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国家教育进步评价中心开始对美国学生主修课程进行评价,包括数学、自然科学、语文等,尤以语文阅读能力的评价为重中之重。随后制订出的语文阅读能力评价分4、8、12年级三个阶段进行,尤其到2001年实行“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NCLB)后,美国每隔两年都要对4、8年级学生的阅读能力进行一次评价,而对12年级学生的评价则每4年一次。1992年以前,每次评价结束后,评价委员会只报告学生集体的测量成绩,不报告个人成绩。从1992年起,美国开始收集每一个学生的测量成绩,到2002年,大市区与学区的学校都能够获得他们自己所有学生的阅读成绩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