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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晖:学习者、思想者
时间:2005年6月18日 作者:谢晖(山东大学教授)
大脑为思想而存在
就像手脚为行动而存在一般
——题记
老早就想趁着旧世纪将逝,新世纪将临之际,对自己以往的学术活动作出一些必要的总结,但及至动笔,又每每被他事所困扰,不得毕其功于一役。感谢张波君从电话那头传来了本书将获准出版的信息,又使我重拾起这一念头。
一
1964年2月7日,我出生在陇东一个偏僻的名叫谢家坪的自然村。我想,如果不是我在这里写到它,也许这个藏在深山人难识的小村庄(我1981年离开的那会儿只有20户人家,百十来位人口)还上不了国家正式的出版物呢!在那里生活了接近17年,至今仍闭起眼睛,它周遭的山形水势,自然清晰地袭入我脑。
那是一个穷苦的地方,小时候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出去讨饭,最幸福的事情则莫过于当讨要来一两麻袋干馍馍,并从东山上高喊着家里人来接时的喜悦。然而,毕竟,在它的方方圆圆,曾经出过教人结网渔猎的伏羲(当然,那只是传说中的故事,但和当下浙江、陕西、湖南、山东一带往往将传说中的故事当作真实看待,甚至以之为“招商引资”之诱饵相比,吾乡人实在太土太“歉抑”)、出过“虎视何雄哉”的秦始皇、出过“龙城飞将”李广、出过蜀汉辅佑姜维、出过大唐帝国的天子们,出过“富贵于我如浮云”的李白……直至清末,还出过不怕头颅落地,力主诛杀李鸿章的“铁项”朝臣安维峻。
所以,即使如今它的模样变得大多是荒山秃岭,我们在那块土地上长大的人们还是深深感受到它的人杰地灵之伟俊(如今,我可以自夸走遍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以省级区划为界,除西藏、海南和台湾未去,其它都曾涉足。我也发现,不论走到哪里,都以“人杰地灵”来美化本地。相比较而言,在这方面,吾乡人也要“迟钝”得多)。去过当地农家的人,大概会有这样的记忆,在那里,即使家里穷得叮当响、即使自己目不识丁,但如果在家里的“厅堂”能挂一幅文人的字画,则为无尚荣光的事。
我不敢说这就是当下先锋文人们所讲的人文精神,但在我眼里,它不失为弥漫于吾乡人们意识世界中的人文气息。正是这种气息的浸染,我们那个小山村在恢复高考制度之前,就有多位大学生。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也至少有近十位学子走入高校大门,接受深造。也正是这种气息的感染,我从小就受到学习光荣、知识伟大的熏陶。
我的父母未曾上学,七位兄姊中也只有二哥接受过初等教育,拿到过一张初中毕业文凭。但就这样一个缺乏文化教育的家庭,并没有放弃对我学习的期望。父亲虽然只字不识,但他对读书人的尊重和喜爱常常溢于言表。据说我未曾谋面的大伯曾是乡学的老师,也曾教过私塾。每每谈到他,父亲脸上就洋溢着幸福感和自豪感。虽然,他缺乏识书断句的能力,但老人家因善良的处世为人、顾全大局的待人接物以及关注经验,能给后生们的农事活动以言传身教的实践智慧,得到了乡邻们的普遍尊重和爱戴。我是家中的“老生胎”(吾乡长辈对其最后一个孩子的昵称),及至我成长的时候,父亲为了操劳一大家子人的生计,每年春节前后,总要远赴青海、甘肃西部一些地方讨饭。有一年,在来回的路上,终因偷偷搭乘的货车难以抵御凛冽的寒风而得伤寒。此后,一旦冬日到来,便成天咳嗽不止(1982年腊月12日,慈父终因此症不治而离开他一生呵护的孩子们。令他高兴的是:在去世之前,他所有的孩子们,特别是远在外地、多年未归的三姐在家里人不便给她传递消息的情况下,突然回到家,令大家在担心、悲伤的日子里喜出望外。我则在西安接连两天梦见慈父仙逝。这两天,习惯早起的我却把头闷在被窝、卧床不起。连着两天如此,同舍从未见过。当他们好奇地揭开我的被子时,我则泪流满面,哽咽着告知详情。当天下午,就接家中电报:“父亲病危,速归。”第二天傍晚七时左右,我一回到家,就直扑父亲身边。老人家抬头看了看我,说:“孩子,我等着你回来。”接着,我用从西安买来的茶叶炖了他最爱喝的“罐罐茶”,削了他最爱吃的雪梨,还喂了块他以前未曾见过的蛋糕。茶,他喝了半杯;梨,也吃了半牙;那一小块蛋糕,则全吃了下去。随后,他拉着我的手说,“我的孩子,你乏(累)了,去东面(房)缓(歇)一会。等到你来了,我也就放心走了。好好学习,好好孝敬你妈。”这就是他留给我、也是留给他所有子女的遗言。当夜,慈父就永远离他的儿女而去)。在吾乡,“老生胎”一般都是父母所“昵”爱者。而我则是因病被父亲弃而复得的孩子。小时候父母亲经常告诉我一个惊险而又辛酸的故事:在我不记事的那会儿,身体总是柔弱多病。有一年我疾病缠身,父亲抱着我到二十五华里之外的一个较大的村庄看病。医生经过望闻问切,告知父亲:“赶快抱回家吧,孩子没救了”。于是,他抱着我,疾步饶过一条条山梁、穿过一道道深沟。其中到一个深沟时,我已经浑身乏软、两眼紧闭、连哭闹之力也没了。父亲以为不行了,就把我放在沟中草丛中,他则掉着眼泪艰难地爬上另一座山梁。到了山顶,又不忍心地回过头来望了一眼沟底,隐约看见放我的那片草丛在动。于是,他又奔跑下山,在草丛中把我捡回家。经父母精心照料,我居然活了过来,后来在他(她)们的悉心教育和热切期待中,我居然能成长为对法学有点发言权的学者。真是人生难料、世事难断。但回想我的成长,孔圣的那句名言:“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似乎能够切中我的经验和感受。
