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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0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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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藏双语教学问题的讨论
1.西藏双语教学模式的归纳
2007年由张廷芳主编出版的《西藏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概况与研究》一书对西藏各级学校的教学模式进行了归纳。
(1)以藏语作为教育教学语言,小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开设汉语文课,实行以藏语文为主,兼学汉语文的原则,除汉语文课以外的其他课程都用藏语教学。西藏多数小学和部分初中学校的藏族班采用这种教学方式。……
(2)以汉语作为主要的教育教学语言,从小学一年级开设汉语课,同时开设藏语课;大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部分课程用藏语授课,实行藏汉双语教学的原则。20世纪90年代,拉萨市一小、实验小学等7所小学的藏族班率先实行这种教学形式,到20世纪末,各地市有条件的小学也陆续开始实行这种形式。
(3)同时开设汉语文课和藏语文课,部分课程用汉语授课,部分课程由藏语授课,实行汉藏兼学、双语并重的原则。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全区约有四分之一的初中藏语授课班级实行这种教学形式。
(4)小学以藏语授课为主,兼学汉语文;初中预备一年补习汉语文,而后以汉语授课为主,实行初中四年学制。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全区多数初中班级实行这种教学形式。
(5)小学一年级开始实行汉藏双语教学,除藏文课外多数课程用汉语授课,实行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制,达到高中毕业后既懂藏语文,又能用汉语从事工作或继续学习的双语兼通的水平。目前西藏的绝大多数中小学都实行这种教学形式。
(6)三语双文的教学类型。这是在西藏区内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使用的教学类型,是指由本民族语言尔没有本民族文字的非主体少数民族学生在小学学习时,学校使用藏语文和汉语文教学,用非主体少数民族语言扶助教学。如西藏自治区内的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僜人聚居区的小学就采用这种教学形式。
(7)除藏语言文学、藏医等专业课程和公共藏文课外,其他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公共课都用汉文教材,用汉语教学,西藏的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均采用这种教学形式。
上述7种模式可以被归纳在表7中。教学语言使用模式的两次转换是十分清楚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了向全面加强藏语文并以藏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模式转型,近年来又出现了向加强汉语文并以汉语文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模式转型。在这些转型过程中,城镇学校和大学走在前面,后面是农村小学和初中。每次转型都在西藏社会引发争论和各种不同意见,但是每次都在政府的主导下向前推进。
根据2007年的数据,西藏自治区95%的小学教学属于第5种模式(主要课程用藏语教授)。第6种模式在中学的实际教学中的实施有许多具体变通,在初中阶段,13%(约4000名)的藏族学生仍为藏语授课模式(除汉语文课外,其余课程藏语授课)。在高中阶段,5.7%(381名)藏族学生属于藏语授课模式(自治区教委双语教育调研组,2007:34)。发展趋势显然是在从藏语授课模式向汉语授课模式发展。
2.关于西藏应当建立什么样的教育体制和授课体系的三种意见
在张廷芳《西藏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概况与研究》一书中,对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进行了归纳:(1)各级各类学校对少数民族学生应全部使用藏语文教学,依据之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之二是为了继承藏语优秀文化传统和藏民族发展,之三是“满足民族感情的需要……是联系还是脱离群众的试金石……必须选用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建立从小学到大学的藏语文授课体系”;(2)“教学语言文字的选择,不仅要考虑民族感情的需要,而且还要放眼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前途。选择汉语言文字作为教学语言,有利于各民族间经济、社会、文化的交流和发展……完全可以直接过渡到汉语文教学”;(3)“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了少数民族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同时也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的汉语汉字,我们的教学体制、授课体系应尊重并保证少数民族学生的上述权利和义务。但还应从客观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生活在母语环境中具有一定藏语基础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小学起始阶段接收母语教学,不仅能使他们感受到学校对她们的关怀和爱护……因而应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实行藏汉双语教学,小学高年级以后逐步增加用汉语授课的时数和比重,过渡到实施汉语授课,使学生在高中毕业时达到藏汉兼通的一般水平”。
