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圣:得意但不忘形 失意而不气馁——回顾我的2011年
时间:2012年1月4日 作者: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题记:
自2003年起,除了2010年外,每到年终岁尾,我都要写一篇回顾性的文字,借以反顾既往,感恩师友,以自我警示。
本篇是对2011年个人经历的小结。
特别感谢各位前辈、师友的关心与理解,尤其要感谢广大网友对学术批评网一以贯之的理解与支持。
杨玉圣
2012年1月3日
一、杨肯考入北大
儿子杨肯一向懂事,善良,正直。十年寒窗,终于迎来高考。
报考填志愿时,杨肯报的是北大(依次为法学、英语、历史学、国际关系、传播学)。此前,还曾参加过“北约”系的北大、港大自主招生考试,尽管北大无果,但港大给了十分的加分(参加过两次面试),并被该校文学院提起批次录取,但由于因报的是法学,录非所报专业,故弃之,终被北大(法学)录取(2011年7月12日从网上获悉录取信息,21日领到快递公司送达的《录取通知书》)。
作为应届文科毕业生,杨肯2011年高考成绩是相当理想的:总分645分(另因获得“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而得20分加分),其中英语(140分)和数学(137分)发挥最好(本系长项的“文综”,反倒因考试时间把握不好而未显真实水准)。
儿子之入北大而成“北大人”,终续一家三人皆与北大之缘分(本人二十八前考入北大历史学系读研,夫人自美获得博士学位后往北大人口所任教)。
此外,为杨肯申请港大法学院入学事,清华许章润教授还曾郑重手书推荐信一札,美言鼓励有加,虽功败垂成,然章润之荐,弥足珍贵也。
蒙友人原春琳不弃之谊,她在《中国青年报》(2011年10月24日)“成长”栏目破例发表了杨肯和我分别响应北大要求而写的征文,即杨肯的《像阿甘一样奔跑》和我的《“分数牢狱”中的快乐碎片》以及《考上北大不一定能成为北大人》,并配发了一张父与子2007年夏天在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合影照片。
在上述征文的基础上,为了给刚刚考入大学的儿子即将到来的十九岁生日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我还悄悄地编印了《像阿甘一样奔跑》这一小册子,收入杨肯从小学到读大学之前的有关习作,居然也得到一些师友的谬奖与首肯,特别是作家、评论家吴励生兄,甚至为这本其貌不扬的小册子写了五千言的《寄语杨肯:奔跑或者飞翔、可畏或者可爱的后生——《像阿甘一样奔跑》读后》,鼓励有加,令我感动之至。
杨肯的第一个学期的大学生活,也已接近尾声。除了学校的公共必修课(英语、中国近现代史、高等数学、计算机等)、法学院的专业必修课(宪法学、民法)外,他还选修了王希教授的“美国史通论”,旁听了贺卫方教授的“比较司法制度史”、戴锦华教授的“影视艺术欣赏”。另外,还见缝插针,听了王逸舟教授、徐克导演等名家讲座。得天独厚的燕园文化、自由听课的北大传统、力争上游的学习氛围、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均在这位大一新生的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杨肯在人人网上的博客,包括散文、影评、摄影,雏凤清声,图文并茂,人气颇高,其习作《我的骑车记》和《正义万岁——观巴西电影<精英部队>》,将分别由河北作协的《散文百家》和孙国栋主编的《律师文摘》发表。
从朝外到北大,从中学生到大学生,儿子业已华丽转身。身为人父,此乃2011年度本人最为得意之喜事。
二、成为江门弟子
5月19日中午,在药用植物园,请江平先生吃午饭,算是“非正式拜师礼”。江先生、师母以及师兄满运龙博士、友人刘斌副院长、宋绍富律师参加,吃的是药膳(惭愧的是,绍富兄埋单)。我因自2010年7月21日起戒酒,故只能以茶代酒,向先生和师母致意。
与江先生最早有通讯联系,始自1994年(当时我在主持编辑《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请江先生屈尊担任该书编辑委员会委员)。第一次见江先生,记忆中当是2004年初参加国栋主持的《律师文摘》年会。此外,还曾通过刘智慧教授向江先生数度求赐墨宝,但始终没有机会单独深谈。
2010年7月25日,因为别的事情去拜访江先生:是日上午8:40-10:10,在江先生家中,有机会向先生请益。在我的心目中,江先生是法学教育界的泰山北斗,虽说早就与先生有通讯往来、到法大工作后也有一些机会见到先生,但往江府拜访先生,此乃第一回。席间,先生对我关心有加,问我以后的打算,恰好我现在教学、科研的重点问题之一是“业主自治与小区善治”,遂提出想跟先生读书,先生于是有跟他做论文博士之提议。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斌教授获悉此事后,全力扶助,兼任研究生院院长的朱勇副校长也惠予关心和支持,此后蒙教务处处长李树忠教授、科研处处长柳经纬教授双双推荐,在经过学校审核后,终遂入江门读书之私愿。
人近半百,自己之终于有机会成为江门弟子,既是无上的荣光,也是沉甸甸的责任。惟有谦虚进取,既向先生学法学,也向先生学担当,更向先生学做人,以求无愧于先生的信任、厚爱与期望。
三、学术批评网十周年庆典
创办于2001年3月15日的学术批评网,在今年迎来十周岁生日。
3月13日,北京金三环宾馆,“首届学术共同体论坛暨学术批评网创办十周年研讨会”如期举行,师友云集,其乐融融。其中,祝国光教授从芬兰赶来,李世洞教授从东北赶来,刘泰山主任从广州赶来,余三定教授从岳阳赶来,王建民教授从济南赶来,蒋永华主任从南京赶来,谭汝为教授从天津赶来,赵虹主编从石家庄赶来,贺国庆教授和宫敬才教授从保定赶来。在京师友黄安年教授、陈平原教授、满运龙博士、李剑鸣教授、刘斌教授、李树忠教授、舒国滢教授、唐建教授、刘桂明总编辑、邰利琪编审以及宋绍富律师、刘雪枫先生、孙国栋主编、马霄雷主编等,大驾光临。友人马小泉、李树忠、宋绍富、李树忠、刘建中、祝国光、董宝生、白大杰、贺维彤为会议举办、《学术共同体论坛》和《学术共同体》印制等,给予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