在兄弟姐妹中,对我的学习影响甚大的则是我的大哥。大哥比我大一轮,他进学校的门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因家境困难而辍学。到八岁那年,正赶上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吾乡更是饿逝者的新坟常现。于是,他不得不独自一人踏着积雪,远赴榆中(靠近兰州的一个县,彼时生活状况较好)讨饭。大概一年左右没音信,父亲因万分疼爱的长子归来无望,郁闷寡言。忽一日,邻居大哥跑来告诉父亲“让海(我大哥的名字)回来了”时,父亲竞在炕上埋头唬嗨(长辈对晚辈的批评、埋怨)了他几句。然而,当他抬头看时,已经九岁的长子真的站在他眼前(那种情景究竟是如何样感人、如何样催人泪下的,可以想见。我不时闪出这样的念头,把那段故事请作家写成小说,但可惜至今没有实现)。此后,一个儿童就担起了该由成人负责的家庭重担。虽然,大哥没读过几天书,但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和信念,竞能没有障碍地阅读古典小说。更令我们佩服的是他的口算能力。在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的那一阵子,社(公社)村干部们给每家丈量当天完成的土方量,他们的算盘居然没有大哥的口算快。于是,干部们干脆丈量好了请大哥来口算。在我上小学那会儿,正是大哥所讲的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吸引了我对书籍的注意,对学习的渴望和热情。当然,此后读的书大多属于文学之类,也想因此做一个在那个时代年轻人都向往的“文学青年”,但终因我的形象思维能力太差而未能如愿。除了大哥,还有对我的读书热请如火的四姐、四姐夫、五姐、五姐夫。我后来上大学的盘缠,基本由他(她)们和两个哥哥共同负担。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学校和老师。在我读小学和初中之际,正值城里的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锻炼。那段经历,对于他们而言,也许是极大的不幸,但对我们这些穷乡僻壤中渴望学习的孩子们来说,则是莫大的幸运。就学期间,从县城到我校的彭老师耀增先生,作为全县最好的语文老师之一,手把手、心交心地教我们成长,给我们鼓励。我的写作兴趣,则完全是他在班上把我的习作作为范文念给同学那会儿树立起来的。至今他的一言一笑在我脑中历历在目。虽然,彭先生对我那么多鼓励,但是我记忆最深刻的则是因为我写的八页大楷太难看而被他当众撕掉、并令我重写的情景(至今我的字写得还是很一般,这只能怪自己在这方面的天分太有限了)。俗话说:“严师出高徒”。我虽非彭师之高徒,但他温和而又不失严厉的做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受用终生。王老师润成先生,也是从城区附近条件较好的地方下放到我们山区来的。他对任何学生都是那样诚恳、坦率。他对我以后学习的影响真是难以估量。记得有一次,他在我就学的那所学校的苜蓿地里津津有味地看书(我小学和初中时的母校名为“何家坪学校”,据说她是全县山区建立的最早的学校,至今已有近80年历史。学校建在两条在黄土高原地区特有的沟壑之间,学校及其往下延伸的苜蓿地就像一个深入两条沟里的半岛。学校在“半岛”靠“陆地”的那边;而苜蓿地在“半岛”靠“海洋”的那边),我则爬在地埂上面的学校围墙上偷偷看他阅读的是什么书。后来,他发现了我,叫我下去,告诉我《文史哲》是他最喜欢看的刊物(当时他就在看《文史哲》。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刊物”这个词)。他鼓励我将来也要读读《文史哲》。后来,等我上了高中之后,借大姐曾偷偷资助我的20元钱,订了一份《文史哲》。这份刊物直到我上了大学之后还一直在订阅(我也弄不明白,是不是这个前因,使我放弃了江南多所学校而选择了孕育《文史哲》的地方——山东大学,如今,我荣幸地成为该刊的赠阅者,也成了她的作者)。如果我没记错的话,1978年初夏,我敬爱的彭师和王师两人同时调离我校。最后走的那一天,是我和我的堂表弟(我一个堂舅的儿子。据说,他后来在新疆大学拿到哲学硕士学位后,在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工作。我经常去青岛,却至今未曾在那里和他谋面)一起用自行车推着两位恩师的行李爬上近20华里的山顶、送他们离开的。此后,曾见过彭师三两面,而王师却至今未见(作为他的学生,我深感内疚!据说,他多次打听我呢!)。屈指算来,时光流逝了23岁,彭师已经离休多年,而当年正值少壮之年的王师也该到退休的年龄了。至于我这个过去总喜欢往前看的学生,也越来越自觉、越来越习惯于回忆往事了!
