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田野启示
袁汝仪 2006/10/21
国立台北教育大学艺术学系 教授
今天我的发言,是根据过去所做过的三个艺术教育民族志研究。所谓民族志(ethnography),就是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以田野方法(field method)完成的分析报告。我虽然从事艺术教育工作,但我的田野研究经验告诉我,借着民族志的田野方法,能帮助我看见艺术教育隐而不显的层面;而且,民族志的田野资料(field data)、研究报告的文化诠释(cultural interpretation)与人类学的文化概念(concept of culture),对艺术教育都有独特的帮助。 到目前为止,我的田野研究对象,有四个。第一是台北市艋舺龙山寺的寺庙参与人(袁汝仪,1986),第二是台北县M小学五年级的一班学童(袁汝仪,1995a),第三是荷兰一所师范学院(袁汝仪,1995b),第四是美国哈佛大学教育学院的一个艺术教育硕士班。最后这个研究,报告尚未完成,所以发言的焦点,是放在前面三个研究上。限于发言时间,我不再说明各个研究的来龙去脉,只就着「创新」与「创新教育」的大会主题,谈一谈这三个田野研究经验,给我带来的艺术教育启示。 首先要谈的,是有关龙山寺参与人的研究。距今约二十年前,台湾还在戒严时代,社会一片平静,龙山寺似乎也无新事。1984-1985年间,我在寺内外进行参与观察发现,在龙山寺的表象下,有六个不同集团的六套美学,主导着龙山寺的美感形貌与评价。这六个集团体对艺术的定义、美学价值观的重点、关切的项目与排序等,都互不相同,很多时候,甚至是互相矛盾、对立的。 举例来说,匠师与包商们,是龙山寺中的大、小木作、石雕、彩画、剪黏、铜铸等「雕梁画栋印象」的制作者,他们各有拿手绝活与造诣,在全台湾各个寺庙工地之间流动工作。他们的行规很多,是最懂得建庙的行道的人。他们的手艺代代相传,乃师傅传授与自己实践而得,也是养家活口的生涯与生计,因此都有一套根据报酬调整作品水平的精估能力,做得到一分钱一分货,而且一分钱只有一分货的地步。这个能力,是他们决定是否参加竞标、合约内容如何、选购什么材料、雇用多少工人、花多少精力与时间完成任务的基础,无所谓为艺术而艺术。 做为一座名闻全台的庙宇,又是仅次于外双溪故宫的旅游景点,龙山寺很早就是观光胜地。外县市的进香团,一车一车地前来瞻仰观摩,常常带着自家的神像,来此「割香」。国外来的观光客,则特别欣赏龙山寺的历史感,传统的飞檐藻井,与五门三进间袅绕的飞烟,正是「异国」与「异教」风情的最好脚注。听着随行导游,将庙中多神共祀的景象,比喻为「信仰的百货公司」,或其它毫无根据的传奇故事,人人都感觉不虚此行。 令观光客神往的雕梁画栋,对庙内信众来说,只是过度奢华的装饰,但为了她们敬爱的观音妈、妈祖婆等,只是不得不接受的环境现实。人数庞大、以女性为主、每日在场的信徒们会说,清静庄严的庙相,远比是否古色古香来得重要。信徒与法师们秉持的,是一种混合了经典教义与中国传统道德价值观的美学。如果可能,她们会将所有容易沾染尘埃的雕刻,罩上透明塑料布或压克力玻璃,将庙内所有的表面改成光滑、明亮而容易清理的任何材质,如果这不可能实现,至少他们会理直气壮地在大殿里,吹着电扇、使用音响与麦克风诵经。 信徒与法师们对美学的论述,在官方与一般知识分子的眼里,时常是退步、不科学与迷信的表现。学生与学者们,受西方美学与科学观的熏陶,毫无困难地,把寺庙当作美术赏析与古迹保存的对象。专家们在庙内自在地游走指点,穿着制服的年轻学子,则随意架起画架来写生,对庙内的神明与各种禁忌视而不见。学生写生作品中,表达的,是学院美术一贯关切的明暗、光影、色调与构图等等,在翘脊的斗拱之下,只见幢幢的阴暗,与翻滚莫名的烟雾。 也相当西化、世俗化、科学倾向的政府宗教管理单位,特别关注寺庙的经营。官员们很少出现在寺庙地面,也不关切宗教信仰本身,但是他们依法主管的事项非常多,包括:佛教法事是否过于「繁文缛节」,民间宗教集会游行是否报准、普渡庆典受否「杀猪倒羊,铺张浪费」,董监事会的运作是否依法进行、暮鼓晨钟是否破坏小区宁静、香油钱与庙产的管理是否透明,乃至卫生、防火、游民问题等等,官员与决策者是龙山寺的遥控者,也是官方美学的执行者。 