为祝贺学术批评网创办十周年,德高望重的学界前辈、国家语委周有光教授、武汉大学刘绪贻教授、复旦大学汪熙教授、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蔡美彪教授、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前校长章开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李文海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光中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伍铁平教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前副主任石仲泉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王宁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童庆炳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吕启祥研究员、南京大学前副校长董健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张曙光研究员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教授、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国家博物馆馆长吕章申研究员、英国奥瑞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满运龙博士、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教授、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孙正聿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赵仁珪教授、厦门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周宁教授、重庆社会科学院前院长俞荣根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武汉大学资深教授冯天瑜教授、清华大学蔡曙山教授、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舒国滢教授、北航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长高全喜教授、花到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景良教授、冰心文学馆特聘研究员吴励生、中国政法大学艺术教研室主任唐建教授、中国美术学院书法系主任祝遂之教授、中国艺术研究院崔自默博士、首都师范大学王世征教授、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院长刘守安教授、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主席王承典先生、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顾亚龙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书画家协会主席何劲松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书画家协会秘书长李万生研究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刘一西先生、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张云龙教授、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书法研究所所长李宗玮教授、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余三定教授、海南省作协副主席伍立杨先生、中国青年报社记者卢跃刚先生、《北京大学学报》前主编龙协涛教授、《江西社会科学》主编余悦研究员、《学术月刊》主编田卫平编审、《北京大学学报》副主编刘曙光编审、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易剑东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徐一文教授、暨南大学陈志平教授、北京书法研究院崔永波研究员、集美大学孙桂平教授等学界栋梁或书画名家,或题词勉励,或惠赐书画墨宝,从而使学术批评网十周年庆典平添了学术之度、浩然之气和书卷之韵。
四、津门应诉
