“双语”教学的占42.4%。学前“双语”班1632个,幼儿55569人,学前两年(5—6岁)“双语”教育覆盖率86.4%;小学“双语”班2539个,接受“双语”授课学生70644人,占小学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41.5%。初中“双语”班242个,接受“双语”授课学生9551人,占初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13.1%。高中“双语”班82个,接受“双语”授课学生3750人,占高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16.4%。
    回顾几年来的“双语”教育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努力:
    ——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双语”教育。自治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双语”教育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双语”教育工作。成立了州党委领导为组长的“双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双语”教育办公室,配备专职“双语”教育专干和专职教研员,初步构建了州、县、乡、村四级管理体系。结合州直实际,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的决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编制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制定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双语”幼儿园管理常规(试行)》等一系列加快推进“双语”教育发展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州党委从2009年起,已连续两年将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列入十件事关民生的实事、大事予以保障和推进,每年都针对“双语”教育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召开由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人员、校长、园长、教研员等人参加的“双语”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在推进学前“双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中,一方面,伊犁州直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将国家和自治区拨付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各县市,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各县市在财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倾斜与扶持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创造条件,在“双语”教育的设施配备、校舍建设、教师工资、师资培训等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关心支持、各族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格局。
    ——抢抓机遇,夯实基础,推进“双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州直紧紧抓住作为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试点地州的机遇,认真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有关扶持政策。2008年以来,国家、自治区投资、地方配套总投入3512.6万元,规划建设361所农村“双语”幼儿园。目前已建成22所,225所幼儿园在建,今年将全部投入使用,今年已下达拟建农村“双语”幼儿园项目112所。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到2012年,学前“双语”幼儿园办学面将覆盖州直八县两市的所有乡镇及85%的行政村队,85%以上的农村少数民族幼儿都能入园接受为期两年以汉语听说训练为主的学前“双语”教育。在全面保障自治区农村“双语”幼儿园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2007年,州党委启动“春苗”工程,鼓励县市基层党组织积极领办少数民族学前“双语”幼儿园,以满足广大农村牧区少数民族学龄前儿童不断增长的接受“双语”教育的需求。三年来,各县市基层党组织通过采取“五个一点”,即争取项目支持一点、财政划拨一点、部门帮扶一点、民间资金吸引一点、乡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共领办或参与建设“双语”幼儿园429所,为办好以农牧区为重点的“双语”幼儿园打下了基础。伊宁县投入649.4万元专项建设经费,逐步完成了近100个村级“双语”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伊宁市投入资金1327.7万元在各行政村和城乡结合部建成了101所“双语”幼儿园,为推动州直农牧区“双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措并举,规范管理,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师资队伍。一支合格的“双语”师资队伍是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实现“双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伊犁州直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一是积极发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校“五级”培训平台作用,采取脱产、半脱产、进入汉语授课学校跟班学习、利用寒暑假在岗培训、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双语”教师进行强化培训。目前,已在伊犁师范学院、伊犁州广播电视大学和各县市教师培训基地专门成立了“双语”教师培训基地。近三年,我们共选送1575名“双语”教师参加了国家和自治区级培训。本地培训学前“双语”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少数民族骨干教师4329人次。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教师的汉语强化全员培训,共培训少数民族教师近1万人次。从2004年开始,各县市对中小学40岁以下HSK(汉语水平考试)未达标的少数民族教师进行了不少于160学时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强化培训,共计培训教师12045人次。州直少数民族教师HSK达标率从2003年的13%提高到78.2%;二是全面开展校本培训。通过在民汉学校、民汉教师中大力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安排汉语和民语学校骨干教师到对方学校任“双语”副校长及教研组长等措施,全面提高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教学水平;三是完善师资补充机制,不断注入新活力。2004—2009年,州直招聘乡镇教师5651人,其中“双语”教师1633人;2006—2010年州直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2858人,其中“双语”教师1148人;近年来还根据政策,招收“双语”幼儿园教师203人,“双语”临时编制教师163人。2004年至今共招收“双语”教师3147人,占招聘教师总数的35.46%。2007年至2010年,伊犁师范学院派出1050名实习学生在州直县市44个乡镇、86所学校以及骨干“双语”幼儿园实习支教。随着新教师的补充、“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的实施和师范生到农牧区开展“双语”教学实习支教等举措的落实,缓解了州直“双语”师资紧缺的矛盾,促进了“双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目前,州直少数民族教师18446人,其中“双语”教师4397人,占少数民族教师总数的23.8%。学前“双语”教师1514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1258人,占学前“双语”教师的83.1%。小学“双语”教师3246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2697人,占小学“双语”教师的83.1%。中学“双语”教师1097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919人,占中学“双语”教师的83.8%。 ——教研引领,加强交流,不断提升“双语”教学质量和水平。为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伊犁州直各级教研室(教研中心)定期组织教研员“送教下乡”,开展“双语”教师课堂教学调讲赛、“双语”教师才艺大赛、“双语”教学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会,提高“双语”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各县市学校积极开展民汉教师“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促使民汉教师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近三年,州直在职民语教师中有260人转型为“双语”教师。州直全面推行“双语”学校(幼儿园)联片教研和视导活动,以县市乡(镇)“双语”中心小学(幼儿园)为教研基地,辐射带动农牧区“双语”小学(幼儿园)。一大批农牧区学校在育人环境、师资队伍和教学效果上明显得到提高,使农牧区孩子享受到了优质教育。各学校从不同方面积极探索州直“双语”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方式。如伊宁市“双语”幼儿园运用“情景‘双语’教育法”、“浸入式‘双语’教育法”,使幼儿快乐学习“双语”,达到了良好效果。新源县的“双语”光盘教学从原有的14个教学试点班扩展到了现有的100个教学班,弥补了农村学校“双语”师资的不足,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了“双语”教育质量。