夹在五方之间的第六方─寺庙管理人团体,念兹在兹的,与前述五方都不同。龙山寺管理人最关切的,是如何维护龙山寺做为台湾一等大庙的地位。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努力在增进寺庙地位的前提下,折冲、取舍各方的意见,低调地与各方维持大致等距的关系,让匠师/包商、信徒/法师、观光客/访客、学者/学生、政府官员/决策者各集团,都能大致但不完全满意的地步,无怪能使龙山寺虽经三朝统治而仍欣欣向荣,并保持着某种程度的自主性。 以上「龙山寺参与人中的六方,各有各的美学,六方之间维持着一种各行其是,但互相监督、拒斥的共生模式」结构,其外显的证据,就是有关龙山寺的整体现象。也就是说,可观察、纪录的现象,与现象之深层意义,两者是互为表里、互相印证的。相对于联合国所谓的「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的说法,文化人类学是更进一步,不只强调「可见的文化」与「不可见的文化」,而且强调,文化遗产对人的重要性,是在于文化的「表面的意义」与「隐藏的意义」的紧密整体,其程度到达只要是人,就必定是「文化人」的地步。这个文化人,除了有他(她)自己与生俱来的生物特征,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就像这个文化里的仪式、医疗、历史、律法、宗教、经济、伦理、哲学、文学、艺术,与所有知识、技术及人文景观一般,会以不同的方式、型态,展演出文化中的隐晦不显的深层结构。这就是人类学所谓「文化观」的基本前提。 我采取的是诠释学的路线,其细节在此暂不讨论。简单来说,我了解了台北艋舺龙山寺参与人之间,有一种「各行其是、互相监督抗衡的共生结构」,并不表示我掌握了龙山寺的「真相」,更不是唯一可能的「故事」。我的了解,只表示:经过一番田野资料的搜集工作与推敲,我开始意识到龙山寺的「符码」,比如说,香炉的大小、材质、数量与信徒上香顺序的关系、办公室的不可跨越线在哪里、什么话题对什么人会导致什么反应、神迹故事的来龙去脉…等等,透过符码(或者可以依循的规律)的解读,我开始对龙山寺参与人的相关现象,形成了某种「诠释」。 这个「诠释」与「了解」,对我的帮助,除了类似「未来,如果我发现龙山寺出现弱化或者乱象,我可以合理的怀疑,我先前所观察到的平衡状态,受到了破坏,而且此破坏的蛛丝马迹,会在龙山寺的艺术样貌上,观察得到」,这样的假说之外,间接的启示,远为深远。单就本次大会的「创新」议题,可以讨论以下几点: 第一,文化就是一群人共享的表层现象、符码与深层结构三者的整体。表层现象是可观察的日常万象,例如各种艺术、景观、宗教、法典、制度、教育、聚落型态、经济与政治,以及所发生的所有大小事件等等。符码包括文字、语言、视觉符号、音符、逻辑、身体语汇、空间元素、仪式、数据、指针等等,是人类成长过程中,主要的学习内容。深层结构是隐而不显的,是所有现象与符号展演的出发点、核心及基础,又可以称为基本精神、结构伦理、教旨、人观、宇宙观、世界观、核心价值、潜在课程、意义网络等等。龙山寺这个案例,正呼应了表层现象、符码与深层结构三者之间的关系:龙山寺的寺庙参与人,乍看之下,似乎平静而理所当然,考察之后发现,有六群人的六套美学,在评价、影响着龙山寺的面貌,其背后各有其价值体系,六者的互动与消长,形成了龙山寺田野美学的深层结构。 第二,从文化的观点来说,教育就是一种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工作。一个文化,不论大小、强弱、盛衰,其绵延不绝,要靠各种教育手段来传承、剪裁、解释、建构、重组与「创新」。龙山寺不是学校,但是在龙山寺的案例中,照样可以看见多元的教育形式,包括学校的校外教学、经典复诵的内容,口传的神迹、管理人内外有别的分际、彩画中的历史故事、官方的公告内容及匠师间的互相评价等,乃至于声音、视觉、气味、感情、动作,这些无所不在的外显讯息与符码,不断增强或传达着文化的深层结构,无形中造成教化深入人心的效果。