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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话新体诗的内在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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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16:2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论白话新体诗的内在节奏


作者:卞之琳


我们用白话写新诗,自由体显然是最容易,实际上这样写得象诗,也最不容易,因为没有轨道可循。格律却又必然从实践中来,由不自觉到自觉,逐渐为大家意识到,习惯了而所谓“约定俗成”。

我通过自己的实践,参考了古今中外一般创作与理论的实例,对于白话新体诗的格律所得出的看法,至今还是和一小部分人所提过的看法,大同小异。

我们说诗要写得大体整齐(包括匀称),也就可以说一首诗念起来能显出【内在的】象音乐一样的节拍和节奏。我们用汉语说话,最多场合是说出二、三个单音字作一“顿”,少则可以到一个字(一字“顿”也可以归附到上边或下边两个二字“顿”当中的一个而合成一个三字“顿”),多则可以到四个字(四字“顿”就必然有一个“的”“了”“吗”之类收尾“虚字”,不然就自然会分成二二或一三或三一两个“顿”)。这是汉语的基本【内在】规律,【客观】规律。一句话,可以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说得慢说得快,拉长缩短,那是主观运用,甚至 社论的几句话也可以通过音乐家之手,谱成一首歌,那是【外在】加工。所以用汉语白话写诗,【基本】格律因素,象我国旧体诗或民歌一样,和多数外国语格律诗类似,【主要】不在于脚韵的安排而在于这个“顿”或称“音组”的处理。

一个“顿”或“音组”在我国汉语里大致与一个“词”或“词组”相等而也不一定相等。白话新体诗,象照文言旧体诗算字数或象法国诗算音缀或音节数(相当于汉语单音字数),写得整齐,有时显得不自然,其实并不整齐,难怪常常被嘲笑为“方块诗”或“豆腐干块诗”。其实有些“方块诗”也并非不自然,并非实际上不整齐,那就是因为恰好与“顿”或“音组”数整齐相合。白话新体诗,有从苏联马雅可夫斯基学来的一行分几级的所谓“楼梯式”,好象故意要不整齐,其实人家是貌似不整齐中有整齐,各行的基本单位数,相当于我们的“顿”或“音组”,还是一致。

由一个到几个“顿”或“音组”【可以】成为一个诗“行”(也象英语格律诗一样,一行超过五个“顿”——相当于五个英语“音步”,【一般】也就嫌冗长);由几行划一或对称安排,加上或不加上脚韵安排,就【可以】成为一个“诗”节;一个诗节也【可以】独立成为一首诗,几个或许多个诗节划一或对称安排,就【可以】成为一首短诗或一部长诗。这很简单,可以自由变化,形成多种体式。

写白话新体诗,由基本格律因素的“顿”或“音组”到行,到节,到整诗,以至形成多种体式,就牵涉到押韵和跨行问题。

押韵是我国写诗的传统方式,旧说“无韵不成诗”,虽然古代好象也有例外。今日写白话新诗不用脚韵是否行得通,其实关系不大:我国今日既习惯于有韵自由体,也习惯于无韵自由体,和外国一样。我国旧诗较多一韵到底,换韵也不稀罕,旧词小令里更为多见。民间大鼓词严格要求一韵到底;“信天游”就经常换韵。我们听觉习惯改变了,听一韵到底也会感到单调(现代英国诗里有时故意押近似韵或坏韵)。

阴韵(Feminine rhyme),我国《诗经》里就有(就是连“虚”字“兮”一起押韵,例如“其实【七兮】”和“迨其【吉兮】”押韵),后来就少见了。法国格律诗严格要求阴阳韵交替;英国诗里就难做到,偶尔也用阴韵,用多了往往引起不严肃以至滑稽的作用,有时候故意用来以求达到这种效果。我们今日在白话新体诗里也可以用阴韵(旧诗连“虚”字的“的”“了”之类一起押韵),但是情况也不同法国诗一样而同英国诗相似。至于由阴韵发展到复合韵,例如我在《叫卖》这首小诗里用的“【小玩艺儿】/【好玩艺儿】”,那是过去从北平街头叫卖人口里如实捡来的,我小时候听到家乡“山歌”里也有用“吓杀人”和“削(吴音xia)杀人”押韵,这种情况外国也不是没有。

