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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散文家作品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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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41:48 | 只看该作者
  海的痕迹
                    俞复达
  俞复达,原名俞福达,任过教师、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在某县政府担任领导职位。在省内外报刊上发表一百余篇散文和小说,并多次获奖,已出版散文集《蜗居中的情致》、《穿透咖啡的滋味》。

  海喘了一阵气,终于将高涨的潮水退下去后,岛屿的脚边,海堤的坝下,裸露出了一层黄晕抑或褐黄的色彩,时深时浅地环绕着岛屿和堤坝,像是翠绿或黑青的岛屿的一幅裙边,像是冷硬的堤坝的一条腰带,在海浪起伏中波动,在岛屿和海堤的身上凝固。
  明媚的阳光下,那些潮落时分才见得到的印痕,泛着烁烁的光亮,一层层紧紧镶嵌的砾石,一层层已凝结成为坚硬的泥土,仿佛穿着盛装似的,呈现一种喜气洋洋,展示在低矮的海平面上。即便是阴天,这些印痕也不甘沉寂,总要抬起头,露出一缕笑意,为着配合海的低吟,为着炫耀海的张力。
  那些岛屿脚边海堤坝下层层叠叠的痕迹,宛若风化了亿万年的石层,镌刻着海潮涨潮落的无限进程,抒写着海坚韧不拔的不朽篇章。
  那一层层、一横横的印痕,分明就是海吟唱着的一道道音符。
  或金灿透剔,酥松柔和,或青淤厚重,腻细硬实,沙滩总在波涛起伏间露着弧型的笑脸。退潮的时候,沙滩的身子随着海潮的一层层剥落而拉大,空旷的沙滩悠扬地凸显在海平面上,像是海的一片唇微微地张着,像是岛的一练裙裾浸沉在潮汐间,光彩惹目,令人欣然。即便是涨潮,沙滩也总以那一弯的笑脸迎候着波涛的洗礼,将潮水带来的窒息释放在弧形边上。
  一弯又一弯的沙滩,是海青睐着厚爱着的灵儿,将吐纳时的一口口灵气浓缩成精华,轻巧地涂抹在岸的边上,成为一缀缀永恒的印痕,跃动着,流彩着。
  沙滩,便成了海千万年来最亮丽、最讨人喜爱的痕迹,给海与岸之间嵌贴上了一弯曼妙,一抹妩媚。
  蔓延在岸脚边海堤下的,常常是偌大的一片片淤泥覆盖着的滩涂,深入在汪洋的海水里,潮落时裸露着上身,灰朦朦黑黝黝的模样犹如海吞吐出来的一堆脏物。
  滩涂,或柔软,细腻的泥充盈着水分;或厚实,要么粘性十足,要么稳性强韧。阳光下,油光光的,像是一层沥青铺盖着。阴天里,死气沉沉,仿佛哭丧着脸似的。惟有星星般缀满滩涂的一个个洞洞,宛若疮疤的一滩滩坑洼的浅水里,爬行着游弋着小鱼小蟹,跳鱼,鲹鱼,泥螺,沙蟹,红钳蟹,光溜蟹,还有钻在涂泥中的海瓜子、蛤蜊等,给灰不溜秋的滩涂充满了一阵生机。惟有蓬蓬勃勃或者稀疏低矮的海草,随海风晃动,在旷野似的滩涂上不甘寂寥,漾出了一点绿意。
  撕下混浊的波浪外衣,滩涂便掩掩遮遮地凝固在岸的脚下和堤的脚边,那是海不堪回首的一块块伤痕,疼痛似的淤疖着。
  岛屿脚下怪模嶙峋的礁石,海滩边上柔润圆滑的卵石,无疑是海亿万次冲刷所写下的最具冲击的痕迹。
  一处处矗立着或被海水掩遮的礁石,是从岛屿分离出来的一块块石头,黛青色,黄白色,土黄色,乃至紫酱色的,原始的色彩涂抹其间,有棱有角,有边有形。而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早已面目全非,满面沧桑的痕迹深深地镌刻在那些石块上,成为爬满触壳似的礁石。或鬼斧神工一般,刀削陡峭;或笨拙呆板地耸立,像是铁陀;或尖顶突兀,笔直地插在海平面上。黑褐色的外衣上,布满了洞洞坑坑,仿佛一只只干枯的眼眸无神地睁张着。那样的一幅形态,礁石经受了多少次波浪的惊涛拍击,海水的腐蚀又令它生就了多少个千疮百孔。礁石的成形,铭刻着海无言的艰辛。

  卵石却是海打磨的庞物。当海拉下波浪的帷幕后,海滩上大大小小七彩斑斓的卵石,便赋予了一片片的诗意。殊不知,这些卵石同样是岛屿分离出来的一块块碎石,覆盖在岛屿弧形处的基座下,用以保护岛屿的软胁,犹如堤坝外的抛石。就是这样坚硬的石头,海却如待自己的孩子一般,呵护有加,将他们推来搡去似的嬉玩着,抚摩着,去棱又去角,直至磨铸成椭圆状。于是,就有了人们喜爱的一滩滩卵石,圆滑,柔润,光鲜。每一块的卵石,都赋予着自己的色彩和花纹,无数的卵石构成了一幅光彩缤纷的画面。每一块的卵石,都饱蘸着海的怜爱,在卵石的笑意里流淌着海的历程。
站在海边,随处可见海的痕迹。
  一阵波浪过后,一道水痕,一洼浅水,一只慌乱中跟不上波浪后退的小蟹,都是海所遗留的,尽管映在人们眼里的时间不长,却会重复着映现,一遍又一遍地演绎着海的印痕。更不用说那些七彩的贝壳,带着海深情的洗礼,在沙滩上闪耀;那些礁石上或蠕动或静闲的黄螺、马蹄螺、佛手等海螺海贝,披着湿漉的水珠,将冷硬的礁石绘出了一幅动感。
  每一处海的痕迹,就烙刻着海的坚韧,也折射着海饱经风霜的面目。
  每一处海的痕迹,就是一首从遥远时代抒写过来的长诗,一支吟唱着千百年的古歌,一幅历经着数亿次工序描绘成的画图。
  一处处海的痕迹,便镌刻着海的历史,成为大自然的永恒。
3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41:20 | 只看该作者
        自由的新生                                                 巴拉克.胡赛因.奥巴马

各位同胞:
    今天我站在这里,为眼前的重责大任感到谦卑,对各位的信任心怀感激,对先贤的牺牲铭记在心。我要谢谢布什总统为这个国家的服务,也感谢他在政权转移期间的宽厚和配合。
    四十四位美国人发表过总统就职誓言,这些誓词或是在繁荣富强及和平宁静之际发表,或是在乌云密布,时局动荡之时。在艰困的时候,美国能箕裘相继,不仅因为居高位者有能力或愿景,也因为人民持续对先人的抱负有信心,也忠於创建我国的法统。
    因此,美国才能承继下来。因此,这一代美国人也必须承继下去。
    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正置身危机核心,我国正在与四处蔓延的暴力和憎恨作战。我们的经济元气大伤——这既是某些人贪婪且不负责任的後果,也是大众未能做出艰难的选择,对国家进入新时代做准备不足所致。许多人失去房子,丢了工作,生意萧条。我们的医疗太昂贵,学校教育让人失望。每天都有更多证据显示,我们利用能源的方式壮大我们的对敌,威胁我们的星球。
    这些都是得自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危机指标。比较无法测量但同样深沉的,是举国信心尽失——持续担心美国将无可避免地衰退,也害怕下一代一定会眼界变低。
    今天我要告诉各位,我们面临的挑战是真的,挑战非常严重,且不在少数。它们不是可以轻易,或在短时间内解决。但是,美国要了解,这些挑战会被解决。
    在这一天,我们聚在一起,因为我们选择希望而非恐惧,有意义的团结而非纷争和不合。
    在这一天,我们来此宣示,那些无用的抱怨和虚伪的承诺已终结,那些扭曲我们政治已久的相互指控和陈旧教条已终结。
    我们仍是个年轻的国家,但借用圣经的话,摆脱幼稚事物的时刻到来了,重申我们坚忍精神的时刻到来了,选择我们更好的历史,实践那种代代传承的珍贵权利,那种高贵的理念:就是上帝的应许,我们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追求全然的幸福。
    再次肯定我们国家的伟大,我们了解伟大绝非赐予而来,必须努力达成。我们的旅程从来就不是抄捷径或很容易就满足。这条路一直都不是给不勇敢的人走的,那些偏好逸乐胜过工作,或者只想追求名利就满足的人。恰恰相反,走这条路的始终是勇於冒险的人,做事的人,成事的人,其中有些人很出名,但更常见的是在各自岗位上的男男女女无名英雄,在这条漫长崎岖的道路上支撑我们,迈向繁荣与自由。
    为了我们,他们携带很少的家当,远渡重洋,追寻新生活。
    为了我们,他们胼手胝足,在西部安顿下来;忍受风吹雨打,筚路蓝缕。
    为了我们,他们奋斗不懈,在康科特和盖茨堡,诺曼地和溪山等地葬身。
    前人不断的奋斗与牺牲,直到双手皮开肉绽,我们才能享有比较好的生活。他们将美国视为大於所有个人企图心总和的整体,超越出身、财富或小圈圈的差异。
   这是我们今天继续前进的旅程。我们仍旧是全球最繁荣强盛的国家。这场危机爆发时,我们的劳工生产力并未减弱。我们的心智一样创新,我们的产品和劳务和上周或上个月或去年相比,一样是必需品。我们的能力并未减损。但是我们墨守成规、维护狭小利益、推迟引人不悦的决定,这段时期肯定已经过去。由今天开始,我们必须振作起来,拍掉身上的灰尘,再度开始重塑美国。
   我们无论朝何处望去,都有工作必须完成。经济情势需要大胆、迅速的行动,我们将有所行动,不光是创造新工作,更要奠定成长的新基础。我们将造桥铺路,为企业兴建电力网格与数位线路,将我们联系在一起。我们将让科学回归合适的用途,运用科技的奇蹟来提高医疗品质并降低费用。我们将利用太阳能、风力和土壤作为汽车的燃料和工厂的能源。我们将让中小学及大专院校转型,因应新时代的需要。这些我们可以作到。我们也将会作到。
    现在,有人质疑我们的雄心,暗示说我们的体系无法承受太多的大计画。这些人的记性不好。因为他们忘记了这个国家已经完成的成就,当创造力朝同一个目标发展,不受约束的男男女女可以完成何等成就,必要的是勇气。
    怀疑者无法理解的是他们的主张已经站不住脚,长期以来折磨我们的陈腐政治争议已经行不通。我们今天的问题不是政府太大或太小,而是有无功效,是否能帮助家庭找到薪水不错的工作,支付得起照顾费用,有尊严的退休。哪个方向能够提供肯定的答案,我们就往那里走。答案是否定的地方,计画就会停止。所有我们这些管理大众金钱的人都将负起责任,花钱要精明,改掉恶习,正大光明作事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重建政府与人民间最重要的信任。
    我们眼前的问题也不是说市场的力量是善或恶。市场创造财富和增加自由的力量无与伦比,但是这场危机提醒我们没有监督时,市场发展将失控,当市场只偏爱有钱人时,国家无法永续繁荣。我们经济成功的依据,不只是国内生产毛额的规模,还有繁荣可及的范围,以及我们将机会拓展给每个愿意打拚的人,不是因为施舍,而是因为这就是达到我们共同利益最稳健的途径。
    至於我们的共同防卫,让我们必须在自由和理想之间作一抉择,是错误的,我们拒绝接受。我们建国诸父在我们难以想像的危难之中。拟具了确保法治和人权的宪章,被一代代以鲜血扩大充实的宪章。这些理想依然照亮这个世界,我们不会为了便宜行事而扬弃它。同样地,今日在观看此情此景的其他民族和政府,从最宏伟的都城到家父出生的小村庄,我要说:任何一个国家、男、女、和孩童,只要你在追求一个和平且有尊严的未来,美国就是你的朋友,我们准备再次带领大家。
    回想先前的世代力抗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靠的除了飞弹和战车之外,还有强固的联盟和持久的信念。他们知道单单力量本身不足以让我们自保,也不能让我们为所欲为。相反地,他们知道我们的力量因为谨慎使用而增强,我们的安全源自我们理想的正当性,我们所树立楷模的力量,以及谦逊和克制所具有的调和特质。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拼凑组合而成的遗产是我们的强处,而非弱点。我们是由基督徒和穆斯林,犹太教徒和印度教徒,以及非信徒组成的国家。我们由取自世界四面八方的各种语文和文化所形塑。而且由於我们曾尝过内战和种族隔离的苦果,并且在走出那黑暗时期之後变得更坚强和团结,这让我们不得不相信旧日的仇恨终究会过去,部族之间的界线很快就会泯灭。随着世界越来越小,我们共通的人性也会彰显,而美国必须扮演引进新和平时代的角色。
    对穆斯林世界,我们寻求一种新的前进方式,以共同的利益和尊重为基础。那些想播植冲突并把自己社会的问题怪罪於西方的领袖,须知你的国民藉以判断你的,是你能建立什麽,而非你能毁坏什麽。那些靠着贪腐欺骗和箝制异己保住权势的人,须知你门站在历史错误的一边,而只要你愿意松手,我们就会帮忙。
    那些穷国的人民,我们保证会和你们合作,让们的农场丰收,让清流涌入,滋补饿坏的身体,喂养饥饿的心灵。而对那些和我们一样比较富裕的国家,我要说,我们不能再对国界以外的苦痛视而不见,也不能再消耗世上的资源而不计後果。因为世界已经变了,我们也要跟着改变。
    在我们思索眼前道路的此际,我们以谦虚感激的心想到,有些勇敢的美国同胞正在遥远的沙漠和山岭上巡逻。今天他们有话要对我们说,就和躺在阿灵顿(公墓)的英雄们世世代代轻声诉说的一样。我们尊荣他们,不只因为他们扞卫我们的自由,更因为他们代表着服务的精神;愿意在比自己更大的事物上找寻意义。而在此刻,能够界定一个世代的此刻,必须常驻你我心中的,正是这种精神。
    即使政府能做和必须做,这个国家最终仍得靠美国人民的信念与决心。在堤防决堤时,是人们的善心,让他们招待陌生人。是工作人员的无私,让他们宁可减工时,也不愿看到朋友失业,陪伴我们度过最黑暗时期。是消防员的勇气,让他们冲进满是浓烟的楼梯间。是父母心甘情愿培育孩子,最终决定我们的命运。
    我们的挑战也许是新的,我们迎接挑战的工具也许是新的,但我们赖以成功的价值观─辛勤工作和诚实、勇气和公平竞争、容忍和好奇心、忠实和爱国心─这些都是固有的。这些价值是真实的,是我们历史上进步的沉默力量。我们有必要找回这些真实价值。我们现在需要一个勇於负责的新时代,每一个美国人都体认到我们对自己、对国家、对世界负有责任,我们不是不情愿地接受这些责任,而是欣然接受,坚信没有什麽比全力以赴完成艰难的工作,更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更能找到自我。
    这是公民的代价和承诺。
    这是我们信心的来源,体认上帝召唤我们创造不确定的命运。
    这是我们的自由和信条的真谛,为什麽不同种族和信仰的男女老幼能在这个大草坪上共同庆祝,为什麽一个人的父亲在不到六十年前也许还不能进当地的餐厅用餐,现在却能站在你们面前做最神圣的宣誓。
    让我们记住这一天,记住我们是谁、我们走了多远。在美国诞生这一年,在最寒冷的几个月,在结冰的河岸,一群爱国人士抱着垂死的同志。首都弃守,敌人进逼,雪沾了血。在那时,我们革命的成果受到质疑,我们的国父下令向人民宣读这段话:
   “让这段话流传后世,在深冬,只剩下希望和美德,这个城市和这个国家,面临共同危险,站起来迎向它。”
    美国,面对我们共同的危险,在这个艰困的冬天,让我们记得这些永恒的话语。怀着希望和美德,让我们再度冲破结冰的逆流,度过接下来可能来临的暴风雪。让我们孩子的孩子继续流传下去,说我们受到考验时,我们拒绝让旅程结束,我们不回头,也不踌躇;眼睛注视着远方,上帝的恩典降临我们,我们带着自由这个伟大的礼物,安全送达未来的世世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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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40:35 | 只看该作者
     千里共眠                      王永武

