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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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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1 16:0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市龙岗区
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第一条 人员组成。工作室设导师、主持人、组长、研究员。
导师由国内学科教育专家组成;研究员由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等组成;组长从研究员中产生。
第二条 培养周期。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省、市、区、各级培训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 省、市、区、各级培训机构共同协调、指导工作室业务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主持人进行组织与管理,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职责与任务:
1、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合作交流,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学科教师共同成长。
2、制定本名师工作室章程或管理条例;制定本名师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指导工作室组长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督促指导本室的研究人员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
3、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上示范课1次以上;每学年开设区以上专题讲座1次以上;指导学员上研究课每人每学年1次以上。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三年任期内要有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
5、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三年内完成一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或参与读书会、名师大讲堂、名师论坛、专题研讨等活动。
7、负责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工作室成员档案,不断促进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组长的职责与任务:
1. 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事务管理与协调。
2. 对本工作室的研究员的学习状况、出勤、作业完成情况做较详细的登记。
3. 协助工作室导师建立本工作研究成员的业务档案。
4. 协助导师制定本工作室周期计划和学年计划。
5. 组织本工作室成员及时总结各种研究成果并汇编成集。
6. 在各种学习和研究活动中要起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研究员的职责与任务: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研究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遵守名师工作室章程或管理条例;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3、当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1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
4、每学年参加一次送教活动,开设一次专题报告或讲座。
5、广泛阅读各种书籍。每学期研读1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以上读书笔记;经常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
6、参与和指导区、校两级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授课,每位研究员三年内至少担任2次校本培训课程,参与一个区级以上的课题。
7、帮助工作室主持人维护运行名师工作室博客,为名师工作室博客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和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经验。
8、帮助工作室主持人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协助主持人总结、整理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改革经验。
第四章 保障与权利
第八条 名师工作室的保障
1.组织保障 省市区各级培训部门以及龙岗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和教育局“优才培养”工作小组直接领导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负责落实、监督检查专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及即位名师工作室提供保障。
2.经费保障 省市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优才专项经费”支持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
3.资源保障 相关部门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用的活动场所,加强信息化办公设施硬件的配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书籍材料和现代化学习手段。
第九条 名师工作室的权力
1.可以根据学科特点自主安排研究活动。
2.可以自行选择聘请有关专家指导,负责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
3.可以组织和选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相关成员“走出去”培训学习或参观交流。
4.研究成果有权提出出版要求。
第六章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 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的由省级培训机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区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室成员、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共同对其进行考核。主持人考核、成员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二条 工作室主持人的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如下:
工作室的建设情况。
1.工作室发展规划
2.工作室管理制度
3.工作是档案建设
(1)示范课或讲座材料。
(2)指导学科教研活动。
(3)课题研究。
(4)撰写或发表论文(著)。
(5)听课记录及评课稿。
指导和培养骨干教师情况。
1. 每年为学员上示范课2次以上。
2. 指导学员上示范课每学年1次以上。
3. 指导学员撰写教学论文1篇。
4. 指导学员积极参加网上教研。
课题研究情况。
1. 内至少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个。
2. 建立工作室博客。
3. 三年内至少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4. 每学年开设区以上讲座1次。
第十三条 名师工作室研究人员的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如下:
1、出勤情况
学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方案规定的各项活动。
2.研修任务完成情况
(1)规划、研修计划及总结(含三年规划、总结及学年计划、年度总结)
(2)读书计划及读书笔记。(至少4篇读书笔记)
(3)示范课或讲座(上研究课1节,上公开课1节,听评课10节,开发一节优秀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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