到了高中学习阶段,一方面,我面临着艰苦的生活磨练。我上学的那所中学叫“安远中学”(在小时候懵懂无知之时,以为“毛主席去安源”的那个“安源”,就是此安远呢),距我们村子大概40华里。在上学的两年时间里,基本上每周回一趟家,挑一小筐土豆作为每周的生活盘缠(在两年的高中学习中,我只带过三次母亲给我手擀的面条。每次所带一般能吃三到四顿。后来,快到高考前夕,大哥又给我送过一次面条。除此之外,还吃过半周面条,那是已经率先搞土地承包的村子里的一位同学——他也是我初中的同学,后来考取甘肃工业大学——因所带的面条泛酸准备要扔掉时,在另一位张姓同学——他同样是我初中同学,过继给其叔父。现顶替其叔父的工作而在一个企业就职——的建议下送给我吃的。除此之外,我高中的生活几乎全是靠蒸熟的土豆再搅和少许玉米面而度过的。所以,至今我对土豆仍怀有浓烈的感情,虽然吃多了胃很自然地抵触它)。另一方面,不论家庭,还是老师,都对我的学习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在此期间,贾老师让先生使我不仅成为一个好学青年,而且培养了我从事学术研究的兴趣。贾师原先是“文革”前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的讲师,后来因命运的捉弄而在家乡做了一名农人,但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学业。1980年前后被安远中学请来教高中语文。有幸成为他的弟子,是我后来在事业选择上的关键。记得当时不论是我在课内还是课外所写的作文,他都要认真地批改,并且还与我诗唱往还(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有一回,我写了一首《发奋》的诗附在作文后面,其中有一句是:“誓嚼千卷成稀泥”。他看后热情地回赠一首云:“学无止境生有限,前程似锦干劲添;山盟海誓交红卷,韦编三绝铁砚穿。”)。他对我的私下的或者公开的鼓励,是我自信地学习和创作的动力。另外,还有贾师的同乡,教我们数学的张老师耀根先生。和语文等文科课程相比,自从上学以来,我的数学总是不上不下,但是,张师却因我刻苦的学习和钻研精神而把我的学习方法讲给我的同学及后来的我的校友。至今回到家乡,碰到同学们谈起我当时的学习情景时,还津津乐道于张师对我的欣赏和鼓励。考取大学后,两位恩师都曾见过一面,后来贾师还给我写过一封信。如今,贾师当是80左右的高龄了,张师也快到花甲之年了。听说贾师的苹果园里花果飘香。我真想再与他、与张师一起,漫步在浓隐密布的果树下,向他们汇报、向他们请教!
二
1981年夏,是个多雨的季节,也是个盼望的季节。到了夏末,村里人终于在乡广播站的广播中听到了我被大学录取的声音。据说广播员在播送该消息时,还代表乡政府特意向考取的学生及家长表示祝贺。全村人都非常高兴,我的亲人和老师们更不用说。记得当时只有十一、二岁的堂妹看到我从村外归来,像小燕子般跑来告诉我喜讯。她还说,她已经在村子里上上下下跑了几趟,告诉乡邻我考取大学的消息。是啊,人们应该高兴,那时毕竟在一百个考生中才能考取四个。至于边远的农村地区,恐怕远不是这么高的比例。
考取了大学,既让人高兴,又让人发愁。发愁的是上学用的必要的铺盖穿用,还有全国通用的粮票。前者可以通过大家相帮相助解决,而后者对土生土长的乡里人却是个难题,因为首先要从吃“公家粮”的人那里借到地方粮票,然后再兑换成全国通用粮票。经过努力,地方粮票终于借到了。但能够用地方粮票兑换通用粮票的地方,却远在四十华里之外。更严重的是该地在渭河南岸,而我们在渭河北岸的山里。要是在平日里,这根本不是问题,然而,滂沱大雨却在没完没了地下着(这时已经持续了20多天)。要去兑换通用粮票,除去倒爬着“走”下山外,还需要趟过湍急的渭河。而这个任务,落到了我的一个堂哥身上(他已经英年早逝、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多年,但愿他在天之灵能看到我对他的深切怀念)。我不知道他一路上是怎样爬山涉水,换来那30斤通用粮票的,但我的经验告诉我,他是冒着生命危险去为我兑换粮票的(在我本人去安远中学取“入学通知书”回来的路上,要经过一个被洪水冲垮的小型塘坝。走在坝堤上,忽然脚下一软,半个身子都掉进泥里。当时的感受是:吃力地抬抬左腿,右腿在往下陷;抬抬右腿,左腿在往下陷。正在无望之际,我的一位李姓同学——他就是我这位堂哥家嫂子的内侄,后来参了军,并在部队上考取了大学。据说现在仍是一名军人——来挑水,他看见我,急忙喊来村里人。村里人拿着绳子和扁担,硬是把我从泥淖中拖了出来。要是他不及时出现,我此刻又能在那里呢?)!