  王永武,1954年12月生,安徽人。现就职于安徽省马鞍山市日报社,记者。从事新闻摄影和新闻写作近30年。2004年开始业余散文创作。有作品入选2007年《百家散文精选》等。

  公元2001年6月时,奔跑在青藏高原青藏线上的长途卧铺大客的铺位还是那种半躺半靠椅式的。这种半斜躺的座位,说它的好处,一是能斜靠着看景,二是适合于看书报。但于我是想看书却不敢看的,一看我就晕,屡试不爽。这种铺位,让我想到小时候家乡老式的澡堂,那里的铺位都是半斜躺的。洗完澡,躺在椅子上,喝着伙计热情递上的茶,或一边听邻座大人们闲聊,或懒懒地翻翻小人书,要是能掏上一毛钱来碗热喷喷甜蜜蜜的冰糖白果,来包香气扑鼻的五香花生米,那真是惬意极了,那时我感觉我就是一个最快活的王子,心中充满了美妙的幻想。
  但这车上的半躺式铺位却使人犯愁,它要比澡堂里的卧榻短上一大截,人只能蜷服于上,身体绝对是无法舒展伸直的。尤其令人不适的是,一张躺椅是两个人的铺位,且中间无遮无档,人一躺上,势必就滚靠在一起,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滚在一起而卧,那感觉是多么的别扭。那次尤其让我难堪的是,我的同铺者竟是一女性,同伴高爱成和刘爱国窃笑我有艳福,我答曰这是与“狼”共眠。那时的社会道德标准是这样的,女人撩男人没关系,而男人没经允许碰了女人,会被看成不道德,会认为是耍流氓。我可不愿碰这“高压线”,尤其是在这离家万里的青藏高原。
  我尽量缩小自己,把三分之二的位置留给她。尽量少伸腿动手,避免在运动身体时冒犯了我的同床。我身边的她,一上车就是一付拒人千里之外的态势,她身裹一件肥大的羽绒登山服,看不出身材如何;头藏在羽绒帽里,脸上捂着一只大口罩,看不出年龄大小和容貌如何;她一言不发,蜷缩在躺椅上一动不动,她的脸侧向窗外,不知是看窗外的景还是在睡眠。
  我们的这趟车是下午三时多从格尔木出发的,目的地是西藏圣城拉萨。格尔木是1980年才建的城市,它位于柴达木盆地中南部,南依巍巍昆仑,北靠世界最大的察尔汗盐湖。“格尔木”在蒙古语里是河流众多的意思,有格尔木河及其20多条支流在这里流淌,值得一游。它是青海省西部的唯一一座城市。由此而向四周发散,千里内皆是戈壁荒原,不见人烟。格尔木又是一处西部交通枢纽,东连省城西宁,西通新疆若羌,南至西藏拉萨,北接甘肃敦煌。更为出名的是,这里是青藏铁路一期工程的终点,二期工程的起点。在格尔木逗留期间,我们看到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就设在城里,这里又将因为青藏铁路二期的开工而再次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那时是2001年的5月底,一个月后,世界海拔最高的青藏铁路二期工程就轰轰烈烈地开工了。据说,在这里建市还有经济上的原因,是为了开发柴达木盆地的盐和石油,这里的察尔罕盐湖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盐湖,有整个用盐铺成的公路,万丈盐桥成为青藏天路上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格尔木东距西宁800多公里,南距拉萨1166公里,所以,所有走青藏公路的车辆都必须在这里休息和补充给养。
  在格尔木市,我们就能看见南面的巍巍昆仑,山岭逶迤,高峰插云天。那就是我们马上要去翻越的地方。青藏公路出格尔木,顺格尔木河南行,约行百公里到达纳赤台小镇,这是由格尔木进藏的第一个大站口。由此进入昆仑山脉,海拔也一下子上升到4000米以上。从这里开始,一直到西藏那曲,800多公里的行程都是在4000多米到5000多米的高度里上上下下。青藏公路被称为“天路”,就是由这一段世界海拔最高的路而得来的。纳赤台藏语意为“放过佛像的地方”,相传当年唐文成公主进藏时,带了一尊从洛阳白马寺请出的释迦牟尼佛像,到达这里时,人困马乏,突见路旁有一喷泉,一尝,甘甜可口,大喜过望,遂在此埋锅造饭并住宿一夜。这里由此得名。还有一说,文成公主一行到达这里时,海拔已由格尔木的2900米上升到3700米,迅速升高的海拔带来了明显的不适,头疼头晕,人困马乏。站在喷泉旁,文成公主往前看,路蜿蜒渐高没入云端;看身边,身边的人马消瘦困顿,全没了刚出长安时的丰满硕壮。她好生心疼不安,一刹间女性的温柔溢满胸间。怎样才能减轻他们的一些劳累呢,这时,一道夕阳穿过云层斜射到释迦牟尼佛像上,高大的佛像金光闪烁,佛像下的两道深深的车辙印无比清晰地深刻在来路上,蜿蜿延延地伸向远方。文成公主突有所悟,装载在大车上的释迦牟尼佛像由佛像和基座两部分组成,是此行中最大最重的,何不舍去沉重的基座而轻装呢?“佛祖是不会怪罪的”,文成公主双手合十在佛像前默默祈祷。此等善举,佛祖高兴还来不及呢,一时间,夕阳下的纳赤台金光灿灿,诞生了这片荒原上最美的一个瞬间。好一个美丽贤淑的女人,她以一个女性的柔爱,让金光灿灿的佛像基座就这样留在了这里,成为青藏线上一个坐标。来往的人们无一不到这个佛祖的基座前叩拜祈祷,传说灵验无比。悠悠千载,金质佛像基座已无踪可觅,然“纳赤台”之名却永远留存,向代代后人传递着远古的关于一个女人聪慧贤淑的信息。
  数百公里的跋涉,近千米的海拔飙升,遥想着纳赤台文成公主的传说,我终于昏昏沉沉似睡似醒起来。随着汽车的颠簸,我的身体时不时的碰到了我的同床,再君子的我尽管只占了铺位的三分之一,也无法避免和我的同床的亲密接触,这让我有些烦躁,好在我的同床没有一点不高兴的表示,仍面对着窗外,背对着我,我才稍稍心安了一些。
  夜12时,我们到了青藏线上最高的关隘唐古拉山口。唐古拉山口,海拔5231米,高寒缺氧,天气恶劣多变,从古至今,倒毙在这里的人畜无数,人们谈之而色变。车停在山口喘息,大家都不敢下车,我不顾一切地下了车,我要在唐古拉山口走一走,以此证明我走过了这道人人畏惧的鬼门关,以此满足我征服天险的英雄感。令我惊诧的是,我的同床也下了车,她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在唐古拉山口的冰天雪地里。唐古拉山神也许不喜欢一个弱女子在他的肩上走来走去,舞动山风强烈地撕扯着她的登山服,用溜滑异常的冰冻路面企图阻止她向前迈步。我见她颤颤巍巍、一摇一晃,侧着身顽强地一步一步走着,最后终于走到了界碑前。那一刻,我对她有了好感和敬意,她是个比许多男人还勇敢的女人。我们在界碑前一言不发地站着,一同体验着唐古拉山口所带来的奇异感受。她终于转头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她眼中闪烁的泪花,她也一定看见了我在流泪。我想,我之所以不由自主的流泪,那是我实现了一个心理高度的登顶之后的喜极而泣,那是我为我的生命极限的挑战成功而献出的一串水晶之花。而她呢?除了和我一样的想法之外,大概还有女人特有的多愁善感吧。此时此刻,我和她,人不相识,心却相通,我们同立高山之巅,我们同弹英雄热泪。
  再上车时,我发现我的同床明显放松了戒备,睡姿也随意了许多,而且,给我留出了更多的铺位。同床的友好表示,让我更增敬意,更要求自己,保持谦谦君子之风。铺虽不宽,却在中间留出了一条宽宽的楚河汉界。过了唐古拉山口后,海拔高度逐渐下降,身体的不适开始减轻,我的紧张感、兴奋感也开始松弛,睡意便浓浓地浸漫上来,再也抗不住困乏,闭眼昏睡起来。当了大半天君子的我,忘记了身边“狼”的存在,失去控制的身体也就开始撒起野来。有几次睁开眼时,竟发现我和同床已突破边界滚在了一起,我赶忙离开一些,但一会又滚到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睡梦中感觉脸上有股暖暖的气流在有节奏地吹动,睁眼一看,我的同床正和我脸对着脸。借着窗外射进的银色月光,我仔细地观察着面前这张安睡着的脸。这是一张年轻饱满线条柔和的脸,皮肤光润,有如和田美玉,长长的眼睫毛似两把展开的袖珍墨扇覆盖在笔挺的鼻梁两旁,玲珑饱满的鼻翼在微微歙动,口罩脱落挂在腮边,露出小巧的红唇微开一线。农历四月初九的月亮只是个半圆,可青藏高原那晚的月夜是那么地明亮,那么地皎洁,让我身边的漂亮同床脸上呈现出冰清玉洁般的圣洁之光。一股久违了然而却难忘的温馨感觉涌上心头。十七年前的新婚之夜,我的新娘也是这样睡在我的面前,脸上也是这样的柔嫩光洁,在摇曳的红烛下,我如醉如痴地读着这张脸上所透露出的那么多美妙的女人信息,让爱浸透全身,深入骨髓。恍惚之中,我的眼前出现了妻子的脸,我伸出手要去抚摸,车突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把我从沉迷中摇醒,我大吃一惊,为我刚才的失控而脸红心跳,赶忙往外挪身。就在这时,我看见同床脸上的两把墨扇动了起来,是我把她惊醒了吗?我突然感到有些心慌,赶忙闭上眼装睡。我感觉到吹在脸上的微微气流没有了,她一定是醒了,她察觉到我的窥视了吗?而且是如此的贴近,她会怀疑我有什么不良的动机吗?心慌中感觉已过了很长时间,她一动不动,是不是又睡着了?我悄悄地睁开了眼睛。天啊!我看到了一双漆黑明亮的眸子正对着我看,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我的表情一定好笑,她的目光闪动了一下,是那么明亮,明亮的眼瞳中透着清澈和干净。红唇微启,现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带
