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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中医院关于公开征集院徽、院歌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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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02:0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孝感市中医院关于公开征集院徽、院歌的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更好地体现中国人文哲学与中医文化、医院核心价值观与医院服务等文化因子,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展示医院的良好形象,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孝感市中医院特面向社会各阶层人士和全院干部职工公开征集院徽、院歌,欢迎赐稿。

一、征集要求

(一)院徽

1、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庄重典雅、朴素大方,富有美感;

2、力避图案繁复,过度抽象;

3、造型立体,简洁大气,具有动感和较高的识别度,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的标志;

4、富有创意,能体现中医特色,主题鲜明,能凸显“孝文化,中医文化,快速发展,传承创新,人文服务”等核心文化内涵;

5、蕴意不尽,能引发联想,回味悠长。

6、便于设计转换,易于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设计稿须提交彩色及黑白效果图的原稿、电子稿各1份,注明标准色,附设计释义说明。邮递须用A4纸打印好样板(彩色),可附光盘。

(二)院歌

1、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旋律优美,流畅动听,格调高雅;

2、歌词要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反映医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体现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曲调要富有时代感、节奏感,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全体职工的精神风貌;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便于传唱,应为合唱曲式;

4、作品可只提交歌词,有条件者欢迎同时提交词曲。

二、征集的截止时间

征集截止日期2010年8月31日。 

三、版权约定

1、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2、入围、录用作品,在支付相应奖金后,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孝感市中医院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它地方使用。 

四、评审和奖励办法

(一)院徽评选:

1、由孝感市中医院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院徽、院旗评选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若干件,评选出录用作品。

2、奖项设置:院徽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

(二)院歌评选:

在有关人员初审的基础上,组织音乐专家进行专业评选,对来稿进行评审、修订。医院有权对所有稿件进行加工组合。录用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

(三)上述奖金均作为知识产权转让金。

五、注意事项 

1、来稿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还应写明“该设计系本人特为孝感市中医院创作,并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名;

2、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通知说明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3、根据创作需要,可来院参观,进行详细了解;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孝感市中医院。

六、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湖北省孝感市槐荫大道249号

孝感市中医院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院徽、院歌征集”字样)。

邮编:432000 

电子信箱:xgzyy@126.com

联系电话:0712-282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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