雨还在下着,通往西安的陇海线的“盲肠段”——天水—宝鸡段也被大水冲垮。我只能坐汽车绕道六盘山,再到宝鸡转乘火车。然而,坐汽车也是难事!我记得,大哥、二哥当时和村子里的其他人掺扶着我到了70华里之外的县城,然后大哥乘火车送我至天水(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此前,我居然不知道客车有无棚子,并因此而向大哥询问)。这时天已经摸黑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天水一路打听汽车站,终于打听到了,但根本没有平日里我们所见的那种班车,通往宝鸡的“客车”全部是大卡车上做一个帆布蓬。不得已,大哥还是送我上了车。车开动了,大哥在后面紧追着,最后立在一根电线杆下。借着灯光,我隐约能看见他孤单的身影,直到车转弯(后来,他告诉我,他一直盯着车上那对隐约反光的眼镜,直到车消逝在雨帘。回到家他又后悔,为啥没送我到宝鸡)。车在一路颠簸着,最险的路段当数国人都熟悉的六盘山。以前从未出过我们县域范围,这一次在来往陕甘宁必须经过的六盘山才领略了什么是车水马龙。一路上,借着汽车的灯光不时可以看见翻倒在路边的各类汽车,有些并且是刚刚翻倒!第二天凌晨四时左右,提心吊胆的“公路之旅”终于结束,我到了宝鸡站。当时买了张火车票,就倒在自己的行李上睡着了(那时社会秩序尚好,身上带的一切完好无损)。约摸八点左右,我又上了火车,大概下午两点钟左右,终于到了我日思夜想、梦寐以求的大学——位于西安南郊的西北政法学院。
我考取的是该院的法律系(那时,该院还有政治理论系,含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个专业)。说老实话,当时我对法学丝毫没有兴趣。其原由是这样的:在我准备离开家乡,远赴西安求学之前,曾到一位大娘家告辞。她问我:“孩子,将来出来(毕业)之后做啥的(干什么工作)?”对此,我丝毫不知(因我的自愿是我的班主任、教化学的颉老师正生先生替我报的),竞无以应对。末了,那位斜躺在大娘家炕上(在多雨的夏天,山里的气温往往很低,所以,在大娘家炕上的几个人还盖着被子)的大队(现在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轻蔑地替我解了围:“还不是用绳绳邦人的”。无论如何,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话在当地还是非常权威的。所以,当时我的感觉是:学法律并不是件光荣的事,反倒如此耻辱!因为即使在那个刚刚结束不久的动乱时代,用绳绳邦人的人在纯朴的乡民中也要遭人白眼的。更何况我当时的身体单薄得就像‘细麻绳’(后来,一位张姓女同学——她现在西宁工作——给我起的外号,大概是她听说了这个故事后说:“细麻绳正好邦人啊”。于是这个并不好听的外号也就很快传开了)。这样,到了学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设法如何转到我最钟爱的哲学专业去。这个念头大概在开学典礼上听了一位从事哲学的院长的讲话后才有所改观。他讲到:“学法学的同学们,你们将来是祖国急需的治国之才……”在听到这句话的当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吾乡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话。一个说学法律是用绳绳邦人的,另一个则说学它的就是治国之才。我究竟何去何从?我个人的秉性,向来是尊重学者的。在潜意识中,对思想导师的崇敬完全胜过政治领袖(尽管我知道,这其中肯定会存在谬误)。但是,作为农家的孩子,我也深知,在广阔的农村,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中,能人多的是,有深刻见地的人是许多被偏见(当然,不是德儒加达默尔所说的“作为理解的条件的那种‘偏见’”,而是一种迂腐之偏见)所包裹的城里人所不能想象的。了解了这一层,则读者诸君对我当时的片刻彷徨会完全理解。不过,很快,我经过自己的判断,就认可了王老师陆原院长(他已经逝世多年,在校期间,我从未与他单独交谈过,但有件事记忆颇深:在有一年校教职工书画展上,王老师用浑厚的笔墨写了首诗,其中一句是:“剖开我心众人看”。由此想见,在“文革”刚刚结束不久,作为“重灾户”的政法学院的人际关系对他的困扰)的话。这样,转专业的事首先在我这里也就没了下文。
上述关于法律、法学和法学人才之功能的不同说法,不仅使我有了一次想转专业、并很快打消了这种想法的经历,而且进一步激发了我性格中本来就有的怀疑精神和独立意识。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习法学者应当是执两可之词,逢左右之源者。我想,这种情况大概在众多的习法者中不能排除,但它与法律和法学的精神恰恰背道而驰。不要说现代法律,即使在古代法律中,追求明确、肯定、统一,是法律的共同属性(虽然,这一理想的实践效应往往是不尽人意的)。法律的此种特点给习法者带来两种倾向,一种是呆板、保守的习法者,他(她)们更适合于从事法律实务;另种则是怀疑、开放的习法者,他(她)们更适合于从事立法或者法律的学术研究。这两种人,都与模棱两可或左右逢源格格不入。