  出两个醉人的酒窝。这微笑好美,蒙娜丽莎的微笑曾经倾倒整个人类,但我感觉还没有眼前的这个微笑动人,因为这盈盈笑靥是为我一人绽放,让我心动,让我感到这个世界真美。
  夜深人静,月光如水,车上的旅客都在昏睡。我和我的同床用目光交流。“你好”,“你好”;“我挤着你了”,“我挤着你了”;“对不起”,“不”;她笑了,我也笑了。我从她的目光中看到了清纯,看到了信任,她一定也从我的眼中读出了干净,因为那一刻的我,心中空灵无瑕。她又闭上了眼睛,把笑靥留在脸上。一阵寒冷袭来,她不由自主地向我靠近,我没有再避让,我往上挪了挪身子,把左臂伸到她的另一侧,把温暖的怀抱给了她。我想用自己的体温帮她抵御深夜的寒冷,用我的胸膛给她一些独行路上的安全感。她抬头看了我一眼,传给我一个感谢的信息,更加贴紧我,在我怀中安然入睡。
  看着怀抱中入睡的同床,我睡意全无。思绪也像这奔驰的汽车,向着圣洁的地方奔驰。按照我国“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我拥着一位素不相识的年轻女人共眠,是有悖道德规范的。要是在平时的任何一个地方,我是不敢这么做的,我还没有达到为帮助别人而不避嫌疑的高尚境界。我知道这是青藏高原特有的远古气息净化了我的灵魂,是刚才历经唐古拉山口宗教般的洗礼给予的胆魄。我透过窗外寂静深邃的夜空,仿佛看到了2500多年前春秋时期的鲁国司空柳下惠。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宿于郭门,有一个没有住处的妇女来投宿,柳下惠恐她冻死,遂不避嫌疑,叫她坐在怀里,解开外衣把她裹紧,同坐了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因而有了“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典故。我还看到了开创大宋王朝300多年基业的太祖皇帝赵匡胤,在他还没有当皇帝之前,行侠仗义,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千里迢迢,护送一位名叫京娘的弱女子回家,留下“千里送京娘”的千古美名。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是“君子临渊,羡而不渔”的真君子。在与古人的神交中,我肯定了我的做法,为此感到欢欣不已。童年时那种快乐王子的感觉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同床在我的怀抱中熟睡着,她不知道我是谁,却能那么放心地睡着,这是为什么?这是她信任我!那一刻,我好感动,我生平第一次深切的感受到那种被人信任所产生出的一种精神层面的欢愉,这种欢愉使灵魂得到净化。在物欲横流、缺乏信任的浮燥尘世中,被人信任,尤其是一个男人被一个陌生女人信任,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信任和被信任,是人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在青藏高原那个寒冷的夜里,在驰向拉萨的老式卧铺大客中,我用我的体温暖和着一位不知姓名的年轻姑娘,同时也感受着姑娘身体的温暖,在信任和被信任所营造的温谧氛围中,我也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车行至那曲地区那曲镇时,正值漫天飞雪。我的同床竟然在这里下了车,真让我始料不及。那曲是西藏面积最大的一个地区,那曲镇是其行署所在地,位于羌塘高原中部。这里是唐蕃古道上的重镇之一,现今是青藏公路、黑昌公路和黑阿公路的交汇点。海拔4500多米,以气候恶劣多变闻名,历来绝少有来西藏旅游的人敢在这里下车。难道她要在这里单身穿越藏北无人区,西行直去阿里地区?从地图上看,这是一条理想的直线,将藏北羌塘无人区和阿里地区这两个最代表西藏特色的最难走最危险也最具挑战的地区连接在一起,是许多旅游者极其向往但又无胆量去跑的一条线路。在我思绪纷乱之际,我的同床来到窗前与我道别,她又捂上了大口罩,我发现她的眼睛特别明亮有神,充满笑意。她扬起右臂,向西遥指,我点点头又紧跟着使劲摇头。我点头是告诉她,我明白她的去向;我摇头是告诉她,太危险,不能行。她眼中的笑意更浓,略带俏皮的一歪头扬起下巴颏儿,做了一个潇洒的再见动作,随即转身踏雪而去。望着她背着简单的行李,孤单一人行走在风雪之中的身影,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我的眼泪一部分是为她担心而流,但更多的是被她的勇敢精神所感动。
  躺在顿显空旷的座椅上,脑海里满是我同床的身影,我回味着这一夜的千里共眠。我感谢我身下的躺椅,因它才有了我的同床,在我同床的身上我发现了中国当代女性身上优秀的品质,她们看似娇小柔弱的身体里有一颗动力强劲的心脏,她们的血液中流淌着一种勇敢无畏的探索精神,体现出一种迷人的人格魅力。在这青藏天路的一夜行程中,让我的灵魂一下子摄取了那么多的精神美味,那美味滋补着我的精神世界,那欣喜的感觉远远地超过了小时候澡堂里冰糖白果的味道。
  一个月后,我也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阿里,我期望着能再见她的身影。在这一个月里,每当碰到有什么困难和危险存在时,我就拿我的同床作比,这使我和同伴的豪迈增加了许多。于是有了我们的珠穆朗玛雪峰之行,实现了与世界最高峰亲近的心愿;有了我们包车跑阿里,开创了拉萨单车跑阿里的先例;有了两天转掉冈仁布齐神山100多里山路的坚韧,令当地藏民和我们的藏族司机阿旺称奇;有了勇渡雪水冰河的壮举,让汽车变成了水上登陆艇。
  我们没有找到我的同床,但却遇见了不少只身在西藏旅游的年轻女性。她们不像作家来西藏是为了收集素材,不像摄影家是为了拍摄照片,她们没有明确的功利性目标,她们和我的同床一样,背着简单的行囊,只带着一颗平常心,来感受西藏的神奇,体验西藏的艰苦和危险,体验自身生命力的极限。她们的西藏之行,看似无收获,实则大收获,相比之下,她们才是真正的大智者。从她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多,更清楚自身缺少了什么,作为一名男儿,更应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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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40:03 | 只看该作者
     兰儿

                    任成凤
  任成凤,陕西渭南人,学生时代起开始发表作品。中国散文学会、中华当代文学学会、陕西作家协会会员、陕西渭南戏剧家协会秘书长。供职于陕西渭南广电网络。陕西广播电视报特约撰稿。著有散文集《静水深流》《红楼女儿漫谈》、《千古明月李清照系列》等。
  