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典型案例——“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经历沈木珠张仲春夫妇于2007年在臭名昭著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2008年5月逾期撤诉、旋即又在该院再次提起四个诉讼案这一“没完没了”的折腾后,因被告李世洞教授和本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终于于2011年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四个案子(沈木珠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沈木珠诉李世洞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张仲春诉李世洞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经过2011年3月、4月、6月四次开庭审理,12月19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四案审理费用由原告全部承担。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李毅律师、孙新强教授、宋绍富律师。在既往五年多的诉讼历程中,自宁至津,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他们始终是李世洞教授和我本人这两位被告的坚强后盾,志愿服务,分文不取,无怨无悔。在津审理期间,谭汝为教授也披挂上阵,老将出马,可圈可点。另外,孙晓莉律师在宁诉讼期间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水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曾有一位津门名律师,有感于被告代理人之上述阵容,笑称我方乃“用导弹打蚊子”。
此外,我本人还要感谢另一位被告,即年近八旬的李世洞教授。李教授不顾年高体弱,和我一起,义无反顾,积极应对诉讼。李教授的一系列文章,特别是诉讼期间的评论,摆事实,讲道理,中正平和,义正词严,开学术批评之新风。我还要特别感谢远在芬兰的祝国光教授:祝教授始终对在津诉讼进程特别关注,并对李教授和我寄予深切的同情、深刻的理解和大度的支持。感谢《新快报》记者李咏祁、《法治周末》记者李秀卿对本系列案在津庭审的高度关注与深度报道。感谢周育民教授、黄安年教授、谭汝为教授、吴励生先生、吴量福博士、郑明怀先生、于朝先生、叶勤博士、郭杰先生、张淑一教授、蒲亨建教授以及毕琪辉、兰教材、王春亮、傅弘泽等,在诉讼期间对本案的关注与评论。
因此系列案之刺激和灵感,身为四个案子的被告和李教授的代理人这一特有的双重角色,我本人也被迫写作了系列评论(前后五十余篇),从南京到天津,因为被动当被告而不得已被动学法律,这也可以说是我在人到中年之后的问学之旅中的一道彩虹。
其实,我在内心里还是不无几分感激原告夫妇这对既可恨、又可怜亦复又可乐的所谓“法学家教授夫妇”(李世洞教授语)的,因为若非他们执意打这场马拉松式的系列官司,我不仅写不出上述五十余篇即时评论,而且也难以在诉讼期间与相识的师友和不相识的网友有如此富有成果的互动——其成果之一是2009年印制、被沈木珠夫妇到处诬称为所谓“非法出版物”的《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本案结案后,连同后来发布的有关文章,将正式出版,向海内外公开发行,以广而告之);其成果之二是,完全是倚赖“没事找事”(谭汝为教授语)的这对不懂“法律知识ABC”的所谓“法学家教授夫妇”的恶意系列诉讼,该案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中国语境下学术批评与名誉权纠纷的经典案例,“创造历史”(贺卫方教授语)。
此外,因往津门应诉,我还得以与望九之年的来新夏老先生以及谭汝为教授、马庆株教授、韩铁教授、李有华律师、廉立律师、石锋教授、侯建新教授、杨令侠教授、赵学功教授等故旧新友,数度相聚,知己复战友,把酒当歌,美哉乐哉,其乐悠悠。
还应一提的是,每逢往津应诉,井建斌、张聚国博士一直忙前跑后,不厌其烦,送往迎来,亦愈发让我感到友谊之可贵、人情之温暖。
值得期待的是,一审全面败诉、自称对于打官司“乐在其中”的张仲春沈木珠夫妇,一如既往,不屈不挠,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这是我在2011年岁末得到的最可欣慰的消息。
五、开设新课
因为专业局限,我来法大八年来所开设的课程大都是在政法大学属于不伦不类的边缘性课程,如“美国历史与文化”、“社区治理研究”、“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那么,有无一种既寓乐于教、轻松愉快、又融历史、美感和人文于一体的课程呢?
于是,在李树忠教授的支持下,遂有“电影中的历史”这一新课程的尝试。第一次开设该课,当然是试验的性质,但效果尚可。如何进一步改进、使效果更好,还得进一步努力。与此有关,学术批评网还新增“影视评论”栏目,为有关习作提供交流的园地。
六、有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法大虽有两个校区,但均属袖珍式校园,既小又破。与此不无关系,论普通教师办公条件之差,在北京的高校,若非第一,也得是第二。
不过,我终究还算是相当幸运的:托逸夫楼新建之福,又加上是拿最差一等津贴的教授、而且家住昌平,故而竟意外分得一间独自享用的办公室。虽说夏无空调,然冬有暖气,而且独成一体。办公室内,有文圣、武圣画像各一幅,书香充溢,还有白大杰兄送的老枣树墩茶几、张旭送的豪华茶具,有书看,有茶喝,有烟抽。做大学教师第二十三年之际,终于有一间独立的办公室,也就相当知足了。
知足长乐。信乎!
七、农场种菜
自从2003年春搬到昌平居住之后,利用房前的小花园,夏秋之季,总能吃上自家的新鲜蔬菜,但一到冬天,就不行了。现在的菜,还有其他吃的、喝的,基本都靠不住,“病从口入”,终于千真万确了。粮油当然自产不了,但蔬菜问题能否不成其为问题呢?