尽管有了从事学术活动的兴趣,有了向一个思想者靠拢的念头,但至少在入校的前两年内,我的阅读范围还主要是文学作品、哲学、经济学和史学书籍。那时,正是中国“伤痕文学”余韵仍存、“改革文学”、“反思文学”悄然兴起之时,虽然许多作品的艺术性并不值得称道,但一些作品中的反思精神对一个想从事学术事业的人而言,还是具有莫大的启示和帮助。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当时学校的刊物有限,差不多所有的刊物都让我翻看遍了(特别是文学刊物)。但到后来,文学作品中的辛酸眼泪、甜美生活渐渐地对我失去了吸引力,我的更多兴趣集中到当时一些学术争鸣中,比如哲学中关于“人道主义与异化问题”的争论、经济学中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问题”的争论、史学中关于“重提中国历史分期问题”的争论以及,法学中仍余音袅袅的“人治与法治问题”的争论和正大张旗鼓地展开的“法律平等问题”的争论……可以说:那是一个学术争论的年代,这种争论对于求知若渴的一个青年人来说,对他知识视野的培养、怀疑精神的孕育、判断能力的提高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就这样,在哲学方面,我阅读过冯友兰、张岱年、梁漱溟……的书,基本上阅读了我能见到的商务印书馆“世界学术名著译丛”的红皮本(都为哲学书)。在经济学方面,我阅读过卓炯、熊映梧(习法者大概鲜有知两位名者,我则认为,他们的灼见,是当时那些京城里的大家们难以比拟的)以及一些新锐的经济学家如朱家铭、黄江南……的文章和书,还阅读过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名著(大多为商务版的蓝皮本),甚至也尝试着阅读《资本论》(直到现在,也只阅读了前两卷)……在史学方面,阅读过郭沫若、吕振羽、范文澜、顾颉刚……的一些作品,也阅读过《史记》以及当时在该院能够找到的世界古代史,特别是文明古国史方面的书籍。在这些书之外,那套充满了启蒙精神的“走向未来丛书”(我上大学快毕业那会儿才刚刚出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新思想、新见识和新视野(此后,该套丛书的每一本我都买了,尽管其中绝大多数并未详细阅读)。
相比较而言,在上学的前两年,我对法学书籍的阅读,则要少的多,这大概仍然与我潜意识中对法学的鄙薄有关系。这种情况,直到大学三年级时才有所改变。当时,自己也曾学着写过一些法学文章,特别是在读一些史书中的“刑法志”时,曾打算系统地把历代史家眼中的法律整理出来。但结果是只整理了班固等数位史家关于法律的看法,并且所用的材料也相当单薄,除了他们所写的“刑法志”,就很少有相配套的印证材料。除此之外,我还就共产党人李达的法律思想做过一些探索。虽然,以学术研究的标准来衡量,这些探索并不是很成功,甚至还相当粗糙,但俗话说;“动口千遍,不如动手一遍。”既然要写一篇文章,就不能局限于“发达的”奇思异想,而要用一定的材料、一定的体验来说话。即使一个作者在文中不用他人一个字的材料,我也能断定,一篇好的文章、特别是学术论文肯定融汇了作者对自身经验、对他人观点的深刻体悟。所以,通过这些论文的写作,我深深感受到仅仅靠当时相对浅薄的法学书本上的那些知识,对一个法科学生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而哲学、史学、经济学对于一个尚是初学的学生来说,还很难把它们有机地与法学结合起来。这时,我才感到法学作为一门知识的重要,才感到自己鄙薄法学知识的无知和浅薄。“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过去我们经常批判这句话的“唯心色彩”,我想,如果不是把它普适化,而是把它置于某些人的个别体验中的话,这种说法似乎不无道理)。当我意识到了这层道理之后,便加倍阅读法学书籍。彼时法学书籍较少,特别是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内学者所写的法学书籍,除了一些法史学者的论著外,基本上没有特别引人入胜、令人爱不释手的作品。于是,我的目光,只能盯向翻译过来的西方学者的一些具有政治学与法学双料价值的书籍,如人们非常十分熟悉的《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等等。这样,商务印书馆的“绿皮书”(大多为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的书)便又成为我所关注的焦点。在中国古代关于法学的论述方面,法学教材编辑部统编的那本《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缉》是我看得最认真、最投入的书,几乎每看一篇,都要写出相关的读书笔记。