  我喜欢兰花,其香也淡,其姿也雅;高洁亮丽,意境幽远。每当闻到兰花那股奇异的香味儿,便使我想起那像兰花一样纯真美丽的姑娘——兰儿。
  “我的家乡在下邽,三贤故里人称赞。”那古塔、那古寺、那古佛、那古碑楼、那古城墙、那古石桥,那座座小山似的古冢,那无年代可考的石羊、石马、石旗杆,那几天几夜也讲不完的古老传说,那与下邽有着直接间接联系的众多历史人物,都能使人一下子敬畏起来。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刚毕业我也曾在下邽从事教育工作。那时我的卧室兼办公室是在靠近马路的二层楼上,倚窗望去,天上祥云朵朵,地上杨柳依依,三十多米高的慧照寺塔拔地而起。透过历史的尘垢,把视线投向盛唐,还隐然有一含情凝眺的女儿破壁欲出。她樱桃樊素口,她杨柳小蛮腰,她千呼万唤始出来,她回眸一笑百媚生……她们是谁呢?她们是紫薇郎笔下的紫薇花。那个紫薇郎是中国历史上,以皇帝身份哀吊以诗鸣世的唯一之人——白居易。而唐宣宗李忱也因赋诗《白居易》,而为中国诗坛传为佳话。作为白居易的“小同乡”,我怎能抑制住内心的自豪呢!
  兰儿,上帝身边最美丽的天使。
  如果白太傅在世,你也必是他笔下的紫薇花。不才让我一一道来。
  摇落情思柳树下,不知攀折是何人。有天晚上,我看书很晚,推开窗户,皓月当空,微风拂面而来。只见月色溶溶之下一切动的静的景物都好像富有了神韵,不远处传来几声吹笛声,引起人无限遐想。月夕花朝,心上有你!我在寻找我的所爱,从我来到人间第一天开始。“请你推开风景前的窗户,我的降临,能否使你驻足?天堂的绚烂是我的问候,我的问候汇成你心中的潺潺溪流。天使在上帝的注目下歌唱,明天,请你拉住我的双手。”多诱人的月夜啊!
  这时耳畔忽然传来一阵阵婉转缠绵的民歌小调:
  “哥在山上去放羊,妹在河边洗衣服,棒锤打了奴的手, 只怨棒锤不怨郎”。
  循声望去,明月朗朗,柳荫树下,一个女孩儿,正对着一颗老柳树顾盼歌吟,掩眏动人,她的静态、动态都是那么好看,那样乖巧,那样自如,老槐树成全了七仙女,难道老柳树要成全这个女孩儿?
  一点红颜羞煞春, 玲珑妙曲落无痕。秋波光转柔肠损,眉蹙忧愁合断魂。啊!我想起来了,我看清了,那是兰儿,一个聪明的能干的打工姑娘,据说她的家在北山,因生活困苦,后娘不容,兰儿被迫泪水涟涟离开家乡,来此谋生,但不知那一位是谁? 清风明月做见证,一对璧人留小影 。
  我喜欢兰儿。初识兰儿是在一家编织店里。当时我想织件毛衣,一位热情的姑娘不厌其烦地帮我挑选各种图案,她自我介绍叫兰儿,知道我是这儿的教师,让我把毛线尽管放下,织好后她亲自送给我。以后毛衣送来,果真图案漂亮,样式新颖,我们就此成了朋友。我长兰儿一岁,兰儿便亲热地喊我“姐姐”,真的,我一直庆幸自己今生能有这么个伶俐可人的好妹妹。以后常见她给我织手套,围巾什么的,织好了就送来,并一再说看上了就留下,看不上可送人,只要领她的心意就行!
  当然,兰儿,我的好妹妹!你不知我们古代下邽人发明了就连历代皇宫朝廷、达官贵人也赞不绝口的“水晶点心”么?心是最娇贵的地方,你的水晶玻璃心我如何辜负?兰儿的真情打动我心!我会永远留下,直到白发苍苍,我会永远记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青春年华!她那时给我织了一款绝美的披肩,以致现在拿出来,同学还一致感叹,多漂亮!经典啊!就是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兰儿明眸流转,皓齿莹莹,看到兰儿,便使人想起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听兰儿唱民歌小调,更是人想起那青翠的山,清澈的水和逝去的童年。兰儿给我背诵的童诗《巧姑娘》,至今令我记忆深刻。“锣鼓打得咚咚响,听我唱个巧姑娘,一学梳妆和打扮,二学剪裁做衣裳,三学庭前会扫地,四学走路莫轻狂……”道尽了中国传统妇女的温婉与巧顺。虽然她念书不多,可她聪慧灵秀,比那“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人明白事理多了。
  我教她学成语,她呀!比小燕子还天才,小燕子从“一鸟惊人”(一鸣惊人)开始,她则从编人名开始,程思源——饮水思源;石惊天——石破惊天;周而复——周而复始;马识途——老马识途;戴星月——披星戴月;华而实---华而不实……她编了一个人名“辛花放”,马上说出其成语是“心花怒放”,我故意问,何以见得?她开心地说,“辛”即“心”, “心花怒放”,形容非常开心。我编了一个“钟志城”,她马上说,“众志成城”,“钟”即“众”,大家同心协力,就像城墙一样牢固。瞧!她还懂“谐音”了。
  记得最深的一次,兰儿和我一起看电视,是一家电视台的“综艺”节目,节目中,一位“老外”用不太准确的汉语朗诵苏东坡的名句:“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席上的嘉宾请女主持黄莺将之写在题板上,黄莺竟写成“大江东去,狼逃尽……”众嘉宾为之愕然,一教授忙戏曰:“盖洪水太盛,群狼之远避也。”
  兰儿则戏曰:“这黄莺不比鹦鹉舌。”天哪!她都会黑色幽默了。
  唐元稹诗中夸薛涛是“言语巧似鹦鹉舌”,实在不是过誉之词。唐朝诗人王建有诗赞薛涛: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如果薛涛生活在现在,当个电视节目主持人什么的,肯定随机应变,妙语连珠,肯定远胜当下那些花瓶似的女主持人。
  看着墙上我用毛笔写的郑板桥的对联:“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兰儿会讲出很得体的话语,“我喜欢姐姐,喜欢姐姐这地方,窗前梅花,桌上笔砚,好一个与庸俗绝缘,与浮躁绝缘的天地。”
  兰儿啊,怪不得时常找我借书看。真是聪明不过,伶俐许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也自有天地宽!连薛涛都知道!恐怕也理解朱淑真“娇痴不怕人猜”的风情了。怪不得对着杨柳美目流转,顾盼生辉。
  有个星期天上午,兰儿看书入了迷,竟然对着窗外惊讶地说:“咦,今天的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
那是从西边出来吗?那是玻璃地反射。
  我开始因漂亮的毛衣而喜欢兰儿,现在因聪慧的兰儿而喜欢毛衣。
  最初接触兰儿,觉得兰儿热情大方,满面春风,熟悉后总觉兰儿眉宇之间有股挥之不去的忧郁。她让我看她以前的一张照片(我猜是她认为自己最满意的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她,看上去清秀又哀愁,没有直直地站着,靠在一棵树上,姿势是靠着,感觉却不能放松,不只是面对镜头,而是根本不能放松。眼神很弱,两手端着一盆白色的山茶花,不是扎扎实实地端着,而是像端着一件道具似的在做样子。通过这些肢体语言,可以看出她很不开心,也很不自信。我把这些感觉告诉她时,她好一会子没吭声,当她再抬眼看我时,那两只大大的眼睛里蓄着两汪清泪却一直悬而不落,多倔强啊!
  棠梨花开十六载,乳燕不堪愁里听。上穷碧落下黄泉,何人识得此时情?
  只有当兰儿一个人的时候,她的表情很复杂,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有委曲,有无奈,有坚持,她在想念家乡,想念亲人,这时我只有劝她要随遇而变,要拿得起,放得下,兰儿很动情地看着我,脸上慢慢地露出坚毅地神情。
  兰儿心灵手巧,又很用功,她用棒针编织的花样,犹如姹紫嫣红的花圃,仪态万种,变幻无穷,令人赏心悦目。她编织的儿童,青年或老年人的服装围巾帽子等,常被老板当作样品挂在店前招揽生意。兰儿对我讲,等自己将来有了资本,将办一个更大的编织厂。
  兰儿有悟性,童年的苦难没有使她走上极端,反而使她更为宽厚,更为向上,这就是聪明,苦难对她成了一种功课。只有偶尔听得兰儿唱:“小白菜呀,地里黄啊,两三岁上,没了娘啊。”这时,不由人对兰儿生出一种无限怜爱的神情。
  离开下邽后,我慢慢知道了兰儿的一点点故事。兰儿终于办起了自己的编织厂,并且生意兴隆,规模不断扩大,几年的功夫,兰儿成了家乡一带的首富。后来她随夫君南下去了广州,便把编织厂转让给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嫂经营,初到广州,兰儿在一家期资公司作纪经人。此行如赌场,一瞬间乞丐可变成富翁,富翁也可能变成乞丐。身处期资中心的兰儿,有时紧张得连上厕所都不敢。唯恐一回头,“点”就没有了。这期间,兰儿还间或炒股。后来又在深圳搞起了钟表电器,生意很成功。实在让我惊叹,这样一个落魄飘零的可怜女子,生意做得这么成功,老天爷真有眼啊!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相信兰儿所取得的一切的一切,固然有她商人的素质,但她也是个善良的女子,感性的女子,七分聪明,三分糊涂,这是她的福份,福份就是天赐,就是运气。是她的诚感动了上帝。
  兰儿赚钱容易,但活得实在辛苦。她无法轻视金钱,但她绝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她常常做一些慈善事业,为那些暂时落魄的大学生慷慨解囊,为那些灯红酒绿之下流落街头的孤儿提供衣食住宿,并且为自己的家乡投资建了一所希望小学。家乡人民感念兰儿,便在校坪的周围栽种了好多梧桐树,意思是,凤凰飞来了,没有梧桐树怎能留得住?
  梧桐落凤凰嘛。兰儿是家乡凤凰,愿兰儿常常回来。
  一个人的命运之河虽然不能流经所有的地方,却能在所有流经之处,流过伟岸的歌,留下缠绵的绿。兰儿,多年前那个唱小调的清秀脱俗的小姑娘,实在是个不折不扣的商场女杰!如果说松树是树中的伟丈夫,那么兰花,岂止是花中的俏女子,更是花中的大丈夫!兰儿,你永远是我心中一朵圣洁的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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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9:15 | 只看该作者
想念伯父
杨培德
  杨培德,满族, 1953年2月生于吉林省辉南县。现为吉林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政务大厅监察室主任。吉林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集《支点的抉择》《岁月流痕》《爱的合围》《北海临窗》等。

  夜半无眠,忽然想起了伯父。
  伯父是2004年4月14日去世的,他是属牛的,享年82岁。加上天一岁、地一岁,应为84岁,属于高寿,是喜丧。可是,他仍然不愿意死。听堂弟说,他死于心机梗死。住院时,他曾哀求堂弟一定给他的心脏安个支架,才5万元,他自己花。他说他不想死,还是活着好。可后来大夫不赞成安心脏支架,说他岁数大,身体又差,怕有风险,下不来手术台。在我的记忆中,伯父几乎永远是一副病歪 歪的样子,黑糊糊的中药汤他从来是不间断的一碗碗的喝。怕惹他生气伤身体,我的爷爷奶奶都像哄小孩似的让着他。60年代还专门买只羊,奶奶每天跑出好远,去小镇外的柳河岸边的柳树里放牧,为的是多给伯父挤出点奶喝,补补身子。这在当年的困难时期,是十分不容易的。
  父亲曾跟我说起他的这位唯一的哥哥,小时侯因我爷爷哥仨中有一人没有子嗣,就将我伯父过继出去做这位爷爷的儿子了,后来这位爷爷奶奶去世后,伯父又回来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
  而我父亲在林 业学校中专毕业后被分到林区工作并安 家,直到五十年代调到县里工作,才住 进了爷爷给父亲的两间土瓦房,其余三 间则由伯父一家和爷爷奶奶共同居住。
  我记得房子前后都有一片园子,除种上应季的蔬菜,还种上几棵山揸、樱桃等果树,要不是留着一把白山羊胡子的爷爷整日拿着拐杖看得紧,这些树上的果子,恐怕不等熟透,就要被我们这 些被爷爷称为“一群恶狼”的十几个孩  子们一扫光的(伯父和爸爸都是各自6个子女,且都是4男2女)。
   不知为什么,我们两家的关系在 国家经济困难的50 、60 年代变得非常紧张,一度不但相逢不说话,而且常常为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为了住房后面离马路边有2米多宽的一块园子,两家中间有一人多高的木棒障子隔离,因时间久了,歪歪扭扭的已经倾斜到我家的园子里,种下的几棵玉米已经伸不开腰了,母亲想拆了重新扶正。那天早晨还没有吃早饭,母亲领着我正在想拆障子时,伯父和伯母过来了,一看就有些不高兴的伯父一脸严肃的说:这障子不能这么夹了,要取正,并伸出手去,在粗大的木头做的房梁上比划了一下。母亲听了也是动了气,说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原先啥样就啥样……就这么一来二去,两家又吵起来了,可不知为什么,父亲一直没有站出来帮妈妈。为这事,母亲埋怨父亲活得窝囊,不出来帮她说话,就知道躲在屋里流眼泪。我当时正读小学,大人之间的事也搞不懂,更不知道“三尺巷”的故事,否则,我一定会讲给他们听,让他们知道“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
  后来伯父去世时,在外地安家的二堂姐赶回来,临走时到我父亲家看看她的二叔、她的婚姻介绍人,说了一句颇有哲理的话:那时候,还不是因为穷的!我当是感触很深,俗话说,人穷志短,亲哥俩、亲妯娌之间的关系搞得那么紧张,还不是环境逼的?
  伯父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当时身居县百货公司党总支书记,现在算起来,无非是科股级干部,但在小县城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他话语很少,大脸盘上很难见到笑容,给人的印象是不好随便接近,很多人对他是敬而远之的。但他对我却是高看一眼的,可能因为我爱学习,与众人说我有才,将来是块当文官的料不无一定的关系。记得我初中毕业后,正赶上文化大革命的上山下乡运动,我14岁,不满16岁,可以暂不下乡。母亲怕我身小力亏,更是不同意,于是我就只好呆在家中待业。这期间,伯父曾十分关心我的工作,多次领着我去找关系、托人情,一趟又一趟的去办理“因病不下乡”及“待业证”等手续,正是这些难弄的手续,使我躲过了一场又一场的上山下乡运动,也躲过了种地之苦。这些在当时看起来的好事,现在反思起来也有些后悔,毕竟人生少了一堂农村天地的体验课,空耗了生命的几度青春,但这与伯父的好心是无干的,主要是那时的自己没有个主意。
  伯父对我的婚姻大事也是挂在心上的,他所在系统的一些好姑娘之所以愿意嫁给我这个当时地位低下的临时工,尤其是“愿意我要饭她挎筐”的我老伴,就曾经是他下属单位的一个收款员,当时这是一个众人眼热,岗位显赫的好工作,这与他夸我“早晚必然错不了”的前瞻眼光及他的威望不无一定的潜在影响。
  我参加工作考入省城后,回家过春节我都要带领几个弟弟去给他拜年,每次他都很高兴。听说我大儿子要结婚,他竟不顾高龄当天驱车几百里来参加“大孙子”的婚礼,令我好生感动。期间,我本着“敌对多年的中美关系都能解冻何况亲兄弟”的执著,终于将他们哥俩的关系握手言和,使他们此生没有为此再留下遗憾……
  其实,亲情是有力量的。尽管有时它会遇到阻力或遭遇障碍,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人间永恒的是亲情——一种无形胜有形的、有时甚至是超越时空的强烈的牵挂和思念。
  如今,在伯父逝世近3周年的日子里,我怀着这种从来没有过的思念,写下这篇文章纪念他,他若地下有知,还会夸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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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8:49 | 只看该作者
   哭母亲                     王友明
  王友明,1953年3月生,河北省临西县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会员、山西省作协委员、临汾市作协副主席、临汾市广电局副局长。曾荣获“第四届中国散文精英奖卓越成就奖”。出版散文集四部。作品入选《中国文学百年经典》、《中国当代散文大观》、《百家散文精选》等20余种选本。

