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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震今:教育公平与关注学生个性差异 |
今年的高考和录取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了,有关高考制度和高校招生体制的争论也越来越热烈。在争论中,在具体到某些活生生的个案时,大家都觉得应该给每个学生发展的机会,但是当这些孩子的机会是相互矛盾的时候———因为录取名额是规定死的,录取甲就可能影响乙或丙的命运———就让人难以下定论了。从局外讲,大家怎么说都可以,可是作为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给了这个考生机会,也就堵塞了另外一位考生的道路。在这里,仍然是典型的零和博弈。他们都是人,都值得同等的尊重和同情,我们应该如何考虑呢?
在争论中,不仅许多人以郭沫若、钱钟书、邓拓等人的例子,批评现在所谓“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而且不断有现实中的例子进一步佐证,应该进行高考制度的改革了。据说,东南大学有名学生,几年前东南大学破格将其录取到无线电系,其发明很多,获得许多奖项,但考试成绩却不算太好,却又被推荐上了研究生。加之今年,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推出了力度更大的自主招生改革,甚至有未达重点线的学生因面试成绩好而被录取。作为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我个人非常钦佩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的勇气,而且认为高考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不过,我觉得必须全面、历史地对待和思考高校招生制度问题,使其得到逐步修正和完善,而不能破坏性地对待。
首先,历史地看,目前的高考制度应该说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保证了高等教育的基本公平,使许多有志青年圆了自己的梦。尤其是在恢复高考的初期,它带给人们的是公平、是机会、是希望———不再凭借家庭出身、地域差别、城乡身份、人缘关系,只要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就可以与其他青年人一起通过公平的考试,去争取自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近几年,公众批评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政府提出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就是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实际上,许多国家在学习中国的办法,如俄国就准备在2009年实行全国统一考试。鉴于此,我认为,目前的高考制度仍然具有合理性,改革的应该是考试内容。尽量减少死记硬背的东西,增加基本能力和创造力的测试。
其次,就我作为高校教师的观察,从概率的角度看,考试分数与认知能力之间正相关的关联还是很明显的。譬如,我在多年讲全校公共素质课的过程中就发现,凡是高考分数较高院系的学生,其学习能力和效果整体上好于高考分数较低的院系。而且,如果分数不那么重要,高校就不那么在意自己的招生分数线了。香港的大学来抢内地的高分学生,不就是冲着这些学生的学习潜力嘛!国外的大学也是尽可能挑选考试成绩好的,甚至更看重在中学期间的成绩。即使对那些靠时间拼命学习的人,得到高分也说明他们除了基本的认知能力外,还有成功所必备的意志。意志对社会上的工作,甚至比知识和聪明都重要。我不否认有例外,总有些人考试不行,却很有能力或创意,但这种情况在概率上并不是多数。面对千百万考生,我们谁能说某某人就一定是未来的大师?也许我们把此人培养成大师了,却同时剥夺了另外一位成为更大的大师的机会。制度应该是在保证普遍性基础上照顾特殊性,而非以特殊性为基石。如果都考虑特殊性,那就不可能有稳定的制度,而且必然破坏普遍的公平。
再次,在现实中,由于教育资源的有限和人们期望之间存在矛盾,很难满足每个人的要求,因此选拔就需要标准,就必定有淘汰。大家都希望到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有人之所以没有报,不是不想,而是分数不够。如果没有制度、没有标准,只考虑人们的要求,如何处理呢?有人就可能想出各种理由,譬如特长。现在,各学校的自主招生已经考虑特长了。如果特长经过鉴定,可以把其录取分数的标准降低一些,这是合理的,因为标准是事先确定好的。因此,我认为,不能把特殊性当作标准,而应该考虑把特殊的才能变成可以衡量的能力,这样就有了可以公平竞争的标准。如果事先没有说明和规定标准,录取特殊的学生,就意味着对其他参考学生的不公平,因为其他学生是按照分数的标准准备的。教育首先是促进公平,而不能制造不公。大家都知道,教育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如果没有事先规定好的标准,在争取被录取的博弈中谁都会找出理由,但吃亏的往往是弱势群体。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在现实中以特殊理由要求照顾的,绝大多数是熟人或强人,西部山区或西部农村的家长没有能力为孩子争取这样的机会。
最后,我声明,我绝对不反对进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我只是强调要维护原有制度好的成果,那就是对教育公平的坚持。第一,在资源有限的博弈中,我们必须有透明的游戏规则和普遍有效的标准。没有标准和规则的游戏是不公平的竞争,而不公平的竞争会引起更大的混乱和争论。这是教育公平的基本框架和底线。第二,改革考试的内容,增加基本能力和创造力测试,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这是改变选拔方式的手段。考试作为指挥棒既可以让人死记硬背,也能够让人提高基本能力,关键是如何考和考什么。第三,对学生的差异,要有普遍公平框架下的特殊安排。譬如,对有特长的孩子,必须有必要的标准,把特长变成是可以加以比较和衡量的,否则谁来决定、按照什么尺度来决定,是这个而不是那个学生更有机会成为未来的大师?第四,可以考虑让部分大学试点,学校按照自己的教育目标和培养规格完全自主招生,不过这样做的成本可能很大。第五,学校在坚持标准的时候可以考虑某些专才的特点。实际上,现在许多学校都为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发展留有空间。如复旦大学新生不分专业,第二年再按照自己的兴趣和成绩选择专业。还有,北京师范大学在二年级时,给同学们重新选择自己专业的机会。当然,无论复旦还是师大,这种选择仍然是双向的选择。毕竟,许多人在选择时并不是考虑自己的特点和兴趣,而是考虑哪些专业是热门专业。正像一个公司里不能让所有人都当CEO或其他一个什么职务,学校也不可能让所有学生学习金融或其他一个什么专业。
总而言之,教育是促进学生发展的。义务教育的准入应该是尽可能完全公平的,而高等教育的准入应该是为所有人创造尽可能公平的竞争规则,创造不同特点的人进入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公平标准。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哲学教授)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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