然而,经过符码的转化,相同的教化会有不同的展演,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教育并不只是文化复制的过程,某种程度的「创新」是内建而必然的。要注意的是,「创新」不可能像火车头般带动一个社会,「创新」是文化整体作用的一环,是与其它有利「创新」的文化条件相伴而生的。换句话说,对文化中各部门发展有利的所有条件,都是有利于「创新」的。 第三,每个人都生在某种文化之中,受其熏陶模塑,因此每个人都是「文化人」。每个人对其自我的认识、对世事的看法、行动思考的依据,皆经过长期形成,除非受了「文化觉知」(cultural awareness)的教育,文化对这个人来说,是「不知不觉」的。以是之故,龙山寺中各集团之成员,对其他集团的美学,纵不同意,也不可能做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判断。这就是说,没有一个人或者团体,是「超然」于文化的,每个团体的判断,都是「相对的」;同样的,一个团体的「创新」,不等于另一个团体也必然认为是「创新」。 第四,即使在文化的内部,「创新」也不是个一致的概念。一个人的想法,如果得到很多人的接纳,那是因为此想法与众人相去不远,甚至可能很保守,总之大概不可能被称为「创新」。从人类学的观点来说,被视为「创新」的事物,大体是位于文化可接受范围的边缘,它令人们感觉新奇、触发想象,但还必须被认定是具有正面的价值,才是「创新」。相反的,如果一件「创新」事物,被认为具有威胁性,是危险而失序的,则此事物不但不是「创新」,还可能要面对被批评、被歧视、被禁止,甚至入罪被罚的命运。由此可知,「创新」本身无所谓好坏,要看在什么文化标准中被评价。早年,一位艋舺的地方望族,曾高价捐赠了一对全台湾仅有的青铜龙柱给龙山寺,但因为与石雕龙柱的传统不同,且龙身过细,一直遭到巷议。可见文化环境,对「创新」的出现、存在、定义与发扬,关系极为重要。这并不是说,文化就必然是「客观正确」的,或者「逆势操作」就一定是「艺术」、是「创新」;这只是说,「创新者」必须观察文化的环境、拿捏文化的流变,才能真正「创新」。 第五,人人都是文化人,人人便皆无法避免其文化的极限。人与人的互动,唯一的公义,就是尽力包容,并尽力试图了解自己所不能了解的一切,包括「创新」的事物。包容,等于是挑战自己,非常不容易,只能求做多少算多少,而且不可因为经常失败而气馁。倒是对「创新」来说,包容具有显而易见的好处。一个文化的包容性越大,「创新」在这个文化中存在的可能性与操作空间,就越大,所以鼓励包容,就是鼓励「创新」,包容也是吸收异文化养分以利「创新」的条件。
第六,每个文化,不论大小、长久与否,都包含有很多「次文化」,这些次文化是文化多采多姿的原因。文化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只是单一次文化的成员。文化与文化之间,次文化与次文化之间,靠着人类的共通性,例如生物的、感情的、普世价值的的「同理心」(empathy),互相体谅、沟通、了解。以龙山寺案例来说,我可以从自身工作的感受,理解匠师的立场;我可以以女性的身分,与大部分的信众连结;我的国际旅行经验,告诉我观光客的想法是怎么回事;我的西式教育背景,让我可以了解知识分子与政府官员的心态;而过去的学校行政经验,也使我能体会管理人的当家难处。也就是说,纵使文化会造成隔阂,但不妨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互相了解、互相欣赏。从人类学的角度观之,教育固然是老师与学生跨越文化鸿沟(cultural gap)的互动,艺术教育上时常关切的欣赏、鉴赏、批评、作品评量等课题,也都是当事者跨越文化隔阂,增进相互了解的极佳途径。 第七,一般认为艺术教育的目标,是「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从人类学的文化观来看,艺术教育其实是「增强学生对该文化中强势艺术的长远好感」,或者「学习本文化对各种艺术的集体态度」。在后面这种解释之下,如果艺术教育是「不觉知」的,那么教学者教得越成功,越可能增强主流艺术在文化中的发言权、主导权,也越可能负面地影响学生对非主流艺术的评价。