    ——政策保障,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双语”教育的良好氛围。州教育、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不断完善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经费监督管理,将国家和自治区的学前“双语”教育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了各县市。中央和自治区下达州直学前“双语”教育经费逐年增加,2008年4367.72万元、2009年5819.657万元、2010年达6612.01万元,用于补助幼儿伙食、教材、教师工资、教师“三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年300元标准补助,主要用于“双语”幼儿园水、电、暖等维持日常运转的开支。国家、自治区和县市每年为临时编制教师每人发放工资和“三金”补助2736元。2008年起,幼儿伙食补助标准是每月按22天计算,每年补助10个月,伊宁市、新源县每生每天补助2元,其他县市每生每天补助2.5元。目前,幼儿伙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免费读本补助按每生每年90元由教育厅统一招标采购配发教材。仅2010年,州直就有45389名幼儿、1013名教师享受了国家的补助政策。
    州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双语”教育政策,努力营造了“双语”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双语”教育得到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农牧区群众的热烈拥护。目前,州直“民考汉”学生77303人,占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23.3%。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和“民考汉”学生共217833人,占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65.7%。精心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双语”口语大赛等活动,每年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双语”教育教学活动,为少数民族孩子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造形式多样的交流和展示平台。近两年州直开展了“双语”教师汇报演出、“双语”教学观摩会,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州直在自治区举办的两届少儿“双语”口语大赛中,均取得了好成绩,全面展示和检验了州直学前、中小学“双语”教育的水平。
    当然,我们的“双语”教育的规模、质量以及发展速度与州直广大少数民族的需求还有差距,今后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科学规划,积极推进“双语”教育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双语”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总结经验,研究“双语”教育的新形势、新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确定的“双语”教育发展目标,结合伊犁州的实际,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方针,认真分析各县市的师资适应能力、学生接受能力、教学资源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十二五”“双语”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新的发展思路。建立“双语”教育学生和教师动态数据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双语”教育推进情况,提高管理效率,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双语”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双语”教育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和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严把质量,认真实施“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的农村“双语”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完成好“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管理;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坚持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坚决防止和杜绝“豆腐渣”工程。为到2012年,全面改善学前“双语”教育办学环境,基本实现学前“双语”教育覆盖所有乡(镇)、村的目标打好基础。
    ——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双语”教育质量。结合自治州“双语”幼儿园建设实际,科学研制学前“双语”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逐步规范州直学前“双语”幼儿园(学前班)的教育管理工作。2011年完成对州直所有“双语”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培训。2012年启动对“双语”幼儿园园长的上岗培训。启动自治州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课题研究,指导“双语”教育实践。中小学严格执行自治区规定的“双语”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各科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积极创造条件到2014年小学起始年级基本普及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育。
    ——创新机制,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制定自治州《“双语”教师管理办法》,严把“双语”教师入口关,加强现有“双语”师资的全员培训,多举措建设“双语”教师队伍。在加强现有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再确定2—3所汉语授课学校(幼儿园)作为“双语”教师培训基地。认真落实自治州“双语”教师2010—2015年培训规划。在保证每年选送“双语”教师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级培训的同时,州级每年培训400名“双语”教师,县级每年培训450名“双语”教师。坚持对HSK未达标的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进行不少于160学时的强化培训。充分发挥民汉合校教师资源的互补优势,以联片教研、校本培训为载体,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加快“双语”教师的专业发展。利用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双语”教师培训任务。坚持开展实习学生到基层学校(幼儿园)实习支教工作,保证各学段“双语”师资的无缝衔接。
    ——整合资源,有序扩大“双语”教育规模。争取国家和对口支援省市支持,结合调整中小学布局和民汉合校普通高中,规划、建设好一批“双语”寄宿制学校和民汉合校普通高中,按照“安全、必需、节俭”的原则,加强管理、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提高效益,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布局、规模办学、成熟一个合并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中小学民汉合校。在没有条件开展民汉合校的学校,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努力为各族学生营造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利用远程教育资源,提高农牧区“双语”教育水平。到2012年,州直各县市乡镇、农牧区学校(幼儿园)基本实现“班班通、堂堂通”。充分利用参与自治区哈萨克语“双语”教育资源编译的有利条件,开展远程在线“双语”教育资源建设,开设“双语”在线课堂,提供实时、非实时两种模式的“双语”教学支持服务,让更多的农牧区“双语”教师、学生共享优质“双语”教育资源,促进“双语”教学质量提高。
    我们相信,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支持,有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有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有各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州直“双语”教育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培养一大批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人才,为州直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工委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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