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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英语学习方略——写给中学的师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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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1:5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胡适的英语学习方略——写给中学的师与生
余孟孟
一、引言

教育,作为一种历时的人类活动,对人类整体而言,有其演变历史;对人类个体而言,有其渐进过程。当教育的历史进入阶段划分的时代,教育的制度化也就开始了。制度化的教育是教育的高级形式。一般而言,教育在制度意义上,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等教育阶段,中等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就目前的中国学校教育现状而言,惟中等教育阶段质量提高和改革推进的难度最高。然而,在诸多问题中,又以英语学科的教学和学习最令人困惑和无奈。
英语,对于当前中国广大的中学生而言,不管是作为一种外来语言,还是作为一门学科课程,在其自身的成长和发展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英语教学方面并没能探究出一套科学高效的教学理论和学习方法,致使英语成为很多中学生心中的隐忧和阵痛,甚至成为大众的一种心结。
有鉴于此,发掘和整理一批中国人中的“英语天才”在英语学习和修炼方面的方法和心得,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借鉴意义。

二、中学生对胡适的知与不知

对于当前的中学生而言,胡适这个名字,应该是不陌生的。在历史课本中,“五四新文化运动”是绕不过去的,而要涉及这方面的内容,胡适的名字也是绕不过去的。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之一——胡适,首先倡导文学革命,提倡女性教育,宣传民主、科学和自由,一时“爆得大名”,成为许多进步青年追捧的偶像。提到胡适,一本中学历史教科书这样写道:
胡适提倡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强调写文章“须言之有物”。……1916年,胡适在美国致书陈独秀,谈论文学的改造。第二年,他应陈独秀之约,将文学改良思想,写成《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他主张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文,文体是自由的,而形式上的自由,就可以注入新的内容和新的精神。
不仅如此,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也选编了胡适一篇饱含深情与真爱的文章——《我的母亲》,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我母亲二十三岁就做了寡妇,从此以后,又过了二十三年。这二十三年的生活真是十分苦痛的生活,只因为还有我一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这一点希望居然使她挣扎着活了二十三年。
对于一般的中学生而言,对于胡适的了解也就仅止于此——胡适的有名与有情。
其实,作为当年“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胡适,有着极高的英语水平。更令人想象不到的是,他曾经还是个被人瞧不起的“乡下人”。

三、从“乡下人”到“驻美大使”

胡适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参加“庚款”留学考试时改名胡适,字适之。1891217生于上海大东门外,世为安徽绩溪人。胡适十四岁那年离开家乡——绩溪,随他同父异母的兄长来到上海求学。那时的他,只是一个从乡村走进大城市的土气孩子,其英文水平亦可想而知。用他自己的话就是:
我初到上海的时候……完全是个乡下人。许多小学生围拢来看我这乡下人。因为我不懂话,又不曾“开笔”做文章,所以暂时编在第五班,差不多是最低的一班。
可是,六年之后,在胡适二十岁那年,他却通过了多重考核,特别是英语考试,考取清华庚子赔款留学美国官费生,远赴重洋到美国著名大学留学去了。
之后又七年。一九一七年,胡适回到国内,直接任北京大学教授。
一九一九年五月一日,美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杜威来华讲学,在国内的北京、上海、南京、太原等几个大城市巡回演讲,当时任随身翻译的就是胡适。
一九二二年,三十二岁的胡适当选为北大教务长及英文学系主任。
一九二七年,一月至四月中旬,胡适在美国纽约、费城地游历并做英语演讲。
一九三八年,一月至五月,胡适在美国及加拿大游历及英文演讲。六月至七月继续在美国及君拿大游历及演讲。九月十七日,国民政府任命其为驻美全权大使。十月三日,胡适由欧返抵纽约。五日,赴华盛顿就任。
……
口语、做文自不待言,在百度百科中收录的为数不多的翻译名家中,胡适就榜上有名。
那么,胡适,一个曾经的话都讲不清楚的“乡下人”,如何能一跃而成为翻译名家和“英文天才”呢?其实,胡适并非天才,他的英语学习之路也是充满艰辛的。他之所以能成功,在于他有一系列英语学习的方法和心得。
四、胡适的英语学习方法和心得