相反的,「具有文化觉知的」艺术教育,会就实际的案例(比如说龙山寺)与学生讨论文化与艺术的关系,会帮助学生面对人人必有的文化偏见,鼓励学生运用同理心去理解不同文化里的不同艺术,以及不同艺术背后的不同文化。具文化觉知性的艺术教育,在传承文化现象、符码系统与深层结构时,会平等对待多元文化,甚至济弱扶强,以使各种艺术,如民族艺术、传统艺术、弱势艺术、精致艺术、前卫艺术、民间艺术、流行艺术、艺术复制品、视觉文化,乃至怪胎、达人、迷、行家、玩家等等所生产的艺术,都各得其所,各自充分发展。如果能这样,不同艺术之间的竞争、辩论、互补、影响、借用、吸收、融合等互动,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新」材料与源泉。这种活泼的环境,也是催生「创新」的温床。再提升一层来说,有文化觉知的学生,比较能避免「不知不觉」地跟随流行价值、强势价值,比较能接受自己的艺术倾向,比较能能做多元的、相对性的、独立的美学思考,因此也比较能自在地行走于各种文化之间,吸取各种文化的养分。换句话说,是能掌握文化运作的「创新」人才。 讨论了这七点,我想简单补充说明人类学的内涵,除了「文化」这个核心概念之外,还有「整体观」(holism)、「脉络化了解」(contextualized understanding)与「文化相对观」(cultural relativism)这三个特色。简化地说,受学校艺术教育长大的人(比如说,艺术教育教师),对「艺术」与「艺术价值的衡量」自有定见,「整体观」的作用,是打开单一化的眼光,看到艺术与文化里的各部门,都错综复杂而息息相关,根本是一体的多面。「脉络化的了解」,是意识到文化定义了被观察的人,也定义了观察者,在双盲的情境下,不存在标准答案,只有程度不同的了解。而整体地拿捏、推敲、比较、对照与体会,是了解的本质,而所谓了解,其实就是对现象的诠释与解读。最后,「文化相对观」的作用,是解开文化人必有的条条框框,使其更能设身处地,尽量接近被观察的世界,试着以对方的观点,看对方的世界,也使文化之间,透过比较与对照,互相成为诠释形成过程中的坐标。 接下来,我要谈谈我的第二个田野研究。这是一个针对台湾台北县某小学五年级的一班小朋友的研究。这个班级,有54名儿童,年龄是十岁上下。我研究的,是小朋友们在没有成人督导的情况下,比如说下课、自修、扫地、午餐、放学、放假时,会主动接触什么艺术,展现什么样的美感价值观?或者简单一点说:小朋友的「非官方艺术」是什么?他(她)们的艺术态度又是什么? 这个研究让我发现,围绕着电玩、漫画、故事书、电影、偶、小精品这六个主要项目,小朋友们年纪虽小,已自有一套美感评价的系统。田野中,我看见小朋友如何在成人建构的、安全但不自由的世界里,寻找缝隙,从事有限度的冒险,并追求自主与成长。举例来说,打电玩的能力,是男孩子们在学业成绩以外,真实社会地位的指标;女孩子们,透过一起打扮芭比娃娃的机会,自在地闲聊,学习变成少女;各种漫画与小说,帮助小朋友接触越来越复杂的人际关系,尤其是那些成人不肯明讲的部份;膻色腥的廉价电影与录像带,则锻炼小朋友的神经,挑战他们的勇气。 由这些儿童的身上,我见识到「适性学习」与「自主学习」在艺术教育上的非凡价值。我观察到,小朋友们对正规的美劳课,似乎兴趣阙阙,大多应付了事。但同一批孩子在自主的时刻,却一反上课时的被动性,神采奕奕地偃仰于他们喜欢的青少年次文化中。面对他们愿意学的东西,他们显得迫不及待,不畏难也不需要驱策。举例来说,一个男孩,为了搞懂新到手的电玩卡带,自己读完整本文言小说三国志,记住人物的名字与特长,在完全不会日文、无人指导的情况下,凭着一小本秘籍与不断的尝试错误,竟摸索出纯文字电玩「三国志」的攻略。一个美术课上表现乏善可陈的孩子,私下珍藏着一本旧作业簿,里面充满了他到处模拟画下的漫画人物与太空武器,其技法的成熟与自信,引得同学们争相传阅。另一个女孩子,花了很长的时间,在礼品店里选购送给同学的生日礼物,对于她的最后决定,她可以毫无困难地解说礼品上的各种视觉符码,及其个别的与整体的意涵。这三个例子,与无数其它的例子,显示:当孩子是自愿去学的时候,艺术教育的成效特别好,而且学习兴致特别高。 