因了一位邻居的介绍,蒙刘智慧、谢泳、赵法生、李建华、贺卫方等好友慷慨解囊襄助,4月,在小汤山附近租得为期五十年、占地八分的小农场,内有一小房、一大棚、一院子。于是,栽了柿子树、玉兰、香椿以及月季、金银花、牡丹、竹子,还有南瓜、白萝卜、紫薯、马兰头。浇菜,除草,成为日常的业余功课。
或许,待明年,容有余钱和闲暇时,再略作装修,即可有自己名副其实的菜园子了。
读书、教书之余,当当农夫,种种蔬菜,养养画鸟,望望星空,不也是忙中偷闲、苦中作乐之一途吗?
八、为刘绪贻教授百岁生日组编祝贺文集
2012年5月13日,德高望重的社会学前辈、著名历史学家、武汉大学刘绪贻教授,将迎来九十九周岁生日。为此,自5月份起,经与刘先生协商,和刘门弟子南开大学韩铁教授、复旦大学徐以骅教授以及在美创业的何宏非学姐等一起,发起编辑《祝贺刘绪贻教授百岁华诞论文集》。
差不多十年前,即2003年刘先生九十岁生日之际,我曾与北京师范大学黄安年教授、南京大学任东来教授合作,在中国法制出版社祝立明社长的慷慨支持下,组编、出版了《美国史研究与学术创新——刘绪贻教授九十华诞祝贺集》一书。《祝贺刘绪贻教授百岁华诞论文集》可视作该书的续集或姊妹篇。
其实,我并非刘先生的及门弟子,但大我整整五十岁的刘先生一直视我为“私淑弟子”和忘年交。自1984年首次与刘先生书信讨教、1986年在兰州与刘先生首次谋面,近三十年来,和年逾九旬的复旦汪熙教授、年近九旬的中国社科院曹德谦研究员和人民出版社邓蜀生编审、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有意思的是,生于1923年的曹公、邓公、来公,均恰好大我四十岁)、年近八旬的北京师范大学黄安年教授和武汉大学李世洞教授一样,刘先生一直对我在学业和生活上给以指导和关怀,虽非业师但胜似恩师。
我得承认自己缺点甚多,但也有一个自觉是优点的特点,即敬老,而且感恩。也许与此禀性有关,这些年来,我也心甘情愿地为我所敬重的业师及前辈力所能及地做了一些善事,如为导师、北大齐文颖七十岁生日发起编辑了《美国史探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为祝贺齐老师八十岁生日和师兄满运龙博士、陈勇教授合作编辑了《美国史探研(续编)——祝贺齐文颖教授八十华诞论文集》(河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为已故业师罗荣渠教授整理编辑过《美洲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并与林被甸教授合作,为罗老师整理出版新版《美洲史论》(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和《美国历史通论》(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还曾为弥留之际的北京师范大学刘宗绪教授编辑出版《人的理性与法的精神——史学研究与历史教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我乃一书生,百无一用,其所以热心发起或组编上述业师或前辈之文集,于私而言,全因受益于这些师者之教益或恩典而无一回报之故;于公而言,则是为了彰显学术公益,并记学术薪火传承之脉络。哪怕辛苦,甚至非议,一举两得,不也是学人之谊的见证吗?