1.别科有成,专攻英文
目前,我国教育部门为中学生开设的学科课程大致有: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和音体美。在这众多的学科当中,虽然以语数外最为重要,但别的科目也不容忽视。比如,“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话至今已经流传几十年了。并且,别的非语数外的科目,在中考和高考中也有所涉及,而且占的比重也相当大。那么,面对这众多学科的挑战和压力,中学生应该如何分配时间和实施策略,当是第一要务。
一九零四年,十四岁的胡适来到上海念书,那时候还没有严格的学制规定,也没有什么小学和中学之别,更不会有初中和高中之分。他进的第一个学校叫梅溪学堂,也就相当于现今的初中了。这个学堂的课程是很不完备的,只有国文,算学,英文三项。看起来,语数外在学校教育中的历史的确是很久远的了。这时的胡适,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乡下人”,被编在最低的一个班——五班。可是,初来求学的胡适,就懂得了一个最浅显也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别科有成,专攻英文。他在自述中这样说道:
我是读了许多古书的,现在读蒙学读本,自然毫不费力,所以有工夫专读英文。
可见,胡适的英文根底虽然薄弱,他却能把握时机,掌握策略,在别科小有所成的情况下,集中精力专攻英文,为以后的发展打好基础。
这给当前中学生的启示应是不言而喻的。那就是:在提高或稳住其它学科的前提下,重点攻坚英语学习。这样,在英文水平上一个大台阶后,再匀和各科学习时间,最终取得各科水平的高效而稳定的发展。为何要如此?其实,这缘于各个学科在教学和学习中的特点和要求的差异性。

2.整体优化,以强带弱
胡适刚到上海求学,便被分在了最低等的一个班。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和消沉,而是集中力量学习英语和算术。过了两个月,终于机会来临了。有个教蒙学课本的老先生大概是瞧不起那样浅显的书,才出现了一个错误。一天,老先生的一课书里有这样一段引语:
传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老先生随口说那是左转上的话。等老先生讲完之后,胡适便拿着书,走到他的桌边,和他说了起来。后来,胡适在他的《四十自述》中,是这样写的:
我低声对他说:这个“传曰”是易经的系辞传,不是左转。先生脸红了,说:“侬读过易经?”我说读过。他又问,“阿曾读过别样经书?”我说读过诗经书经礼记。
接着,那位老先生在考查了胡适的作文和算术水平之后,便立刻将胡适带到二班的教室,坐在了最后一排。就是说,胡适在一天之中升了四班,居然做第二班的学生了。之后,为符合二班学生的水准,他便更加努力学习,特别是在英文一科上。
如果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胡适是在经过考核后,由次班或普通班进入了重点班,从一个后进生一跃成为优秀生了。
可见,整体水平优化之后,进入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更能激发人的学习热情和动力。为符合重点班的水准,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优等生,学生势必会增强劲头,更加会探索和发现英语学习的规律。

3.自我激励,寻师求教
在教育领域,中国有个传统叫“来学而不往教”。就是说,在老师与学生之间,老师不会或不能送教上门,追问学生有什么不懂,有哪些不会;而是要求学生主动来老师跟前请教学问,聆听教诲。孔子当年还奉行“来者不拒,往者不追”的宗旨。也就是说,只要你是虚心向学的,能拿出点束脩(报酬)表明求学的真心,老师便不拒绝;可是,学生若无心向学,要离开老师,那老师也绝不挽留。这是在古代,学生还不多的情况下,还能充分发挥因材施教的时代。而今,在班级授课制下,大班额教学,送教上门的情况更是寥寥无几了。
所以,这就要求学生鼓起勇气,自我激励,积极向教师求教,获得方向感和方法意识。唯有如此,用功,才能使得其所;学习,才能事半功倍。
其实,胡适当年也是这么做的。一九零五年,胡适进了另一个学堂——澄衷学堂。这个学堂的学科比较完全,国文英语算学之外,还有物理化学博物图画诸科。也就是说,除了语数外,还有理化生和美术了。在这种情况下,胡适的考试成绩常常在第一。除了努力之外,他还特别强调:
我在这一年半之中,最有进步的是英文和算学。教英文的谢昌熙先生,陈诗豪先生,张镜人先生,教算学的郁耀卿先生,都给了我很多的益处。
可见,学习是少不了教师的引导和启发的。自学再有效,永远处在教育领域的边缘;努力再有用,永远赶不上教师的提点和启发。这在英语学习方面尤为如此。

