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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陈列设计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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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07:0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俗陈列设计刍议
        陈列是博物馆进行宣传教育、传播知识和信息的主要方式。一个成功的陈列展览,必须要让观众了解和理解设计者的陈列意图,并解决"为什么"、"怎么样"、"在哪里"等问题。而民俗陈列是博物馆陈列中较大的一个类别,它所反映的是某一民族,或某一地域的居民在多年的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传统文化。它与博物馆其它的陈列,如历史的、文物的、自然的或建设成就等等的陈列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因此,我们在设计民俗陈列的时候,应该根据其本身的特点,选择最能反映出民俗特点的陈列语言。
        1、关于内容:表象与本质
        所谓民俗,"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是一种相沿成习的东西。"(1)它在社会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民俗事象伴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规范着人们的道德、行为与思想,对人们的心理、性格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们举办民俗陈列的目的,首先是为了促进对民俗事象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其次是促使人们更好地认识民俗的意义和它产生、发展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移风易俗,增强民族感情,加强民族意识和凝聚力;再有就是对外弘扬民族文化,增进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或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文化交流。民俗事象,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总是连贯古今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民俗学所处理的事象主要是历史的。民俗学与历史学"这两者的不同,正象'生物学'与'古生物学'的不同一样。民俗学的记述和研究,是以国家民族社会生活中活生生的现象为对象的。"(2)因此,民俗陈列应该是有别于历史陈列的,它不必注重于历史发展的连贯性,而是注重于反映民俗事象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民俗陈列不应该仅仅是民俗事象的简单罗列或组合,或仅仅是展示一些奇闻异俗。因为在民俗事象的表象后面,往往蕴含着文化的主要内涵--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价值取向,以及其源流、功能和生存的环境等等。一个好的民俗陈列,应该通过表象把这些深层结构的东西也同时提示出来。
        就民俗陈列内容方面的总体结构而言,应该以专题的形式较为合理。几乎所有的民俗学家都对民俗进行了分类,例如有的学者就把民俗划分为A物质民俗;B社会民俗;C口传语言民俗;D精神民俗等四大类(3)。各种各样的分类对于研究和藏品保管而言,无疑是大有益处的。但在民俗陈列的内容设计中,我们在确定专题的同时,必须注意到各种文化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应该死守各种分类的限制。如某种服饰,它是属于物质民俗的,反映了某地区某族群在某个历史时期的生产水平和工艺水平。但可能又与精神民俗的某些内容(比如宗教、巫术、禁忌、礼仪等)有关,反映了某些社会关系、法律制度、宗教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涵。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科学地确定专题,另一方面也要根据主题灵活地组合展品,做到从表象到本质,全面、完整地反映民俗事象。
        民俗既产生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又在生活中传承,有的还发展为某种社会规范力量。因此,在民俗陈列中,其贴近生活的现实性和鲜明的个性也是不容忽视的。纵观现有的各种民俗陈列,大多把注意力集中于各类大的、或所谓重要的、能反映历史文化主流的主题,而对日常生活中的许多细微之处却往往忽略了。曾有观众向笔者咨询:在晚清到民国的时候,也就是大概一百年以前的这段时间里,人们使用的马桶是什么样子的?博物馆里能看到吗?由此笔者省悟到,除了年节、宗教、岁时、婚姻等反映文化主流的大的习俗外,民间日常生活中的习俗也应该表现出来。过去民间日常生活用的餐具、熨斗、木盆、洗衣板,甚至于马桶等用具,也很能反映某一段历史、某种文化,因此也应该把它们收集到陈列中来。展出时可以多个不同主题的专题并列展览,也可以不同民族(或地区)同类民俗事象的几个专题对比陈列。如云南民族博物馆采取的就是前一种方式,举办了云南主要少数民族的"民族服饰"、"民族乐器"、"民族节日习俗"、"民族宗教习俗"等多个专题陈列。观众在参观之余,一方面了解了云南省少数民族组成与分布的概况,另一方面也了解了其主要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与现状。就广东省的具体情况而言,广东的居民构成除了少量的少数民族以外,主要的就分为广府、客家、潮汕三大方言区的居民。这三大方言区的民俗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共通的地方。我馆在筹备民俗陈列时,可视人力物力而定,可以单个专题进行;如果条件许可的话,也可以搞三大方言区同类习俗(比如婚姻习俗、饮食习俗、节日习俗等)的对比陈列。这样,对于三大方言区同类民俗事象的异同,观众通过对比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在文字说明及辅助展品(图表、绘画等等)的运用方面,过去总是追求"大而全"的模式,不仅展品堆得密密麻麻,连说明文字也是长篇大论,辅助展品也是越多越好,把陈列展览弄成"墙上教科书"。