和大多数书生一样,我看书时也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看书的感想以及对某字某句的理解直接记在书上。然而,上大学时所看的书,大多是从校图书馆借来的。馆方有明文规定,给所借的书上乱写乱画要罚款,更何况即使馆方不强调,作为一个法科学生,也应当知道在公共图书上乱写乱画总是不道德的。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一方面要借书看,另一方面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在书上写、画,这该怎么办呢?解决的办法有二:要么把想到的内容写在卡片上,要么自己去买书看。我认为前者并不好,除了卡片纪录容易丢失、不容易与所看论著的具体内容相联系起来的缺点外,更重要的是它并不经济。“两利相权取其重”,于是,我选择了后者。早在上中学时,我就有买书、存书的爱好,这一爱好一旦与方便地阅读、纪录联系起来,又促成了我买书的习惯。以至我后来到许多地方工作,总要和当地的一些书店老板或者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这一习惯,一旦进入书店不买些书回家,就感觉缺少了点什么(1999年,因我存书较多,并能书尽其用,荣获“山东省首届十大青年藏书家”称号)。在当时,虽然喜欢买书,但无奈往往囊中羞涩,于是,我只能借所学的法律知识,力所能及地搞些有偿的法律服务(有一次代理案子还挣了700多元钱呢!这在当时,是个足以令那些官宦之家的子弟都羡慕的数字。在那个书价相当便宜的年代,它保障了我在此后买书的费用,并且我也知道了如何挣钱以用来买书)。
在保持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我还保持着农家孩子特有的向实践学习的特点。我们经常理解实践,总是人云亦云地把它想当然为农人在田里干活、工人在工厂做工。于是,体验生活、接触实践也就是如何到农村、到工厂、或者最多到机关实习锻炼。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实践就是人类的生存样态。所以,每个人,尤其是读书人,并没有脱离实践。只是因分工的不同,他(她)们所从事的实践内容与其它行业不同而已(他们所从事的是一种更为重要的实践——精神实践活动)。大学校园本身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实践场所。特别是:那里有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他们各自带着其乡土风情聚会在这里,是我们难得的实践材料。在课堂上、在私交中、在郊游中、甚至在吃饭的举止和睡觉的姿势上,都可以阅读到新鲜的知识。大概正是这种对实践的关注,也养成了我虽爱看书,但并不唯书的性格,使得我在汲取书本知识时,总能保持一定的批判精神。
大学的生活主要是看书学习,与中小学相近的是它主要也是在老师帮教之下的学习。说实在话,我当时所在的西北政法学院,除了一些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外,法律系很少有在全国相关领域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那里学不到什么。我始终对那个很小的校园保持着一种神圣般的向往,即使现在在这所国内知名的百年老校中工作,也不能抹去我时常对她深深的思念。我最基础的知识积累自她而来,我以后成长的原点就在那里(所以,在就学期间,当一位来自京城的宪法学者站在该校大礼堂的讲台上傲慢地数落母校及其学生时,我带头离开大礼堂——后来我到了该学者所在的学校多次体验,感觉也不过尔尔。还有一次,国内一位著名的指挥家也在该大礼堂演讲时,屡次对母校的一名正在给他拍照的摄影师无理地冷嘲热讽,我便带头和十数位同学离开会场。今天看来,虽然显得有点小家子气,但我在内心至今并不后悔,因为“士可杀,不可侮”。我也没有原谅这两位京城来的名人。这大概也能表明我对母校的特殊情感)。虽然,我们的老师大都没有什么名气,但他们每当看到自己弟子的成长,就象是看到自己孩子成长那样兴奋、那样洋溢着幸福之感。这与那些非要弟子熟读五车书,然后才能下笔成文的个别名校的名教授的迂腐做法相比要开明得多。借此机会,我要特别感谢的是待我如慈父般的吴老师孝先先生;给我学术研究的兴趣不断以鼓励的吴老师运才先生(后来调到甘肃政法学院)和段老师立文先生;不厌其烦地倾听并解答爱刨根问底(有时甚至不顾老师面子)之学生问题的徐老师德敏先生、解老师士彬先生以及段老师秋关先生(后调至汕头大学、再调到西北大学)。正是他们的扶助、鼓励、欣赏、甚至有意识的考验,才潜移默化地使我最后能下定决心,走一条被人们称之为“黑道”的路——学术研究之路。
三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到了宁夏大学。这也是我自己选的。选的过程和我国著名法学家吴老师家麟先生(他被西北法学界尊称为“西北二吴”,另一位是曾在西北师范大学,后来又到兰州大学授业的吴文翰教授)相关。当时,吴先生到母校做学术报告。末了,我曾向他请教了一个问题。他对该问题很感兴趣,同时也问我想不想去宁夏大学教学。宁夏即使在西北人看来也在偏远之地,但在一个钟爱法学的学子心目中,那里只一个吴先生,就足以吸引他毫不犹豫地前往(虽然,在当时只要心眼稍稍活络一点,法科学生要选一个更好的地方和学校并不是什么难事)。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我知道,这一选择在大哥他们看来并不理想,虽然,他至今没有就我的此次选择表达过任何看法)。从此,就在职业上正式开始了我的看书、教书和思想生涯(后来,我还曾调到宁波大学法律系工作过三年时间。美丽的江南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特别的内容,我只是理解了为什么那个人才辈出的地方——就整个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历史而言,一流思想家的产出,除了山东,恐怕就要数江浙了。而宁波则是王阳明、朱舜水、黄宗羲……的家乡——现在却最多只是一个人才的“输出港”,而很难召来天下英才的缘故了)。