以上归纳的第一种意见,是在小学和大学中实施完整的藏语教学体系,汉语作为第二种语言来学习。这与新疆在2000年以前的做法是一样的,而新疆民语系统毕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就业市场上遇到的语言瓶颈已经多年来成为新疆地区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如果使用维吾尔语或藏语学习的非人文类专业知识(如计算机科学、物理、机械制造等理工科专业,甚至经济学、社会学、企业管理等社会科学专业),那么这些毕业生在现在的就业市场上如何与同事、顾客、读者进行交流与合作?我们不可能为这些毕业生建立一个封闭的主要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就业市场和经济圈。所以,我们完全理解和尊重第一种意见所代表的对宪法权利的维护和民族感情,同时必须指出不掌握好汉语文和使用汉语文学习绝大多数专业的知识必然会使一个民族陷入某种封闭状态并使这个民族的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困难。
第二种意见强调了各民族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指出掌握汉语文并使用汉语文学习专业知识将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和参与现代化进程。这一观点是有远见和理性的。但是提出在目前阶段就“直接过渡到汉语文教学”,明显脱离了现在大多数藏族学生的语言基础和语言环境的客观条件,同时也没有充分考虑到藏族干部、知识分子和许多民众对藏语文的民族感情,缺乏足够的民意基础。而脱离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不但无法取得预想的效果,有时还会引发抵触情绪,反而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种意见比较中庸,兼顾了第一种意见对权利和感情的捍卫,也强调了学习汉语文的必要性,但是这一模式的发展路径是从母语教学“过渡到实施汉语授课”,虽然也提出了要“达到藏汉兼通的一般水平”,但汉语是最后阶段的主要授课语言。这与美国关于《双语教育法》讨论中的主流意见十分相似,即“双语教育是一种过渡手段,通过双语教育使少数民族学龄儿童从他们的母语迅速有效地过渡到英语”。这样一个语言发展目标,可能也是藏族知识分子和广大民众难以接受的。
考虑到西藏城乡社会的语言环境和语言应用现状,考虑到藏族知识分子和民众对藏语文的民族感情和西藏现代化进程中各项事业对汉语的工具性要求,我认为应当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为原则,允许各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和民众意愿实施多种不同的语言教学模式。本节第一部分中归纳的七种教学模式中,第一种和第五种分别代表了藏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和汉语为主要授课语言的两大类模式,第二种和第三种介于这两类之间,即“部分课程汉语授课,部分课程母语授课”。第二种可以被看作是第三种的变型,汉语授课的科目多一些。第四种是历史上由于教师、教材短缺而出现的“过渡类型”,实践证明小学和初中之间的教学语言断层导致教学效果不好,因而是需要淘汰的模式。第六种是涉及门巴、珞巴等特殊群体,第七种是高等教育,可依照各专业特点和就业具体确定。所以,如果把第一种(藏语为主要授课语言)、第五种(汉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和第三种(部分课程汉语授课,部分课程母语授课)这三种作为提供给社会的教学模式主要选项,供西藏各地区、城乡各级学校进行选择,而且同一个城市、同一个乡镇允许同时开设两种模式的学校,应当能够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的要求。
当然,这对自治区的教育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势必带来很大的难度,投入的经费可能也会增加,还需要对教师队伍进行调整和补充。但是考虑到藏族民众的感情与意愿、考虑到对藏族学生、家长在教学语言选择方面的理性引导,这些代价也许都是十分必需的。
除此之外,人们对英语学习也持不同态度。有人认为西藏未来的国际旅游会有大发展,学习英语有助于旅游业的发展,也有人认为没有必要从小学低年级开始学英语,不如在小学阶段主要学好汉语,“认为汉语用处大,藏语丢不掉,英语没必要”。对于语言学习持有不同态度,这是完全正常的,政府应当引导民众参与有关的讨论,以逐步凝聚共识。
3.藏族学生的高考问题
考试语言与科目与小学和中学采用的授课语言直接相关。从藏族学生参加高考的具体科目和考试语言来看,1995年以前,除汉语文、外语、藏语文三科之外的试卷,都是藏文试卷并且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命题,1995年以后才把这些科目的全国统考试卷译成藏文。同时汉语文考试试卷采用教育部为民族中学考生统一命题的试题。应当说在这样的安排下,试题难度可由教育部或自治区来把握,藏族考生是不吃亏的。另一些研究指出:“从1995年期,实行‘双语教学’的藏族学生高考时除汉语文外,全部课程均用藏文答卷,分数比前几年高出一截,录取的比例自然有较大幅度上升。……全部用藏文答卷,就很难检验出学生的汉语文水平能否满足高校教学的要求,加之西藏地区高考录取分数线本来就比内地省区低好几个分数段,不少藏族学生的整体素质要满足高校专业教学还有一定距离”。
高等院校对藏族学生如何录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一方面与高考语言和科目相关,影响了学生和家长在中小学阶段对授课语言的选择,人们会从大学的录取情况和子女长远发展前景来选择小学和中学的语言学习模式。另一方面,藏族学生能够进入哪些大学、学习什么专业,毕业后在什么部门和行业工作,又决定了藏族精英集团未来的发展前景以及他们能否融入中国国家精英群体的前景。自20世纪“民权运动”以来美国哈佛大学等常春藤名校大幅度招收黑人和其他少数族群学生并对他们精心培养,结果是出现了一个黑人中产阶级和以奥巴马为代表的活跃在政界、司法界、外交界、金融界、军界的一批黑人精英,这对加强黑人群体对国家的认同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1982年,自治区高等院校按照“少数民族新生应占60%以上”的原则录取。“国家确定的部分高等学校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录取新生,录取分数线适当放宽,招收达不到自治区规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并适当延长学制”。“国家确定的部分高等学校”的招收数量可能比较少。这里毫无疑问存在一个教学语言的问题。其他汉族地区的大学,不可能有用藏语授课的专业课教师,在这些大学的授课语言只能是汉语,而汉语水平不够好的藏族学生就无法保持学习进度和质量。