这样的展览,观众不仅看得很累,而且也因"内容"太多而目不暇接,结果看完以后也没记住多少,更谈不上认识和理解了。改期开放以后,随着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的了解和认识的深入,又形成了一种"矫枉过正"的观点:展品要少而精(平均每平方米最多一件)、辅助展品和说明文字越少越好。这样制作出来的陈列展览,信息量大大减少,除了少数专家学者能看得明白以外,普通观众看得半明不白,陈列设计的目的根本无法达到。笔者曾参观过某民族博物馆的"民族乐器"陈列,该展览在"序言"的位置上展示了数件该省出土的先秦乐器,但说明牌上只标明了乐器的名称,至于年代和用法则全无介绍。尽管该展览后面部分的设计和制作都相当成功,但看了以后仍让人觉得有点遗憾。因此,无论是展品,还是辅助展品或说明文字,都不应简单地以多少或详略定死标准,而应该根据不同内容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到多寡得当、详略适宜,以能起到烘托陈列主题、充实陈列内容的作用,而又不喧宾夺主、不累赘为准则。
        2、关于形式:总体与细部
        陈列展览的形式设计,往往取决于内容的要求,但又存在一定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就形式设计的总体性而言,应根据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审美特性来确定最合适的整体风格、基本色调、装饰材料等等,以达到深化主题、完善整体逻辑的目的。例如,"成就展"一类的展览,一般多采用金属框架,以强烈的现代化气息烘托与渲染主题;"文物展"一类的展览,则多以典雅凝重为基调,以柔和的人工光突出展品,走"精品模式"的路子。而对于民俗陈列,其内容包括文化社会所保存的一切传统,如信仰、风俗、习惯、民间文学和艺术等等,其最突出的特点在于一个"俗"字。因而其陈列形式应是多姿多彩的,但又不能脱离"俗"的宗旨。如"民居复原"应保留古朴、大方、自然、宁静的基本格调;"年节风俗"展则应突出热闹、喜庆的氛围。如果在这些展览中也采用金属色为基调的话,则会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
陈列展览"是一门复杂的综合艺术,其特点是通过人们在特定空间里流动的形式来感受采用多种艺术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内涵。因而要求优秀的陈列展览既要有整体逻辑的清晰性,又要有不同细节的丰富性。"(4)因此,细部的处理是否得当,也是一个展览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形式设计方面,细部的处理包括说明牌的处理、展品的支架及其放置,以及展柜、展板、灯光的处理等等。细部的处理必须是与总体设计相一致、相谐调的。说明牌选用何种材料制作,也应与整个展览的内容主题以及形式的整体风格相谐调。如果是少数民族的竹(木)楼复原景观,却置古朴、自然的风格而不顾,选用富于现代感的不锈钢板或铜板做说明牌,这样岂不是把整个展览的风格都破坏掉了吗?对于展品的放置,有柜内展示和柜外裸展两种办法。一般来说较珍贵或贵重的展品应放于柜内,这同样要求展柜及展品支架的材料与样式紧扣主题。笔者以为,民俗陈列应尽可能地将展品裸展,让观众可以直接触抚;并制作(复制)一些可操作的模型,让观众操作,参与到展览中来。这样不仅可以拉近观众与展览的距离,对于加深观众对展览的理解大有裨益,而且也可以消除观众的"博物馆疲劳",以保持观众对展览的注意力不降温。如云南民族博物馆的"民族乐器"陈列,就是将大部分乐器都裸展,并在乐器的背景展示该乐器使用时的照片。这种手法既简单明了,又生动有趣,效果非常好。
        3、关于高新展示手段的运用
        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如多媒体、LED 演示屏、三维动画,甚至激光全息照片等等,被运用到陈列展览中来。民俗陈列不应脱离其"俗"的特点,但并不等于说民俗陈列就不能运用任何高新技术作为其展示的手段。一个成功的陈列展览,除了必须要内容详实、丰富以外,新颖独特的风格和多种多样的展示手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还要做到静态与动态的有机结合。但是,作为民俗陈列,对于高新技术的运用应采取谨慎的态度,任何高新展示手段都必须与整个展览的主题相谐调,与展览的总体风格相一致。有的民俗内容,主要是口传语言民俗类,如神话传说、民间艺术等,是不便于以实物展示的。除了适当地以版面展示外,还可以把它们制作成音像制品在展厅中播放。又或者为了在有限的空间里增加展览的信息量,我们可以把许多民俗事象的具体过程拍成照片或影视制品,甚至可以制作成三维动画,通过多媒体或电视屏幕展示出来。但是,这些多媒体或电视屏幕必须放在适当的位置,而且还要考虑它们的外表是否需要包装与修饰,使之与整个展览的风格相统一。否则,如果仅仅是为了追求新颖和独创性而滥用高新展示手段的话,那么这些手段无疑将会成为整个展览的败笔。因为"博物馆陈列的目的并不是由设计师作出富于想象力的和真正独创性的反应。博物馆陈列的目的,是在展览和观众之间取得最大限度的交流。很可能,一个精彩的设计会使观众要求更加仔细地了解所展出的东西,并实际帮助观众去这样做。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是一个好的设计。但如果它实际上所做的只是因为它的创新而博得赞扬,那么,一大笔钱就白白浪费掉了。"(5)
        总而言之,民俗陈列是应该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的,而这些个性则是通过陈列语言体现出来的。国家文物局张文彬局长在广东中山文物系统九九年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颁奖暨学术讨论会上的讲话指出:博物馆的"展览要注重提高文化含量,增强市场开拓意识,注重效益。"因此,我们在设计展览的时候,无论是内容或形式,都应该从"个性"出发,选取最佳的陈列语言,使我们的陈列展览具有更强的吸引力。
        注释:
       (1)(3)陶立  著:《民俗学概论》第6页,第45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2)钟敬文著:《民俗学入门·序》,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
       (4)刘如凯:《材料  装饰  细部》,载1996《广东省博物馆集刊》,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5)[英]肯尼斯·赫德森著:《八十年代的博物馆》第189页,紫禁城出版社1986年中译本。

  来源:广东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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