认真的艺术老师们,会认为,为学生安排艺术学习活动、为学生选择艺术经验、传授学生艺术鉴赏的尺度,是老师的责任。像上面这三个台湾孩子的案例,在有些老师的眼里,可能是「放任自学」、「临摹仿作」、「动口不动手」这类的坏榜样。他们可能要问,这样做,是不是纵容了孩子?我没法面面俱到地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至少先让我们看看一个最近在台北市的活动。 今年暑假,在国立台湾大学的体育馆里,举行了一场「台湾同人志贩卖会」,或谓「CWT(Comic World Taiwan)-14同人展」。所谓「同人」,就是对某套漫画、动画、电玩、小说、电影、布袋戏或者电视连续剧等,有同样喜好与钻研的粉丝(fans)。所谓「同人展」,就是各路「同人」们聚头交流的博览会。同人展这个风气,是从日本开始流传世界的,前年我到美国,也听说存在同样的活动。 目前,台湾同人的年龄层,从小学生到研究生都有,大致是当年我研究的那批五年级孩子们现在的年纪。今年CWT的现场,外头是大排长龙,里头是熙来攘往,热闹得不得了。想展示作品的同人,自个儿向主办单位报名,缴点费用,就可以摆个摊位,陈列自己写的、画的、缝的、设计的、制作的图片、漫画书、笔记本、书签、人偶、服装、首饰等作品,可以和现场其它的同人,切磋、交换或者买卖。另一些同人,则自发性地妆扮成不同偶像的模样(叫cosplay),尽管整套打扮可能花掉他们辛苦打工的所得,还需要几个朋友在旁提箱子、捧衣服,但是大伙都很愉悦大方地,应着观众的要求,摆好姿势供大家拍照,是自娯,也是娱人。 在这个场子里,除了我之外,很难找到其它三十岁以上的访客。只见同人们自顾自地打招呼、讨论,热烈地欢笑、惊呼。我这旁观者注意到,在升学主义笼罩的台湾,难得看见年轻人这样焕发的眼神、这么真心的笑容,心里不禁要被深深打动。同人们的作品水平不一,大多以仿作开始,但是会自行变化、发挥,有些作品的水平,相当高。他们喜欢自己的作品,也观摩、欣赏、尊重别人的作品,而这,不正是艺术教育者梦寐以求的吗?现在值得探讨的是:不论是我十年前观察的学生次文化,还是今年暑假台大的同人展,两者都是正规学校艺术教育以外的文化现象,都是成人们不大了解的「非官方」艺术活动。两个案例的艺术风格、艺术定义、艺术形式、艺术展演,都与「学校美术」(school art)截然划分,但是都显示「适性学习」、「自主学习」的价值。我想,我们从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成人们,似乎可以多多思考这个现象,也许我们可以从中学到,怎么让我们的教学,也这么吸引学生们的参与。 接下来,我想谈谈我的第三个民族志研究。这一回,我的研究对象,是荷兰多德瑞克(Dordrecht)一所小型的师范学院(以下简称PABO D),当时我是想了解,此校如何培育未来的小学视觉艺术教师?1990年我到达荷兰,住了一年,实地在学校里观察三位艺术教师的教学,以英语进行访谈。最初的两个月,过得很混乱,一切似乎都如此难解。我的文化背景,与被研究的这群荷兰师生,太有距离,以致一时之间,找不到适当的坐标,来理解我眼睛所见、耳朵所闻。我的荷兰朋友们,时常热心地帮助我,介绍一些荷兰社会的特色。起初,我牵挂着研究进度,屡次听了就过了。后来,我渐渐注意到,校内的情况其实与校外的社会,其时密切相关。最后,借着描述荷兰人如何在多重二元对立中拿捏、抉择,找到了诠释PABO D景象的途径。 荷兰研究的「发现」,与这次大会的「创新」主题,颇有关联,但是我必须对研究结论,先作一些简单的说明。第一,包含西方艺术语汇、分类与逻辑的「形式系统」(formal system),是PABO D艺术课程的基本内容,PABO D的三位教师,不约而同地,以「了解形式系统→运用形式系统→超越形式系统」的顺序原则,来安排他们的课程。第二,荷兰文化中,有一种与「物」亲近的调性,他们爱物、收藏物、整理物、品评物、制作物,教育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能「役物」而「不为物所役」的个人风格(individual style)。