从教育部《民族教育文件汇编》提供的数字来看(表8),西藏自治区能够进入教育部直属大学的数量似乎很少,在1991—2001年期间只有十几名。当然,这只是教育部“分配方案”的数字,西藏民族学院(陕西咸阳)、中央民族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每年也从西藏招收部分藏族考生。其他资料显示自治区外院校在西藏招生数量从1977年的418人增加到1999年的369人。总体来说,能够从西藏来到内地大学读书的藏族学生的数量是比较少的,需要大幅度增加。如果内地这些非民族院校类的其他高校从西藏招生名额能够明显增加,必然有助于提高藏族学生学习汉语文的积极性,从长远来看,对藏族青年在全国范围的就业和发展肯定是有促进作用的。
从表8来看,北京大学“民族班”在1991—2001年的10年期间只从西藏自治区招收了2名学生。新的招生统计显示2006—2010年的5年期间北京大学共招收37名藏族本科生(占招生总数的0.2%),13名硕士生和4名博士生(分别为招生总数的0.001%和0.0006%),这些学生里包括了来自其他藏区(青海、四川、甘肃等)的考生。如果把北京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力度与美国哈佛大学招收少数族群学生的力度相比(哈佛大学2009年招生总数中10.5%为黑人),其间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如何使中国最好的综合大学显著增加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比例,并把他们培养成为认同中华民族的国家精英,这是中央政府和教育部需要思考的一个涉及到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重大战略问题。
五.西藏双语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问题
西藏在1960年成立了藏语教材编辑小组,小学和中学教材开始被逐步译成藏文。1963年完成小学藏语文课本、汉语文课本以及数学、自然常识、地理课本的编译。但是由于没有基础,质量需要提高。在1972—1979年期间,以北京市五年市小学课本为蓝本重译小学各科教材。1980年前后重编小学、初中、高中全套藏语文教材。1982年成立5省区藏文教材协作领导小组,到1991年已完成小学和初中各科藏文教材,同时高中各科藏文教材也基本完成。20世纪90年代初,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了全套的中小学各科藏文教材。但是在质量上仍然存在着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修订和提高的问题。
西藏大部分小学藏语班主要使用自治区教材编译局编写的小学汉语文教材。这套教材共10侧,1993年出版了8册,1996年和1997年分别增编1册。有的学校使用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五省区写作编写的汉语文教材。但是为了使内容和教学方法适用于母语为藏语的广大学生,以上教材还需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2.合格教师短缺问题。
在1960—1966年期间,大约600名师范学院毕业生从内地派遣到西藏各地工作。仅1974年,就有389名教师入藏任教。1979—1987期间,有2969有经验的教师和超过1000名师范学院毕业生从汉族地区分配到西藏自治区任教。1976年,有439藏族教师在内地10所师范学院接受培训。1979—1983年期间,教育部安排了1400名藏族学生到内地5个省的师范学院学习。1987年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通过“汉族地区帮助西藏自治区发展教育的实施计划”,要求5省的教育学院为西藏培养中学教师,并提出7省市对西藏7个地区派遣中学教师。这些努力都是希望能够改善和提高西藏各级学校的师资短缺与提高师资质量。
但是,缺少合格教师始终是西藏教育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许多调查报告都在不断强调西藏师资问题的严重性。如一个报告称1979年有“中小学师资70%不合格”。1989年“小学教师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约占40%,中学教师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占60%。中专教师胜任和基本胜任教学的占50%,大学教师胜任和基本胜任教学的占60%。教师流动情况严重,自1978年以来,约有4,000多名大中小学教师内调、改行或外流”。20世纪80年代后期,“小学专任教师中初师、初中肄业及以下学历的3,50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52%;小学教师中受过师范专门训练的仅占20%左右,目前还不得不在当地聘请代课教师1,332人”。2006年少数民族从事汉语教学的有2709人,占汉语教师总数的87%,“农牧区小学的汉语文教师都是少数民族,多数只有小学毕业水平,有的连汉语拼音,汉字的笔画都没有掌握”。缺乏合格的教师,是西藏双语教育中长期存在并急需解决的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但是据近期一些报导介绍,西藏教师队伍的情况似乎已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2008年,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5%、97.7%、92%,其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76.5%,初中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5.9%。高等学校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上升到25%”。但是实际情况究竟如何,还需要进一步核查了解。