4.搜寻译本,勤于阅读
语言和思维的关系问题,早已引起了很多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的关注和兴趣,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虽然各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但有一点几乎是达成共识的,那就是,语言不同,思维方式也便不同;思维方式不同,使得语言的形式和结构便大相径庭。可见,要理解和掌握一门语言,对于相应的思维方式的了解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可是,了解思维方式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便是阅读其语言文字。这便形成了一个悖论。
那么,应该怎么解决呢?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先阅读外来作品的母语译本,感受其思维方式的差异性,在有所得之后,再阅读原版书籍。对于英文而言,就是先读汉译英语国家的名著作品,在对其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有相当的了解后,再涉猎英文原版书籍,这应是很好的过渡学习过程。
胡适当年就接触到大量的汉译英文作品,并且还细加阅读和研究。他在《四十自述》中说道:
我在澄衷一年半,看了一些课外的书籍。严复译的群己权界论,像是在这时代读的。

5.研读英文,循序渐进
研读英文作品要注意两个方面的要点。
其一,是读书的方法。
读书的方法,很多大师名家都谈过了。胡适认为,一要“精”;二要“博”。其实,精是根本和前提,只有真正做到精,才能达到博。关于“精”,胡适这样认为:
我们小的时候读书,差不多每个小孩都有一条书签,上面写十个字,这十个字最普遍的就是“读书三到:眼到,口到,心到”。现在这种书签虽不用,三到的读书法却依然存在。不过我以为读书三到是不够的;须有四到,是:“眼到,口到,心到,手到”。我就拿它来说一说。
  
胡适先从“眼到”说起:

眼到是要个个字认得,不可随便放过。这句话起初看去似乎很容易,其实很不容易。读中国书时。每个字的一笔一画都不放过,近人费许多功夫在校勘学上,都因古人忽略一笔一画而已。读外国书要把A,B,C,D……等字母弄得清清楚楚。所以说这是很难的。如有人翻译英文,把port看作pork,把oats看作oaks,于是葡萄酒一变而为猪肉,小草变成了大树。说起来这种例子很多,这都是眼睛不精细的结果。书是文字做成的,不肯仔细认字,就不必读书。眼到对于读书的关系很大,一时眼不到,贻害很大,并且眼到能养成好习惯,养成不苟且的人格。
        什么是“口到”?胡适认为:
口到是一句一句要念出来。前人说口到是要念到烂熟背得出来。我们现在虽不提倡背书,但有几类的书,仍旧有熟读的必要:如心爱的诗歌,如精彩的文章,熟读多些,于自己的作品上也有良好的影响。读此外的书,虽不须念熟,也要一句一句念出来,中国书如此,外国书更要如此,念书的功用能使我们格外明了每一句的构造,句中各部分的关系。往往一遍念不通,要念两遍以上,方才能明白的。读好的小说尚且要如此,何况读关于思想学问的书呢?
那么,何谓“心到”?胡适接着说:

心到是每章每句每字意义如何?何以如是?这样用心考究。但是用心不是叫人枯坐冥想,是要靠外面的设备及思想的方法的帮助。要做到这一点,须要有几个条件:
(一)
字典,辞典,参考书等等工具要完备。这几样工具虽不能办到,也当到图书馆去看。我个人的意见是奉劝大家,当衣服,卖田地,至少要置备一点好的工具。比如买一本《韦氏大字典》,胜于请几个先生。这种先生终身跟着你,终身享受不尽。            
(二)

要做文法上的分析。用文法的知识,作文法上的分析,要懂得文法构造,方才懂得它的意义。         
(三)
有时要比较参考,有时要融会贯通,方能了解。不可但看字面。一个字往往有许多意义,读者容易上当。例如turn这字:
作外动字解有十五解,
作内动字解有十三解,
作名词解有二十六解,
共五十四解,而成语不算。
又如strike:
作外动字解有三十一解,
作内动字解有十六解,
作名词解有十八解,
共六十五解。
又如go字最容易了,然而这个字:
作内动字解有二十二解,
作外动字解有三解,
作名词解有九解,
共三十四解。

