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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教师之友网》管季超友情存帖 1397195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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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20:4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中少造字[2012—2]

简  介

    中国与俄罗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是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人民之间的文化交流源远流长。2012年中国与乌克兰、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建交二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加深各国人民间的友谊,特别是各国少年儿童之间的友谊,促进国际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各国相关机构拟于2012年7月联合举办“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利用多种艺术形式将各国少年儿童热爱和平、珍重友谊、崇尚大爱的美好追求通过书法、绘画、工艺、摄影等艺术形式展示予世人,促进各国人民将美好的友谊与情感世世代代传承不断,让世界充满爱!届时,将在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举办“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和隆重的颁奖典礼等系列活动。

一、活动名称: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二、主办机构:
中方: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美术馆典藏部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
外方: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
乌兹别克斯坦文化与艺术论坛基金会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
俄罗斯联邦大使馆
上海合作组织
大韩民国新万金中国文化院

三、协办机构:西安美术馆   
    支持机构:西安朝阳金点手工绘画培训中心
(其他机构邀请中)
四、官方网站:中国少年儿童视觉艺术网:www.cacart.org.cn
    支持媒体:《少儿美术》、《早期教育》、《小艺术家》、《少儿美术报》、《中华少年艺术创想》、《小小艺术玩家》、 新浪网、七星瓢虫少儿美术网、陕西省电视台、华商报、西安电视台、西安晚报、乌克兰新闻社、大韩民国NEMS新闻社等

五、艺术顾问:
贺敬之  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代部长、著名诗人、书法家
六、评委会主席:
肖  峰  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中国美术学院原院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名誉会长
七、评委会副主席:
路海燕  中国美术学院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会长
(其他人员邀请中)
八、评委会评委 :
袁熙坤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委、著名造型艺术家
杨景芝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终身名誉会长
龙念南  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李  健  中国国家画院国家专业画家、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中国国家画院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典藏部主任、中国美协少儿艺委会委员、著名美术评论家、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杨松寿  国际著名画家、国际创意艺术家协会21C  ICAA会员
蒯美瑛  台北市新创美艺术教育学会会长、著名少儿美术教育专家
(其他评委邀请中)

九、组委会主席团主席:
刘  茜  文化部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尤里•科斯坚科    乌克兰驻华大使
柳德米拉•斯吉尔达    乌克兰驻华大使夫人(乌克兰著名诗人)
阿利舍尔•萨拉希济诺夫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
拉佐夫    俄罗斯驻华大使
安瓦尔•纳斯洛夫    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

十、组委会副主席:
罗  琴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秘书长
韦利奇科•瓦连京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文化中心主任
谢尔盖•库兹米乔夫    乌克兰驻华大使馆新闻官、大使助理
阿格扎莫夫•阿里舍尔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大使馆文化专员
梅捷列夫    俄罗斯驻华大使馆文化参赞
赵连玉    大韩民国新万金中国文化院院长

十一、组委会秘书长:
袁  元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副秘书长
   组委会副秘书长:
刘  忠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外联部副主任
杨  超   西安美术馆馆长
杜丽萍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主任
   组委会委员:
赵  茜   西安朝阳金点手工绘画培训中心主任
吴俊峰   西安缤纷鸟少儿美术基地艺术总监
(其他委员邀请中)

十二、时间及地点: 2012年7月中下旬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具体日期待定)

十三、活动组别
(一)、幼儿组:4—6岁;  (二)、少儿A组:7—9岁; (三)、少儿B组:10-12岁;
(四)、少年组:13-18岁; (五)、特邀组:18周岁以上。

十四、评比细则
(一)参赛要求:
1、书法、绘画、工艺类:国画作品尺寸不限;油画作品53*45.5cm以内;其它作品4开或8开;作品形式、表现手法不限,自主创作、强调原创性,切勿机械模仿或照搬。
2、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摄影作品,接受组照,每组不可超过6幅,参赛作品只可调整明暗或剪裁,可以对作品的色调、反差做少许调整,不得用软件进行加工;
(2)作品规格一律为8R(说明:长方形的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的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为30cm);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单幅参赛件须在TIFF格式20兆以上,数码、反转片拍摄的作品均请制作成上述规格的照片投稿;
(3)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品所牵涉到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请自行解决。

(二)评选标准
1.作品独具创意、构思巧妙;  2.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3.作品的美观性、完整性;    4.作品的艺术性、健康性。

十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组(含特邀组):
1.金奖:1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2.银奖:2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3.铜奖:30%;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4.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构图、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奖品;
(二)指导教师颁发:《最佳指导奖证书》、奖品;
(三)组织机构颁发:《最佳指导组织奖证书》;

十七、其它
(一)全部参赛作品不退还由主办方收藏,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二)组委会为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拍摄与使馆官员、主办方嘉宾的集体合影照,拍摄制作现场活动及《颁奖典礼》光盘。
(三)全体获奖指导教师、学生具有加入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教师会员和小会员的资格,并可优先参加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组织的各项国内国际活动。
(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获奖选手的肖像权、使用权、姓名使用权(仅限于活动推广宣传);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五)本项活动不收报名费,报名后组委会寄发现场活动日程安排及相关资料。
(六)收件截止日期:2012年5月20日 ( 作品登记表附后)
(七)现场活动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6月10日(报名统登表附后)。

十八、组委会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一)组委会咨询电话:010—65262166 (兼传真)   010-65267631
(二)组委会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64号316室 中国少年儿童造型艺术学会
(三)邮政编码:100006
(四)联系人:  罗老师 13910675099    袁老师13671284776   刘老师13691404692

十九、现场活动简介
(一) 出席嘉宾:外方主办国大使馆官员,中方主办机构负责人,组委会评委会代表,中外媒体记者等
(二) 现场活动简介:
1、 与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集体合影(免费赠送每位学生);
2、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作品交流展”开幕式,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与学生代表剪彩、致辞;
3、 “颁奖典礼” 使馆官员及中外嘉宾为获奖师生、单位颁奖,一起观看演出,集体谢幕后与参演学生合影留念;
4、 集体创作数幅美术作品,赠送主办国驻华大使馆收藏留念;
5、 参观游览活动等;
6、 活动中媒体记者予以全程拍摄报道。

2012年国际少年儿童艺术交流展

组委会(代章)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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