3.藏族民众对双语教育模式的看法与选择
关于西藏城乡居民、学生、干部、知识分子群体对当前各级学校里实施的汉语教学和双语教育的态度,需要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这是政府制定学校授课语言模式的重要依据。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学者也开展了一些问卷调查,但有些调查的样本总量不足一百,有的为二百多人,没有介绍样本收取方法,所以从统计学来看其代表性缺乏论证。同时,对城乡民众日常生活和文化娱乐中汉藏语言文字的实际使用情况,也需要开展调查,以分析各地的语言环境的具体变化。
表9说明西藏使用双语的人口已经从1982年的6.2%增加到1997年的14.9%,这显示了自80年代以来的双语教育已经对西藏社会的整体语言使用模式产生了显著而深刻的影响。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和中央援藏项目的进一步落实,西藏的对外开放、旅游业发展和人口跨区流动必然不断增加,汉语使用在城镇居民中将更加普及,能够使用藏汉两种语言的人口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肯定比1997年又有了显著的增加,这会改善城乡儿童学习汉语的环境,并对西藏的双语教育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
4.学校的授课语言政策必须稳健和有持续性
各级学校的语言教学模式需要在实践和发展中根据形势逐步调整,应避免急剧转向和左右摇摆。回顾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藏自治区在双语教育方面走过的约半个世纪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先后发生了几次重大的转折与反复。1959年以前尊重西藏社会的语言环境、政治形势和民众意愿,在新开办的学校中以藏语教学为主,甚至一度还开办讲经课。民主改革后开始出现忽视藏语教学的倾向,文化革命中达到顶峰。80年代后期的“拨乱反正”大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强调藏语教学和汉藏分班等方面又多少脱离了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当时对于教学语言制度的讨论反映了当时各部分群众的不同要求,存在来自藏族干部和民众的某些阻力。由于藏学授课班的学生在高考、就业方面遇到的困难日益明显,90年代后期政府和社会上又出现了重视汉语教学的倾向。1998年全区有523个初中班和73个高中班,藏语授课班只占初中班的18%和高中班的13%。
本世纪中央推出“西部大开发”发展战略后,西藏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作为交流、学习和争取发展机会的主要工具性语言,汉语的重要性也日益凸现。在这样一个历史时刻,很容易出现忽视藏语文教学的新偏差,因此在研究和决定各级学校授课语言模式时,需要特别注意和慎重。特别是要尊重大多数群众自愿选择的意愿。如果一些地区的大多数藏族民众表示反对,决不要轻易再把学校的授课语言调整到以汉语教学为主的模式。近期争议较大的《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提法“到2015年,小学实现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学,并加快对少数民族中学生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步伐”,已经在藏族知识分子和一些民众中激起新的反弹。看到这些反映群众选择意愿的社会现象,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在汉语重要性更加彰显的2010年,藏族群众对汉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排斥反而比20年前还要强烈?其原因主要是什么?
5.双语教育发展有客观规律,不能与“政绩工程”挂钩
当一个地区的整个学校系统需要对教学语言模式进行较大转换时,这是一项涉及许多人员(培训、招募、安置、调动等)、教材(翻译、编写、印制等)、设备(相关学校及教师培训基地的基础设施、教学设备、教职工住房等)的大工程,需要政府进行数额巨大的财政投入。近年来中央政府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非常关心,从2010年中央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和新疆工作会议相关文件来看,中央及对口支援省市将对西藏和新疆的各项事业给予重大投入,其中也包括了双语教育方面的重大投入。这无疑为西藏和新疆推动双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方面的条件。但是同时,双语教育也成为在“政绩”和资金两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具有巨大吸引力的发展领域。迎合中央政府希望加快双语教学和改善少数民族民众就业的政治目标,提出短期内加速推动双语教育(汉语教育)的地方教育发展规划,从中央拿到巨额事业经费,对于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来说,可以说是“名”、“利”双收的事。这就会促使一些地区不顾客观条件和群众意愿,提出“大干快上”的“大跃进”式的双语教育发展规划。站在地方政府官员在几年任期内“立功建业”的立场,这是十分理性的考虑,但是如果这些发展规划严重脱离该地区的客观条件和群众意愿,将会对当年各地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中央政府的权威性带来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害。中央政府在研究审批这些规划时必须非常慎重,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实地调查和倾听民意,需要充分征询学者专家的意见,然后再作决定。我们必须对孩子负责,必须对当地人民负责,必须对国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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