第三,荷兰人公私划分,工作时很专注,愿意依照社会共同的标准行事,不求突显个人,但下班或私下时,一反公领域中的收敛与严肃,乐于从事各种休闲、嗜好与业余活动,追求独特的、个人的生活风格(life style)。第四,PABO D的学生,未来最主要的任务,是在教育体系中,引导儿童进行休闲艺术、嗜好艺术或(与)业余艺术活动,协助儿童追求个人风格。以上四点描述,表面上看来,很分散,但若从下面的角度,就可看出其实为一体的情形。 前面谈过,台湾的儿童如何在老师与成人掌控的世界之外,找到自己的「创新」场域与伙伴。在PABOD的案例里,焦点不是学生,而是教师。教学上,所谓「创新教育」,我可以观察到两种做法。一位PABOD老师,是主张「原创」(originality)的观念,她认为人人都可以「创新」,老师提供学生按部就班熟习形式系统的课程,可以使学生自在地表达自己。另一位老师,主张的是「创造」(creativity)的观念,他认为,解决问题的挑战性,可以刺激学生,发生某种艺术上的顿悟与突破,他认为「创造」是一种从平庸中精炼出卓越的过程,并非人人、随时可得,也没有一定的道路可循。对这两种「创新教育」的主张,PABOD大多数的学生,比较能接受「原创」的方式,少部分期待挑战的学生,则青睐「创造」的教育。 我想各位都同意,学生们这样的反应,并不代表「原创」的主张比较优良,只表示PABO D这个案例中,有因素指向这个方向,比如说,两位老师的教育背景、个人对艺术的概念、对学生的判断以及学校的宗旨等等。当然,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就是荷兰文化中很核心的「个人」概念。我的文化诠释是,「个人中心」(individualism)的文化因素,会使鼓励一般学生,达到「自成一格」的艺术教育,较受欢迎,相对地,我观察到,对于艺术专业学生,荷兰教师就不会做同样的要求。专业艺术教育会避开类似「各有各的优点」的主张,而求「出类拔萃」。后者同样是庆祝个人,只是做法不同。然而,如果因此认为,荷兰一般艺术教育追求的「自成一格」,与专业艺术教育追求的「出类拔萃」,是两极化的、甚至不相干的路径,则会忽略了荷兰文化以「工作」与「艺术」分据「公」、「私」生活光谱的二元性,以及以「专业艺术工作」作为光谱中点的特色;一般人从事的休闲、嗜好或(与)业余艺术活动,是「私领域」里,移向「专业艺术」的各个点;越往「私领域」的一端,美学就越以「个人价值」为依归,越往「公领域」的一端,美学就越以「社会价值」为依归。以上这一段有点夹缠的诠释,此刻无法多做说明,谨以下面这个简图示意之。 荷兰生活光谱 私领域(非工作、艺术) │ 公领域(工作) 以个人价值为依归← │ →以社会价值为依归 ━━±━━━━±━━━━±━━━━ž━━━━━━━━━━━━━━━━ 休闲艺术 嗜好艺术 业余艺术 专业艺术 回头对照前面说过的龙山寺研究,台湾的民间,似乎没有荷兰这种清晰渐进的脉络。龙山寺的六集团,如果加以分类,其最明显的分化在于「受西方价值影响的深浅度」,而不在于「公」与「私」。明确地说,六集团中,除了介乎其间的管理人集团外,其余的匠师/包商、信徒/法师这两集团,是以传统价值为依归,而观光客/访客、学者/学生、政府官员/决策者的相对特征,是其不同程度的西化美学。两类人不但不在同一光谱上,反而存在着鸿沟。作为文化薪传者的艺术教育朋友们,恐怕不得不面对此一吊诡的美学价值课题,而且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复杂的文化课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民族主义课题。我先说到此处,以便把握时间,来谈我今天发言的最后一点。 我想各位应该已经能够体会,艺术教育民族志研究不但有助跨文化理解(cross-cultural understanding),而且具有相当的文化解释力。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让我把有关台湾小学与荷兰师范学院的观察,整合起来,做个大胆想象:假如台湾的「同人展」移到荷兰,会怎么样呢?根据我对荷兰有限的了解,我推测,荷兰的同人展场面,可能不会像台北那么热烈。 为什么呢?