  母亲走了,是在端午节的凌晨4时许走的。
  惊悉这一噩耗之时,我是在晋南,远离故乡千里。如若不是妻打电话亲口对我说,我真是不能相信,母亲会如此突然地离开人间。前一天,家里还来电话告知我,母亲的身体很好,怎么一夜之间竟把我们母子分隔在两个世界!
  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死,不能亲手扶母亲入棺。一阵难以抵挡的悲痛揉断了我的心肠,我即刻携妻带女急急地奔向故乡。夜半时分,我才回到母亲身旁。此时的母亲已躺在了黑色棺木之中,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欣喜地吃上一块儿子带的糕点,喝上一口儿子敬的老白汾酒了,我再也没有尽情享受浓郁母爱的福份了。我觉得,自己从此成了一只断线的风筝,只能在暗夜里独独地飞行了,心间弥漫着无边的愁云和难耐的凄凉。
  乡亲们启开棺盖,扶我瞻仰母亲的遗容。看见母亲身穿蓝色棉衣裤,头戴黑色绒帽,口含一枚铜钱,安祥地躺在那里,仿佛睡着了一般。我抑制不住心头的悲痛,一头扎进棺木里,一边轻轻地摇动着母亲的身躯,一边悲痛欲绝地哭喊:“娘,你醒醒,儿子看你来了!你也对儿说句话呀!娘,你不能走,你不能这
样走啊!”任凭我怎样呼唤,母亲都紧闭双目,安然入睡。我把脸紧紧地贴在母亲的脸上,凉凉的。我知道,85岁高龄的母亲,在人生的旅途上,以伤残的小脚,肩负着沉重的生活行囊,艰难地前行,确实是太累了,该好好休息休息了。但我却怎么也承受不了母亲默然离去的打击,这一打击也太残酷、太沉重了呀!
父亲含着眼泪说,母亲始终没有断汤水,临走的那天晚饭,还吃了一小碗面条。午夜,还听到母亲深沉香甜的鼾声。母亲啊,你就这样睡去了,毫无痛苦地睡去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你可曾知道,你留给儿子的却是无尽的悲哀、无边的思念啊!
  立于母亲身旁,我双腿发软,头晕眼花,几欲摔倒。弟弟忙扶住我,劝我到里屋坐一会儿。可我不能去坐,我要多陪母亲一会儿,从今天起,我就再也见不到母亲了呀!凌晨2点30分,开始盖棺锁扣。我随着斧头的起落,流着眼泪呼喊着:“娘,锁扣了;娘,锁扣了……”斧头声声,每一下都重重地砸在我的心尖上,刀绞般的疼痛。锁好棺扣,我们便簇拥着灵柩,连夜把母亲安葬于村北的小树林里。我跪在母亲的坟前,又放声大哭起来,汹涌而出的泪水,打湿了双膝,打湿了膝下的土地,更打湿了我无尽的怀念。
  埋葬母亲归来,天已放亮。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泪眼朦胧中,我看到窗外那随风摇动的树枝,就仿佛看见了母亲手拄拐杖,一步三摇,艰难行走的身影;痴痴的思念中,我听到一阵紧似一阵的风声,就犹如听见了母亲对儿子的深情呼唤!没有了母亲,我心里空落落的,感到一种无边的孤寂和难挨的凄凉笼罩于左右。捧着去年秋天我为母亲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流年碎影又在我的眼前晃动起来:
  外婆去世后,苦命的母亲,就用14岁稚嫩而瘦弱的身躯,支撑起那个贫寒的家,靠着顽强,忍着苦痛,把几个弟弟拉扯成人;
  三年困难时期,大病初愈的母亲,拖着仍很虚弱的身体,到十多公里外的种麦区去拾麦穗。晚上,不顾劳累坐在小油灯下,用簸箕把麦穗搓成粒,再用小拐磨子磨成面,为我和弟弟包碗饺子吃;
  为了多挣点工分钱,好供我们兄弟仨读书,母亲一天工也舍不得耽误。每天晚上,伴着小油灯纺棉线、缝衣服、纳鞋底,常常是一熬就是一个通宵;
  大旱之年,母亲像壮劳力一样,一天两晌,担水点种。乡间小路上,总闪现着母亲肩挑一副大水桶,一颠一颤,十分吃力地行走的身影;
  当兵那年,母亲拉着我的手,含着泪水送了一程又一程,嘱托的话,说了一堆又一堆;
  6年后,我第一次探家,正在农田里劳作的母亲得知后,竟抹着眼泪,一路小跑着奔向日夜思念的儿子;
  母亲知道我爱吃咸鸡蛋,年年都要喂几只鸡,下了蛋腌在小罐里。若逢战友探家,或家属来队,便把咸鸡蛋煮熟,托人带到部队;
  那年初秋,母亲患病住院,需做手术。为了不影响我的工作,母亲给我发了封“平安信”。直到康复出院后,才告诉我实情;
  有一年探家归队时,为了安慰母亲,我无意中说了一句:“娘,等秋天闲了,再回来看你。”谁知,这句话竟被母亲牢记于心了。母亲精心喂养了十几只小鸡,准备秋天我回家时给我炖鸡吃。那些天,母亲天天拄着拐杖,迎着寒风到村口张望;
  晓星隐没的清晨,回乡探亲的我还沉浸在梦乡,母亲就端着一碗飘着浓烈香味的鸡蛋茶,颤颤巍巍地送到床前;
  兔年清明节那天,我出门上坟回来的晚了点,年迈的母亲便拄着拐杖,立于狂风肆虐的街口,等着我归来。
  ……
  近几年,客居异乡的我,一直惧怕有这么一天,惧怕母爱之海弃我于渺茫无垠的沙漠。但是,这一天,还是无情地降临了,而且是那么的突然,令我伤心断肠,成了一生不可挽回的遗憾。
  母亲一七那天,我们把母亲生前爱吃的食品、爱用的手绢、爱喝的白酒,摆放在坟前,并烧上了一大堆纸钱。我虔诚地跪在地上,呼唤母亲前来拾钱、就餐。我多么渴望上苍神灵,能让母亲起死回生,重新回到我们中间啊!我真不想让操劳一生的母亲,就这样孤寂地长眠在这块田野里。我拜托小树林清凉的绿荫陪伴母亲,我祈求哗哗作响的树叶与母亲聊天。
  离家的那天清晨,我又悄悄来到母亲的身旁。静静地跪于母亲的坟前,倾听着母亲一生的诉说,回忆着母亲对儿的关爱。这正是:“跪拜坟前思泪纷,骨肉亲情难相分。唤儿声声终见面,呼母夜夜可曾闻?”我知道,我那慈祥的白发母亲,已带着苦难、带着满足、带着思念,静静地长眠于斯了。可我却无法舍弃我的母亲,但又无奈地、恋恋不舍地向母亲告别:“娘,儿走了,想儿的时候就给儿托个梦。儿永远不会忘记,只要有时间儿都会回来看你,给你送上零花钱、食品和老白汾酒。娘,你就安息吧!”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母亲,涌上心头的只有一句话:“娘,你是不会死的,你永远活在儿的心灵深处!”此时,我感到那无边的孤独和凄凉又越来越浓地笼罩于心头——今后的日子,是再也没有母亲的日子,是我永远想念母亲的日子。
  一阵歌声又在我耳边响起:“你可是又在村口把我张望?你可是又在窗前把我默想?你的那一根啊老拐杖,是否又把你带到我离去的地方?……”
  我的眼前,顿时出现了一个身影,一个手拄拐杖、翘首张望的身影。那就是生我养我疼我爱我的白发亲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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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8:17 | 只看该作者
奴 才
梁长峨
  梁长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省作家协会理事、宿州市作家协会主席、宿州市文联秘书长。《华夏散文》杂志副主编。