交错押韵,在我国也是古已有之,只是稀有,后来在旧词里,特别是在较早的《花间集》里就常见。今日我们有些人,至少我自己就常用,甚至用很复杂的交错脚韵安排,至于听众能不能听得出来,我看还是我们的听觉习惯能否逐渐改变的问题。应该承认,由于语言本身的性能不同,脚韵交错得太复杂、间隔得太远,在我们新体诗里大致不大行得通。

跨行(enjambment)是外来说法。行断意续,实际上在我国旧诗词里也常有(例如“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只是用旧式标点,总是圈点断而已)。今天用这种办法,也可以很自然。读白话新体诗,遇到这种地方,如不能接受,那是容易改变的习惯问题;否则就是行不是断在可以大顿一下的地方,而是为了把各行削齐或为了凑韵,硬把多余的行尾跨到下一行头上罢了。(那样间或有意做了,倒也可以达到特殊的效果。)

这些看起来复杂,关键问题还是在这个简单的基本格律因素即“顿”或“音组”本身用起来还有不少的讲究。例如全首各行以奇数“顿”即三字“顿”或一字“顿”收尾占主导地位,就象旧诗的五、七言体,在白话新诗里就较接近哼或吟咏的调子;而全首各行以偶数“顿”即二字“顿”收尾占主导地位,就象旧诗的四、六言体,在白话新诗里就较合说话的调子。即使旧体五、七言诗,如各句都用偶数“顿”收尾,就仅为貌似,实为四、六言诗。在新体白话诗里,一行如全用两个以上的三字“顿”,节奏就急促;一行如全用二字“顿”,节奏就徐缓,一行如用三、二字“顿”相间,节奏就从容。不象我国旧体律、绝诗(古称“近体诗”),因为是文言,在诗中一个单音字还是一个独立存在,平仄安排,在白话新体诗里,关系不大。若照多数西方格律诗体用轻重音组成每行节拍单位,我们用汉语白话来作诗,每“顿”或“音组”里 会有一、两个重音或较重音,或两个并重音,但是要作轻重音固定整齐安排,就不适合(而且,虽然韵脚押在重音上似还不太难,只是这样多押了脚韵也会引起单调乏味的感觉)。这是由于汉语的性能就和多数欧语性能不一样。也就因此西诗里,例如用抑扬、扬抑等格,轻重、轻重或重轻、重轻等,可以行行如此,汉语文言格律诗就不能每句都用仄平、仄平或平仄、平仄之类,也不能句句都用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之类。在白话格律体新诗里,【可能】也需要不同字数“顿”的参次交错,而除非为了有意要达到特殊效果的场合,不能行行都用一样安排的不同字数“顿”,例如一律用三二、三二或二三、二三或三二、二三或三三、二二或二二、三三等等。

我这种主张看起来复杂,实际上很简单,用起来也很自由。问题却到今还是出在这个基本格律因素的“顿”或“音组”本身的简单上。我想既不能再调平仄,也不能照排轻重,可能还用得着以二字“顿”和三字“顿”为骨干,进一步在【彼此间】作适当安排,以补“顿”或“音组”【本身内】整齐不明显(倒也自由)这一点不足吧?

总之,这都是为了在我们既不是随意来“吟”或“哼”,也不是安曲谱来“唱”,而是按说话方式来“念”或“朗诵”白话新体诗的时候,不致显不出象诗【本身】作为时间艺术、听觉艺术所含有的【内在】因素、【客观】规律,而只像话剧台词或鼓动演说,使朗诵者无所依据,就凭各自的才能,自由创造,以表达象音乐一样的节拍、节奏以至于旋律。

我对白话新体诗格律问题的看法,就是如此。这也就牵涉到我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问题上的个人经验。


注:
1、上文凡用“【】”显示的文字原文乃加点标示。
2、标题为文章录入者所加,本文节选自卞之琳诗集《雕虫纪历》(人民文学1979年版)自序,10—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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