此次与刘门弟子共同发起《祝贺刘绪贻教授百岁华诞论文集》,亦复如此。
为了祝贺曹德谦先生和邓蜀生先生即将到来的九十岁生日,在编完《祝贺刘绪贻教授百岁华诞论文集》后,我还想和北京大学李剑鸣教授一起,再编一册祝贺曹、邓二老九十华诞的文集。
九、为大师兄满运龙张罗五十岁生日聚会
运龙是我的大师兄:既是本科读书时的大师兄,也是研究生读书时的大师兄(运龙是齐文颖教授在北大历史学系所培养的十三个研究生中的第一个弟子)。
今年的12月24日,是运龙五十周岁的生日。这一天,还是运龙和我共同的友人张保生博士自教育部社政司科研处处长到中国政法大学担任副校长的纪念日,也是我们共同的朋友、现任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先生的结婚纪念日。为此,还在一年前的聚会时,我即被“委任”为“筹备组秘书长”(其实是“光杆司令”),来张罗一次朋友聚会。
平安夜的聚会,如期在满府举行。我在当天夜间曾赘文《手足之情 友朋之谊——写在运龙兄五十岁生日暨保生副校长履新法大七周年聚会之际》(学术批评网2011年12月25日),有所追忆:
该来的,都来了。运龙的大哥运鹏老兄专程赶来,孙川律师自港飞来,舒国滢教授自沪返京后从机场赶来,赵虹主编从石家庄专程而来,刘桂明总编辑从河北公干回京后马不停蹄赶来,保生也是风尘仆仆从长春抵京后直达满府,还有高全喜教授、孙新强教授、常林教授、龙卫球教授、徐一文教授、何士林主任、艾宏律师、王日春博士、李建平博士,还有美国学者西龙教授。最后赶来的是中央音乐学院的歌唱家周围教授(为大家献唱了一曲地地道道的意大利歌剧)。当然,聚会的主角还有这些兄弟们的“家长”们(满燕云、李玉兰、甄珍、张辉、王虹、姜涛、鲁涤、白丽萍)以及朝气蓬勃的孩子们(卫楚楚、徐昊旻、高含章、艾庄泽、满志、满帆、张家骥、杨肯,读幼儿园的、读小学的、读初中的、读高中的、读大学的、读博士研究生的)。满满的一屋子,从两个客厅到厨房,到处是欢声笑语;若非运龙的房子大,如此聚会,单是场地,也是一个头疼的问题(还有几位朋友,该来的未来:贺卫方教授因在石家庄普法布道,分身乏术;李树忠教授因为参加在公安大学的宪法学研讨会而缺席;《世界知识》徐波主编因临时有事而“爽约”;郗文辉司长因家事告假;《律师文摘》孙国栋主编亦因故未来;许章润教授因术后康复静养,未便打扰)。
聚会的形式,乃中西合璧:头半场,自助餐+自助饮+自由交流;中半场,乃素朴而意味深长的运龙五十周岁生日暨保生副校长履新法大七周年祝贺仪式,包括满燕云教授代表“家长”致欢迎辞、各位嘉宾简要贺辞、保生副校长代表黄进校长礼聘孙川先生为法大兼职教授仪式、向寿星献花、分享生日蛋糕以及两位VIP即保生、运龙致答谢辞,周围教授高歌一曲把聚会推向高潮。后半场,以艾宏太太甄珍女士的女高音演唱开端,以赵虹、新强二兄赢得满堂喝彩、锦上添花的段子为尾声。毕竟都是学界中人,故大雅大俗,不是春晚远胜春晚,在轻松、愉悦和笑声中,指点江山,诙谐自如,令人回味。
虽说这些年来自己曾张罗过为数不少、规模不一的师友聚会,但比来较去,还是以这一次的聚会最为满意,也最为得意。当然,这也是因了运龙、保生的魅力与魔力。
十、参加王涌教授的“企鹅读书会暨香山年会”
2011年的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应王涌教授之邀,参加他和他所指导的研究生在香山卧佛山庄举行的“企鹅读书会第134期暨香山年会”,既充实,又有意义,从而度过了一个别具一格的新年之夜。
王涌教授现任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乃民商法学的才俊之士,也是江门弟子中的佼佼者。大概是由于该次读书会以讨论美国的知识分子为主题,故王涌兄请我与会,并最后加以评论。
也许,在部门法独大、功利主义当道的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主持的一周一次的企鹅读书会,乃令人神往、独一无二的学术景观。在书香四溢的氛围中,大家就知识分子的人生取向、责任担当等话题,各抒己见,相互切磋,自由交流,让我再次领略到法大学子的青春活力与奋发进取的书生意气。于我而言,也是一次感同身受、获益良多的书香之旅经验。
除了上述美好的记忆,本年度,也有一些失望和遗憾之事:
其一,由我主持申报的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重大课题即“学术规范与学科方法论研究”,以失败而告终
为申报此课题,我组织了当今学界跨学科、跨地域的研究团队,有关专家皆为学界重镇,如负责语言文字学的是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王宁先生、负责文学研究的是澳门大学中文系主任朱寿桐教授、负责艺术学的是北京大学朱青生教授、负责历史学的是北京大学李剑鸣教授、负责哲学的是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欧阳康教授、负责社会学的是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吴忠民教授、负责民族学和人类学的是中央民族大学杨圣敏教授、负责法学的是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负责政治学的是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和山东大学王建民教授、负责国际问题研究的是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王逸舟教授和南京大学任东来教授、负责新闻传播学的是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胡正荣教授、负责经济学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延中研究员、负责管理学的是安徽财经大学副校长陈忠卫教授、负责教育学的是北京师范大学张斌贤教授,可谓群英荟萃,首屈一指。更重要的是,上述课题组主要成员,均年富力强,学有专攻,而且同心同德,志同道合,有志于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与学科方法论研究做出持续努力。我们的共识是:本课题成果可望成为近二十年学术界关于学术规范大讨论与学科方法论研究之集大成者;若能构筑起接续中国学术的优良传统、与现代国际学术惯例契合、并通向学术创新之路的学术规范理论与方法论体系,将裨益于中国高等教育、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学术繁荣与文化发展。