  摆布,就会感到失落。倘没有主子,离开被别人奴役,他们会魂不守舍,六神无主,觉得无聊、空虚,活不下去。“他们只在遵守别人的命令时才感到舒服。”他们是“依靠他人的法则和法律生活”的。他们不经任何考虑就会不折不扣全力执行他人的命令,回应和首肯他人的感情。“他们把顺从作为荣誉”,“在使自己服从时找到了真正的欢乐”。(引文见阿德勤《理解人性》)
  在主子面前,他们一辈子都弯着腰,压根儿也不想直腰。他们以点头哈腰为本色为快乐。主子压迫他,对他不平等,他感到舒服,觉得天经地义,一万个该;倘若主子给他那么一丁点儿平等,一丁点儿自由,他们都会感到极不自在。如果话说得不妥贴,事办得不地道,被主子掌嘴了,臭骂了,他们绝对不会怨恨主子,后悔自己当了奴才,反而会说主子骂得好,甚至能自己打自己的脸和嘴,从而更加忠于主子,为主子卖命。
  中国历朝历代读书人,从其人生的目的到最后的归宿,走的都是专制官僚、皇家奴才的道路。人们对读书人的评价,也都以此为标准。所以中国人从读书开始,甚至还没读书时,就开始接受奴才思想教育。他们接受知识的过程就是被奴化被扭曲的过程。结果,读书越多受教育时间越长的人,其人性被奴化被扭曲的越严重越彻底。想想看,一个从小就浸泡在奴化的海洋中,沿着奴才的道路,呼吸如何成为合格奴才、超级奴才的毒气,怎么能不缺钙、无媚骨?怎么能特立独行、直着身子走路?
  回顾中国一代一代大量出现的知识分子,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形成一条长长的奴才队伍,从古代一直排到今天。他们一个个以操作日益复杂的官僚机器为职业,且为此自鸣得意,感到极度的荣幸和自豪。但是,他们的理性,在品格上却是工具性的。知识分子从本质上说,应该是为理念为信仰为人的自由为真理正义为自己灵魂的独立而生,可实际上绝大部分人他们是仅仅为活着为如何更好地糊口填腹而生。所以,他们作为人的独立完全消失了,自主的灵魂没有了,只能一个个成为侏儒。以致内化成知识界的基因,一代一代遗传下来。这并不因专制政体的终结而消泯。只要有权力存在,就有奴性的适应和顺从。这就是奴才为什么在知识分子身上普遍存在的原因之一。
  奴才队伍中,有一部分是半道加入进来的。
  鲁迅说:“专制者的反面就是奴才,有权时无所不为,失势时即奴性十足。……做主子时以一切别人为奴才,则有了主子,一定以奴才自命:这是天经地义,无可动摇的。”(《南腔北调集·谚语》)这一类属于主子失势而变为奴才的。检点这些人的前后行为让人怎么也想不到,他们当主子那般凶狠,失势后当奴才又会那么出色。
  还有一种人,他们在底层,为自己的卑微、潦倒、穷困、受辱,感到寂寞,或者不堪忍受,而愤愤不平,甚至怒火中烧,到处呼喊,既煽风又点火,唯恐天下不乱。可是,他们一旦被上流社会接纳、招安,弄上个乌纱帽,顿时身上的怒气豪气逃遁无遗,变得如猫一样温顺可爱,诚惶诚恐,三呼万岁,感恩流涕,失去常态,兴奋得如吃了许多激素一般,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宋江者们是也。这类人原来的刚烈、正直,被奴性所劫持。他们本来所反对的、厌恶的东西,最终让他们投降、臣服、拜倒在地。 
  奴才和人才的境遇常常有天渊之别。就拿《红楼梦》中的袭人和晴雯这两个人看吧。
  花袭人的身世本来十分可怜,她的思想则更加可怜,她“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对贾府的当权派王夫人一味的巴结讨好,刻意奉承,心甘情愿的充当主子的心腹和秘探。因而,尽管她天生无德亦无色,还是凭着她“西洋花点子哈巴儿”,胁肩谄媚的“本事”,打小报告诬陷姐妹的“才干”,而博得了王夫人的赏识,除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额外赏赐,还爬到了“准姨娘”的地位。
  晴雯呢,虽然“生得比别人好”,而且“又性情爽利”,“口角锋芒”,也有着“夜补孔雀裘”的出众才能,可是由于她“爆炭”般的性络和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光明磊落,刚强不屈的反抗精神,竟遭到令人发指的诽谤和诬陷,备受王夫人等当权者的摧残和迫害,最后不得不含冤而死。
  人们从血淋淋的事实中明白,要做当世红人,保住自己的地位,必须驯从恭谨,甘当奴才。所以,就有了安位贪禄,不务公事,与世沉浮,左右观望的了;所以,就有了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隐而求主之所好而进之的了;所以,也就有了为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后害的了。明代李贽就说过:“史言魏征善谏,愚以为幸遇太宗耳。不然,使遇好谀之主,未必不变谏为谀也。”人才最后变为奴才,确实不鲜见啊!
  还有奴才变成主子的一类。为奴才时,他们对主子点头哈腰,摇尾乞怜,永远是孙子,绝对的服从,绝对的忠诚,绝对的温驯,主子指向哪里就奔向哪里,处处以奴才自命。“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鲁迅《南腔北调集·漫与》可是,当他混出人模人样,当上主子时,则一变柔弱、温驯之态,露出一副趾高气昂、无情无义、无心无肝、盛气凌人、凶神恶煞的嘴脸。这时的他们,彻底现出狗性的另一面:凶猛、疯狂和残忍。他们比起旧主子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类人中本来耻于当奴才的。只是因为他们出身低微卑贱,无法挤身主子的行列,不得不寻找和委身主子,以图日后翻身。所以,他们当奴才时特别尽心尽意,殷勤周到,忠贞不二,任随主子摆弄使唤。一旦当上主子,前后判若两人。“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正是他们的画像。
  披着刚烈正直的外衣,谎称自己是英雄汉,而骨子里却奴性十足的人,并不在少数。其实,刚烈、正直的英雄汉是模仿不了的,也是伪装不了的。英雄好比巍巍高山,无论怎样的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严寒酷暑,都无法使高山变形;同样,无论怎样的恶劣境遇,诸如威逼和诱惑,都不能使英雄们改变本色,低下高贵的头。
  而奴才呢?他们本质上不是英雄,永远也进不了英雄的角色,一遇变故立马就会显出其渺小和柔弱来。他们口头上常说,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实际内心里却愿把眉彻底摧毁,把腰折成对头,去伺奉权贵。他们嘴巴上一再表白,“天子呼来不上船”,实际只要是上级呼叫,他们都会连滚带爬赶去,倘是皇帝呼,他们能喜死。
  这类人统统是耍把式的货,不要说给他们职务提拔点地位升高点,就是稍为多给点笑脸和夸奖,就露馅了。我亲自听两个人吵架,一方贬低另一方说:“我同李书记握过手,你握过吗?!”仅仅是握一次手啊!如果是再加点码呢?他的奴性会怎样就可想而知了。
  人们也都见过奴才骂主子,但那是小骂大帮忙。万一他们说漏了嘴、骂到主的痛处,主子一瞪眼,他们骨头就酥了,能立即跪地求饶,吓得浑身筛糠。人们也见奴才批评主子,但那是掏主子的胳肢窝,是在主子的脊背上抓痒痒,主子开始觉得不适应,正想吹胡子可转而又感到舒服了。这是奴才的高招。
  不要以为奴才们永远只会服从和紧跟,没有任何思想和判断。相当多的奴才鬼精鬼精的。因为主子是奴才生存的靠山和支柱,一旦选择有误就等于旧时的女子嫁错了郎,没有好日子过的。所以,奴才选主子如同股民选择股票市场中的潜力股或走牛的领头羊一样,只选旭日东升的(未来有潜力)和如日中天的(正在红的发紫)人当主子。谁靠得住就跟谁跑。谁若正在走红或将要走红,他们就蜂涌而上,厚着脸皮紧追。一旦某一主子日落西山,走了下坡路,奴才们就会萌动开溜的心思,就会转着贼溜溜的眼睛悄悄窥视新的有价值的主子去投靠。在他们心里有一个铁定法则:哪个东家不是东家!奴才就是生来听东家使唤为东家服务的,跟哪个东家都是一样。换句话说,可以在这个主子门下当走狗,同样也可以在另个主子门下当走狗。
  这类人物,古今中外,比比皆是。
  据《伊丽莎白女王和埃塞克斯伯爵》一书记载:在伊丽莎白女王的情人青年伯爵埃塞克斯红极一时的时候,英国思想家培根依傍他、奉承他。后来,当女王对伯爵失去信任,征询培根时,培根看到情势有变,立马投靠女王,中伤伯爵。再后来竟然撕破脸皮,在法庭上历数伯爵之罪,将其送上断头台。为此,还得了女王一千二百镑的赏赐。奴性决定奴才必会随着情势变化而变化。如果女王依然信赖伯爵,培根绝对不会翻脸,也不敢翻脸。他看到伯爵大势已去,奴才的阴暗心理决定他必定立马顺风使舵,投靠新主子,为新主子卖力。
  我国五代时有个冯道,此人在这个异常复杂的时期,赤橙黄绿青蓝紫,阴晴雨雪风雷电,莫不变化自如。李从珂攻唐愍帝,兵到陕州,唐愍帝逃往河北。身为唐愍帝首相的冯道,看准唐愍帝必死,李从珂必立。于是,立即率百官班迎,草劝进文书。结果,李从珂上台拜冯道为司空(三公之一)。晋高祖临死,召冯道一人受遗命,要冯道出力辅立幼子石重睿。晋高祖死,景延广主张立长君,冯道却一句话不说,结果保住了他的丞相宝座。辽主灭晋,冯道自动入朝,辱骂自己是“无才无德,痴顽老子”,使自己当上太傅(三师之一)。通鉴说他:“滑稽事智,浮沉取容。”“依违两可,无所操决。”还有史书说他:“观望形势,计算利害,谋后而动,丝毫不差。”他就凭这一套,在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的五十四个年头当中,被各朝所重用。
  像这种“怀道以迷国,详(佯)愚而不言,颠则不能扶,危则不能安,婉娩以顺上,逡巡以避患”者,要他有什么用!
  这给一切当主子的人一个启示,凡是围着你最紧、跟着你最勤的人,要小心点,想想他们是不是奴才。因为奴才的奴性是通施于一切主子的,你在台上,对他有利,他对你“奴”的典型;你若倒了,他对另一个对他有利的台上人,又会同样“奴”的可以的。
  按理说,我们本应严而逐之这类奴才,去选那些真心尽意、匡救其恶、所为不谀、疾恶如仇、敢于犯颜言过的人才,可我们常常做不到。
  因为中国的权力太硬,特别需要软绵绵的东西补充、阿附,奴才们正可起到这种作用。而人才都是自立于世的人。他们的生活是立足于自身奋斗,从不靠别人的恩典,从不把自己当成别人的从属物。靠别人维持自己的生存,别人成为自己生活的源泉,这对人才来说是莫大的耻辱。所以他们总是一心扑在事业上,凡事一是一、二是二,锋芒毕露,不隐忍苟合,不吞吞吐吐。他们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研究上峰的脸色,也不屑于终日蝇营狗苟。所以,人才的这种硬朗同权力持有者会常常发生碰撞,最后弄得人才是虎你得趴着,是龙你得卧着。
  相比之下,一些头子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奴才留在身边。我有一朋友,当个小官,他直言不讳地说:我明知某某人是奴才,是一条狗,但我还是重用他,因为他听话,忠于我,我看着顺眼,想着顺心,使着顺手。他作为小官都这么想这么做,那些需要更多威严更大脸面想更加为所欲为的大官,岂不更会这么想这么做?!
  这就是奴才所以能存在,能不断生出的原因。
  一个民族,如果只是朝代变而群体奴性灵魂不变,就会永远不变的出奴才。有史为鉴:八年抗战中国出了一百多万汉奸,同日本当时的总兵力差不多。几十年后文革中,刘少奇在台上,许多人紧跟不掉队;刘少奇倒了,林彪上台又转而紧跟林彪不掉队;林彪倒了,四人帮上台又立马紧跟四人帮不掉队。虽然抗日的汉奸和文革的风派人物不可同日而语,但这两种现象都应该说是奴性使然。我这么想,如果群体奴性不改,一旦国家有难,还会出现惊人相似的现象。
