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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的语言 [z]
台湾诗人痖弦在谈到现代诗的语言问题时,曾讲过一个饶有趣味的故事:有一年郑愁予到南部作客,那天由洛夫、张默和痖弦陪他到大贝湖去玩。来到大贝湖,他们看到湖边上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的鱼”。痖弦说:‘这是现代诗人的语言呀!’但走近一看,不是“禁止的鱼”,而是“禁止钓鱼”。他们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禁止的鱼”是诗语,“禁止钓鱼”,却变成散文了。
诗与非诗,就语言表述的形式来说,是不容易说清的,但有时又简单到不改变原意,只换个说法便可将非诗点化成诗。如“桂林山水美得令人魂牵梦萦”,不是诗,而“我的心遗失在桂林”却是上佳的诗。又如,“他们手牵手,在金黄的沙滩上徜徉,走向蔚蓝的大海”。这段话不是诗,充其量是散文,而“他们手牵手/徜徉起沙滩的金黄/走向大海的蔚蓝”则是诗。两段文字意思相同,只是说法不同。后者在语序上作了一点调整,即把不及物动词“徜徉”用作及物动词,将形容词“金黄”和“蔚蓝”直接用作宾语。
“徜徉……金黄”和“走向……蔚蓝”,看似不合语法规范,但却入情入理,且新颖生动,比常规说法更具有表现力。还如方文竹《一位青年诗人去了一趟省城》中的诗句:“坐在一家简单的餐厅里/独饮省城之夜。”按寻常说法,最后一句无非是说“在省城之夜独饮”。这是个陈述句,已把事情说清楚。但把它换成“独饮省城之夜”,便有了化腐朽为神奇之功效!诗的使命不仅要求把事理说明白,而更要说好,说生动。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运用一定的艺术表现手法。“独饮省城之夜”便运用了借代的修辞手法,即以时间、地点代酒,读起来给人一种奇崛之感,且美感弥足。与此相类的还如“麦酒/使除夕发酵/有朋不邀/让我独饮一回故乡。”(赵俊鹏《除夕的麦酒》) 这样的例子很多,如:
①A.捡拾秋天留下的残枝败叶
B.捡拾最后的秋天
②A.故乡在群山环抱之中
B.山那边是故乡/故乡的那边也是山
每一组两句的意思基本相同,但A句是散文句,而B句却是诗句,其区别就是说法不同而已,前一句是常规说法,而后一句是超常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反常必须合道。
何谓诗?诗中有什么?谁是诗人?这些有趣的问题,不仅是每一个诗歌写作者要回答的,也是每一个诗爱者迫切想弄明白的问题,还是所有诗歌受众希望得到真切回复的问题。
物是人非,天翻地覆。或黯然神伤,或慷慨激昂,在诗中看到深情。“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是李白的感慨。“无边落木潇潇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这是杜甫的深情。“满目江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这是晏殊的感怀。“能几番游,看花又是明年。”这是张炎的深意。
“当我沉默着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我读鲁迅的文章,总能感到一种深刻的东西。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艾青的诗中能了解什么是深度的写作。
有意无意,有句无句。诗歌是诗人心灵的产物。有了参照,我们能写出有深度的诗吗?
寻找一种纯度,寻找纯度高的诗歌,在记忆中搜索,在对比中提取,哪些诗人,哪些诗歌,铭记在心。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的纯度高,现代人还可以唱,清纯动听。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渊明的纯度高,至今还可以入画,超凡脱俗。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李煜伤感的纯度高,无可奈何的纯度高。
“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王维诗情画意的纯度高。
读外国诗歌,读翻译过来的诗歌,想到了英国的济慈,那个希望将名字写在水上的人,“在这广大的世界的岸沿,我独自站定、沉思,直到爱情、声名都没入虚无里。”(穆旦译)
想到了俄罗斯的叶赛宁,别人为什么写诗,他为什么写诗?他与邓肯的浪漫爱情,比诗更热烈,比舞蹈更壮观。单纯到了一种极致就是诗。痛苦的纯度,幸福的纯度,在一种纯度中,看到了美的人和事。
诗的纯度越高,越容易感动人。在当代纷繁复杂的汉语诗歌中,顾城和海子的诗歌属于纯度比较高的。在世俗眼中的幼稚、单纯、天真,恰恰为他们的诗歌提供了养分。不成熟,没有长大,过于性情用事,未失其赤子之心。
每个句子都有生命。人把它写出来,它已经活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求每一个句子都有特殊的意义呢。写诗的人,评诗的人,为什么要求每一个词的后面都必须饱含诗意呢。
每一句都饱含诗意,那些诗意一定很可怕。
诗意,是一团神秘的雾气。如果发光,那光应该是诗内各个部分组合而成的透澈与明亮。因此,我更愿意使用“光晕”这个说法。它发着光,但它没有固定的形状与边界。只是一闪一闪,有向外伸展的张力,也有向内回照的涌动。那光晕常常能引动人们的意识,能勾起想象,也能激活记忆。
构成诗意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但有两条可以确定,它首先要有一个意识内容。其次,它一定含着特殊的语言味道。如果前一个是菜,后一个就是调料。香气是二者混合而成。究竟是什么在香着我们呢,香是一个由锅炒出来的整体。
因此,任何一个字,一个词,如果诗意过于招摇,那个词发出的光就一定是贼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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