总体把握国内和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界学术研究的规律与发展趋势,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现有学科格局为参照,结合现代国际学术规范、中国优良学风与学术传统、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不同的学科定位,从学科特性、术语规范、学术规训、资料处理、学术伦理、知识产权等入手,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发表论文,编纂专著,以探索和研制适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际的学术规范理论与学科方法论体系,切实服务于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之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发展和繁荣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事业。然而,本课题之申报,终于没有成功。
在此,除了对上述学者的理解与支持表达深深的谢意和诚挚的敬意外,也一直对这些前辈与师友抱持一份歉疚之感。略志于此,权作备忘。
其二,申报富布莱特项目而未竟
十二年前,我在北师大工作时,曾有机会申请该项目,并因之赴美访学一载。在朱勇副校长的关心下,我再次申报该项目,并得到张保生副校长、康达先生的支持,但在最后的环节,还是无功而返。不过,对朱校长以及保生和老康的关照,我将永远心存感激。
其三,发表成果之记录乏善可陈
客观上因为上学期为儿子高考当“服务员”、应付在津诉讼以及下学期课程扎堆(讲四门课的同时,听三门课)之故,尽管围绕木珠乔生案写作过十数篇评论[1],但本年度没有发表什么文章(仅在《中国青年报》《人民政协报》发表了三篇小稿),惭愧得很。
注释;
[1]举其要者,如《沈木珠诉杨玉圣暨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庭前证据交换与质证——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夫妇系列诉讼案(天津)庭审印象(之一)》,学术批评网2011年3月27日;《“笑点”不少 “尿点”不多——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夫妇系列诉讼案(天津)庭审印象(之二)》,学术批评网2011年3月27日;《风雨往津 丽日返京——沈木珠诉杨玉圣、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天津庭审纪行》,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4日;《学者没有免于被批评的特权——评沈木珠教授诉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5日;《沈木珠教授是“普通女人”吗?——对沈木珠教授自我表白的回应》,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5日;《关于“Shen Muzhu”的读音及其他——兼向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夫妇及其代理人请教》,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5日;《沈木珠教授论著发表数量“与年俱减”吗?——兼答沈木珠教授及其代理人》,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7日;《从科研项目看张仲春教授诉讼请求的荒诞性——评张仲春教授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非正当性》,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5日;《<金陵法律评论>是“非法出版物”吗?——驳南京财经大学研究员张仲春先生》,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6日;《<金陵法律评论>是“违法出版”吗?——再驳张仲春研究员》,学术批评网2011年6月26日;《也说沈木珠教授张仲春研究员夫妇与“法律知识ABC”》,学术批评网2011年6月20日;《再说沈木珠教授张仲春研究员夫妇与“法律知识ABC”——从沈木珠女士张仲春先生企图“一案七诉”说起》,学术批评网2011年6月24日;《四会乔生 哭笑不得——张仲春诉李世洞、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庭审纪要》,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9日;《“法律的门外汉”是如何对待学界同仁“批评帮教”的?——评张仲春研究员的有关言行》,学术批评网2011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网站对张仲春(乔生)事迹的报道》,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7日;《张仲春(乔生)的学术职称,究竟是“教授”还是“研究员”?》,学术批评网2011年5月8日;《公然撒谎 信口雌黄——乔生(张仲春)在津庭审表演观感之一》,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10日;《无知无畏 荒唐诉求——乔生(张仲春)在津庭审表演观感之二》,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12日;《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乔生(张仲春)在津庭审表演观感之三》,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12日;《夏日往津 再晤木珠——沈木珠诉李世洞、杨玉圣名誉权纠纷案庭审纪要》,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5日;《引发“沈木珠夫妇系列诉讼案”的四篇“历史文献”》,学术批评网2011年6月17日;《法律的归法律 学术的归学术——就沈木珠张仲春夫妇系列案答<新快报>记者问》,学术批评网2011年7月13日。
2011年12月31日初稿
2012年1月3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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