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三张名片”实现城市与农村文明协调发展
城乡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指通过以城市水准建农村、以城市标准管农村、以市民要求育农民,实现城、镇、村,市民、农民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协调发展,实现环境、人文、社会一体化目标。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张家港市就拉开城市建设的序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管理同步起动,当时提出了“以卫生为基础、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的城管工作思路,1993年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卫生城市”之一。进入新世纪后,张家港进一步提出了“提升市区、辅射农村、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城乡一体化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实现了“人居环境、市民素质、社会发展”三大方面的一体化。
2005年,张家港市率先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张家港突出创建重点,做强“三张名片”,把握四个原则,即围绕做强、做优城乡一体文明、诚信城市和高素质市民“三张名片”,把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突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龙头抓手作用,提高三个文明建设的结合度;把握提升城市形象的原则,突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龙头抓手作用,拓展港口工业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文明法治城市“三个城市”内涵,提升文明城市综合形象;把握文明创建强基工程的原则,致力于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系列活动的巩固、延伸、提高、辐射,形成新的创建特色;把握民本原则,致力于新型农民、新张家港人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群”的文明素质教育,提高全社会市民整体素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努力使文明城市创建顺民意、得民心。如今,张家港以人为本,高标准创建城乡一体的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诚信城市品牌,创新文明创建新品牌新优势,实现城市与农村文明在较高平台上的协调发展。
人居环境一体化。张家港市围绕建设最适宜人居、创业的中等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目标,以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城市、健康城市、旅游城市,开展城管创优活动为抓手,坚持用“工作在现代化园区、生活在花园式社区”的标准推进城乡建设,近两年用于城乡绿化投入累计达20多亿元,新增绿地超过了建县40年的总和,市区绿化覆盖率42.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3平方米。该市8个镇全部创建成国家卫生镇,183个行政村全部创建成省级卫生村,成为全国首家实现卫生镇村创建“满堂红”的县市。城乡环境普遍优化,做到路净、家洁、天蓝、地绿、水清、城美。城市为卫生城,镇、村为卫生镇、卫生村。集中居住小区普遍做到硬化、净化、绿化、美化。城乡绿化覆盖率较高。河道水质较好。农村群众普遍过上类似城市居民的生活。
市民素质一体化。张家港坚持用城市眼光抓农村、用市民标准育农民,以农村社区为载体,努力提升城乡市民文明素质一体化。全市500多个文明小区,基本达到了道路硬化、四周绿化、环境洁化、家庭净化、风气优化、文化生活健康化、服务社会化和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系列化“八个化”的要求。深入推进了农村“五星户”评比,全市形成了5.8万户卫生等特色家庭。利用遍布城乡的500多所市民学校,常年开展“五爱、四有、三德、三礼”教育和全民普法教育,每年市民接受文明卫生知识教育率保持在95%以上,使农村群众逐步摒弃了“农民意识”和陈规陋习,建立起了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建设管理是张家港市的一个显著特点。在城市建设上,围绕“一城四片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引入国际先进理念,对市、镇、村三级实施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和资源的关系,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自1998年以来全市三次调整行政区划,城镇由26个减至8个,行政村由436个合并为183个。目前,张家港市城市化进程已进入提速期,城市化率达到60.2%。在基础建设上,实现了交通市域一体化、内外交通网络化、路网结构系统化。近五年来累计投入13.9亿元,形成了“十横八纵两环”的市政道路网络。全市公路总长度达到1361公里,市区到各镇均可双向六车道到达,农村公路网络全面贯通,行政村公路通达率为100%,人均道路面积已达18.1平方米,已经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加大了对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力度,对23家限期治理企业实施搬迁、关停。加快了四水厂一期和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农村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筹建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实现全市垃圾卫生处理目标。
完善的硬件设施,严格的城乡管理,全面的市民教育,为张家港市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市围绕“城乡管理一体化,城乡执法一体化,城乡标准一体化,城乡环境一体化”的目标,实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一体化管理,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城市管理模式。
(一)形成了职、责、权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机制
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直接影响城市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张家港市从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入手,建立起了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审批、检查相协调,各级负责、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
在协调机构上:一是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盘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二是各镇成立了“镇区城管委”,协调统筹区域内的城管工作,由镇党委书记任主任,各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管理、舆论监督”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开展工作。在专业机构上: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管理局,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履行检查、监督、协调等宏观管理职能。二是全市8个镇均相应成立了镇管办、镇管执法中队,具体履行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城管执法工作。三是建立了市、镇、街道三级环卫机构。在明确职责上:建立健全了各级岗位责任制,将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镇、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避免了城乡管理的空档脱节现象。
(二)建立健全了一支城市管理队伍
张家港市基本做到了“镇镇有城管、村村有协管”,并做到班子不散、人员不少、经费不减,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在城乡市容环卫管理上建立了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门前三包人员和环卫工人四支队伍。此外,还将城区42条道路和4个街道的26个社区分解落实到53个管理牵头单位、275个共建责任单位,深入进行文明道路、文明社区共建活动,实行分路段、分片划区包干管理。定期组织机关干部、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除城乡卫生死角。
(三)用制度化的手段不断加强城市管理
在规范管理上,严格了三套制度:一是坚持一套管理制度,在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省、苏州市级城市管理规定的同时,张家港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了《张家港市城市容貌标准》、《张家港文明社区管理标准》、《张家港市文明道路管理标准》、《张家港市道路沿线管理要求》等几十项规章制度,较好地补充和完善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了城管工作的法治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一套审批制度,注重对新食品行业、三类维修行业、道路开挖、增设户外广告、门店招牌、渣土管理等实施联合会办审批制度,统一标准,严格按规定办理,较好的从源头上解决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坚持一套考核评比制度,严格实施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在管理要求上:张家港市提出了“十个不见”、“十无标准”、“四个一样”,制定了“市民文明卫生行为规范”。每年在爱国卫生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后,张家港市都要定期开展“洁美港城”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发动广大市民,按照“十个不见”和“十无标准”,及时对苗头性反弹问题加以整治,巩固城乡管理标准。
(四)以规范化手段强化综合执法
张家港统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构筑城乡一体化执法格局,市区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农村开展城管执法进乡镇,将执法队伍、执法过程、执法效能全面纳入系统化规范化建设轨道,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依法治市水平。
军事化规范执法队伍,建立了素质培训、考核评比体系,打造城管“政治强、纪律严、作风正、业务精”形象;人性化规范执法过程,张家港市城管执法局将“执法为民”贯穿于依法行政始终,时时处处、处处时时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绩效化规范执法效能,张家港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执行《张家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处罚案卷退卷制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执法效能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日常考核评比的重点,以绩效判得失成败。到目前为止,该市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通过上述四大方面措施,张家港市初步建立起“纵横交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职责清晰”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形成了全市上下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