至于“手到”,说的就是勤于动笔,记录和积累了。也就是所谓的“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其二,是读书的意识。
读书应该有什么意识呢?对于英语类的文章和作品而言,读书不能只学习文字方面的知识和技巧,还应了解文字背后蕴含的文化和学术思想。胡适对于此有很好的论述:
有人说,思想是一件事,文字又是一件事,学英文的人何必要读与现代新思潮有关的书呢?这话似乎有理,其实不然。我们中国学英文,和英国美国的小孩子学英文,是两样的。我们学西洋文字,不单是要认得几个洋字,会说几句洋话,我们的目的在于输入西洋的学术思想,所以我们以为中国学校教授西洋文字,应该用一种“一箭双雕”的方法,把“思想”和“文字”同时并教。例如教散文,与其用欧文的《见闻杂记》,或阿狄生的《文报选录》,不如用赫胥黎的《进化杂论。》…

胡适所说的“一箭双雕”的方法,是当前中学英语教学和学习中应该特别加以重视的地方。

6.文字互译,乐中求进
有位英语教学方面的专家说,对于中国的学生而言,不管是小学生还是博士生,学习英语无非两种方式,英译汉和汉译英。而考试的题型再千变万化,说到根本上,依然是汉译英和英译汉。此论断虽偏颇,但却也指出了学习英语的一条高效道路。
文字互译,做好了,是其乐无穷的,并且在无形中可大大提高英文水平。胡适在他的《四十自述》中也表达了此种意味:
我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姚先生在课堂上常教我们翻译,从英文译汉文,或从汉文译英文。有时候,我们自己从读本里挑出爱读的英文诗,邀几个能诗的同学分头翻译成中国诗,拿去给姚先生和胡先生评改。……这种训练也有它的好处,可以使学生时时想到中西文字异同之处,使劲想某一句话应该怎样翻译,才可算“达”和“雅”。我记得我们试译一首英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但是这种工夫,现在回想起来,不算是浪费了的。
如果中学生能在教师的指导下,以英汉互译为方式,合适渐进的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那对学生的英语思维和水平的训练和提高应该会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7.当起先生,打磨锻造
中国古代就有“教学相长”的说法。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都能有所得,有所获,有所感悟,有所提高。其实,有一种力量,它能超过任何意志上的动力,从而推动人探究学问,发现问题,解答疑惑,提高自身。这种力量就是“为师”的力量。为生,可以薄知,可以浅知,甚至可以无知。可是,为师,便要广知,要熟知,甚至要先知。胡适便很早就得到了这样一个“为师”的机会,从而使得自己在英文方面变得更加博学和成熟。他在自述中这样讲到那一段辛苦却有益的经历:
我那时还不满十七岁……我若继续上课,明年可以毕业了。但我那是确有不能继续求学的情形。我家本没有钱。……正在这个时候,李琴鹤君来劝我在新公学做教员。我想了一会,就答应了。从此以后,我每天教六点钟的英文,还要改作文卷子。十七八岁的少年人,精力正强,所以还能够勉强支持下去,直教到第二年(一九零九年)冬天中国新公学解散时为止。
关于其中的力量和奥秘,胡适自己也意识到了:
以学问论,我那时怎配教英文?但我是个肯负责任的人,肯下苦工去预备功课,所以这一年之中还不曾有受窘的时候。……这一年的教书生活虽然很苦,于我自己却有很大的益处。我在中国公学两年,受姚康侯和王云五两先生的影响很大,他们都注重文法上的分析,所以我那时虽不大能说英国话,却喜欢分析文法的结构,尤其喜欢那中国文法来做比较。现在做了英文教师,我更不能不把字字句句的文法弄清楚。所以这一年之中,我虽没有多读应该问学术,却在文法方面得着很好的练习。
现实地讲,当前的中学生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可是,这样的“以教促学”的方式,却可以借鉴。当起小先生,学生之间互相讲解、教授和评课,虽也不是什么新玩意,但若用的恰当,却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胡适.随笔杂谈[M].桂林:漓江出版社,2002年.
[2] 胡适.四十自述[M].中国文联出版社,1935年.
[3] 胡适口述,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4] 胡德海 . 教育学原理[M] 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8.
[5] 李秉德 主编,李定仁 副主编. 教学论[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6] 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中国近代现代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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