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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权利和校长的权力岁末年初,看到三条教育新闻。三条新闻串起来给我的印象是,现在的学校“真有钱”。
一条关于小学。据《羊城晚报》1月4日报道,广东省纪委日前通报,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原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刘燕文,将学校的培训班收费、家长捐赠款等共计3575万元公款私存。
另一条关于中学。《广州日报》2009年12月29日报道,广东常平中学高中部的新校门宽约20余米,两侧门卫室的外墙都是大理石的,门卫室旁还有大理石做成的装饰墙。新校门耗资130多万元,饱受老师和学生的指责。该校校长称,修建校门由政府出钱,130万元也不是很多。
还有一条来自大学。同样是广州日报的消息,在广东举行的留交会“大学校长沙龙”上,海南大学校长抛出吸引“海归”的优惠条件:“引进一个人才给1000万元!”而长春理工大学校长也不甘落后:“想滑雪的还是到东北来!待遇是5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根据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拨款权、任命权掌握在上级教育管理部门,这确实导致学校整体的自主办学空间有限,但是,结合这三条新闻来观察校内运行制度,就不难发现,一校之内,校长的权力几乎不受任何控制——一所小学的校长可以把3575万元公款私存,若非有说一不二的权力,怎么可能发生?常平中学校长虽然把豪华校门的建设归为政府拨款,但校门的预算是由谁确定和上报的?如果校内不是校长说了算,为何师生的反对意见始终阻挡不了这一豪华工程?至于海南大学校长夸口1000万引进人才,听上去很离谱,但也很难说他一点也做不到,据笔者询问了解,有的高校校长手上仅机动经费就是好几千万。
校长们滥用手中之权,这导致了两大后果。一是学校乱花钱现象严重,可钱没用到建设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发展学术研究的“刀刃”上,却用来挥霍——要么搞腐败,要么搞形象工程;二是内部行政之风加剧,本来,如果校长们在校内处理好行政权与教育权、学术权的关系,建立公正的干部聘用制度,按教育与学术基本规律在校内配置资源,即便校外行政化压力大,但校内的教育体系与学术体系不可能如此快速地土崩瓦解。而在造成这两大后果之后,学校校领导们往往把根本原因归结为教育管理制度,丝毫不说自己的原因;反过来,教育管理部门则又针对这些问题,认为把自主权全部交给学校,可能结果更糟——要是校长们有更多的权力,那还不成了“家长式办学”?教育改革就在这样的扯皮中陷入僵局。
学校的自主权很小,校长的权力很大,这一教育困境,该到了改革和突围的时候了。每所学校应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而校长只具有有限的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则归教师。不然,教育将会变异为替少数人谋利的工具,而难以让教育者产生归属感,更难以对受教育者负责。
[信息来源: 新闻晨报2010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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