看书学习既是积累知识,也是增长见识。前面说过,我总喜欢在看书的过程中把一些感想写出来。到大学毕业前夕,就曾做了个详细的、但又大而无当的写作计划,即通过对法律与经济和政治关系的系统考察和梳理,写作《经济发展与民法》和《政治民主与行政法》这样两本书。前本书的写作始于大学毕业前夕(为写作该书,曾向我尊重的经济学家,为我国培养了魏杰、张曙光、张维迎等一批杰出经济学家的西北大学何炼成先生请教,张先生曾有意鼓励我报考经济学研究生,可惜至今我仍然没有研究生学历。如果那次在送他的车上听从了他的建议,我也许真的钻进经济发展与民法的关系中而难以脱身了),关注学生成长的西北政法学院科研处叶老师志标先生和当时还是青年教师的陈涛老师,曾将我已经写成的部分内容列入该院内部印行计划,但终因局势变化和经费无着而搁浅。后来,经过1985—1988 三年时间的努力,我终于写完了它。当时,联系了一家出版社,它们也答应出版该书(为此,我兴奋了好久),但经过审查,他们认为我关于财产所有权的设计不合时宜,因此也就作罢(这样,该书稿一直置于我的橱底)。至于《政治民主与行政法》,我只展开过关于“行政权”的研究(后来它以《行政权探索》的书名在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那是我正式出版的首部“专著”,但也是我很不满意的一部作品。我真想抽时间重新写一部行政权的书,以为救济,但至今仍无暇着手),其它的内容则因研究兴趣的转移(转向我现在从事的法理学教学与研究,大概时间是1988年。转向的外部原因是我向来评价极高的“权利本位”和“义务重心”问题的学术讨论;而内部原因则是我潜意识中早已存在的对抽象问题的青睐和对思辨方法的关注)而彻底放弃。在这期间或之后(1989年夏天至1991年之间),我还不自量力地写过一本反思中国传统理想的书,取名为《理想的悲哀——全能主义与“周期性动荡”》;写过近四十万字的《经济、社会、法律发展断想》和另一个四十余万字的《困思录》,这些稿子的命运,大致与《经济发展与民法》无异,只是后三者从未联系过出版。如果不是敝帚自珍,这些稿子在1989年以来的六次搬家中也许早已不知去向。
此外,我还写了一些论文。其中最倾注心血的是在大学期间与同窗好友刘晓阳(他现在担任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据说也是我们年级第一个荣入高干行列的人)合写的两篇文章,即:《劳动力商品及其二重性》(该文后来被东北一家因培养青年学人而著名的刊物相中,但不久发生的意识形态转向使我接获了署名“经济室”的一封言辞恳切的来信)和《两类矛盾与犯罪》(该文提出了应否定以政治立场来看待犯罪问题的观点,而应代之以法律立场,因文中观点和我们熟悉的政治观点不相吻合,在多次退稿信中编辑虽然不忘夸两句“很有新义”之类的话,但终究没人冒风险去发表它)。
我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是经济学方面的,题目是《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唯一条件吗?——与卓炯先生商榷》(悉心爱护年轻人成长的卓先生在看到该文后竞给我回了封信,并且寄来了他打印的最新研究成果,可惜我没有来得及向这位铁骨铮铮、令我万分崇敬的经济学泰斗请教,他就与世长辞了!),发表在河南社科院出版的《经济新论》上(编辑与我同姓,一直无缘得见。1999年,到该院与我院联合举办的一个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去讲课,得以邂逅谢先生),时间是1996年。从那以后,我在全国各地的数十种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他学术性文章40余篇。当然主要是法学文章。
我写文章,一般有个较长远的打算,即所写的文章之间能尽量地保持一种关注对象和行文风格的连贯性,以便为将来整理成书做准备。这种打算和有意识的写作使我后来出版的其中两本书得以事半功倍地完成。1996年冬,我将整理出来的《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一书的提纲寄给曾在两年多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李怀德君。来年五月,他就通知我山东人民出版社已经决定出版该书。是岁八月,该书在该社出版;出版大概不到一年时间,该社决定重印此书。经过此次合作,我将自己计划编撰一套“法理文库”的想法告知怀德君(此前,这一想法我只告诉过徐老师显明先生——读者诸君大概发现我对他的称呼改口了,以前我总是称他“显明君”,尽管他比我大七岁、也尽管他是我的上司。也许正因如此,据传网上有好多篇关注、评论我俩关系以及他的领导与我成长之间的关系的文章。之所以要改口,是因为他和另一位老师一起,即将成为我的博士生导师——他对我的想法非常赞同,也经常为该套丛书的出版提供指导性意见),他对此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经过我们俩人的共同努力,“法理文库”终于和读者见面了(如今,它已经出版到第19部)。据闻,它还是一套在法学学者的心目中获得了相当声誉的丛书(我耳闻的大多是较好或很好的评价,但最近听他人讲人民大学我尊敬的学者吕世伦先生认为该丛书中有几本书并不好。我非常感谢这种坦诚的意见,这将促使我尽量把这套丛书编得更好,也尽量力所能及地把我的学术工作做得更好)。因着这套丛书的方便,我又在山东人民出版社连续出版了《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中国法制现代化沉思》(这也是以公开发表的论文为基础整理出来的一本书。该书1998年出版,2000年重印,第三次印刷也正在准备着)和《法学范畴的矛盾辨思》(1999年出版,重印本计划于今年底或明年初面世。在该本书的后记中,我声明不再在该丛书中出版我的新书稿)两本书。因为这几本书的关系,我在一些法学学者那里获得了“高产”这个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的评价。
