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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如何管理学校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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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伟荣 文章来源:《现代校长》2006年第12期
一、正确认识潜规则
历史学者吴思在其著作《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中认为,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恰恰是这种东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规定,支配着现实生活的运行。其实,任何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的社会行为无外乎受到两类规则的约束,一类是正式规则,另一类是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指的是由某些人或组织自觉或有意识地制订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社会活动主体之间签订的正式契约,如合同、协议等,非正式规则通常指的是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演进过程中自发形成的,不依赖于人们主观意志的文化传统和行为习惯。潜规则正是一种非正式规则,是指那些虽无成文规定却在实践中指导人们如何操作的另类规范则。
二、学校潜规则的产生及影响
作为正式组织的学校,除了各种明文规定的显规则发挥作用外,同样还存在一只无形的手——学校潜规则。对于学校的潜规则,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它也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学校潜规则之分。积极的学校潜规则表现在学校承载的优良的历史传统、健康的校园文化、和谐的组织氛围。在学校管理实践中,显规则能得到顺利地实行,管理者甚至会有事半功倍的感觉。消极的学校潜规则则不利于学校组织的发展,例如学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磨洋工”现象:各种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则已非常完备,教职员也“中规中矩”,却不见学校教学质量的明显改进;教职员没有“怠工”,但教职员的劳动质量却低下。
那么,学校潜规则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首先,学校潜规则的产生和学校组织的特殊性有很大的关联,我们知道学校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科层组织,在学校中行政权力不是唯一的权力,学术权力、专业权力也有很大的影响。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术权力具有很大的话语权。而且由于经历和工作的相似,学校的教师更易形成各种非正式组织。如果行政权力行使不当或得不到认可,这时学术权力和非正式组织便为学校潜规则的出现提供了“温床”。
其次,学校显规则制订所基于“人性假设”的单一性,如习惯认为人是理性的“经济人”,只要给予足够的物质激励就能实现组织目标。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的一面,但过分严格的“经济人”假设也不一定是符合现实的,我们不能排除一部分人超脱了物质利益而把更高层次的目标作为自己的追求。实际上人性是复杂的,学校的教师更是如此,他们渴望工作方式的自由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第三,显规则的弹性太大及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也为潜规则留出了余地。诚然,学校正式规则必须有一定的弹性,这样才符合教师的心理和劳动特点。但正式规则留出的权力应该明确其限度,而且要有配套有效的监督体系,这样才不会产生权力的滥用或失控。
最后,规则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力量和影响力的不对称也会促成潜规则。我们知道拥有权力不等于就有权威,如果显规则对制订者个人素质及品格要求较高而其自身又不具备时,这样的显规则是没有多大效力的。以上几方面简单说明了潜规则为什么能产生甚至替代显规则成为实际操作中的规则。而且,上述原因往往互为因果,共同推动学校潜规则的出现。
