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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应当怎样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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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8:1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者应当怎样写作
时间:2001年11月22日 作者:曹树基(复旦大学教授) 来源:《中华读书报》



《中华读书报》上刊载的孙周兴教授对张汝伦教授《历史与实践》一书的批评以及张汝伦教授的反驳,引起人们很大的兴趣。我的专业是历史学,对于哲学问题所知甚少,本不应就此发表意见。但是,由于孙、张两位教授争论的不是哲学问题本身,而是研究规范及其相关问题,这就为一般读者的介入提供了可能。我想就这一争论引发的问题作另一层面的讨论:学者应当怎样写作?  

学术研究的成果以论文或著作的形式发表出来,形成文本的过程就是人们所说的写作。学者们研究一个问题,除了审查该问题是否具有学术价值以外,还要作如下更进一步的思考:(1)这一问题前人是否已有研究?有那些成绩?又有哪些不足?(2)我的思路、观点与前人相比,是否有进步?是否构成独创?(3)支持我的观点的资料是否可靠?推理过程是否严密?方法是否科学?只有在对已有成果进行细致评估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确定一个选题能否成立,研究的冲动才有可能转化为研究和写作的过程。因此,一篇论文或一部论著有责任就上述问题向读者作一清晰的交待。作者可以在论著之前的《绪论》、《导言》、《前言》、《引言》之类的地方交待这一切,也可以在正文、注释和卷后交待这一切。总之,无论你怎么安排,此类交待总是不可缺少的。  

张汝伦教授在其著作《历史与实践》的《引言》部分,对本书的研究意图、理论价值和研究方法都作了清楚的阐释,但是,他忽视了对于“实践哲学”这一研究领域已经取得成果的介绍和分析。这不仅指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如果有的话),更指西方学者研究成果。虽然本书的“叙述角度与《哲学历史词典》的叙述角度有着极大的差异”,但是,叙述角度的不同并不构成一部学术著作存在的理由。学术著作的有无价值,不在于有无形式上的差异,而在于有无实质上的创新。

判定一篇论文或一部著作有无学术创新,需要在与同类著作的比较及与已有成果的讨论中凸现出来的。作者在书中没有说明这一点,这种写法实际上为今天的批评埋下了伏笔。  
  
作者在该书《后记》中所说:“建设性对话的前提是尊重对方,先听清别人的意见。因此,这部著作也可以说是带着对话的意图去听别人意见的记录”。限于篇幅,我仅以第一章第一节来验证作者这一陈述。在某种程度上,作者确实是这样做的。但我们同时可以发现,作者在共18页文字中的8个注释里,注1、注3和注4为转引他人对研究对象的分析或评论,其余则是作者引用研究对象的原文。用作者自己
的话来说,注1、注2、注4是“听清别人的意见”,其他则是作者在说自己的话——用自己的话对诸多研究对象的历史哲学观发表意见。从形式上看,作者说自己的话远远多于听别人的话。据此可知,这部著作的写作与一般的学术著作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不同,不能说是“带着对话的意图去听别人意见的记录”,即不是一本以转引、编辑或编译别人观点为主的著作。  
  
这样,我们对孙的批评和张的反驳就有了一个更客观、更清晰的了解。对于作者未加说明或注释的文句,读者都有理由视作:(1)一般的常识叙述;(2)作者自己的观点。由于孙教授指出的“抄袭”文
字属于本书的核心概念,而非常识性知识的叙述,所以,孙教授对张著96~105页的批评是成立的。读者根据著作本身来了解你的观点,批评的对象只能是文本而不是其他。鉴于此,作者《后记》中的说明不能作为反对批评的理由。在这个学术研究缺乏明确标准的时代,我们见过在许多标明为“××著”的“研究”专著中,作者大段抄袭别人的作品,在行文中不加说明,但在书后开列一个所谓的“参考文献”,以此来逃脱他人的指责。在我看来,此类做法在本质上仍然是抄袭。

判断“征引”而非“抄袭”的标准只有一个,作者必须在行文中明确地提示读者,什么是自己的研究,什么是他人的成果,能够区别的就是“征引”,不能区别的则是“抄袭”。作者想在倾听他人声音的过
程中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允许的。但是,在行文的过程中,严格地界定别人的东西与自己的东西之间的界线,却是马虎不得的。将别人的话当作自己的话是不允许的,换一个角度,换一种说法,将别人的
东西化为己有,也是不容许的。  

在目前的“学术研究”中,有许多学者采用的是一种叙述的文体,这种文体的特点是不顾他人、自言自语。我更欣赏一种讨论的文体。作者如欲发表自己的观点,必须时时说明自己的观点与他人观点的不
同,而不需要“细心的读者”去发现。张教授在第一章的47页以后的几页中采用过这一文体。如他认为:“海德格尔实际上给西方历史哲学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和方向,尽管迄今为止他这方面的思想还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研究。这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他这方面思想的重要性的估计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他这方面思想不太好把握。”在以后的几页中篇章中,作者全面展开对海德格尔的“历史”的思想的论述。这一部分的内容,从行文上看,应是作者个人的论述,且对前人的不足有了清晰的说明。这类分析可能构成作者的学术创新,可惜的是,通观全书,类似的写法确实不多。  
  
提倡讨论式的写作,需要作者更多的谨慎,需要作者对他人更多的尊重,也同样需要作者对于前贤或同辈学者不客气地诘难与批评。如此形成的文本不会令读者感到枯燥,而会更引起读者的兴趣。因为在这类著作中,我们可以读到思想的交锋、智慧的超越和学术的进步。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学术界有必要对学术研究的写作规范进行细致的讨论,并形成文本,作为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作为杂志社、出版社审稿的基本依据。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应该马上着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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