  一个奴性十足、永远在人前弯着腰走路的人很难有多大出息。同样,一个奴性普遍存在的民族很难真正强大起来。所以,只有让一个个跪着的生命变成站着的英雄,变成立起来的“人”的形象,让人自己成为自己的上帝,让一切人都充满自由,充满活力,充满自信和自尊,我们这个民族才会有真正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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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7:44 | 只看该作者
   舞 娘                           阿萨西里·  探马错
   阿萨西里·探马错,1947年生,泰国作家。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坤通,天亮时你会回来》和中篇小说《天涯海角》等。
  她离开海滨渔村的时候,正值豆蔻年华。她的离去,牵动了小伙子们孤寂的心,许多人一杯愁绪,心如刀割……有消息说,她去了一个有名的班子,在那里跳南旺舞,而且成了明星。各地青年迷恋着她,簇拥着她,把花环套在她的脖子上,还常常包她的场。.
  家乡的小伙子们有点吃醋了,常常在背地里骂这个离开了故乡的少女。.我也是既钟情于她,又用最狠毒的字眼骂过她的人中的一个。.
  “简直像个野鸡!”一个爱动感情的渔家小伙子骂道,“总在餐厅里庙会上扭来扭去,你说和那路人还有啥不一样!”.
  “咳,真是让人伤心透了,白白骗去了我的一张照片,现在可能给到茅屎坑里也说不定!”另一个插嘴说道。他被姑娘迷住了心窍,只要姑娘喜欢,上九天揽月,他也不会迟疑的。
  “见她的鬼去吧!”这回轮到我说了,“她不学好,就由她去吧!”.“你他妈说话文绉绉的,我不想听!”一个急性子的渔家青年伙伴对我的话嗤之以鼻了。.
  我们——我和一些渔家的小伙子们,整天厮混在一起,见了面总免不了在背地里骂她。我们——我指的是我们小伙子和这位姑娘,曾在一个班里读书,可现在却只剩我一个还在学校里。.
  在去当舞娘之前,她是码头上的一个渔工。.
她从小就长得好看,长大以后就变得更美了。鱼的腥气,海的咸味,弄脏的面孔,掩盖不住她的美貌。渔家的小伙子们像捕捉海味一样,跟踪着她。清晨,每当渔船靠岸的时候,他们都会跑到码头上,想出各种新奇的花样,以期引起姑娘的注意。.
  我曾经说过,我也是他们之中的一个。.
  在码头上,她早上的活儿,是把鱼从船上拖下来,开膛破肚,洗净,摆在屉里,送去蒸熟,然后拿到一个高屋檐的房子,人们都叫它“咸鱼屋”,在那个地方卖。她是那儿的雇工,一天忙到晚。我和其他渔家的小伙子早晚都要顺便到那儿转一转。.
  其实,大家心照不宣而已,心里藏着的是同样的目的,就是想去看看她。我们瞧她哪儿都觉得美,举例说吧,她笑着和我们打招呼时所露出的牙齿,真像海上激起的浪花那样洁白……我们的确有点神魂颠倒。.
  我呢,竟常常装模作样,扮作一个迷恋大海迷得发疯的人,每当清晨,我都要跑到海边,假装观海,看日出。其实呢,我的眼睛瞄的是“咸鱼屋”,看她什么时候出来,都到哪儿去。.
  我比别的伙伴更加“走火入魔”。
  当我们知道她离开了“咸鱼屋”,离开了村子,我和我的渔家年轻伙伴们都陷入了同样的心境,我们既伤心又愤恨!南旺舞班的班主什么时候把她弄去学舞的,我们之中谁也记不清了。我们不想让她去当舞娘,或者说不想让她走,但这话是难于出口的。.
  我们看到她跳舞时穿的是筒一样的裙子,短得可以看见屁股蛋。动作是摇来摆去的,看上去很像水面上上下翻飞的小鸟。这并不是我们乡间每逢节日所跳的南旺舞,这种餐厅里庙会上的南旺舞,我们从中看到的,只是少女的卖弄风骚和陌生的青年男子的挑逗和越轨行动,这是多么令人厌恶啊!在彩虹、色纸之中,五颜六色明明灭灭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她浓妆艳抹,脸颊、嘴唇和指甲都是涂红了的。然而,我们想起了她的过去,她的身上曾经沾满了纯净的大海的气味,两相对比,这种变化怎么可能呢?她怎么能做得出来呢?.
  当她在一个出名的南旺舞班里成了明星,人们向她献花环、包她场的时候,我们都是又气又恨的。为了排解我们痛苦的感情,我们不知狠骂了她多少次!.
  可是,有一天,她却突然回来了——她是在我们把她忘却之后回来的。
  那天,海上聚集了许多海鸟,它们的白翅膀和沙滩的颜色一模一样,与海上浪花上面夕阳的余晖交织在一起,闪烁着光亮。她似乎是和饱含海水咸味的一年一度的寒季季风一起到来的。.
  她坐着三轮车,气派不小呢!车上的喇叭被按得呜呜哇哇直响,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转过身去看她。.
  “真是想不到呀,都有了孩子!”我的一个渔家年轻的朋友看到她抱个孩子下了车,凑到我的身边说道,——其实说话人自己也有了孩子。大家都有了家室,只有我一个人不能结婚,因为我还在读书。.
  只有我一个人喜笑颜开地和她打了招呼,攀谈了几句。.
  这位几年前身在“咸鱼屋”的姑娘变得判若两人,她比以前白皙、细嫩、文静,因而更加妩媚动人;她看上去时髦多了,但像一个陌生的外乡人;如果你这么地看她,那是一点也找不出渔家女的影子的。.
  她的丈夫是个为南旺舞伴奏的吉他乐手——我对朋友们讲述着她的事情——被一个跳舞的男子给捅死了,原因是为了争夺她。她不想再继续跳下去了,于是带着孩子回了家。她告诉我说,她要和父亲一起出海去打鱼。.
  伙伴们笑得前仰后合,腰都伸不直了。.
  “要把指甲上的红油弄掉,恐怕还得有些日子吧!”他们嘲笑地说。.
  有人搭腔:“她来给鱼鳖虾蟹跳舞,不也满有意思吗!”.
  另一个说:“她是想再找个老公,好养活那个吉他手留下的儿子呀!”.
  最客气的人也摇头:“用不了多久,她又会去跳舞的,像她这种样子怎么干得了重活!”.
  我们大家一致认为,她大概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来投靠爹娘的,可爹娘也老了。.
  她的父亲是个在近岸打鱼的人,每天摇着一个小船出海,打上鱼来便交给老太婆去卖。当她一点不疼父母,不顾二老双亲走出家门的时候,我们是很可怜这两位老人家的。.
  我们曾是她的朋友,并且偷偷地爱过她,但是,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这就像是波浪的影子,沙滩的痕迹,漂过的水流和吹过的风声,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已经不再爱她,因而没有了苦恼,也不再恨她了,我们心安理得。我们看到了她身上所隐藏的许许多多难于捉摸的东西,说明我们是熟悉的,但是,了解并不深。我们只知道一切都不会长久,我们是用疑惑和轻视的眼光静观事态发展的。.
  其实,自从我离开家,离开那些伙伴,上了学,我已经不记得我和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每当我回首这些往事的时候,我都想,这其实是我自己和我的伙伴们自作多情,而那时她的心里很可能是什么都没有的。而现在,当她回来的时候,我们还能意气用事,还能对她怀有成见吗?我这样想。.
  可是,她此次回到海边渔村的时候,我也是背地里笑她,在心里讽刺她的人之一。.
  她和父亲出海的第一天,在她背后的海岸上传出一阵笑声…….
  “你说奇怪不奇怪?孤单单一个女人,到海里去打鱼。我是到海滨避暑时听到这消息的。你或许会认识吧?她和你同乡,年纪也差不多。”.
  “你不大回家,所以不知道那一带的渔民都叫她‘护船海娘娘’,讲起来像故事。她和老母亲一起过日子,有一个孩子,还小。她当姑娘的时候漂亮极了,在和她父亲下海打鱼之前,还是个跳南旺舞的明星呢……”.
  “她爸爸死了以后,谁都以为她会找一个新活干干,但是渔民们都没有想到,她驾个小船,破天荒地一个人出海,迎风破浪。她没有再嫁,因为怕孩子受罪,老母亲受苦。人家都说她勤劳、勇敢、能吃苦,好像渔家的男人,在整个暹罗湾里,与大海的风浪、漆黑、孤寂和危险搏斗的只有她一个女人。”.
  “我想写写她这些新鲜事,登在我们的刊物上。我想跟她详谈一次,问问各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漆黑的大海里有什么感受,冷不冷,寂寞不寂寞,害怕不害怕,在生活中她有什么寄托,收入怎样,怎么休息?看电影,看哑剧,还是听民歌?此外,我还想问问她,对于以船谋生的渔民的这种生计有什么看法?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妇女的权利问题是怎么想的?
  “嗨,可别忘了问她,为什么她没有再婚,对于情爱她是什么观点?”.
  “哎,你知不知道,她的小船叫什么名字?他们给渔船命名了吗?”.
  她给自己的小船取了个“舞娘”号的名字,这两个鲜艳夺目的红色大字贴在船头上。傍晚,当猎猎的海风吹起来的时候,她便开船出海了。她站在船尾,掌着舵,在银白色的浪花中穿行。海风吹拂着她的渔民白衣,吹乱了她黑黑的头发。.
  她身上已经没有往昔“明星舞娘”和“咸鱼屋”美人的影子。她皮肤黝黑,脸皮粗糙,手掌满是老茧,还有不少裂口,浑身肮脏,散发着海腥的气味。她健壮而伟岸,动作像男人一样粗犷,已经完全不像一个女人。.
  对于我此次回来的目的,我有点羞于出口,我只说会会老朋友,问问平安而已。.
“您呢?现在在干些什么?”她问。.
  “还不是干老本行,编杂志,写书卖!——我们照张像好吗?”.
  她羞涩一笑:“嗨,快别照了。白费胶卷……你的照片我还保存得好好的呢!”.
  这也算是一桩不好向朋友们泄露的难为情的事,我也曾经把照片送给她以表殷勤。好吧!我日后给她拍照也可以。.
  我的渔家伙伴们都称颂她是渔民的“护船海娘娘”,他们是诚心诚意地赞颂她的,就像在海中真的遇见了神仙一样。在感情上,她是海上和岸上渔民的共同财富。我的朋友告诉我,当她刚刚回到村里来的时候,他们曾经小看了她,歧视过她,他们为此而感到内疚。
  问我吗?……我只能说,我比别人更感到羞愧。我离开了海滨渔村的生活,离开了故乡,好像成了一个陌生人。我回来了,可我的手掌是柔嫩的,碰到海水会脱皮。见到海浪会晕船,晒久了太阳会中暑。作为一个本地人,我是太赢弱了!可这里的人却是我的老朋友,他们不怕热,不怕冷,不怕雨,他们经受着风霜,生活在浪涛和风暴之中,其中包括被我所藐视的“舞娘”。
  在浪涛、海滩、水流之中,在海风的咆哮声中,这里的一切都变了,变得与昔日的面目全非,但她仍然是个值得人们包场和敬献花环的“舞娘”。.
  我看到了她身上所展示出来的另一种美,它比过去的美更有价值,更长久。我想正是这样的女人才是创造世界——至少是渔民的世界的一分子。她很可能是星辰,是海鸥,是天边绚丽的朝霞,或是一朵美丽的白云。不管她是什么,总之,她会使我们已经十分美丽的渔村更加美好。
                               (栾文华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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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7:17 | 只看该作者
野菊花
                  余继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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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