我们认为,消极的潜规则会给学校管理带来不利影响:1.学校管理者力不从心。这是因为学校制定的显规则成为摆设,得不到有效实施。例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是学校三令五申的严厉禁止,还是经常出现老师乱收费、体罚学生的现象,这是因为人们的“购买课辅资料会提高学生的成绩”“严格要求对学生总是有好处的”“别人也是这么做的”等观念影响,这些观念长期积淀便成了“公认”的潜规则,并渗透到教师的行为准则中。久而久之,不但影响学校的管理工作,而且会削弱管理者自身的管理权威。2.学校组织“智商”的降低。在潜规则浓厚的学校里面弥漫着一种做人的思维,而不是做事的思维。上上下下揣摩校长的心理,教职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很低。或者,从另一方面来讲,教职员必须时时想着去适应学校潜规则,这种情形下,且不说发挥教职员的创造性思维,就连他们是否能遵循学校的显规则都会成问题。数十人的学校只有校长一个人的脑袋在思考,这样的学校“智商”当然是不够的。3.学校内部冲突不断。冲突产生的根源在于组织中资源的分配及组织成员的目标差异等,冲突的产生是正常的,但得不到解决或长期进行下去却是不正常的。冲突不断无非就在于潜规则和显规则多次博弈的两种结果——潜规则和显规则的力量相当或是潜规则占有比较优势。显然,这会影响学校的工作效率甚至使学校决策“流产”。4.学校中的“小团体”、“帮派主义”盛行。潜规则的本质是制度体系中游离于主体制度体系之外并与主体制度体系相悖的非正式制度。在学校潜规则的约束下,个体集结成利益相关的“团体”或“帮派”。这是对学校主体制度的一种反动,会加大主体制度体系运行的成本。
三、学校潜规则的管理对策
综上所述,学校潜规则是一种客观现象,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坏”来给它定性。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学校潜规则,在看到潜规则给学校管理带来消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学校潜规则所内隐的积极功能:第一,一些潜规则的存在能增强学校群体的团结和组织的凝聚力。拥有共同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念,能使教职员在感情上团结起来,弥补显规则客观上的不足。第二,有助于澄清学校显规则。如果没有这些潜规则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我们反而不能尽早地确定学校发展中的许多需要重新规范的显规则。第三,潜规则为学校制度的创新提供了动力。潜规则正好反映了生活中的真实情况,折射出显规则的种种弊端,于是,由“违规”到社会认同,再到新的制度规则,进而满足学校发展的客观需要。第四,一些学校潜规则亦可能从反面促使人们遵循显规则。因为当消极潜规则的运行受阻或得到惩罚时,这种违规便异化为具有积极意义的反面“教材”。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教职员在行动中普遍遵循却尚未阐明的规则在学校管理中的功用与意义。当然,潜规则毕竟是对显规则的消解,很多情况下会走到显规则的对立面,从而产生不利于学校管理的消极作用。所以,学校管理者应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为了减少甚至消除学校中的不良潜规则,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学校显规则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制定者要不断提高显规则的“质量”,遵循人的“有限理性”原则,结合教职员的心理及劳动方式特点,强化监督机制,使正式规则能得到有效的实行。这样,显规则的“畅行无阻”就使潜规则难以滋生。
2.学校管理者应具备“民主”、“竞争”及“创新”意识。民主意识即指管理者要深入教工生活,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充分发挥学校非行政机构如教代会、工会等的作用,使教工能民主参与学校规则的制订。管理者还要注意引进竞争机制,防止各种垄断的出现,因为潜规则的兴起往往就是为了打破这种规则的垄断。同时,根据客观情况的发展变化,适时地更新管理观念和创新管理规则,抢在潜规则的前头占领“阵地”。
3.加强自身素质,树立管理权威。管理者权威的形成,显规则的改进和潜规则的消灭,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管理者除了合理地运用行政权力之外,还必须时时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准确地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始终处于双方的主导。这样,在和潜规则的博弈中就不会由于力量的失衡而处于下风。
4.时时捕捉学校中的各种小道消息,做到防微杜渐。潜规则的形成也是有一定条件的,而且随着其发展有一种自我加强机制,一旦形成便很难消除。管理者不能忽视学校的任何细小的变化,对于积极的潜规则要热心地引导,上升为组织文化或显规则,对于消极的潜规则应适时地化解,使它消亡在萌芽状态。
5.倡导德治,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从上文我们知道,管理活动中的许多情况并没有正式规则所明确认可的“允许”或“不允许”——即等于存在不确定的“自由地段”,这时教职工高尚的品德就可能成为抵制消极潜规则的一道防线,甚至“正本清源”,驱除不良的潜规则。
总之,关注学校潜规则对学校工作的改进具有特殊意义。通过对潜规则的研究,可以为我们更好地设计和改进显规则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视角。学校管理者需要明白“应该怎样”不等于“实际怎样”,看清学校潜规则的影响或许提供了理解和改进学校管理实际工作的一把钥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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