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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事实评价与价值评价的联系 | |
来源:http://bbs.ccnu.com.cn/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bbs.ccnu.com.cn/viewthread.php%3Ftid%3D2673915 在宋人秦观的(鹊桥仙)中。有一段感人至深的名句“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为什么同样的秋风和露水在诗人的笔下就成了金风和玉露了呢?要明白这个问题,就不得不对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的关系做一番考察。
所谓的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在不同的评价的对比中是指该评价的主要内容或者是核心内容的差异性。前者着重于客观的反映事物的外在现象和内在本质。而后者则强调事物固有属性与价值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在同一评价内部则是指该评价的倾向性。前者偏重于对客观事实的判断,而后者则注重价值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强调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
不可否认,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但作为评价系统衡量标准的两个侧面,二者之间的联系却显得更加错综复杂。对二者联系的考察不仅能更好对二者的关系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也同时有利于对二者的差异性做出更加全面深刻的剖析。
一、在任何一个单一的评价行为过程和结果中,任何事实评价都是包含了价值成分的事实评价,任何价值评价都是包含了事实成分的价值评价,在所有的评价行为中,不存在纯粹的价值评价或事实评价。每一个评价都是二者的有机统一体。
首先
任何事实评价都是包含了价值成分的事实评价,这是由评价主体的存在决定的。具体如下
1.主体本身对评价的价值性目的是事实评价中价值性成分,作为事实评价,其浅层次的目的在于尽量客观的反映客观事实。但其深层次的目的在与使主客体实现价值的对接,
发现客体的有用性从而满足主体的价值要求。
2.评价标准的价值性倾向是事实评价包含价值性成分的重要原因。作为评价的标准,是各个体主体在互相协调后形成的普遍性评价准则。他自身就打上了主体价值性要求的烙印。以此为标准作出的评价必然会带上价值成分这条尾巴。
3.评价过程的价值性使事实评价中包含价值成分成为必然结果。评价是主体对客体在认知基础上的进一步把握。在有价值倾向的主体参与下,在具有价值性倾向的标准的痕量下,评价的结果在反映客观事实的同时也包含了相当的价值成分。
4.评价工具的价值性使事实评价中的价值成分不可剔除。以有知识,观念和思维的方式是事实存在和价值存在的统一体,以其为媒介得到的评价结果在形式和内容上的价值成分是评价结果本身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其次,任何价值评价都是包含了事实成分的价值评价,这是由评价客体的存在决定的,具体如下。
1 客体的存在是价值评价的基础。也是其中事实性成分的源泉。任何事实评价都要以一定的客体对象为基础,而客体的存在又是事实性的,以此为基础,评价的结果必然是柔和了客观事实的价值性判断。
2 价值判断以一定的事实为媒介。通过对事实的评价来实现。在价值评价中,最终价值结果的生成是通过加工客观事实以及事实性认识来实现的。在次过程中,事实性成分成为价值评价的客观组成部分。融入价值评价之中!
3 价值评价的结果通过一定的事实方式来实现和表达,作为价值评价的结果,是价值评价的直接目的和核心体现,这一结果在形式上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表达和实现,而这中方式的存在是事实性的,在根本上是一种事实性的存在。即价值评价本身就是一种客观事实,在次基础上才是对事物价值的评判。
二,在对不同的评价进行考察时,事实评价与价值评价的分野是模糊的,他们存在的更多的是量的差异,而不是质的区别。二者的关系相当于化学中的ph试纸,对他们采取的区分是人为的,是为了研究和认知而进行的理论上的抽象,不是客观自然的存在的,他们之间的对立也是人类二元对立思维的产物。
二者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对其中某些评价性质认定,甚至可能是模糊的。,当然,对其加以定性是必要的,但是一味的加以定性力求精确到毫厘之间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当我们在实现这种定性是判断的完整性就被破坏而不再成为评价而不具有考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
二者之间是互为基础,互相依存的,单纯追求其中任何一方的单独存在是不可能的。而过分苛求任何一方在存在过程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起到更加主导的地位往往不能奏效,甚至会适得其反。
通常认为,事实评价是价值评价的基础,但是从源头上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二者存在状态和互动关系中,二者是互为基础的。因为主客体地位的对等性,以及二者在评价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事实评价和价值评价的基础地位是交互式的。不是单一的,从微观角度深入评价行为内部进行深入考察,就不难发现事实评价的完成是在一定的价值倾向的指导下通过一定的具有价值倾向的工具实现的。而价值评价则是在一定的事实基础上并最终通过一定的事实方式实现的。
总之,二者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当我们在努力探寻他们之间的差异的同时,应该对他们之间的“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做出尽可能正确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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