  余继聪,彝族,1971年6月生,云南楚雄人。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作家协会副秘书长,获得过老舍散文奖入围奖、边疆文学奖、滇池文学奖入围奖、马樱花文艺创作奖一等奖、2006年中国散文排行榜提名、2007年中国散文排行榜提名。作品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1世纪年度散文选”《2004散文》《2005散文》《2006散文》,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6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7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2008年中国精短美文精选》等三十多个选本。多次转载《散文选刊》《青年文摘》等。中国美文网站出品人,《华夏散文》副主编。

  特别喜欢乡村的秋,因为乡村的秋,有漫山果子和红叶熟透,有万里良田稻谷金黄,有漫山坡辣椒红熟,南瓜金黄,有满院子满树柿子红熟,有一串串金黄苞谷挂满屋檐,更因为秋季的乡村世界里,有一片片、一绺绺、一坡坡、一山山金黄迷人的,洋溢满乡村世界的野菊花。
  秋季,我不爱呆在城里,喜欢出城,喜欢回乡,只因为想去看那种洋溢着浪漫,洋溢着透熟的,香喷喷的乡村金黄色,野菊花的颜色。
  一出城,公路边,山坡上,山沟里,村头村脑,村里村外,田埂上,屋檐下,篱笆边,林间崖上,就都可以看见这儿几朵,那儿几株,这儿一片,那儿一坡,这儿几茎,那儿一沟一箐金黄美丽的野菊花,在微微的秋风里,在暖暖的秋阳下,摇头晃脑,眨着眼睛,开心快乐地跟人招呼和说话。她在说些什么话?好象在说:阳光多么温暖美丽,秋色多么浪漫温馨,我多么美丽,余君怎么不早点来欣赏呢?来吧来吧,你离开大自然,离开美丽,离开乡村,离开我太远了,来欣赏大自然,来欣赏我的美丽吧!
  于是,我全身又感觉生机勃勃了,骨头里也好象在嘎嘣嘣拔节呢。
  一朵朵的野菊花,酒窝朵朵,漾在脸蛋上,眨巴着眼睛,时而在墙根下露一下脸,时而在篱笆下晃一下背,时而冲我羞涩一笑,时而远远的、轻轻的跟我开心调皮地说句什么话。说完话,她却躲了起来,跟我捉迷藏,叫我找不着她。或者才说了半句话,她就躲了起来,后半句话,消失在微风里,鸟语中,只看见杂草丛中,山头上,山坡下,她的身影一闪,就不见了。
  我喜欢看路边院墙下,篱笆边,瓦房外,竹林边的野菊花,总觉得她们是一个个青春、快乐、乐观、朝气蓬勃的乡村女子,那么美丽,那么清纯,那么无邪,那么善良,那么对世界不设防,那么热爱和信赖世界,又那么天真活泼,那么调皮,那么可爱……如果说,我偏爱天真无邪,纯洁善良,美丽多情的乡村女子,那么是因为乡村里,有众多金黄美丽的野菊花陪衬着她们。如果说,我更偏爱这些乡村世界的野菊花,那么也是因为,乡村里的野菊花,有无数美丽纯洁的乡村女子衬托,她们的身影,她们的脸蛋,她们的酒窝,总在野菊花丛里诱惑我。
  穿行在乡村世界里,每当我仰头看见山坡上、山顶上大片大绺的野菊花,飘在天空里,或者拖缀到山脚下、山路边来,我总是会产生种种很温柔很浪漫很温馨的幻觉:这一缕缕金黄飘柔、飘逸美丽的东西,该不会是小仙女不小心滑落到人间来的裙裾、纱巾或者披肩吧?她的不小心,却给人间增添了无尽的浪漫美丽。那么纱巾滑落后,露出了小仙女怎样美丽的芳容呢?是一圈凝脂或者玉石一般的美丽脖子,还是纤瘦洁白滑腻诱人的一笋玉肩呢,还是其他的美丽地方呢……
  我就读的邻村小学外,山坡上总有大片大绺的野菊花。
  那时,我们对世界充满爱心,充满兴趣,充满乐观,所以常常爱竞相去采摘野菊花。每年,只要秋风渐起,秋阳暖照,乡村就秋叶黄熟,庄稼和果子都透出熟透了的味道,整个乡村世界都弥漫着熟透了的味道,弄得人心浪漫,人人心旌摇荡。
  我们小孩子说不清这是怎么回事情,不过却也朦朦胧胧感受到了这种洋溢满乡村的、浓浓的浪漫,感受到了野菊花的美丽可爱。
  再朴拙的村汉,再童稚的村童或者乡村少年,此时也不可能还不解风情,还感受不出洋溢满整个乡村世界的这种浪漫气息,这种罕见的成熟美了吧?
  于是,去上学前,或者放学后,我们就你追我打,奔向路边和山坡山箐,狂采狂摘大把大把美丽的野菊花。这乡村里奢华而不稀罕的美丽生命,就被我们大把地采摘下来了,然后纷纷用她来当作武器,当作石头,相互攻击,相互掷打。
  嬉闹够了,再采摘一大把,拿回教室,或者拿回家,却哪里找得到花瓶来装她,就随手一扔,这些金黄美丽的野菊花,就曝晒在阳光里,泥地上了。
  谁也不心疼她,谁也不在乎,不可惜她,她一生的美丽,就在短短几分钟内,被我们这些乡村小男孩或者乡村少年奢侈地浪费了。
  当然,有时我们采摘到美丽的野菊花,也会趁村里的小芳或者班上的小香不注意,偷偷把她插进这些小姑娘的发稍里,或者掖进她们的衣服里。这些小姑娘羞红了脸,却增添了美丽。
  我第一次去找她,就看见她家门外的山坡山崖上,长满一坡坡的野菊花,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她是一个彝族姑娘,皮肤有些黝黑,不算漂亮,但是,看着她的娇小身影在秋日的金子般美丽梦幻的阳光中,在金黄浪漫的野菊花的世界里轻盈来去,两条乌黑的长辫子在野菊花上拂来荡去,我却觉得那一天她真得很美丽,很叫我动心。我就打定了一辈子爱她和娶她的主意。
  在一个草叶上闪烁着金子般的阳光,红红的美丽瓢虫在草叶、豆蔓、苞谷茎叶上爬行的日子里,我和她卧在长满蓬勃野草,开满野菊花的山坡上,我久久地吻了她。
  如果这世间没有野菊花,我不会对她一见钟情。如果没有野菊花,她也不会对我以身以心相许吧?
  乡村里的野菊花,是我今生觉得最浪漫最美丽的花。我爱野菊花,是因为我怀念已经离我很遥远了的、美丽的、天真无邪的乡村童年和少年时光;我爱乡村野菊花,也因为我爱黑瘦娇弱,并不漂亮,却也充满像野菊花一般的香香味道,也很能诱惑我,叫我心旌摇荡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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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3 05:36:29 | 只看该作者
生活边缘的影像(节选)
                    曹丽琴
  曹丽琴,女,1979年9月生,苏州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华当代文学学会理事。2005年开始习作,作品散见于《散文选刊》《散文诗》《山东文学》《西部散文家》《翠苑》《岁月》《辽河》《扬子晚报》等报刊。有散文诗入选《江苏网络诗歌选》(2007年卷),《中国西部散文诗》,散文入选《散文选刊》、《2007年中国精短美文100篇》等。
  
  拂过春天的忧郁,她出现在我视线里的时候,我的心头仿佛灌进了一阵冷风,惊愕的目光蓦得笼上了一丝隐隐的伤楚。
  偌大的一个风雨操场在明净、澄远的蓝天白云下显得更是寂静、空旷。她就在那红色的塑胶跑道上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她是何时来到这操场上的?她沿着跑道走了多少圈?此刻她的脑海里是否还残存着那团曾经纠缠得让她几近窒息的乱麻?我的心弦在她那渐行渐远的身影里绷紧。
  起初同事和我说起她又有点反常,总在操场上独自行走的时候,我不以为然。这样的春色,能清闲地享受一番阳光的温存,那也是我心底的渴望。可是,当这一场景真得赤裸裸地展露在我的眼前时,那个一袭灰色着装的身影,全然颠覆了我先前的观点。
  我的脚步放慢,踌躇着是否不应去打扰她独自沉吟的那份安静。我又担心她一直这样走下去,总有一天又会偏离自己的轨道。而我的孩子们是全然不解的。他们在我身后排着队伍,催促着,欢笑着,手里高擎着一只只美丽的风筝,心儿早已飞到了蓝天里,闹嚷嚷地翻掀起一道又一道欢乐的波浪。
  春天是抑制不住的。就像这绿里透黄的柳芽儿暖暖的春风里疯长,柳絮儿满天地飞;就像这蓬蓬勃勃的垂丝海棠柔柔的春雨滋润下,鼓足了劲儿绽开了笑颜。我的孩子们应在烂漫的春光里尽情地放飞,他们的世界应该和这春天一样明媚、欢腾。
  哗啦啦的,一群飞舞的天使涌动起一股股花潮齐拥向绿盈盈的操场,不经意间把大片大片的静挤得无处可觅。他们手里拽着线儿,站着、走着、跑着,顷刻,缤纷的身影舞动了整个操场。红蜻蜓、黑蝙蝠、黄蝴蝶……各样的风筝遥载着他们的目光蓝天里高高地飞翔起来了。而她依然在慢走,始终保持着旧有的姿势。
曾几何时,她和这群孩童一样,心,纯得如这蓝蓝的天和白白的云一样,透明安详。又是从几何时,青春活泼的她变得臃肿、迟钝,必须天天靠药来唤醒、维持她脱轨的神经。时光的影子在她身上竟是雕刻得如此让人心怀伤痛而又欲罢不能。
  一个被爱情深度灼烧的女子,我为自己此刻未曾有像过去一样与她快乐交谈的念头而羞愧,只是静静地把姿态放得最低,追寻着她的身影,幽幽地感怀。数年前,听到中心小学工作的她住入精神病院的时候,我正在一所偏僻的乡村完小任教。因家庭的贫困导致学业上的无奈,又遭工作分配的不公,那些日子,初为人师的我比较抑郁、沉默,对周遭的人事都有点漠不关心。等至我陆陆续续从同事口中知晓她的整个故事时,我震惊了。她与男友在一次旅游中一见钟情。此后并鸿雁传书、花前月下,感情日益甚笃。后来男友考研结交了一位更为优秀的女同学,与她的往来渐渐稀疏。而她隐隐觉出男友的变化,可她还是痴痴地在一个个月夜为他一针针编织着毛衣和围巾,熬红了眼睛,消瘦了身子。她始终认为男友在穿上她亲手编织的毛衣,围上那条雪白的围巾时,那暖暖的情意和融融的爱一定会再把他唤回身边。可是那个落叶缤纷的黄昏,男友拒收了她的礼物,只冷冷地丢给她一句话,爱情过去了,就散吧。多少个夜晚多少次期盼,最后换回这一句冰肌刺骨的话语。她看到满地的枫叶鲜红夺目,像她心口上的伤在肆意地流血。她苦苦哀求,她不断地给他讲述着他们曾经的甜美。而他始终沉默不语,脸上只一幅表情。她不明白,他们的爱情在他那里已成为过去时了。爱是不会重来的。

  那晚昏暗的灯光下,她狠命地把毛衣和围巾剪得满地都是。就在那一刻,纷扬的碎片和如泉涌的眼泪松动、瓦解了她人生的发条,她把自己抛落了狂暴而冰冷的海潮中。至此,再也无法真正上岸。而她曾是那样得活泼开朗,那样得关心人照顾人。师范求学时,作为师一新生的我,每逢月底放假前一天晚上,总是整理好背包去比我大一届的她那儿同宿。第二天一早归心似箭,由她买票、挤车,带我回家。到了喧闹的市区,再买票、转车。如此反复三次,才安心到家。一路,她俨然像亲姐姐一样呵护着我。就是这样一位会照顾人的人儿最后却不会照顾自己了。那个在师范联欢晚会上,弹奏一手悦耳钢琴曲的她,再也回不来了。她的人生轨道脱节了。
  病愈返校,她远离了她的学生,远离了她曾经心爱的教育一线,她调到了学校图书馆。而她青春焕发的身姿从此与日虚胖,她必须天天服药来拧紧使她人生正常运转的发条。这样的日子延续了多年,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走进了她的心里。她们步入了婚礼的殿堂。但是为爱伤怀的女子,药是她每日的依伴,她无法给他一个正常的家庭,她失去了做一个母亲的能力。
  一场爱,一次代价。她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她游离于我们视线之外的目光,是否有着朴树《我爱你,再见》歌声中的韵律和节奏:“可哪儿有什么永远,是非爱恨已无须再辩,下一曲舞伴更换,失去的永不再返。”我不可得知,那灰色的身影里是否又流淌起了过去的伤痛。
  一朵花的凋零到再次开放,这期间要历经多少修整?要付出多少代价?我的心一阵阵抽紧、痛楚!人生漫漫。要历经多少坎坷?要饱尝多少风雨辛酸?如何才能正确地对待生命中的每一道关卡?而不仅仅是迷失、付出代价?时光,多么可怕!我想起了村上春树笔下的直子,玲子,而她不应该迷失在自己的阴郁森林里。
  我不由得走上前去问好,散步呢?她浅浅地一笑,是的,春天的阳光多柔和啊!我已经好久没有在这样的阳光里行走了。说完,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了似的。我注视着她亲切、祥和的表情,心头蓦得涌上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是的,阳光曾一度远离了她。现在,我分明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了一种渴望,一种希冀,宛若春天里的叶芽儿青翠、娇嫩,不由得让我心动和喜悦。我说,以后多出来走走,拥抱一下阳光,心情就会像放飞的风筝一样,自由、轻盈、温暖。你看,那些风筝飞得多高呀。走,我们去放风筝。你行的。
  她有点困惑地望着我,我拉起她的手,把风筝塞在她怀里。我们像两个大孩子和孩子们一起在操场上欢跑起来。我看到她扬起的红蜻蜓越飞越高,越飞越高,融入蔚蓝的天际。我笑了,笑得轻松而舒畅。她也笑了,笑声如潺潺的水声,自由的鸟鸣,清澈悦耳。
  当孩子们兴奋地唤着我给她们留影时,我凝望着镜头里她和孩子们生动的笑容,欢快的身影,我心头的忧郁和沉重如迷雾浮云般散去,继而微笑开来了。他们是属于春天的,他们也正演绎着春天的舞姿。我不由地很快锁定了这美好的一影。
  春光无限!冷,终将过去,春天的脚步有谁能抵挡得住呢?!

  有人这样说:奴才是衣主人之衣,食主人之食,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依赖之外无思想,服从之外无性质,谄媚之外无笑语,奔走之外无事业,伺候之外无精神,呼之不敢来,挥之不敢不去,命之生不敢不生,命之死不敢不死,得主人一盼,博主人一笑,如获异宝登天堂,夸耀于侪辈以为荣,及惹主人之怒,则俯首屈膝,气下股慄,任其鞭扑践踏,不敢有分毫抵忤之色,不敢生分毫愤怒之心,他人视为大耻辱不能一刻忍受,而彼无怒色无忤容,怡然安其本分,乃几不复自知为人。而其人亦为国人所贱耻,别为异类,视为贱种。
  这个评价透彻,精辟,深刻,形象。
  所谓奴才,全在一个“奴”字上。他们没有自主、自身、自尊,除了依赖、服从、谄媚、奔走、伺候,什么也没有。听从别人和受别人指使,是奴才的天性。大凡奴才一日不听别人指挥,就会觉得难受;一事不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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