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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荤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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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3 12:2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鲁迅的荤段子
作者: 刘利民
   
     读唐弢《记郁达夫》里有这样一段话,颇感新奇,兹照录如下: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唐弢和郁达夫)一同听鲁迅先生讲故事,第二天会面的时候,他说:"鲁迅厉害。他讲的故事,我翻了许多书找不到出处。不象钱武肃王还有方志可查,这回是大海捞针,更加不着边际了。"

     "也许在什么笔记里吧?"

     "也许。你不觉得这故事和《泰绮思》有点相似吗?可是思想完全不同。真有趣。"

      鲁迅先生讲的故事是这样的:某地有位高僧,洁身苦行,德高望重,远近几百里的人都仰慕和敬佩他。临死时,因为他一生未近女色,抱憾没有见过女人阴户,辗转反侧,不能死去。徒弟们见他折腾得苦,决定出钱雇个妓女,让他见识见识。等到妓女脱下裤子,高僧看了,恍然大悟道:"喔,原来是和尼姑的一样的呵!"说完就断了气。

     我们都佩服这个故事含义的深刻。

     

    在外人看来,鲁迅一向是冷峻严谨,不苟言谈。从他嘴里说出这个笑话来,似乎令人诧异!殊不知,日常生活中的鲁迅,远非作为的“旗手”鲁迅这般令人敬而远之。朋友相聚,他机敏睿智,常常妙语连珠,让人忍俊不禁。他甚至也有“写写风花雪月小说”的打算,据说只是写小说的稿酬远没有写杂文高才作罢!

   

    据唐弢夫人沈洁云先生回忆,1983年《记郁达夫》排印时,编辑竟把这个故事删去了。唐弢先生看清样时非常不高兴,对她说:"他们怎么不理解鲁迅先生讲的都是寓意深刻的故事,这个故事并不带黄色。"经过一再解释,编辑终于同意按原文刊出。

   唐弢在《记郁达夫》写道:"我初睹郁达夫,王映霞夫妇风采,是在一九三四年一月六日第一次会见鲁迅先生的宴会上","最后到达的是林语堂、廖翠风夫妇"。不难推断,鲁迅、林语堂和郁达夫是好朋友。林语堂《苏东坡传》第十一章的题目就是《诗人、名妓、高僧》,其中有不少高僧和名妓男欢女爱的描写;而郁达夫也说过,民国的杭州有两样特产,一个是夏天的蚊子,另一个便是和尚了。由此看来,他们相聚,开开和尚的玩笑确有可能。
     其实,这段笑话是不是鲁迅的原创并不打紧,但它寓意之深刻,讽刺之辛辣,却令人拍案!那个时候,三五知己,把酒言欢,兴之所至,来个"带色"的段子以助兴,实在是家常便饭。

   只要不是诲淫诲盗,便也无伤大雅。谁都没有必要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架势,以道德卫士的身份居高临下地颐指气使;鲁迅的“粉丝”们也没有必要为捍卫偶像的尊严而怒发冲冠,揭竿而起。

      从"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的独白,到"知否兴风狂啸者,回头时看小於菟"的隐喻,一个温情脉脉的鲁迅呼之欲出,这使得我们看到了"投枪""匕首"这些弥漫着铁血气息之外的鲁迅。是的,鲁迅是旗帜,是猛士,但他首先是有血肉、有情感的男儿。"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理解了人的本质,才能还原一个真实的鲁迅,对于这则"荤段子"也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人性阙如的“楷模”,不是神仙便是魔鬼,是极其可怕的。离开来人性的奠基,纯粹的"模范"和"榜样"只能是忍气吞声的傀儡和任人摆布的木偶,是乌有之乡的乌托邦!至少,活着时的鲁迅不会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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