在法学界,我尊敬的不少年轻学人在自己的论著发表问题上,出手相当谨慎,他们对自己的作品精益求精,非到“炉火纯青”,不肯出手。而我本人在这个问题上,比较同意何勤华教授的一个观点:能尽量把自己所想到的东西写出来并发表出来,哪怕错了再来修正。因为我们所从事的毕竟是学术研究,而不是起草政策、法律。更重要的是,文章是否达到“炉火纯青”,是否为上等佳品,并不是作者自己的感觉所决定的。古人云:“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曾把其中的“寸心”改为“他心”,以说明我在该问题上的观点。这其实也就是梁启超所谓“文章为天下公器”的观点。现代哲学诠释学认为:文章产生了,作者也就死了。虽然,该说法在事实上言过其实,但对已成“天下公器”的文章而言,其能否藏之名山、以致永远的判断权应当操在读者之手恐怕是大致不差的。另外,我们所欣赏和崇拜的大家们(特别是那些国外名家)也往往有众多的作品问世,人们却并不对之“说三道四”(也许有人会反问:你能和国外那些大家名流相比吗?而我要在此重复揭竿举事者——陈胜的观点:大家名流,“宁有种乎?”)。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在发表文章上,究竟是精耕细作还是广种“博”收,完全是作者们“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问题。读者尽管可以臧否之,但无须阻止之。
尽管我在写文章时,比较注意不同文章之间在行文和思想上的连贯性,以便以更系统的方式编纂成书,但还是有一些文章再努力也难以在一本书中系统地存在(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行文上),这样的文章积累多了,也就有了将其整理成论文集出版的想法。本书就是我发表的无法以更系统的方式整理成书的部分论文的结集。虽然,文章的篇目之间在表面上没有多大联系,但其毕竟出自一人之手,在行文风格和致思趋向上也具有明显的逻辑连贯性。这些文章除部分篇目外,大多写于1990年代。也就是说,它与我前面提到的几本书一样,都是20世纪的产品。它意味着我对自己20世纪学习和思想活动的一个基本总结。一位农民在地里劳作一年,也要总结一下自己究竟赚了多少粮食,多少蔬菜,何况我们都是些讽刺过“狗熊掰苞谷”的有“知识”的人……
本书的内容,与其他已出版的几本书一样,只代表着我学术研究的过去。记得我的一位同行在我出版了几本书之后问我:“谢老师,你对自己的书最满意的是哪一部?”我答道:“凡是出版了的我都不太满意”。这句话既是我的自勉,也是我对自己学术事业的追求。不过,这并不表明我和过去就一刀两断了。我们经常讲:“过去的就过去了,一切得从头开始。”这句话对一个人的学术研究而言,恐怕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一个学人在学术研究中,是不可能彻底抛开自己的过去的(诚如西哲卢梭所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真是一种关于人类活动的本体性的结论)。在新世纪里,我想以全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奉献给读者,但要摆脱以往的思维惯性谈何容易。好在最近我将会给读者奉献一本我认为还是下了功夫的书:《法律的意义追问——诠释学视野中的法律》,以作为我对新世纪迟到的见面礼(因为正式出版大概需要到2002年才能实现)。此外,由我和另一位学者合著的《诠释性概念》一书,也将在年内与读者见面。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古人的训导,不仅要被我们当作书写并沾帖在墙壁上或者端压在玻璃板下的格言,而且要被我们当作实践和行动的指南。如果要把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搭架在整个人生的意义上来衡量,那么,我宁愿选择求知的生活,选择思想者的事业。虽然,我知道,这是一个需要圣哲之智慧、勇士之力量来从事的工作,而我距之何止十万八千里。但智慧、力量之不逮,并不能阻止我心向往之、身践行之……
14年前的六月十一日,我曾在《再答友人》的一首律诗中写道:
一盏青灯照万卷,
青春岂忍对金樽。
它曾经是、将来,也永远是我的自勉之诗。
2001年7月7—9日
于“望山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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