荷兰文化使荷兰的年轻人崇尚「做自己」,什么事宁可自己想、自己行动、自己检验、自己调整,不劳也不容他人置喙。荷兰年轻人可能不像台湾的年轻人,需要在成人主控的环境里,建立像同人展这样的乌托邦、避难所。再者,荷兰艺术教育注重「个人化的超越」,文化的熏陶可能使荷兰的年轻人觉得,像同人这般贴着原作加以变化的「同人风格」,以及同人展会场中,大家互相寻求肯定的「群性」气氛,并不适合他们。尽管如此,两边的年轻人,还是各有各的创意,只是创意的样貌、动机、功能、场合与审美不同而已。 这个假想的案例,其实也是指出,任何文化的教育方案,都不可能移殖;或者更精确地说,任何文化现象的背后,都有其符号系统与深层结构,只抄袭或移殖现象的话,必生「橘越淮为枳」的情形,而且难以生根茁壮,甚至当下就一败涂地。比如说,台湾同人是「在既有的创新上再创新」,两位荷兰教师主张的,是「个人化的原创」或「个人化的创造」,是「超越性的个人化创新」。我做的台湾与荷兰的这两个民族志,规模很小,深度也很有限,但其共同的发现是,艺术教育现象在各自的文化脉络里,都是可解释的;在对方的文化脉络中,就不大容易解释。顺着这个道理,可以说:当我们需要进行「创新教育」的时候,与其先问「其它文化怎么做?」不如先问:属于我的文化的、独特的「创新教育」脉络是什么? 由以上三个艺术教育民族志的案例,应该已足以显示,人类学概念、民族志研究、田野方法对艺术教育,是有大贡献的可能的。除了本文简略谈到的跨文化理解之外,更重要的,它们可以使艺术教育不再受制于「艺术」或「教育」的框架,也不限于课程与教学、媒材与技法、理论与实务等,这些传统的论述模式,顺利地与广大的课题连结。也就是说,艺术教育可以与任何领域交流、对话;可以参与、可以贡献任何当前重要的议题;可以对新现象建构新见解,可以独立地开发新议题,甚至倒过来影响其它领域;可以发挥艺术教育作为整教育界与艺术界一员的功能,以及艺术教育作为文化发展的重要部门的价值。这等于说,透过人类学的文化概念、民族志的研究成果以及田野中的深刻体会,艺术教育界自身,也可以进行一个全面性的「创新」。 姑且选个身边的例子,来说说这个可能。现在要谈文化,不能忽略了全球商业利益也引导着文化变迁的事实,也不能不考虑国家、区域经贸组织与跨国企业,都是文化舞台上,重量级的演员。那么,在全球商业竞争中,艺术教育可以建构什么文化性的条件呢?传统艺术教育的内容、方法与功能,需要保留什么、改变什么?艺术教育推崇「创新」,是否只满足了全世界对「新商品」的无止境的胃口?是否只是促进了全球一体的、甚至划一的消费文化?是否削弱了因文化差距而来的抵抗力?是否会进一步深化内部的鸿沟?加上前面问过的,如何在自己的文化中做适当的艺术教育?这类提问与思索,就是为艺术教育开拓新的天地、开启新的对话、生产新的论述,做自我要求,带头「创新」! 今天我的发言,是从各种角度,阐释文化人类学、民族志研究、田野方法可以为艺术教育及「创新教育」带来的启示。我企图透过三个亲自完成的民族志,讨论「创新」与「创新教育」,兼思考艺术教育的任务本质与意义。以上的发言还很表浅,希望能抛砖引玉,邀请大家一起探索。谢谢各位。 使用数据
Yuan, Ju-I (1986). A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Emic Aesthetic Valuing of a Group of Taiwanese Temple Participants Concerning the Temple Art.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Oregon. Eugene, Oregon.
袁汝仪(1995a)。非官方说法:台北县国小学生次文化中之审美价值取向研究。论文发表于「1995年国际艺术教育学会(InSEA)亚洲地区学术研讨会」,1995年11月10-15日,台中市。
袁汝仪(1995b)。荷兰视觉艺术教育与师资训练:一个西方案例的教育民族志研究。台北市: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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